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國外的人,多多少少會有想回國居住的想法。不管是海歸也好, 退休回去也好,回國後首先要面對的問題就是住房問題。在這裡想談一談回國買房的一點體會。
第一,經濟是根本
根據不同的經濟實力去選擇不同的房子。比如上海,一些新建的獨立別墅有些已經到了三萬RMB一平米。如果想要買到和美國相近的別墅,價格已經超過了美國。一些高級的別墅2,3千萬一套已經是很普遍了。相當於4,5百萬美元。這個價格對多數海歸,或者華僑來說,已經是負擔不起了。
好一些的小區里,一房一廳在100萬左右,兩房一廳在兩百萬上下也許還能找到。(中國實在太大,這裡只以上海為例子說明)。
今年秋天開始,預銷量下降,單價上升。在國慶節期間舉辦的上海秋季房展會上,平均每套預售房總價接近170萬元。與去年國慶節比較,預銷量下降,降幅達45.6%,但價格更高。 今年小型戶還沒有大量開始上市。這些因素都需要考慮。
美國的房地產熱,是在Internet泡沫破碎,股票市場退熱後,資金流入房地產業造成的。現在國內股市正旺,如果有朝一日出現問題,會不會導致已經很熱的房地產行業更加發燒,值得探討。如果是那樣的話,那房價還會升。
第2,根據生活習慣來選房子。
簡單的說,是否喜歡安靜的地帶,是否受的了長時間的交通,是否需要天天自己燒飯做菜,都對選房有講究。比如在上海,如果你不想開車, 那選個有地鐵的, 或公交車的環境非常重要。這樣的地帶,自己住,打的也方便,不想住了,也容易出租。有些好區是為富人設計的。我住過一個小區,走到小區的大門,就要25分鐘。這樣的環境,你要麼有車或有司機, 要麼天天打的。儘管裡面環境優美,非常安靜,也有小區班車天天接送到大的超市,但沒車班不行的。
第3, 明確買房的着眼點是什麼。
為什麼要回國買房?是為了取得經濟上的回報,還是為了以後退休居住?買了以後如何管理?這些都要考慮。現在,國內已經不容許外國人買房了, 除非你在國內住滿一年。這就帶來了很大的不便。假如用其它手段,比如以父母的名義等等買了,那要想好怎麼管理。中小型城市還在建無電梯的6層以下的房子。這些房子管理費比較便宜。如果不想出租,那麼就是空關損失也小一些。而高層樓房管理費增加很多。除非房價飛漲,空關房子肯定化不來。而出租, 則有太多的講究。涉外的小區,有的房間可租到3,4千美元一個月, 而同樣的房子,如果不在那些地區,也許就只有幾千RMB了。
第4,RMB的升值因素
筆者在幾年前用美元在8。2比1的價位換成RMB,再買了房子。RMB已經升了近8%左右。加上房價的升高,以及在購買時一次性付款帶來的1%優惠,應該說比把錢放在美國銀行里好的多。要考慮的是, 如果你需要用美元, 怎麼換回來是個問題。加上如果從中國匯款回美國, 需要另外交稅等等,這些也是需要認真計劃的。
第5,學區的問題。
離孩子的學校近點,再近點;單位的遠近可以次要考慮。單位可以不斷換。離學校近些,你換了大房子後這套也好出租。從這個角度說,如果一套離孩子學校遠的房子你更滿意,性價比更好,我還是建議你選擇離學校近的但是那套性價比稍弱的房子。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房子的大鄰居,即關注大部分業主的收入和素質水準。人以群分,如果多數業主都屬於特別有錢而有閒的階層,你會覺得沒有成就感;如果你的鄰居、甚至是你相鄰的幾棟樓的住戶本身根本無力購房,僅僅因為某某原因才與你共享同一小區,你就等着無休無止的頭痛吧--今天這家可能喝酒行令到深夜,明天可能某家在院子裡因辦喪事吹吹打打、在院子裡撒紙錢或在大街上弄些紙人紙馬,後天可能哪個男人光着膀子拿條凳子坐在院子裡與另一個男人大聲說着髒話,讓你不是滋味。
第6, 房子的光線,朝向
買房要看光線是否充足。你的房子可以不戶戶朝陽,但必須光線儘可能好;否則你必須白天也開燈照明,那種感覺太不爽了。從這個角度上說,所謂“告別空調暖氣時代”概念的前衛的高檔房子你最好回絕,因為都是小窗戶,白天都得開燈。
至少有一間房能讓陽光照射4小時以上,或者幾間屋子冬天被陽光照射的時間總和在4小時以上。你不想讓孩子享受衣被的“陽光的味道”嗎?
