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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清平隨筆|劉派正經32. “無商不奸”的“職業歧視”何以站不住 2025-01-06 15:59:14

 

劉清平隨筆|劉派正經32. “無商不奸”的“職業歧視”何以站不住

 

前幾篇分析了,斯密開其端的,大搞資本污名化的,益己經濟人理念,既不符合事實,邏輯上也講不通的理論弊端;這裡打算討論一下,它在實踐中造成的,更嚴重負面後果:不分青紅皂白滴,憑空誣陷了,一個既正常、又正當的職業,有效助長了,針對商人企業家展開的,無中生有的道德歧視。

 

所謂“職業(vocation,profession)”,是指人們在社會分工中,為了從別個那裡獲得,滿足自己需求的益品,憑藉自己的知識技能,相對固定地從事的,為別個提供,滿足他們需求益品的行為,江湖人稱“工作(job,work)”。正因此,不同職業的區別主要在於:運用的知識技能不同,提供的益品不同,交換益品的途徑不同等等,如同體力腦力,藍白金領,士農工商,工農兵學商,軍公教,上中下九流等,有所交疊的稱呼,所表明的那樣子。

 

所謂“歧視(discrimination”,如同《道德元理》10篇所講,原本是指“慧眼獨具”意思上的,“識別力”“辨別力”“鑑賞力”,通過“區別對待”的實然中介,不知怎麼搞的,逐步染上了“歧視”“偏見”“貶斥”的應然含意,從而與負面的不平等、不公正,搭上了界。

 

現實生活中的大多數歧視,則往往是將,人際間的“非道德差異”,通過“德性歧視”的比附類推,擴大化成了“道德歧視”,亦即圍繞不同人倫身份的“歧異”,展開的帶有瞧不起意味的“鄙視”“蔑視”,如同自信“唯有讀書高”的士們,看不上沒讀過啥書的農工商,貶為“萬般皆下品”那樣子。

 

23篇業已指出,無論中外,針對工商階層的職業歧視,幾乎是隨着這個行當的形成,就一起產生了,再經過兩千多年的歷史綿延,一定確定決定命定以及肯定,是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根深蒂固、積重難返滴,各種負面效應,幾乎罄竹難書,就不去說它了,在此單表一下,斯密以及摩登主流經濟學,由於鼓吹益己經濟人的預設,為這種職業歧視,提供的理念支撐,為啥站不住腳。

 

問題首先在於,益己經濟人的預設,基於二元對立的荒誕架構,把工商從業者說成是,天下獨一號的,天性貪婪自私,木有益他動機,完全不符合事實,也壓根沒法解釋,商品交換得以實現,市場秩序得以運轉的內在機制,尤其是嚴重違反了,斯密自己精闢揭示的,作為習慣法的交換通義。

 

問題其次在於,一旦將這個實然預設,嵌入到了尊重權益的應然語境,還會推出個,更扭曲的荒誕結論:一旦被拋入了,或是選擇了工商行當,作為謀生的職業,由於缺乏益他心,約束益己欲,你非但不可能擁有,任何值得歌頌的高尚德性,反倒註定了會違反,不可害人的正義底線,為了追求自己益好的最大化,不惜採取一切手段,坑人害人,包括坑害自己的同行,以致連罪犯和惡棍都趕不上,因為他們畢竟還能在,同夥的小圈子裡,做到盜亦有道……

 

其實哈,即便你接受了,某些不靠譜的證成,把益己的實然人性,直接說成是個,應該肯定的德性,也難以令人信服地反駁,針對你的職業歧視:既然你木有承認,你作為工商業者,也有益他動機,那一旦出現衝突,如同斯密所講,缺乏益他心的有效約束,你的益己欲肯定會推動你,去做一切增進自己益好,不惜損害別個益好的壞事,結果讓益己的實然人性,淪為應然的劣性。

 

這樣子觀,斯密自覺發其端,草台班子全盤照收的,益己經濟人預設,由於掩蓋了實然真相的緣故,也會在應然層面,給所有工商從業者,不分青紅皂白地貼上,“無賴”的污名化標籤,斷言其中每個成員,單單因為“市場經營者”,這個社會分工導致的,正常身份角色,就屬於“無商不奸”的範疇,勢必淪為自私貪婪的下流胚,一肚子壞水的大惡棍——不好意思吔,親,甚至連惡棍還不如呢,因為他們在同行的小圈子裡,也沒法做到盜亦有道……

 

這個意思上講,這種無商不奸的歧視,已經不屬於,針對個體的“有罪推定”了,而是明顯構成了,面向整個職業的“有罪推定”,帶有集體性誹謗的深度嫌疑啦,不是?

