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随笔|自由意志3.自由意志就是“由乎自己的意欲志向” 以往基于二元架构的讨论中,涉及“意志”方面的比较少,争议主要集中在,感性的本能欲望,是不是也有资格叫作意志?本系列将继承《人性逻辑》3节的衣钵,照旧在广义上界定这个概念:人们的任何想要,不管是本能,欲望,念头,冲动,还是动机,意愿,希望,志向,也不管是受到了理性的统辖,还是处在感性或非理性的管治下,统统属于“心之所立”,或曰“心之所之”的“意志”。 其实哈,西哲中也有人,认同差不多的看法。像霍布斯把“意志”界定成了,“在审慎中直接与行为或不为相关的,最后那种欲望或厌恶”后,就明确指出:“经院学派通常把意志,界定成理性的欲望,但这个定义不好,因为这样子就不会存在,违反理性的自愿行为了。自愿的行为,就是从意志中产生的行为。” 事实和逻辑的角度看,这个指责相当有力,很难反驳:既然自愿的行为,就是基于意志的行为,要是断言,理性的欲望才算意志的话,那所有的自愿行为,就统统是理性的了,而不再可能存在,非理性的自愿行为,尽管西哲彰显理性的主要目的,恰恰是打算借此矫正,现实中常见的,种种不理性的自愿行为。 进一步看,中世纪哲学家们,好像也没有察觉到,他们坚持的这个主流见解,还会让奥古斯丁的原创理念,落入另一个,没法自圆其说的逻辑矛盾:要是他说的柿油意志,同样处在理性的主导下,它怎么可能会没个定性,时而趋好,时而趋坏,以致把上帝造的美好世界,弄得不可描述了啊,嗯哼。 当然咯,考虑到那时候,神性压倒了理性,学者们甚至热心于探讨,针尖上能站多少天使,这样子搞笑的科研课题,他们缺乏严谨的逻辑意识,倒也可以移位理解——不好意思哟,亲,严格讲,其实是同情理解呢。然而哈,要是到了现在,还有搞学术的,继续犯这样子的低级谬误,恐怕就有点说不过去咧,不是? 你还别说真有。直到今天,不少论者依然拿,康德的一个著名区分说事,主张受到感性支配的意志,只是“任性意志”,不是“柿油意志”,却似乎忘了,大师坚持的另一个著名见解:“感性的任意……不会使它的行为成为必然的”,只会“在那些全无原则可言的动机之间摇摆不定”,“仅仅偶然地趋于好善,却常常趋于坏恶”;唯有理性的意志,亦即“良善意志”,才会一根筋地趋于道德上的善,避免道德上的恶,木有一丢丢杂念,由此推动人们,实现“道德自由”。 可这样子一来,就冒出个双重困境:一方面,要是感性的任意不是“柿油意志”,那它怎么也像“柿油意志”一个样,没个准头,摇摆不定,处处和因果必然唱对台戏噻?另一方面,良善的意志既然是一定如此,认准死理不回头,从来不跳摇摆舞的,那它还会不会与因果必然,处在更著名的“二律背反”中,从而具备所谓的“柿油”特征呀?尤其严峻的是,要是答案是否定的,那它又该如何推动人们,努力实现康德自己,极其看重的“道德自由”呢? 友情提醒一声:在此提前抛出,这个小插曲的用意,主要是想表明,一旦把感性的欲望,从意志中排除出去,就会遇到一系列,怎么说都说不通的自相矛盾;同时也提醒大家,即便西方哲学,也经常是不长记性,屡错屡犯滴,嗯哼。 现在来看,纠结得多的“自由”概念。专门研究自由的伯林曾指出:“自由是个意思含混不清,怎么解释都成的术语”,言下之意等于说,“自由”是个人们解释的时候,享有最充分“自由”的词儿了,想怎样解释,就怎样解释…… 其实呢,他这样子讲,肯定有些夸大,因为尽管如同许多概念一个样,“自由”的含意相当复杂,但要是撇开了哲学家们的胡编瞎扯,故弄玄虚,肆无忌惮,漫无边际,直接面朝日常言谈,以及凡俗词典的话,它的核心语义,还是不难找到滴。虽然《人性逻辑》的11节里,已经简要界定过了,这里还是不怕重复,从头细说一遍,以求加深印象。 先从象形文字的分崩离析看:“自—由”“自—由”,自然是指“由乎自己”了。进一步问,由乎自己的神马呢?自然是刚才谈到的,源于自己的需要,成了行为的动机,在自觉心理中,总是占据首位的意志了:所谓“由乎自己”,首先就是“由乎自己的意欲志向”,不管做啥事,都随自己的意,全任自己的性,要从自己的心,想所自己的欲,文言又叫“随意任性”“从心所欲”。 新话新说一次:哪怕你做事的时候,还会同时由乎自己的情感,以及认知,它们的动机源头,不也在你自己的,意欲志向那里么?它们的基本效应,不也是助推或引导,要靠你自己的意志,才能启动的各种行为么?