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随笔|自由意志40. 康德贬低了感性的任意意志 这一篇来看看,康德是怎样跨过,认知与意志的分界线,把广义上的柿油意志,区分成感性的任意意志,与理性的良善意志,并且贬低前者,抬高后者的。 《纯粹理性批判》中,总结四个二律背反的一节里,康德先是一如既往地,将“先验意思上的柿油”,定义成了“自行开始一个状态的能力”,随后就指出:“实践意思上的柿油,就是意志(任意)对于,来自感性冲动的强制的独立性。……人的意志虽然是,一种感性的任意,但并非动物性的,而是柿油的,因为感性不会使,人的行为成为必然的,相反人倒有一种,独立于感性冲动的强制,自行规定自己的能力。” 简单讲,这段话先是强调,先验柿油摆脱了,先行序列的“因果“束缚;然后就主张,人们的任意意志,既是感性的,又是“柿油”的,因为它能摆脱,感性冲动的“强制”,自行规定自己,不让人们的行为,成为“必然”的。 不难看出,里面清晰展示了,38篇谈到的,康大咖不喜欢抠字眼,总爱把“因果”“必然”“强制”,这几个术语,稀里糊涂搅拌在一起,然后再让它们结成伴,对着“柿油”发脾气的,一以贯之的道。所以哈,这里也不炒冷饭了,讨论一个新鲜的玩意儿:“任意意志”与“良善意志”的分水岭。 问题在于,《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他开篇又谈到了,某种 “无条件善”的“良善意志”,认为纯粹理性的真正使命,就是产生这种,“在其自身就是良善的意志”,其中不会掺杂,任何感性的需要,爱好,或满足。这样子瞅,他显然是诉诸,感性与理性的标准,把柿油意志分解成了,两个不同的种类。 不好意思哦,亲,这种分解的源头,至少能追溯到,据说先是把意志搞得不见了,后来又把自己搞得不见了,文言又叫“不在场”的,亚里士多德的一个命题那里:“感性欲望的对象,只是表面好;理性意愿的对象,才是真实好。” 在此也不去细说,其他地方曰过的,这个命题的片面扭曲了,着重论证一点:康德这样子,接着老亚讲,拿感性与理性当标准,区分两类不同的柿油意志,就穿越了自己指认的,认知与欲求的严格界限,让自己和自己,闹起矛盾了。 怎么讲啊?前一篇谈到,心理结构的三分问题上,康德无可否认地,超越了休谟,没有停留在,知情意不分的胡辣汤中,而是把“认知的机能,愉快和不快的情感,欲求的机能”,清晰地隔离开,强调它们“不能再从某个,共同的根据那里推出来”,由此做出了,不容抹煞的积极贡献。 然而哈,区分任意意志,与良善意志的时候,大师却背离了,自己的这个洞见,不是诉诸意志欲求,自身的因素,而是诉诸原本位于认知维度,对于意志欲求来说,明显是外在外来的,感性与理性标准,结果在出发点上,就步入了把“理性”,当成了认知与意志的,“共同根据”的歧途。 说白了,当康德主张,感性的任意意志之外,还有另一种纯理性的,良善意志时,已经遮住了一个事实:既然人的所有意志,都是由于“缺失”才形成的“欲求”,满足了还能让人们,享受到快乐愉悦的情感体验,那它们无一例外,都有“感性”的特征,却不可能像康德说的那样子,是全然“理性”的。 不错哟,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把意志欲求,付诸实施的时候,都会受到理性认知的引导。可是呢,这一点照旧改变不了,它们与那些没有受到,这种引导的意志欲求,共享的感性特征,更不足以让我们,跨过描述与诉求的界限,将意志欲求还原到理性认知,这种外在的“共同根据”那里,嗯哼。 康德为啥要用,这样子自相矛盾的方式,把柿油意志切割成,感性与理性两大块呀?目的就是为了,站在理性主义立场上,推崇理性的良善意志,贬低感性的任意意志,《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的俗话或曰:“理性在有关它,自身尊严的意识中,蔑视所有那些,来自经验领域的动机,并逐渐成为,它们的主宰。” 考虑到良善意志,指向了“人是目的”,这个深度理念,康德在此抬理性,贬感性,也有他的理由。可问题在于,这样子的应然干预,同时还诱导着他,在扭曲事实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结果反倒削弱了,他这个原创的贡献。无论如何,为了证成自己的应然诉求,背离本来的实然真相,注定了只会掏空,价值诉求立足其上的,那个事实根基,不是? 