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 | 正義啟明6. 什麼意思上說“人總是趨善避惡”? “正義啟明4”是從“好”出發,經過“諸好衝突”的中介,說明了“對(正當)”是如何冒出來的。相比之下呢,“正義啟明5”則是從一切行為的“正當”底線出發,直接推出了道德行為的“正義”底線,卻沒解釋道德領域的“好”怎麼回事,與“正義”又有什麼關係,所以現在要來補上這個漏洞。 “正義啟明4”說了,“好”和“壞”的意思分別是“值得意欲”和“討厭反感”。照這樣子推下去,道德上的“好”和“壞”——或者說狹義的“善”和“惡”,就應該是指道德領域的“值得意欲”和“討厭反感”了:你在道德上認為“值得意欲”的東西,對你來說就是“善”的;他在道德上認為“反感討厭”的東西,對他來說就是“惡”的。 有人提問題啦:“道德”不都是“好”的嗎?怎麼還有道德上的“壞”這一說呀。這就涉及一個重要的問題了:像“道德”“法”“美”“藝術”這些專門用來指“非認知價值”的字詞,往往兼有實然與應然兩個層面的語義,很容易弄混了。 先拿“道德”來說吧。一方面,在日常言談里,人們常常會把正面的規範性內涵加到它裡面,說“這樣子做很道德”“那樣子做不道德”,言下之意就是在應然的維度上評判:“這樣子做符合(說話者認同的)道德規範”“那樣子做違反了(說話者認同的)道德規範”。 另一方面,尤其在學術語境裡,它也能在實然維度上描述涉及人倫關係的那個價值領域,而沒有應然維度的評判內涵。剛才說“道德”上既有好東西,又有壞東西,就是這種實然描述的意思:在“道德”的領域裡,不全是討人喜歡的“善”,還有令人生厭的“惡”。趁機顯擺一句:現在還讓法學界感到頭疼的“惡法是不是法”問題,也只有從這個角度下手,才能找到一目了然的淺顯答案。 另外要解釋的一點是,廣義的“善”和“惡”其實等於“好”和“壞”。淺人剛開始研究西方道德哲學的時候,就是照學界把“good and right”譯成“善與正當”的慣例,在廣義上泛用這兩個字的;直到前不久的文章,還是把“人性邏輯”的第一原則說成“趨善避惡”,而不是隨筆系列說的“趨好避壞”。 然而呢,一方面考慮到“真善美”“假惡丑”的說法相當流行,另一方面出於“一個蘿蔔只能占一個坑”的較真動機,俺老漢在痛苦的思考後,終於決定與學界的老規矩決裂,只在狹義上用“善”和“惡”來指道德領域的“好”和“壞”。 於是哈,這樣子改了詞後,“趨善避惡”就成了“倫理邏輯”的第一原則,意思是說:任何人在道德上的意欲志向(文言又叫“道德上的自由意志”),無一例外都是趨於他自己喜歡的善,避免他自己討厭的惡。 在以前的討論中,淺人往往發現,很多人會接受人性邏輯在於“趨好避壞”特別是“趨利避害”的說法(後面這個說法其實只涉及到實利領域),卻不接受人性邏輯(或是倫理邏輯)在於“趨善避惡”的說法,理由是現實中有人會反其道而行之,“趨惡避善”。為什麼會有這樣子的區別呢? 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沒分清“善”和“惡”同樣兼有的實然與應然含義:實然層面的“善”和“惡”,只是單純描述人們在道德上喜歡的好和討厭的壞;應然層面的“善”和“惡”,則是說話者站在自己的規範性立場上,評判其他人喜歡的是不是說話者自己喜歡的,其他人討厭的是不是說話者自己討厭的。也因此,一不小心,就會把兩層不同的含義搞混了。 比方說哈,納粹發動二戰,普丁侵略烏克蘭,在我們看來,都是些邪惡的舉動。所以吧,站在這種規範性的立場上,我們肯定不會說他們是在“趨善避惡”,只會說他們是在“趨惡避善”。 然而呢,要是進一步問,納粹為什麼發動二戰,普丁為什麼入侵烏克蘭,答案就不同了:他們顯然不是因為自己也覺得這些舉動很壞很邪惡,才做這些事情的;倒不如說,他們是因為覺得這些舉動很好很正當,才做這些事情的。