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随笔 | 求知爱智18. “确定”的就是“有限”的 10篇引入人为自然立法的话头时,曾夸奖老康的这个理念,既揭示了认知行为的展开机制,也折射出科学真理的深度有限。现在前半部分讨论完了,接下来该分析后半部分啦:人把基于求知欲的认知结构,加到对象上,不是展示了主体的认知能动性么?那这又怎么体现了,人没法摆脱的绝对有限呢? 说白了,必然与偶然的区分,之所以不可避免,根本原因恰恰在于,人的认知能力是内在有限的:假如大伙都是全知的圣人,或全能的上帝,那不管大千世界,怎样变幻莫测,如何五光十色,各位就统统能够洞察秋毫,一览无余,尽收眼底,木有遗漏,让一切的一切,都以一清二楚的决定论方式,红果果地直接呈现,完全用不着区分,哪些是确定的,哪些是不确定的啦…… 然而很遗憾,虽然求知欲的本性,总是驱使人们,想要完全彻底地了解,所有让他们困惑惊诧的东西,把它们统统弄个水落石出,可由于人的绝对有限,不可能将趋真避假的认知诉求,落实到一切对象的一切方面,所以才不得不搞出个,必偶之分的认知结构,只把自己如此的自在之物中,能够确定认知的那些方面,以一定如此的必然方式凝聚起来,而把不能确定认知的那些方面,以不一定如此的偶然方式悬挂起来,当成进一步惊诧困惑的琢磨对象,试图从中找出,一定如此的本质规律,就像眼下的科学研究,一直在做的那样子…… 换个方式讲喔:自在之物本身完全木有,必然与偶然、规律与无序、本质与现象、概率大与概率小之类的分裂,总是以自己如此的方式,自然而然地存在着。只是人由于能力有限,忙不过来,没法兼顾,才不得已凭借自己的认知结构,在加工整合中,把它们分裂成了这样子,宣布地球与太阳的关联,才是本质性的;地球与小流星的关联,只要木有撞上,仅仅是非本质的,嗯哼。 更扎心的是,就认知而言,“确定”与“有限”直接相关:一方面,凡是“确定”的东西,一定是“有所限定”,亦即“有限”的;另一方面,只有“有限”的东西,才可能得到“确定”。相比之下,“无限”亦即“无所限定”的东西,则是人们压根没法“确定”的,因为如同13篇所说,一旦“确定”了,尤其在因果链条中“确定”了,它立马就变成“有所限定”,亦即“有限”的啦。 友情提醒一声,这里也得守住同一律,甭在有限与确定、无限与不确定之间,随意划等号:“有限”与“无限”的区分是指,某个东西有木有界限,把自身定住了;“确定”与“不确定”的区分是指,某个认知是一定如此,还是不一定如此的。所以哦,尽管无限的东西,认知上总是不确定的,尽管人能确定认知的,总是有限的东西,但人对有限东西的认知,也可能不确定;相应地,我们只可以说:确定的都是有限的,不可以说:有限的都是确定的…… 虽然无论古今,还是中外,许多哲人儿,以及非哲人儿,都堂而皇之地谈论过“无限”,不仅把它视为,宇宙的始基本原、固有特征,甚至把各种价值属性,也加在上面,宣布它能分成,“好”的与“坏”的,言之凿凿,不容置疑,可稍微较真一下,分分钟能发现,破腚上的一处破绽:真的无限,岂是你一个有限之人,能用有限的“无限”二字,如实描述的么?即便发挥你那天马行空,连同天驴行空,外加天骡行空的想象力,恐怕都想象不出来呢,不是? 说穿了,不管人们把“无限”这个概念,作为一种认知结构,套在了神马对象上,都仅仅意味着,人们以否定性的混沌方式,莫名其妙、不明所以地指认了,这些对象“并非有限”的怪异特征,也就是它们超出了,人们通体有限的想象、理解和言说能力,因而压根没法想象、理解和言说的怪异特征。 不错喔,假定真有某个无限的东西,摆在我们前面,我们的确定性认知,也只会把它当成,有限的东西来理解,结果扭曲了,它作为凸显的本来面目。然而呢,假如我们因噎废食,干脆放弃这种扭曲,那可就连这一丢丢,确定性的有限认知也木有咧,只能落入啥都不确定,一无所知的懵逼状态。悲哀。 一言以蔽之哈:认知能力有限的人,只能以确定的方式,认知有限的对象,却没法以确定的方式,认知无限的对象,因为后者不在,有限之人的认知能力之内,只会让人处在困惑惊诧之中,永远弄不明白,它们究竟是怎样无限滴,以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确只能像康德大师那样子,谦虚使人进步地宣布:“我不得不悬置知识,好给信仰留个位置”,嗯哼。 