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随笔 | 正义启明11. 自律和他律统统不是自由 解释了“强制性”哪里来的,接下来顺水推舟,说说另外两个也很重要的概念:“自律”和“他律”,因为它们共享的那个“律”字,正是“强制”的意思。谁要是觉得这样子说有些牵强,不妨回想一下,从幼儿园开始抓起的那些个“纪律”,或许马上就能明白,什么叫“被迫”或“受逼”了,不是? 换个方式说吧,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都是无纪律以及无组织滴;一旦有了纪律以及组织,你就会感到“受逼”或“被迫”了,难以随心所欲,没法为所欲为,所以才叫“强制”。下面还会依据这一点,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狠狠反它一回潮流:自律也像他律一样,本身不是自由,而是自由的否定,嗯哼。 一般来说,无论“强制”,还是“纪律”,人们都习惯于当成外来的,由别人加在自己的身上,所谓“外在的强制”或“他律”。其实哈,现实生活里,“内在的强制”或“自律”一点不少见,指的是一个人没有受到其他人的压力,单纯出于自己的权衡比较,自己就逼着自己,放弃次要的好善,履行重要的义务。 拿前面的例子来说,要是你并非因为害怕朋友的一顿臭骂,纯粹是自己经过一番思量,觉得哪怕其他人指责自己麻木不仁,也必须守诺去见朋友,那你就是用“自律”或“内在强制”的方式,选定了自己应当履行的正当义务。 当然了,其他领域里,遇到了“诸好冲突”,也会出现“自律”的现象。比方说哈,你既想保持身体健康,又想满足口腹之欲;面对这种两难,要是你无需家人督促,对象威胁,自己就把问题解决了,就意味着你自律了;同时,也不管你的选择是为了健康限制食欲,还是为了食欲牺牲健康,这种自律都没有多少伦理的意蕴,只是位于实利维度上,涉及个体肉身的权衡取舍。 有人要抬杠了:“为了健康限制食欲”,才算“自律”吧?“为了食欲牺牲健康”,纯属“吃货”啊,明显“不自律”。答案有点小复杂:第一,这是站在规范性的立场上理解自律了,先让它只有正面意蕴,再把它限定在多数人的应然选择上,没看到从描述性的实然角度看,吃货们也是在“自律”了健康的欲望,亦即自己强制了自己后,才做出大吃大喝的决策滴。所以说,看问题一定要中立,以及全面,别把非认知偏好的私货带进来了,遮蔽了真相,不是? 第二,这样子的应然理解,还偷偷引入了“人”与“(其他)动物(比方说猪)”的角色比较,于是就让实利维度的两种取舍也伦理起来了,并且还有了人兽之辩方面的有力理据,能把压抑食欲的“自律”说成“节制”“自制”的德性,把放弃健康的“自律”说成“贪婪”“放纵”的恶德,却好像不肯反思一下,许多人希望自己永远健康,如同小林次帅那样子,说不定只是想当个眼光远大,细水长流的吃货呢,胃口更大更放量的那种,因此尤为“贪婪”“放纵”,嗯哼。 与自律不同,他律嵌入了人伦的网络,或多或少都有道德的色彩。比方说吧,面对健康和食欲的两难,要是你原本打算及时行乐,先行混个肚儿圆,哪管以后健不健,可架不住家人的唠叨,对象的恐吓,勉为其难地改了主意,严加管束口腹之欲,就意味着你被“他律”了,并且通过“家人”“对象”这些身份,向实利领域的选择,注入了伦理领域的内容。 当然喽,有必要强调的是,这种情况下,最终还是你自己下的决心,你自己采取了措施,强制了你自己的胃口,所以其中仍然有自律的因素。也因此,他律影响下的行为,照样要享受人性逻辑三号原则的支配——“自作自受”:尽管别人的强制起了作用,但既然你是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自己做出的取舍,就还是你自己要承受相关的后果,无论好坏,并且至少担负起部分的责任。 不幸的是,部分地由于对自由意志的曲解,无论理论上,还是现实中,都有许多人忽视了这一点,往往把他律影响下的行为后果,完全归咎于或归功于“他”,却看不到其中的自律因素。