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五,看到报纸上报道一位出租车司机,把一被人遗弃的6个月小婴儿送到安全的地方。救了小婴儿的性命。报纸也把他作为英雄人物来报道。
不想今天早上再看报纸,这位司机会被市有关部门起诉。原因是这位出租车司机认识那位遗弃婴儿的妈妈。所以,他会被认为是犯有欺骗罪。
此事引起很多报纸读者的评论。
欺骗,在法律上是构成犯罪行为。但是,这位婴儿的母亲只有14岁,她本人尚没成年。让这样一个母亲来照看婴儿,本身也是对婴儿的生活和生命构成危险。因此,挺出租车司机者认为,这位司机是把婴儿送到最适合婴儿的地方,他不应该有罪。但在法律面前,falsely reporting an incident and criminal facilitation还是一种犯罪行为。所以,有时法律和人情是会有矛盾。像这个case,笔者认为,如果出租车司机只是帮他女朋友一个忙(他女朋友是婴儿aunt),而没有收取任何费用,还是应该从轻发落。如果判一年的监狱,太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