这样子瞥,尽管源于求知欲的,确定不确定之分,的确能够帮助人们,以透过偶然看必然,透过无序找规律,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方式,如实揭示事实的真相,但它同时恰恰又决定了,人的认知的绝对有限,以致可以说:人为自然立的各种法,目的只是确保有限的自己,勉强能从有限的视角,认知各种自在之物,包括但不限于:那些人们永远拎不清,是不是无限的自在之物。 其实吧,就连人类追求科学真理的事业,也不像人们张口就来的那样子,是神马“无限”的:第一哈,如同人类的所有东西一个样,人类的科学知识,不仅眼下是有限的,而且将来的任何一天,照旧是有限的,只不过有限的程度,有些变化而已;第二哈,更重要的是,总有一天,乘着飞船不知躲哪去了的人类,连同他们掌握的科学真理,也免不了灰飞烟灭,连点渣渣都不剩,不是? 前一篇提到,主体能动性与人类中心主义的区别,最重要的一点也在这里:主体的能动性,不管多么强大,永远有限;人类中心主义的老毛病,则是不仅夜郎自大,而且日郎自大,自信满满地寄己以为寄己,那是相当的无限,嗯哼。 除了骨子里的上述有限,人为立法的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的错,包括但不限于:前面反复提到的,能力不足、信息太少、成见够深、方法失当等,以及后面还会讨论的,非认知需要的干扰,求明欲的自大等,都会朝着虚假谬误的背反方向,让科学知识的有限性,显现得更严重了。 问题在于,当人们基于求知欲,把给定的概念框架,加在对象上的时候,要是受到了,这些因素的负面影响,很容易让立法过程扭曲变形,导致认知与对象的脱臼错位,对不到一块儿。9篇提到的,地心说、燃素说、以太说等,这些科学中曾经的真理、永远的谬论,以及15篇提到的,“随机偶然”的“柿油度”的流行说法,大都是由于这类,瞎扯淡的立法搞出来滴。 所以哈,尽管人为立法的机制,显著提升了人类的能动性,用不着再经历,从感性经验的长河中,摸出几块理性概念的石头,走一步垫回脚的蹒跚过程,而是一撞上了新对象,当即就能像从口袋里掏钱那样子,从脑海里掏出,现成的认知结构,动用各种已知的概念术语,尝试着理解它们,从而大大加快了认知进度,但有一利必有一弊的辨证法,在此貌似确实成立:人为立法的机制,同时也大大增加了,人为造谬的概率,不是? 说破了,撇开人文社会学科中,一天发明至少三个,不知所云的时髦新名词,再诉诸独享的垄断权,任意解释它们,结果以脚踩荷藕、口吐莲花的方式,把学者们也忽悠得一愣一愣的,种种精妙晦涩的左均理论不谈,哪怕在自然科学的辖区里,要是面对微观世界的新情况,你老想着强行将牛顿力学,这个本身正确的认知结构硬套上去,得出的结论也一定会荒腔走板,错得离谱…… 不管怎样,确有说法主张:人们把确定性结构,加在粒子上,就会因为这种认知性介入,让波坍缩为粒子,从而遭遇到有史以来,最严重的认知麻烦。这倒是从“认知性介入”的视角,真真戳到了,“人为自然立法”的软肋咧,嗯哼。 严格讲,现实生活中,那些给真理发现,添了许多麻烦的“先入之见”,并不见得都是,背离事实、错谬荒诞的成见偏见;许多情况下,它们原本也是真理,只是由于非但帮不了、反倒还会妨碍,人们去认知新对象,才成了妥妥的偏见成见。 至于它们为啥有,所谓“先入”的特征,自然也得追踪到,人为自然立法的机制那里,因为这个机制的实质恰恰在于:人们想把先前已经形成的,某些认知结构、概念框架,套在新对象上,是谓“先入”…… 也因此,对任何科学真理,我们都不可抱着无批判、不怀疑的态度,盲目崇拜:作为人为立法的既成结果,它们注定了是有限的;作为人为立法的先入之见,它们的有限性就更严重了,会对人们探索新的科学真理,产生误导效应。 所以哦,以人为立法的方式,追寻科学真理的时候,我们既要搞明白,这种立法的敞开性:只有靠它才能得到,确定性的正确知识;同时也要拎清楚,这种立法的有限性:它可能把人对真理的追求,带到沟里去。一言以蔽之哟:人为自然立法的时候,一定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小心谨慎,时刻提防人为自己造假,包括但不限于:地心说、燃素说、以太说、柿油度等等,不是? 这个意思上讲,纯粹基于求知欲的前提下,人为自然立法的认知目的,既不是让对象符合认知结构,也不是用认知结构挡住真相,而是通过把确定性的认知结构,加在了有限的认知对象上,由此在动态的过程中,不断克服谬误,努力追求真理,消除困惑惊诧,摆脱无知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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