其实吧,紧接着刚才那句,彰显理性自身尊严的话,康德就反差鲜明地指出:“将情感和爱好的刺激,与理性概念混杂起来的道德学说,势必会使心意摇摆在,毫无原则的动机之间,只是偶然地趋于善,却常常趋于恶。” 此外呢,《纯粹理性批判》里,他也在更抽象,更一般的意思上宣布:“实践柿油的前提在于,某种东西虽然没发生,却应当发生,因此它的原因,在现象领域是不确定的,以致我们的任意,也不包含因果性。” 尽管三号二律背反的正题,明确承认了:“除了遵循自然律的因果性外,还有必要假定,另一种由柿油而来的因果性”,康德的这些论述,却又把感性的柿油意志,说成是随机偶然不确定的,既可能趋于好,又可能趋于坏,结果“不包含因果性”,更“不会使人的行为,成为必然的”,前后有矛盾,左右不自洽,于是乎就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脑壳,冒出一堆问题来咧。 问题一:要是感性的任意意志,像他说的那样子,也是柿油的,那它怎么偏偏不包含,由柿油而来的因果性呢? 问题二:要是任意意志的柿油,在于不会使人的行为,成为必然的,跳起舞来,最恨国标,偏爱摇摆,那何以良善意志的柿油,却在于一根筋地,遵循绝对命令,把人的行为变成了,只会趋善避恶,不会趋恶避善,一定如此的必然? 问题三:要是良善意志,由于包含了,趋善避恶的因果性,才是真柿油,那怎么还能说,不包含因果性,在善恶之间,摇摆不定的任意意志,同样是柿油的,不仅能够免于,感性冲动的强制,而且还能自行规定自己呀? 火上浇油的是,有一次康大腕,还趁火打劫地潜在承认了,感性的任意意志,其实也包含着,只会趋好避坏,不会趋坏避好的“分析性”:“欲求机能对感官的依赖,叫Neigung,而后者总是标示着需要。” 无论我们将这个词,译成“性好”,还是“爱好”,这个概念界定,业已把康德自己给出卖了,因为它在德语里的原初语义:“偏斜的倾向”,恰恰蕴含着下面的意思:一个人的欲求机能,出于“本性”或“喜爱”,“感”兴趣而“趋于”的东西,必定是他自己眼里,能够满足需要的“好”,不会是他自己眼里,妨碍这种满足的“坏”,所以才叫“爱好”或“性好”,嗯哼。 吹毛求疵地讲,康德哲学的晦涩难懂,魅惑无穷,大多来自这类,谁都说不清楚的,用词含糊,概念混淆,自相矛盾的变戏法;哪怕阁下使出神通,让他老人家复活,亲自举办一个,高报酬的讲座,恐怕也讲不出个,子丑寅卯来。毕竟,要是他能说清楚的话,当年就该说清楚咧,何必给康粉们留下那么多,到现在还说不清楚的难解之谜呀,不是? 借助上面的辨析,我们倒有可能,捅破康德为什么,这样子变戏法的窗户纸:定义善概念的时候,他再次站到了,理性主义立场上,断言:“但凡我们称为‘善’的,必定在每个,有理性者的评判中,都是欲求能力的对象”,从而给意志层面的“值得意欲”,加上了两个,认知层面的限制条件:不仅“理性”,而且“普遍”,仿佛这个世界上,真有像他定义的那样子,老少通吃,男女都爱,中外皆喜,古今一统,木有异议,美美与共的,共同“善”似滴。做梦。 一朝权在手,不用白不用。所以哦,如同奥古斯丁当年,从上帝的视角,审视人间那样子,康大牛也按照,自己定下的这条标准,从普遍理性的视角,打量所有的理性存在者,基于柿油意志,从事的所有行为:凡是符合这条标准的,就是基于理性的良善意志,必然趋善避恶的,真正柿油行为;凡是不合这条标准的,就是基于感性的任意意志,偶尔趋于善,常常趋于恶,吃了摇头丸,因此脑壳摆个不停的,不那么真正的柿油行为…… 结果哈,这样子的鲜明对照中,康德的剑走偏锋,就让老亚相形见绌咧:感性意志追求的,甚至不再是表面好,而是炉火纯青的恶,倒好象处在感性支配下,少了些理性的人,力气就变大了,能够无视同义反复的人性逻辑,碰上了喜欢的好,居然避之不及,瞅见了讨厌的坏,反倒趋之若鹜…… 这样子把应然当实然,用己位理解,取代移位理解,会造成怎样的谬误,已经说过多次了,对于像康大腕,这样子的有理性者,当然普遍适用,所以在此就不表啦,仅仅指出一点:像他这样子主张,“理性蔑视经验”,不仅实然维度上,不接地气,背离了日常生活,而且应然维度上,也会让“人是目的”的良善意志,落入凌虚蹈空的陷阱,仿佛人们的感性欲求,理应被视为原罪,打进“非目的”的冷宫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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