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69. 幾個壓縮版的人性邏輯 前面囉里囉嗦,用了二十萬字,描述了人性邏輯的綿延序列,說不定各位看了後邊,忘了前邊,所以這裡提供幾個壓縮了的精簡版,加深一下印象,嗯哼。 1. 需要原點:人是有“需要”的存在者,滿足了需要才能彌補“缺失”,維繫“存在”,並因此展現了人自身的原初“有限”。需要進入“自覺心理”後,成了“想要—意志(will)”,同時也搭起一座橋,讓“事實(存在的東西)”有了對人而言的“價值(意義,效應)”,可以分成“道德”“認知”“實利”“信仰”“炫美”五大領域,並以“好—壞”作為價值評判的第一對基本標準:凡是有益於滿足需要的,就是好東西;凡是有害於滿足需要的,就是壞東西。在意志作為動機源頭的“動力”效應下,自覺心理中的另兩個要素,“認知”起着“引導”的作用,“情感”起着“助推”的作用,聯手推動人們從事“行為”,實現“值得意欲”的好目的。同時,在價值領域,人的確構成了萬物的尺度,並且彼此採取的評判標準既有相通處,又有相異處。 2. 自由價值:作為“由乎自己的意欲志向”,意志本身就有“自由”的特性,努力以“隨意任性”“從心所欲”的方式實現自身,把“意志自由”轉型成“現實自由”,從而讓“自由”成為人生所有正面價值的總合,讓“不自由”成為人生所有負面價值的總合。因此,自由意志付諸實施的時候,一定會遵循人性邏輯的頭號元理“趨好避壞”,不可能隨機偶然地趨壞避好。同時,由於需要來自缺失,以及好壞之間“語義對應”和“現實並存”的緣故,形成了“自由總在枷鎖中”的悖論:人們是因為受到缺失之壞束縛的緣故,才會形成想要擺脫這種束縛,實現意欲之好的自由意志。這個角度看,任何自由都同時包含着趨好的“積極自由”與避壞的“消極自由”兩個方面,並且避壞對於趨好具有前提效應,因而西哲重好輕壞、認為好壞能夠對沖的見解無法成立。 3. 好好衝突:現實生活中的“價值衝突”,除了好—壞之間的衝突外,還包括好—好之間的衝突,再次體現了人的有限性,特別是自身能力以及外部資源的有限性。這種無可避免的“好好衝突”,不僅決定着意態助動詞從“想要”到“能夠”的演化,而且會迫使人們做出有舍才有得的“取捨選擇”,結果往往陷入兩難的困境。其中,要達成“目的好”必須耗費“工具好”的衝突,直接造成了“成功”與“失敗”的區分,由此分析性地形成了“賞成罰敗”的機制。更重要的是,好好衝突還會形成好壞之間的“悖論交織”,亦即在獲得某種好東西的同時必定遭遇某種壞東西,從而再次體現了自由總在枷鎖中的深度悖論。 4. 正當底線:由於好好衝突中的行為捲入了好壞的悖論交織,人們沒法單純運用好壞標準進行評判,只能訴諸另一對價值基準“對—錯(是—非)”作為“正當”的底線,亦即根據交織中的壞東西是否“可以接受”的定位,評判各種行為的正當性:不會造成不可接受之壞的行為才是正當的,造成不可接受之壞的行為則是不正當的。由此形成了人性邏輯的二號元理“取主舍次—行對拒錯”:衝突情況下,人們總是選取重要的好東西,捨棄次要的好東西,從而防止自己遭遇不可接受之壞的嚴重傷害。這個角度看,一方面好對正當具有邏輯上的優先性,另一方面正當對好具有實質上的優先性,從而把“成功學”與“正當論”、“能夠”與“可以”嚴格區分開。西方後果論的謬誤在於把正當直接等同於好,義務論的謬誤在於把正當與好壞內容割裂開,將其歸結為抽象空洞的直覺、理性、義務等。 5. 應當義務:如果人們只是趨好避壞,不會出現“強制性”;只有在衝突中為了得到主要好,不惜付出忍受次要的“必要壞(惡)”的代價,才讓人覺得有“義務”去做正當的事。與此相應,“應當”與“必須”兩個助動詞展示的義務的不同強製程度,總是以反比的方式,取決於主要好與必要壞在悖論交織中的權重反差:二者的權重反差越小,義務的強製程度越高。這個角度看,“自律”亦即自己對自己的強制本身並不是自由,而是對自由的否定,在與自由意志以悖論交織的方式相結合的時候,則形成了選擇的“自決性”,以及與“義務”分析性相關的“自主責任”,從而確立了人性邏輯的三號元理“自作自受”,以及“賞對罰錯”的機制,支撐着人生歷程的持續綿延,迫使人們不去從事不正當的行為,以免遭到不可接受之壞的懲罰,陷入事後的“悔恨”中。同時,助動詞“敢於”體現了人們是否願意冒着悖論交織中的嚴重“風險”從事行為的不同心態。 