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5. 怎樣從事實推出價值? 休謨這小伙二十郎當歲的時候,提出了“是與應當”的質疑,可惜沒給出答案,結果把從“事實”能不能推出“價值”的問題,變成了一個燙手的山芋。否定派認為推不出來,誰要是推了,誰就把“屬人”的意義還原成了“自然”,犯下了“自然主義謬誤”;肯定派主張可以推,卻又說不清楚怎麼推,於是乎直到今天,還是爛泥一灘,全陷在裡面了,爬不出來。 不過哈,到了俺老漢這裡,答案就簡單多啦:想從事實直接推出價值,的確是個自然主義謬誤;但這不等於說,它倆就是老死不相往來的啦。相反,只要以“需要”為樞紐,就能把兩者聯起來。換個方式說吧:從事實是沒法“直接”地推出價值來的,但要是用需要搭個橋,就能從事實“間接”地推出價值來了。 友情提示一句,此前也有某些西方學者,包括麥金太爾,談到了需要與價值的關係。但比較可惜,就像很多情況一樣,他們大都是點到為止,然後就放過了,不肯深挖下去,結果錯失了良機,沒做出怎麼誇張也不為過的貢獻。憑什麼這樣子說啊?因為這問題實在太重要了,遠遠超過前面把需要分成五類的原創;許多難解之謎,包括開篇提到的實然與應然之分,都要靠解決了它,才能找到答案。所以呢,淺人才把“是與應當”和“自由意志”“好與正當”並列,說成是人性邏輯系列的三大發現。有點不謙虛了哦,嗯哼。 需要是怎樣點石成金,讓事實有了價值的呢?謎底同樣不複雜:既然需要是因為人的“存在”出現了“缺失”產生的,它就總是驅趕人們,尋找能夠滿足自己的東西,以求彌補這些缺失,維繫人的存在,結果就在這個過程中,讓存在的東西(事實)有了對人的意義(價值);至於評判的標準,也正是“能不能滿足需要”。 這樣子看,只要接受了下面兩個定義——“事實”是指“存在”的東西,“價值”是指對人的“意義”,我們就能一舉了結西方學界花了幾百年,都沒了結的那個老大難了:任何存在的事實,只要與“需要—想要—意志”形成關聯,就能具有或好或壞的正負價值:有助於人們滿足需要的,就是肯定性的好東西;有礙於人們滿足需要的,就是否定性的壞東西——同義反覆的廢話兩句,不是? 拿“谷欠”即“欲”的分崩離析來說吧,它的唯一作用,就是催促人們,尋找自己“欠”下的廣義“穀子”,好止住肚子裡面的咕咕亂叫;也正是在這個過程中,它讓任何能吃的東西,有了對人而言的正面價值。儒人們對此深有體會,所以不僅見面就問“吃了嗎”,另外還發明了個口頭禪,叫“民以食為天”,將這種積極的價值,升華成終極的意義,都快能和老天爺平起平坐了…… 反過來看,要是和需要沒啥關聯的話,哪怕某個事實對人有了影響,也成不了“價值”,沒什麼“意義”,引不起他們的“評判”或“訴求”。比方說吧,陽光照在了我身上,讓我感到熱烘烘,就只是對我產生了“非價值”的作用(讓我覺得溫度升高了),卻沒有“價值性”的意義(因而我也無從對它做出評判,提出訴求)。只有和我的冷暖需要關聯起來了,這種作用才有了“價值性”的意義,能讓我對它展開評判和訴求:“陽光照着我真舒服—我想曬會兒太陽”,或者反過來,“陽光快把我烤熟了—我要躲到樹下去”。 不好意思喲,“人性邏輯3”定義的“死”,也能從這個角度入手,加以進一步的解釋:要是哪天你沒有任何“想要”了,你就僅僅是個“無欲則剛”的事實,再也沒有“從心所欲”的價值啦,嗯哼。 這樣子的負能量,未免悲觀了,那就來點正能量,對沖一下哈:由於需要像個樞紐起作用,人的存在總是充滿了這樣那樣的意義,或是正面的,或是負面的,以致沒有價值的人生,就不是嚴格意思上的人生了。於是乎,我們就能從“我欲故我在”的說法中,演繹出人性邏輯的第三命題了:“人是價值性的存在者。” 價值世界的五彩繽紛,也就隨着一覽無餘啦:既然需要分成了道德、認知、實利、信仰、炫美五類,它們賦予事實的價值,也就形成了相應的五大領域,不僅各有各的光輝,而且還能相互交織。