刘清平随笔 | 谈学论术9. 要“科学精神”,不要“科学主义” 都以“科学”为主体,为什么只要“精神”,不要“主义”呢?这就涉及到鄙人对这两个词儿的定义了:同义反复地说,“主义”是指占据了“主导”地位的广义“正义(正确,正当)”,“精神”是指人们拿出了“精气神”高度重视的东西,因而比“主义”少了点压倒一切的终极气势。 这样子的界定后,“科学精神”就是指:考虑到科学的使命在于趋真避假,对于满足好奇心有好处,所以应当积极提倡,号召人们在认知活动中直面事实,不带偏好地揭示它们的真相。不用细说,对于拥有杂七杂八的“优良”传统,但就是缺少科学积淀的国人而言,这种精神特别值得发扬,不然要想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那不是一般的难,而是相当的难。 相比之下,“科学主义”就不同了,总是以独断的口吻要求,人们必须唯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的马首是瞻,把它当成了知识的典范和终极的标准,不仅在认知领域里要用它评判什么样的理论方法是“正确”的,值得追求,而且在非认知领域里也得用它确定什么样的事情是“正当”或“正义”的,可以去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不科学”的口头禅相当流行,就体现了科学主义的这个特征:不管是什么东西,也不管是哪个领域,都能拿“科学”当标准来评判;一旦给出了“不”的答案,就等于判处了“这”玩意儿的死刑。 再把眼光投到国外,好像也有类似的现象,不仅比汉语口头禅的档次高大上,而且历史还悠久了许多:某些主义或学说(包括但不限于“科学社会主义”)很喜欢打出“科学”的旗号,以显摆自己既伟大又光荣的绝对“正确”。 一个最新出锅,不过同样高大上的例子,则是美国的某些“官儿”们,靠着自己曾经“学儿”的经历,振振有词地宣布:谁要是在防治疫情的事情上,质疑他们的决策,挑战他们的权威,谁就是“不相信科学”,就是“反智”“迷信”。 俺老汉坚持“自由一元主义(freedomonism)”,只承认“不可害人,尊重人权”这一条正义的底线,对这样子的科学“主义”,自然是持批判的态度了。说破了,“一山不容二虎”的大白话,就算放到哪里都不合适,也肯定适用于不同的主义。所以吧,人生在世要想活个明白,最好还是懂得一条道理:你可以提倡无数“精神”,但只能坚持一个“主义”;不然的话,“多元主义”的高尚光环,别的不说,至少会把你变成历史上那头最著名的驴,嗯哼。 不过吧,考虑到本系列主要是从实然的视角出发,探讨认识论和存在论的问题,所以最好还是把道德方面的规范性批判留给“正义启明”的系列,在此只用“从内部攻破堡垒”的杀手锏,依据科学自身的本性,批一批科学主义。 摊开了说吧,科学主义的头号问题在于:先把“科学”当成“真理”的化身供起来,再把“相信真理”与“相信科学”说成是一回事,却没有意识到,这样子的偷换恰恰只会让科学主义自己沦为“迷信”,因为同义反复地说,“迷信”就是稀里糊涂、啥都没搞明白的胡乱“相信”。 前面说了,“科学(研究)”就是人们以价值中立、趋真避假的方式干的活儿;除了这两点比较特殊外,别的方面就与人们以价值不中立、趋善避恶的方式干的其他活儿差不多了。所以呢,我们根本找不到什么鹤立鸡群的理由,非要把它与“学问(研究)”“种植(庄稼)”“(处理)行政”“(艺术)创作”等等分离开,放在专门的牌位上,卑躬屈膝地顶礼膜拜。倒不如说,它自身的本性恰恰要求我们,时刻抱着怀疑批判的态度对待它。 最近这几十年,波普的“证假主义(通常译成‘证伪主义’,但鄙人以后会解释,‘假’与‘伪’也有着微妙的语义差异)”一直很有名,许多人把它当成了评判“知识”是不是“科学”的标准。