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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14. “必然”會毀滅“自由”嗎? 2022-07-21 16:30:04

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14. “必然”會毀滅“自由”嗎?

 

前面批的兩個觀點,主要圍繞因果與自由的關係展開:一個主張,自由意志不在因果鏈條中,至少是無因而生的;另一個主張,自由意志既然不在因果鏈條中,就是個幻覺或假設,不可能實際存在。其實吧,它們還犯了個共同的低級謬誤,就是都把“因果”與“必偶(必然和偶然)”兩對概念搞混了,將必然與自由的二元對立,偷換成了因果與自由的二元對立,等於錯上加錯,以訛傳訛。

 

當然嘍,移位理解地看,這種以訛傳訛,錯上加錯,也有它的緣由,因為古希臘的原子論,就把因果和必然捆綁在一塊,當成了一回事。雖然亞里士多德等人,後來已經指出,不僅因果關聯,而且時空關聯等等,都既有“一定如此,不可能不如此”的必然一面,又有“可能這樣,也可能不這樣”的偶然一面,但不知怎麼搞的,西方哲學中,將因果和必然混為一談的說法,一直占着上風。

 

正是在這樣子的語境裡,康德以及里貝特等人,才會前赴後繼,動用移花接木的植物學高科技,悄無聲息地將必然與自由的二元對立,變成了因果與自由的二元對立,只是擔心太過荒唐了,才沒把“無因無果”的立論一竿子插到底,而像對待上帝那樣子,在主張自由意志“無因而生”的同時,勉強承認:它還包含“有果而成”的一面。否則的話,要是“無因無果”真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對於繞不過去的自由意志,這些大師還有多少話,能說出來呀。不然,閣下試着來幾句?

 

當然嘍,您或許會硬憋出來一句:自由意志是既木有原因,也木有結果滴……但麻煩在於,這樣子的話,閣下又如何“證明”,這玩意兒就是自由意志,而不是別的什麼既木有結果,也木有原因的東西?說句難聽的話,連康德大哲都只能給出個“假設”,您的水平比他低到不知哪裡了,怎麼可能“證明”呀,不是?

 

回到正題上來:為什麼從古希臘起,西方哲學家們,大都主張必然與自由是二元對立的呢?原因說簡單也簡單:他們想當然地以為,自由既然在於“想要怎樣就怎樣,不想怎樣就不怎樣”(俗話或曰“隨意任性”),那它命中注定,就免不了一邊要和“一定這樣,不可能不這樣”的必然勢不兩立,不共戴天,一邊能和“可能如此,也可能不如此”的偶然攀上親戚,勾肩搭背了。

 

直到前不久,有兩位相當大牌的本真科學家,還在嚴肅刊物上,發文認真論證:既然微觀粒子呈現出“測不準”的特徵,它們其實也能人模人樣滴,擁有“自由意志”。像這樣子直接在“隨意任性”和“隨機偶然”之間劃等號,公然無視“微觀粒子沒有自覺心理”這個再簡單不過的禿神婆事實,以致到了不知人性是何物的荒誕地步,淺人簡直快無語了。從中再現西方哲學的誤導效應,嗯哼。

 

表面上看,這樣子鬧二元對立,好像也有點道理:要是必然在於“一定這樣,不可能不這樣”,它豈不是就會用僵硬死板的限制約束,把“想要怎樣就怎樣,不想怎樣就不怎樣”的自由扼殺在搖籃里了?說白了,很多普通人同樣認為,自由與必然是針尖對麥芒,也植根於這類嚴重的概念誤解。

 

為什麼說不僅誤解,而且嚴重呢?理由不複雜:哪怕按照當下學界的流行見解,把必然當成了事實自身的一個特徵,我們也容易發現,現實生活中,它根本不會以“一定如此”的方式,把“隨意任性”的自由打翻在地,令其永世不得翻身。

 

比方說,“黃河一定位於長江以北”的空間必然,以及“夏天過了一定是秋天”的時空必然,會毀掉人們的什麼自由啊?去這倆地兒逛逛的旅遊自由呢,還是夏天下河游泳的運動自由,或是秋天觀月賞菊的炫美自由?

 

當然嘍,這兩個一定如此的必然,絕對會讓下面的兩個意志自由化為泡影:你既“想要”黃河位於長江以南,也“想要”夏天過了是春天,因為考試的時候,你就是這樣子回答滴,結果沒及格,遺憾。可儘管如此,俺老漢還是打算淺淺地問一句:閣下這樣子論證,“必然毀滅自由”,是認真嚴肅的麼?

 

其實吧,就算閣下的論證,如同那兩位大牌科學家一樣,既嚴肅,又認真,不還是會遇到一個棘手的難題嘛:他回答的是“黃河位於長江以北”,“夏天過了是秋天”,結果得了滿分,不僅享受了好奇心得到滿足的認知自由,而且體驗到老師同學紛紛誇獎的人際自由……

 

以前的學術論文裡,淺人經常引用某某人的金句,“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也是這個意思:你看啊,世界潮流的“一定如此”,都到了“浩浩蕩蕩”的地步啦,不也沒有完全毀滅自由呀,儘管讓逆流者倒了大霉,“無欲則剛”,可同時不也讓順流者如魚得水,“從心所欲”,不是?

