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有空闲,随手拿起报纸一份,发现两则想不到的怪事:
a. 一位中国人律师,带着他的client去警察局给警察行贿,当场连律师和他的client一起被逮捕。有可能被判10年以下的徒刑。这律师怎么那么糊涂?好不容易混到了个律师,这样把自己的前途给毁了?
b.发现报上登了一篇文章和rondo在这里写的标题完全相同。仔细一看,原来就是rondo写的一篇文章,不过小小的改了个字,“rando/文”。真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