第7,證件問題。
隨着購房者自我保護意識的日趨增強,越來越多的購房者在開發商違約、無法提供承諾商品房或居住條件時,不再忍氣吞聲,開始積極拿起法律武器向開發商討個公道。但是,當他們起訴到法院後才發現,自己手中的證據往往不被法院認同,有理反而變成了沒理,官司也無法打贏。 中國《民事訴訟法》採用的舉證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當購房者與開發商發生糾紛訴諸法院是,法院要求購房者對糾紛的事實提出證據,許多購房者因為忽視保全證據而難以保障自身的權利。 一,購房糾紛應注意收集的證據 1,購房合同 。購房者應與開發商簽訂有房屋土地管理局統一印製的《購房合同》,並與《購房合同》簽訂後三十日內到房屋所在的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預售(銷售)登記,《購房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未登記的契約不具備法律效力。 2,補充協議包括:1)購房補充協議,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的同時簽訂,以此作為對《購房合同》未盡事宜的補充規定;2)其他補充協議,如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新的情況而達成的協議,如就變更交房日期、工程進度、物業收費、付款進度、建築設計、裝修標準等問題達成的“諒解書”、“備忘錄”等。 3,其他相關合同:如車位租購合同、儲藏室租賃合同、房屋保修合同、物業合同等。 4,各種發票、收據包括交付房價款、相關物業收費、供暖費、開發商代收代繳的契稅、交易手續費、印花稅等稅費的發票、收據等。 5,其他文件:如雙方在《購房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信函、傳真、通知等,以及簽約時提供的物業收費清單、對於購房者某些特殊要求的承諾、優惠等。 6, 房產證及其他權屬證明文件等。 二,承諾簽章方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開發商承諾得與所購房無有關的任何事宜,應儘量採用書面形式,不管銷售人員事先做出多麼誘人的保證,千萬不要輕信口頭承諾,對開發商在廣告中的所有承諾都要落筆為證,並由開發商簽字或加蓋公章,才能作為糾紛的有效證據。否則一旦發生糾紛,法院很難根據上述文件保障購房者的權益, 一則案例中 某業主狀告開發商交房短缺使用面積,就因為作為證物的“使用面積一覽表”(開發商在購房時所提供)上沒有加蓋公章而敗訴。
注意原件是最可靠的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書證應當提交遠見。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製品、照片、副本、節錄本。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十八條規定:證據材料為復製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者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8,其它一些因素:
現階段許多樓盤在期房時就開始發售,因此期房交易多是靠圖紙完成的。由於購房者並未真正看到現房,造成交房時糾紛頻發。因此,消費者購房除了要學會看圖紙外,最好能在看到實物後再下訂金,哪怕是看看在建房也好。
問題一:樣板間可能與實屋不符
姜先生看過銷售資料後,參考樣板間購買了一套1室2廳的房子,交房前他才發現,衛生間的門是對着廚房開的,這與他看過的彩色戶型圖並不一致。在與開發商理論時他才發現,銷售合同上粘貼的戶型“藍圖”竟與該房的現狀吻合。由於他沒有查看實房,交房時要想改變門的方向,不僅要另外交錢,而且開發商也不對管道調整後的效果負責。姜先生最終只好委屈接受了。