均等主义宣称,社会制度,外在环境等等,是造成某些人弱势状态的罪魁祸首,却不提这些人自己的自主责任,就是典型的例证。 但这是后话了,还是活在当下哈。这样子看,自律与他律的区分,没有想象中那样子严格:虽然的确有纯粹的自律(如鲁滨逊,孤独的隐士等),以及纯粹的他律(如被麻醉了,失去意识等),现实中的大多数行为,都是兼有自律和他律因素的,因为来自别人的强制,也要通过自己对自己的强制,才会生效,不是? 自律的情况比较简单,反正是自己强制自己,做决定的是你,实施的是你,承受后果的还是你,可以说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但他律就不一样了,强制者与被强制者落在了不同人的身上,于是各种问题,就屁颠屁颠跟着来了,嗯哼。 头一个问题,就是著名的“为谁好”。不管怎样权衡,如何取舍,也不管事后是不是证明做错了,事与愿违的程度有多严重,自律的动机,自然都是为自己好,因为人性逻辑从根本上决定了:没有人希望自己遭到不可接受的损害。 然而吧,他律的动机就不那么容易判定了。虽然多数情况下,强制者希望被强制者服从,心甘情愿地化他律为自律,都会宣称自己的强制是为了被强制者考虑,但实际情况也许恰恰相反:他律的目的,只是指向了“他”的好处,一点也没有“自”的好处。提前剧透一回:政治生活的许多奥秘,可以说就在这里面了…… 不过呢,就算强制者真为被强制者好,也有个问题:被强制者自己,是不是也意欲这个好呀?可惜答案经常是否定的,否则自律不就完了,还要他律干吗,不是? 就拿“有一种爱,叫你妈喊你穿秋裤”来说哦:你妈当然是真心为你好喽,但除非忙忘了,你自己通常都不情愿穿,所以才会把你妈实施的“外向强制”,看成负面的“外来强制”,认为把你想要显摆一下美腿的随心所欲,扼杀在了摇篮里。也因此,一般来说,人们很少会把“他律”等同于“自由”。 可是哈,自打卢梭宣称“纯粹的欲望只是奴隶,服从我们命令自己的法律才是自由”,接下来康德也鹦鹉学舌开始,“自律即自由”的高论,就发扬光大了,今天还有不少人念叨,足以从一个角度表明,和法德这些年管事儿的差不多,那块搞哲学的也不怎么靠谱,而把人带沟里的劲头,更不是一般的大…… 凭啥这样子污人清白呀?你想啊,就算自律的结果,不是让你后悔搞错了,而是真让你得到了重要的好东西,实现了某方面的自由,它本身不还是打压了你对次要好东西的欲望,毁灭了另一方面的自由啊。考虑到事情这样子简单,除非脑壳里进了250毫升的水,恐怕很难振振有词地宣布,“自律就是自由”吧。 讲得再具体点:冲突情况下,自己强制自己的自律,肯定是达成自由的必要手段,因为好东西不能兼得的时候,你要是不放弃某方面的欲求,就没法子满足另一个方面的欲求——这个意思上说,自律的意义当然重要,不容否定。同时,无论道德的,还是非道德的,“自律”同时都有“自觉”“自主”的含意(不自觉不自主,如何自律呢),因此眯眼乍一看吧,和“自由”还的确有几分相近。 不过哦,要是因此断言“自律即自由”,那就是把工具等同于目的,有点颠倒黑白,让辩证法变成变戏法的味道啦:“律”的实质在于“强制性地约束”,“由”的实质在于“无强制地放松”。所以哈,不管它俩怎样子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甚至相互转化,都不可以当成一回事。否则的话,“黑即白,热即冷,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智慧”,统统有道理了,嗯哼。 友情提醒一句:尤其由于“为你好”的说法如此流行,从“自律即自由”跳到“他律即自由”,或者从“服从我们命令自己的法律才是自由”,跳到“服从别人命令我们的法律才是自由”,其实只有短短的一小步,不是? 说破了,无论做不做学术,都是“老形儿子去上学”的逻辑同一律靠得住,能让我们免受许多忽悠,特别是不会稀里糊涂,误把“自律”当“自由”,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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