 

所以哈,要是我們斷言:必然否定自由,二者形同水火,就等於單單站在了逆流者這邊,悲戚哀嘆地呼天搶地,卻沒有考慮到順流者那面,是怎樣在必然肯定自由的水乳交融中,馬蹄很快地春風得意,因此至少屬於一刀切的以偏概全。

 

不好意思哦,西方哲學家就是這樣子一根筋,傻兮兮地主張自由與必然對立的時候,從來沒有腦筋轉個彎,想一想日常生活中,是不是還有相反的事例,結果一頭栽進了概念誤解的泥巴坑裡,想當然地一口咬定,“一定這樣,不可能不這樣”的必然,一定會將“想要怎樣就怎樣,不想怎樣就不怎樣”的自由置於死地,卻就是閉眼不看,隨處可見的必然促成自由的大量現象,嗯哼。

 

尤其不好意思喲,像這樣子既違反邏輯同一律,混淆概念,又拒絕直面現實,不接地氣,兩大毛病疊加在一起,構成了西方主流哲學的最嚴重缺陷,由此生成的理論麻煩,多了去了,至少俺老漢的有生之年,揭露不完。悲哀。

 

不僅如此。淺人新近通過琢磨求知慾的訴求,以及考察康德的“人為自然立法”洞見,還得出了一個結論:必然和偶然並非事實自身的兩個特徵,而是認知在描述事實時的兩種狀態:當人們以“一定這樣,不可能那樣”的“確定性”方式,認知事實的時候,就會說它是“必然”的;當人們以“可能這樣,也可能那樣”的“不確定”方式,認知事實的時候,則會說它是“偶然”的。

 

換個方式說哈,事實自身,只有因果、時空等方面的關聯,只以“自然如此”的方式存在,根本沒有“必然如此”“偶然如此”的特徵,因為後面這倆玩意兒,完全是人們求知慾指向確定性的欲求,通過認知活動,外加給它們的……

 

具體論證這個結論,同時指出康德洞見的漏洞(不然何以叫“洞見”呀?),屬於“求知愛智”系列的任務了,這裡只舉個最簡單的例證,隨便應付一下,蜻蜓點水的那種:要是獲得了某次擲硬幣行為的所有信息,並有了充分的計算能力,我們就能以一定如此的必然方式,預測它的結果是正面朝上呢,還是朝下,從而讓一個舉世公認的“偶然”現象,立馬成了不容置疑的“必然”事件,不是?

 

更好玩的是,就算我們把這種變型解釋成,“偶然在一定條件下轉化為必然”,裡面的“轉化條件”其實也只有一個,並且只與人們的認知狀態有關:在擲硬幣的行為絲毫沒變的情況下,要是人們能夠確定性地認知它,它就是一定如此,不可能不如此的,反之則是可能如此,也可能不如此的,嗯哼。

 

這樣子看,結論就是“一定如此”的啦:當我們說某個事實是“偶然”的時候,僅僅是指我們對它的認知,處在“不確定”的狀態,搞不准它究竟是怎樣的,只好瞎猜一氣,說它可能這樣,也可能那樣;可一旦我們對它形成了“確定”的認知,它立馬從“偶然”變成“必然”了,哪怕自身沒有一丟丟改變。

 

倘若這結論能夠成立(俺老漢當然相信它成立了),必然與自由的二元對立架構,更是個天大的笑話了:既然對事實的確定性知識,能夠滿足好奇心,讓人達成認知自由;對事實的不確定知識,很難滿足求知慾,讓人陷入認知不自由,必然怎麼成了自由的致命威脅,偶然反倒能和自由劃等號呀?荒唐。

 

當然嘍,最尷尬的,好像又是康德哦:除了先用因果偷換必然,與自由過不去,接着出於無奈,把無話可說的“無因無果”打了對摺,變成了有話可說的“無因有果”外,他在同一本《純粹理性批判》裡(淺人註:不是合訂本喲),居然通過煩瑣的論證,和晦澀的思辨,一邊宣布,基於“人為自然立法”的機制,必然甚至因果,都是人的認知加到物自體上去的,一邊聲稱,必然與自由是個二律背反,因此我們只能“假設”,沒法“證明”,真有自由意志這麼個玩意兒……

 

照這樣子說,人豈不是搬石砸腳,挖了個坑,自己把自己埋了嘛:人自己的認知結構,把必然甚至因果加在物自體上,搖身一變成了“因果律”後,立馬翻臉不認人,把人的自由斷送了。大水沖了龍王廟,也沒這樣子荒誕吧,因為嚴格說,這屬於用自己腦子裡進的水,衝垮了用自己的手蓋起來的龍王廟,不是?

 

換個方式說哈,《純粹理性批判》的這個自相矛盾,讓康德哲學陷進了一個頂級兩難:要是肯定了人為自然立法的全書宗旨,就不得不否定自由與必然的二律背反;要是肯定了自由與必然的二律背反,就不得不否定人為自然立法的全書宗旨;不管怎樣,反正兩者裡面,至少有一個,即便說破了天,邏輯上也沒法成立。於是乎,今天是有他沒我,有我沒他,留他留我,三爺,你看着辦吧,嘿嘿。

 

提前劇透一回,淺人對這個新發現,那是相當的自信滿滿:既然這個邏輯矛盾,以釜底抽薪的方式,掏掉了康德哲學大廈的“拱頂石”,屬於絕對躲不過去的那種,木有法子,將來學界一定會認真面對它的挑戰,文言又叫“必然”。不好意思哦,立此存照,以觀後效,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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