專家建議:現在開發商用的彩色戶型圖單頁,有些並不是按正常比例繪製,容易給消費者造成誤導。還有些銷售平面圖將家具的尺寸縮小,使室內空間看起來更寬敞,而購房人入住後才發現,只簡單擺了幾件家具,室內空間就所剩無幾了。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前要按照實際尺寸、權衡自己的使用空間。此外,消費者要格外注意,粘貼在房屋買賣合同上的戶型藍圖才是真正購買的房屋平面圖,要仔細確認無誤後再簽字。
如果有條件,最好進入施工中的房子,實際感受房間的布局,以避免意外發生。
問題二:實地感受通道面積
孟先生住進新家後不得不“拆東牆補西牆”。他買房時為了省錢,選擇了一套小面積期房,結果入住後才發現,客廳竟成了由臥室到餐廳的通道,而且客廳由於多門無法擺放電視櫃或者沙發。於是他不得不冒險拆改承重牆,才解決了客廳難以使用的問題。
專家建議:購房者最常見的就是客廳與臥室之間的通道過長,不僅無法擺放家具,還造成不小的面積浪費。但只看圖紙,是估計不出通道面積大小的,所以建議消費者最好能查看現場,以確保所購房間的使用率。
問題三:園區規劃也要看
李女士買房時非常關注房間的採光,於是選擇了小區內樓間距最大的一棟樓。可正是由於樓間距大,開發商利用樓下空場修建了一個運動廣場,平時小區內的人都來這裡玩,經常加夜班的她時常不得休息。
專家建議:買房時除了要考慮房間構圖外,還要了解小區的規劃。應首先根據小區平面規劃圖,確定小區的環境布局是否理想,是否有足夠的綠化率與車位,棟與棟之間間距是否夠大,是否影響採光。還要結合小區的沙盤,了解建成後園區的景觀與公共設施的安置方案,才能幫助自己選擇到外部環境最適合的房源。
最後看一下Mr.金的例子:
三年多來,金先生在收穫之餘也總結了一些購房心得。對於如何選擇一套保值的房子,他認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選擇的對象是否具有特色,比如地段的稀缺性、房子本身是否有獨特的氣質。金先生打了個比方:“在某種程度上,買房子就像收集古董一樣,流行的很快也會被淘汰,而經典、別具一格的東西才會得到人們的珍惜。”
在美國居住了17年的金先生,4年前被一家美國公司派駐上海擔任區域經理。回到了家鄉,面臨的第一件事當然就是解決居住問題。而讓金先生沒有料到的是,這一生活基本需求隨後卻打開了他投資理財的新思路。
早年出國留學時金先生的父母賣掉了位於淮海中路的一套里弄房。帶着想找回兒時記憶中那種舊式海派的感覺,金先生把搜索房子的目標定位於市中心比較有特色的老房子。而當時以他每月5000美金的收入加上在美國的存款,上海的好房子基本上可以任其選擇。2002年末,金先生購置了他在上海的第一套物業———位於華山路、武康路的整棟新里,當時購入價100多萬元,首付50萬,每月還款額不到金先生收入的五分之一,供養這套物業對他來說遊刃有餘。
到2004年年中,金先生所擁有的這套房產對外售價已升到200多萬元。出於懷舊心情購入的房產,轉眼間成了金先生預料之外的一筆增值財富。
嘗到甜頭的金先生遂開始將長線投資房產作為自己的“業餘事業”。2004年7月,他將現有新里房抵押,貸款100萬,帶租約購入位於北京西路、南匯路上的御品大廈一套面積為90平方米左右的兩房,總價200萬,每月收取租金約2000美元,去除月還款1500美元,金先生還有500美元的盈餘。2004年12月,金先生以總價80萬元購入一套位於泰興路上的新里,現在估價已超過100萬元,每月可收取租金5000元。
而3年多來,金先生在收穫之餘也總結了一些購房心得。對於如何選擇一套保值的房子,金先生認為其中很有訣竅,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選擇的對象是否具有特色,比如地段的稀缺性、房子本身是否有獨特的氣質。金先生打了個比方:“在某種程度上,買房子就像收集古董一樣,流行的很快會被淘汰,而經典、別具一格的東西才會得到人們的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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