 

本來麼,只要面朝現實,把斯密自發指認的,益他動機引進來,再從它與益己動機互動關聯的角度,考察商人企業家這個集體,很容易發現:如同其他任何,由於社會分工造成的,不可缺少的正常職業一個樣,從業者的特定倫理品格,無論卑劣,還是正派,甚或高尚,與他們從事的職業本身,木有多大關係,而首先取決於,衝突情況下,他們自己怎樣處理,兩種動機的關係,尤其是會不會,將益己欲凌駕於益他心之上,為了自己的益好,不惜坑害別個。按照《正義啟明》的證成,這才是咱們在道德領域,做出是非評判的,終極應然理據。

 

前面討論斯密區分的,正派與卑劣的商人時,已然指出:要是貫徹益己經濟人的預設,這種區分根本不成立:既然商人天性自私貪婪,只圖自個便利,他們豈非統統是,卑劣的無賴麼?怎麼可能還有,正派商人這樣子的奇葩呀?

 

難不成此處也有隻,神秘兮兮看不見的手:某些貪婪自私的商人,碰巧撞上了它,於是乎不知不覺地造福社會,成了正派商人;另一些自私貪婪的商人,倒了霉不走運,無緣領受它的指引,於是乎不知不覺地坑人害人,淪為卑劣商人?但凡腦袋瓜木有,訴諸醍醐灌頂的方式,注入了250毫升以上的泥巴漿,結栓超過了250年之久的強度,想必都不會接受,這種極度荒誕的解釋。

 

相比之下,倘若承認了一個事實:經營者都有雙重動機,並會賦予它們不同的權重,理解這種分類,簡直是易如反掌:一方面,如同前一篇所講,大多數經營者,權衡兩種動機的時候,會按照“請給我以我想要的東西吧,你也會得到你想要的東西”的習慣法,讓益他心發揮底線效應,通過為消費者,提供合格商品的益他途徑,正當地實現,賺取利潤的益己目的,由此成為正派的商人。

 

另一方面,少數經營者,權衡兩種動機的時候,則會按照益好最大化的,益己經濟人預設,把益己欲凌駕於益他心之上,為了自己賺錢,不惜損害消費者的益好,出售價貴質次、假冒偽劣的商品,由此成為卑劣的商人,甚至卑劣的程度,也與他們損人益己的,不正當程度成正比。

 

此外哦,也有少數經營者,特定情況下,會將益他看得更重要,不惜自己受點損失,也要滿足消費者的迫切需要;或許斯密那年頭,相對少見,他也沒提到,但眼下就不罕見咧:發生自然災害,或人為災禍的時候,某些商家會主動降價,出售消費者急需的某些商品,以致非但賺不到錢,反倒還可能賠本。

 

溫馨警示一點:這些商家是自願自律這樣子做的,所以才被認為擁有,值得稱頌的高尚德性。相比之下,哈佛那位蠻水的,網紅教授桑德爾,卻把這樣子做,納入了他律強制的正義範疇,結果讓事情變了味兒。尤其他好像木有反思一下,假如商家由於人為災禍,或自然災害,面臨破產的情況下,消費者們是不是應當,按照對等的原則,履行湊錢挽救的,他律強制義務,更從一個側面折射出,資本污名化的深度意向,在他腦海里的存在,不是一般性的頑固,嗯哼。

 

回到正題上來。還有少數經營者,時不時地真誠參與,無償捐贈的慈善活動,儘管超出了市場秩序的領域,也只能這樣子解釋:他們平日雖然也是遵照,交換通義的倫理習俗做買賣的,但在這些慈善活動中,已經放棄了追求利潤的益己動機,更想達成德性的益他目的,因而同樣有資格叫作:高尚的商人。

 

不好意思喲,親,這樣子的商人企業家,肯定會讓益己經濟人的預設,變得分外尷尬:這些自私貪婪的無賴,怎麼居然干起了賠本買賣,甚至心甘情願做慈善呢?他們的天性如何可能,一下子突然出現,180度的大轉彎,脫胎換骨,面目全非了呀?像這樣子在貪婪自私的經濟人,與慷慨益他的德性人之間,不斷轉換身份角色,時間久了,他們會不會精神分裂,人格崩壞哇?說句不討喜滴:這樣子設問,隱含的不是經濟人的變態反常,而是設問者的反常變態。

 

再次訴諸斯密反對斯密的手法,用他對商人道德品格的分類,否定了他主張,經濟人不益他的荒唐見解後,現在就能更清晰地看出,針對工商業者的職業歧視,屬於怎樣地欲加之罪了:恰恰由於這個行當的,所有從業人員,都有益己與益他的動機,咱們木有任何理由,給他們一刀切地貼上,卑劣無賴的污名化標籤,從而對整個職業,都抱着歧視瞧不起的貶斥態度。

 

既符合事實,又符合正義的做法是,打破益己與益他的二元架構,憑藉不可害人的應然底線,按照工商業者賦予,兩種動機的不同權重,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把他們區分成,卑劣、正派與高尚,這樣子的三種類型,然後再給予他們,不同的道德評判,由此斷然拒斥,對企業家商人的,整體職業歧視。

 

挺不幸滴,現代主流經濟學,理論上理直氣壯地,堅持益己經濟人的預設,實踐中反倒把經濟人搞臭了,大大加劇了這樣子,毫無道理的整體職業歧視,結果為一百多年來,人類歷史上最殘酷的腥風血雨,助了理念上的一臂之力,不容忽視的那種,你叫淺人如何不批它,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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