老调重弹二回:即便你形成,自己的意欲志向时,受到了别个的忽悠逼迫,行为的后果,也只是对别个好,它不还是要经过,你自己脖子上的那颗脑袋,才能像管涌那样子,喷薄而出嘛。 再去查英文的双解词典,“free”的词条下,第一个解释是:“not under the control or in the power of sb else; able to do what you want”,翻译过来则是:“能随自己意愿的;随心所欲的。”这和刚才论证的,“由乎自己的意欲志向”,完全一致,没啥区别,清晰地见证了一点:虽然东圣西圣,往往心异理异,有似鸡同鸭讲,普通西人东人,反倒用词相通,能够顺利交流,不是? 这样子顺利完成了,俺老汉拿手的语义分析,浅人就有理由,在此隆重推出,一条不接受反驳的结论咧:无论中外,不管古今,任何哲学家的任何“自由”定义,哪怕再高深再晦涩,只要背离了,中文英语共同认定的,这个原初的核心语义,你不妨直截了当,把它看成是完全的一派胡说,彻底的两排八道,嗯哼。 老黑格尔肯定没读过,中英双方签署的,这份历史文件,却在《法哲学原理》中,曰过差不多的意思:“自由是意志的根本规定,就像重量是物体的根本规定一个样。……没有自由的意志,只是一句空话。” 这明显是以同义反复的分析方式,指认了自由与意志之间,“一定如此,不可能不如此”的“必然”关联。也因此,唯一令人莫名其妙,以及莫名惊诧的,只是他老兄怎么会在,给出了如此清晰的命题后,依然面不改色地赞同,二元架构下的兼容论。也许是因为,他背后有个,强大的辩证逻辑做靠山?存疑。 撇开黑格尔因此陷进的,无论“大逻辑”,还是“小逻辑”,全都解不开的自相矛盾不谈,这个命题明确指出了,自由与意志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意志必然具有自由的特征,自由必然寓于意志之中,两者如胶似漆,水乳交融,没法分离。换个方式说哟:一方面,意志总是随意任性地想要自身,得到从心所欲的自由实现;另一方面,自由总是意志自身的根本规定,以致离开了随意任性的意志,就谈不上从心所欲的自由。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也就能够明白,从实然角度理解自由意志的意义了:任何人,无论天使圣徒,还是魔鬼恶棍,只要有“意志”,都会有“自由”,因为他们同样想让,自己的意欲志向,以从心所欲,随意任性的方式,呈现出来,木有例外。 不用说,站在天使圣徒的立场上看,魔鬼恶棍的随意任性,从心所欲,肯定属于肆意妄为,为非作歹了;我们凡人,十有八九也会赞同,他们的这种应然评判。可是哈,这一点还是没法改变,魔鬼恶棍的为非作歹,肆意妄为,实然层面上依然具有的,“由乎自己的意欲志向”,亦即“自由”的根本规定,不是? 说穿了,无论姬旦还是嬴政,无论袁世凯还是溥仪,无论贝当还是戴高乐,学习“free”这个词的时候,都不得不认同,下面的核心语义:“not under the control or in the power of sb else; able to do what you want”,俗话或曰“能随自己意愿的;随心所欲的”;否则的话,要是一方把它理解成了“日出东方”,另一方把它理解成了“春池嫣韵”,这俩聊起天来,岂不就真成了,鸭同鸡讲么,嗯哼。 进一步看,中文语境里,由于“从心所欲”四个字,来自孔丘的自我表扬,儒人们往往不好意思,让它拥有神马不好的意思,所以一般讲,待遇还是不错滴。但“随意任性”四个字,就没那么幸运咧,经常有资格,和包含负面字眼,明显贬义的“肆意妄为”“为非作歹”平起平坐,被灌进去的不好意思,一目了然。 可是呗,语义上看,它和“从心所欲”一个样,仅仅是在指认,人们基于“由乎自己的意欲志向”,“想要”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木有任何足以让人,想入非非的应然意蕴。考虑到这一点,所有随笔系列里,都将在实然层面,对这两个成语同等看待,视为“自由”一词的中性语义,既不夸奖,也不指责。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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