比方說哈,宗教信仰不僅喜歡藉助美的力量,為自己造勢,蓋的廟宇教堂相當漂亮,而且還特別強調,自己的一大目的,就是引導人們,在認知中努力求真,在道德上積極向善…… 特別五花八門的是,要是與多樣化的需要形成關聯,就連同一個事實,也能呈現出多樣化的價值,讓人眼花繚亂。拿金子來說,就兼有實利(買下心儀物品)、炫美(看着賞心悅目)、信仰(拜金主義拜的就是它)、認知(琢磨其原子構成)、道德(捐出去表達愛心)的豐富意義……怪不得那麼些人都喜歡它呢,不是? 人們經常會問,人生有沒有意義?如果有,又在哪裡?這樣子的問題,大多出現在“價值衝突(諸好衝突)”的情況下,後面還會進一步討論,這裡只從最一般的角度,給出一個最簡單的回答:同義反覆地說,人生的“意義”,就在於你憑藉自己的需要,讓事實具有的“價值”中;換個方式說哈,你滿足了怎樣的需要,實現了怎樣的價值,你的人生就有了怎樣的意義,嗯哼。 也因此,暫且撇開衝突的情況不談,羅曼蒂克地講,你的需要越是豐富多彩,實現得越是徹底,你的人生意義也就越是滋潤。不然的話,假如你活了一輩子,翻來覆去就是那幾個需要,滿足的方式也如出一轍,你的人生價值,就有點乾癟單調啦,大約只比聖人號召的“無欲則剛”,略勝一籌罷了,不是? 話說到這份上,可以笑話一下西方的哲學家們了。首先是肯定派,雖然承認價值能從事實推出來,卻又說不清,兩者是怎麼勾搭上的。這就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了:既然對他們來說,烤牛排的色香味俱全,也只能來自胃裡的“谷欠”,答案真有那麼難嗎?所以哈,他們是智商有缺呢,還是不接地氣呀?存疑。 否定派更尷尬了。拿神童維特根斯坦來說吧,二十郎當歲的時候,就寫成了《邏輯哲學論》,裡面宣布:“世界的意義必定位於世界之外。世界中……不存在任何價值——假如存在的話也沒有價值。如果存在某種有價值的價值,它必定位於一切發生和是其所是的東西之外。” 這話說得有點彎彎繞,繞來繞去,所以維粉們一直是五體投地。不過哦,隨便找個普通人,都會告訴這位天才一條簡單的道理:饅頭鹹菜的價值意義,根本不在世界之外,相反就在這些“是其所是”與需要的關聯之中;否則的話,你餓的時候,怎麼會狼吞虎咽,把它們都吃光了,混它個肚兒圓呀,嗯哼。 當然嘍,老是這樣子動用“吃飯哲學”的例子,反覆懟回去,很陋很低俗。可是呢,即便再雅再高潔的價值,也不可能跑到什麼“世界之外”,孤獨自在吧。不然的話,你我他活在這個世界中,怎麼可能崇信天國的神,欣賞馬勒的交響曲,養成助人為樂的高尚德性,空閒的時候坐在園子裡,拜讀着《邏輯哲學論》,一邊享受追求真知的樂趣,一邊體驗莫名其妙的沮喪呀…… 拿大師自己來說哈,雖然擅長高潔雅致的思辨,日常生活里,肯定也是飢來進食,渴來喝水的,否則的話,怎麼擅長他的雅致高潔呢?大概齊由於這緣故,日子久了,他也隱約察覺到,價值不可能位於九霄雲外,而是就在這個世界中,所以才在二十年後,坦率承認:《邏輯哲學論》有“嚴重謬誤”,結果就讓一幫子磕頭如搗蒜的維粉們,有點始料不及,外加暈頭轉向啦。 無論如何,對否定派來說,最嚴峻的挑戰在於,除非乾脆否定價值的“存在”,不然很難回答一個簡單的問題:如果不是從“存在”的事實(間接地)推出來,難道價值能夠無中生有,憑空從世界之外,像餡餅那樣子掉下來麼?一言以蔽之:要是“沒有貓的微笑”純屬子虛烏有,“沒有事實的價值”又怎麼可能呢? 最後有個疑問:這樣子一目了然,一點都不複雜的問題,僅僅涉及事實、語義、邏輯,何以那麼多的西方哲學家,非但答不上來,反倒還把水攪得越來越渾了啊?謎底或許在於:他們的腦袋太思辨,太玄乎了,總喜歡用抽象晦澀的二元對立架構,把有血有肉的現實生活肢解了,結果拿腔捏調,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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