6. 理念動物:按照“行對拒錯”的人性元理行事,決定了人們在價值評判和權衡比較中總會“自以為是”,並將各自指認的“正當”之“是”轉化成“存在”之“是”。就此而言,人實際上是“理念”的動物,始終依據自己的價值觀,塑造自己的存在即“活法”。同時,由於各種正當標準之間也有衝突,人們還會通過一層層的權衡比較,確立一條能在優先秩序中壓倒其他所有正當標準的“終極正當標準”,由此形成各種“主義”;其中,只有“一元主義”才能在理論和實踐中貫徹到底,而“多元主義”面對不同終極正當標準的衝突,勢必陷入束手無措的尷尬困境。這個角度看,“我是誰”的答案不在於姓名性別,長相籍貫等等,而在於人們通過價值評判、權衡比較、理念認同實現的活法,人性邏輯因此就為人們追求“認識自己”的“自知之明”提供了一個普遍適用的理論框架。實然維度上,人性是指所有人實有的所有屬性,亦即“人之所是”,既不是“獸性之不是”,又不是“獸性之所是”;應然維度上,人性內容的確有好壞善惡的價值差異,但不存在所謂的“真善美統一”,更不可能超越或高於“自然”。 接下來再把前面描述的人性邏輯的整體流程,拆分成一系列的小環節,用順口溜的方式大體總結一下,當然免不了有不精確的地方,大家湊合看哈: 主體有缺失,產生了需要,一旦自覺到,想要即意志,動機生行為。需要當原點,事實被評判,價值分益害,認知來引導,情感當助推,既想趨於好,又要避免壞,好壞不對沖,避壞是前提。意志要自由,就付諸實施,想要變能夠,藉助於工具,達到了目的,取得了成功,產生好後果,就覺得快樂,獲得了獎賞;沒達到目的,陷入了失敗,造成壞後果,則覺得痛苦,遭受了懲罰。好好衝突中,只能做選擇,有舍才有得,好壞相交織,得好必遭壞,悖論由此生,自由套枷鎖。於是有正當,劃出底線來,給壞定個位,是否可接受,關鍵在止害,取主而舍次,行對而拒錯;由於這緣故,對來自於好,又會壓倒好。好壞交織中,實現主要好,須忍必要壞,於是有強制,應當盡義務,自己律自己,自決取和舍,自主有責任,自作要自受,做對了開心,做錯就後悔,賞對又罰錯,人生往下延。還有敢不敢,涉及冒風險。自以為是中,正當變存在,讓人成為了,理念的動物,價值觀主導,活法各不同。對對也牴觸,權衡比較下,優先有秩序,終極標準立,於是有主義。一元能到底,多元出問題。我究竟是誰,人生啥意義,答案就藏在,人性邏輯里,認識你自己,自知才能明。實然維度上,人性屬於人,都是人實有,硬和獸性比,只會添亂子;應然維度上,人性有好壞,可惜真善美,不見得統一,都在自然中,咋可能超越?五言湊絕句,簡要概括下,人性的邏輯,俗是俗了點,畢竟還到位,不是? 最後列個更簡單的主要概念流程表,敬請各位評判一下,裡面的邏輯鏈條是不是一環扣一環:“需要”—“想要”—“意志”—“事實”與“價值”—“好”與“壞”—“認知”與“情感”—“行為”—“自由”—“趨好避壞”—“好好衝突”—“能夠”—“取捨選擇”—“目的”與“工具”—“成功”與“失敗”—“賞”與“罰”—“悖論交織”—“對”與“錯”—“取主舍次”—“行對拒錯”—“可以”—“強制”—“義務”—“應當(必須)”—“自律”—“自決”—“責任”—“自作自受”—“悔恨”—“敢於”—“自以為是”—“理念”—“終極正當標準”—“主義”—“一元”—“多元”—“我是誰(自我認同)”—“人生意義”—“人性邏輯”—“自知之明”—“人性”與“獸性”—“自然”。 末了補上幾句:這個主要概念的流程表,能從一個角度見證,除了“好好衝突”“悖論交織”“行對拒錯”三個用詞禿神婆,闡釋更禿羊的術語外,本系列沒有發明任何晦澀難懂的時髦詞兒。至於那些已有的概念,也是努力按照它們在日常言談以及詞典里,本來就有的最簡單核心語義去理解,因而這個層面上,可以說木有神馬新意…… 尤其與近年來國內外湧現的,一眾網紅學界大咖們比起來,這個特徵那是相當的扎眼,因為他們最喜歡搞術語創新了,動不動就甩出一窩新名詞兒,繞得人頭暈,俗話或曰“為賦新詞強說愁”,文言又叫“啥都說不清,發明第一名”,生造概念的能力,大大超過了澄清問題的能力,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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