這就像雖然我們斥責他們是“壞蛋惡棍”,他們自己卻肯定不這樣子看,反而會自我標榜“偉大聖王”一個樣。 也因此,討論非認知價值特別是道德價值的問題,把實然與應然兩個層面分清楚,實在太重要了,不然就會越說越亂:我們說納粹發動二戰、普丁入侵烏克蘭符合“趨善避惡”的倫理邏輯,是在描述性的實然層面說的,想琢磨他們何以這樣子做的原因機制,因而不同於我們在規範性的應然層面上,斥責他們是“惡棍壞蛋”。否則的話,只是扯着嗓子臭罵他們專干“壞”事不學“好”,爽倒是爽了,過後不還是不知其所以然,只剩下一片空虛茫然…… 其實吧,就是在實利的領域,對於什麼是利,什麼是害,照樣存在應然層面的巨大歧異,就像張三認為飯後一根煙真成神仙了,李四聞見煙味兒立馬反胃吐酸水那樣子。然而呢,所有這些歧異,同樣抹煞不了實然層面上人人都是“趨利避害”的實利邏輯。也是由於這種區分如此重要,以後遇到類似的情況,各系列還會重複解釋,哪怕各位煩透了,俺老漢也權當沒看見,不好意思喲。 說穿了,無論你引用多少大師的名言,想證明“柿油意志”在於薛定諤式的忽好忽壞(引號裡面的這個詞,是專門用來指西方學界主張的那種“隨機偶然的自由意志”的),因而既可能趨好避壞,也可能趨壞避好,淺人都能這樣子低俗地懟回去:閣下的意思是不是說,你明知飯很香糞很臭,可肚子咕咕叫的時候,還是很可能在柿油意志的引導下,面對一桌子的美味佳餚不屑一顧,反倒一路小跑,直奔馬桶里的那泡稀屎去了? 話是糙了點,可在理呀。所以哈,今後不管是誰,再主張柿油意志有可能避免好東西,趨於壞東西,淺人還是會這樣子回應:你有沒有可能吃屎不吃飯呀,嗯哼。 回頭看趨善避惡的倫理邏輯:人們在道德領域想要趨於的“善”,主要是現在炒得很火的“德性(值得意欲的善良品性)”,包括但不限於勇敢、真誠、同情、慷慨、謙虛、節制等。這裡沒用“美德”這個流行詞,主要是不想越界串味,和另一個領域的“美醜”標準攪在一塊了。 對照而言,人們在道德領域想要避免的“惡”,主要是“惡德(討厭反感的惡劣品性)”,包括但不限於怯懦、虛偽、冷漠、小氣、驕傲、放縱等。不用細說,這裡用“惡”形容“德”,也是在“德”字指“道德領域”的實然意思上成立,不然“惡德”這個詞就成了術語上的自相矛盾,和“圓形的方”差不多了。 一旦把這種趨善避惡的倫理邏輯落實到了日常生活中,人們自然只會做自己喜歡的“有德性”的“善行”,不會做自己討厭的“缺了德”的“惡事”。所以呢,我們也沒有理由像當前的德性倫理學那樣子,逼着“德性”與“道德行為”的“義務(道義)”和“後果”分居,彷佛單憑“德性”自身就能別開生面,另立一套倫理學體系似的。 倒不如說,在現實的道德領域裡,“德性”“義務”“後果”三個因素,總是密不可分地交織在一起,根本沒辦法把它們斷成三截;關鍵僅僅在於,怎樣才能清楚明晰地解釋它們之間的本來關係。 說句老實話哦,西方倫理學的歷史那樣子久,陣營那樣子大,大師那樣子多,可到了21世紀的今天,還是讓人聽不懂他們到底在講些什麼,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在元倫理學的實然維度上,他們搞不明白“好”與“正當”的關係,非要割裂這三個因素,讓“德性論”“義務論”“後果論”各執一端,結果除了牛角尖鑽得越來越深,給不少人提供了研究的飯碗外,真說清楚了的問題沒有多少。 正是吸取了他們的經驗教訓,本系列打算緊接日常生活的地氣,把“德性”“義務”“後果”揉成一團,通俗易懂地解釋各種道德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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