可要是较起真来,它非但没有揭示科学之为科学的本质,反倒还遮蔽了价值中立的要害。 但撇开了这一点不谈,它也有两个好,比香港记者还多出一个来。头一个就是显明了前面说的,科学里面有不少“假”,并非都“真”,否则的话“证假”又该从何谈起呀?总不能是靠着“证”其他东西的“假”,来“成”自己的“真”吧。 第二个呢,就是因此要求人们抱着怀疑批判的心态,随时留心科学里面是不是还有“假”,一旦发现了就提出来给“证”了,而不要看到“科学”的金字招牌,就先自罚三杯,把自己变成一只傻鸟,不管真假都愿意胡乱相信的那种。 说穿了,就是对那些越过了波普这道坎,已经“证”了“真”的知识,我们在相信的时候也要留个心眼,提防其中包藏着还没有发现的“假”。为什么呢?你想啊,要是人本身就是个有限的东西,他们鼓捣出来的玩意儿,包括“科学”乃至“真理”在内,怎么可能做到毫无瑕疵的纯真无假呀,不是? 这样子说,未免有点大而化之,那就再给个细一点的论证吧:倘若“事实”就是人们“认知”到的“存在”,那“真理”的“符合事实”,不也就在于人们的“认知”与人们“认知”到的“存在”彼此一致么? 这个反思有点烧脑,却足以把真理的美丽粉碎成一地鸡毛了。不管怎样,真既然是属人的价值,那它就像所有属人的价值一样,永远摆脱不了人的有限性——尽管下面还会说明,有限的人也能通过有限的办法,努力减少这种有限性。 有鉴于此,在自以为掌握了科学的真理后,我们难道不应当兜头来上一盆凉水(太冷了怕激出病来),提醒自己别忽略了两种“认知”的符合一致里面,可能还有我们搞不清楚的多猫腻么?所以吧,哪怕在认知的领域内,我们也不必盲目地相信科学或真理,倒应当时刻凭借求真的好奇心,质疑批判摆在眼前的任何东西。 要是我们连科学或真理都不必盲目相信的话,对那些“以科学为业”的人们(平常说的“科学家”),我们更没必要当成权威或神灵来崇拜了,彷佛他们一张口,就像曾经的伟大领袖毛主席似的,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嗯哼。 倒不如说,如同“以学术为业”“以学问为业”的人们一样,科学家只是一帮选择了在认知领域就业的家伙,与选择了在其他领域就业(比方说“以种植为业” “以行政为业”“以艺术为业”)的人们之间,根本不存在通不了婚的天差地别。事实上,诸如此类的“职业崇拜”“行当歧视”,造成的危害一点也不比备受抨击的“欧洲崇拜”“种族歧视”轻,以后找机会再说。 进一步看,与科学自身及其得到的真理比起来,一个个的科学家本人,包括但不限于牛顿爱因斯坦这样的大牛,由于肉身凡体的绝对有限,出现谬误、会被证假的概率,不知要高出了多少倍。既然如此,哪怕你与他俩比起来,官衔更大,级别更高,拿的奖更多,又怎么有资格声称,谁反对你,谁就是“不相信科学”,就是“反智”“迷信”呀。 所以吧,哪怕官儿们的初心真是为了民众好,他们把自己说成是科学真理的“道成肉身”,也已经是瞒天过海的吹牛僭越了。要是他们再打着曾经学儿们的旗号,把自己身为官儿的种种考虑偷运进来,甚至还三不知地藏着掖着商儿们的带货意图,那更是只能用一句圣人之言来形容了:就像发现了大侄子尿炕不上学那样,婶可忍,叔不可忍! 正是在这个意思上说,对官儿们的决策敢于提出异议,哪怕他们的确有过学儿的辉煌经历,今天还顶着博士、教授、专家、院士、所长、主任、顾问、热被窝奖的无数头衔,与其说是“不相信科学”的“反智”“迷信”,不如说才是最值得提倡的“科学精神”。 一言以蔽之,科学是最不怕质疑批判的了。也因此,不许质疑批判的“科学主义”,肯定“不科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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