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民眾選擇不買健保,2014年後即變成「違法」。
根據「可負擔健保法」(Affrordable Care Act)規定,不買健保的國民必須繳罰款。新法實施第一年輕罰,到第三年後重罰。第一年每名成人罰95元以上,但從2016年起加碼為每人695元,或每個家庭2085元以下。但這還要看年收入而定,2016年以後,罰款為全家年收入2.5%。如果年收入2.5%超過2085元,即照罰2.5%。如不到2085元,則仍罰20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