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了《二手车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并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二手车买卖将随着示范合同的推行,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将更有保障。 新示范合同特别留出选项,要求双方事先明确车辆是否为事故车。如果是,则要明确损伤部位。不懂行的买主可以参照范本中的“填写说明”,其中详细解释了损伤位置为可以影响到车辆整体结构的位置,主要为A、B、C、D柱,翼子板内板、前纵梁、地板等。损伤状况包括:变形、烧焊、扭曲、锈蚀、褶皱、更换过等。关于车辆状况的描述,说明中也列出了各种旧车可能会存在的损伤,消费者可以一一对照。 除车况外,所买车辆是否为“黑车”、“赃车”也是买主非常关心的问题。范本特别明确车辆要附带8份文件凭证,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车辆保险单、购车发票。如果卖主提供假信息,买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车辆买到手后,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损失;因买方原因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损失。 事实上,近几年来,关于二手车交易的利好政策一个紧跟一个:2004年10月,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第一次明确将二手车纳入了贷款范围;2005年10月,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出台打破只有二手车市场才能销售二手车的垄断格局,允许汽车经销商涉足其中,而二手车经营者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等规定也格外引人注目;2006年《二手车交易规范》出炉,其中最令人关注的是经销企业必须为二手车提供质量保证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