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随笔 | 正义启明9. 正义的功能在于防止受害 有人提问题了:既然正义在于从冲突中保留重要的德性,它就应当是从“善”中选出“更善”吧,怎么说是设定了一条“止恶”的底线呀?要解答这个棘手的问题,就得求助于“正义启明4”只是简单提了几句,“人性逻辑】”才会详细讨论的“好坏交织的悖论性结构”了。 但凡人们在冲突中做出了选择,这种结构一定出现。理由很简单:既然你选择了甲德性,舍掉了乙德性,那你在甲方面“有德”的同时,就会在乙方面“缺德”,反之亦然,因而不管怎样,势必处在“有德与缺德交织”的悖论性状态,或是有了守诺履约之德的时候,缺了救死扶伤之德,或是有了救死扶伤之德的时候,缺了守诺履约之德。一言以蔽之,你想成为伦理上的完人,就俩字:没门。 这种结构的深层效应,不仅展示了人骨子里头的有限,压根就找不到完美的道德圣贤,同时也表明了正义不在于保持高尚的有德,而在于防止严重的缺德。理由很复杂:第一,有德不管多么高尚,本身都不是问题,就像有钱本身不是问题一个样:谁会嫌钱多呀?可缺德就不一样啦,哪怕小偷强盗,对同伙做了缺德的事儿,心里也会内疚自责滴,不然怎么有“盗亦有道”的说法呀,嗯哼。 第二,这样子一来,面对冲突的时候,人们要是只想着从善中选出更善的话,就可能在这方面实现了很好很高尚的同时,在悖论性结构中一不留神,又在那方面落入了很坏很缺德的境地,甚至严重到了“不可接受”的地步。 后面还会讨论这一类的具体案例,均等主义思潮里面更常见,这里先拿效益主义的名言开刀哈:“最大多数的最大福祉”,好不好啊?当然好哦,比很多好都好得多呢。可要是你为了它,把个别人的应得权益舍掉了,对不对呀?这样子一分析,“好”和“对”的张力就显出来了,不像看起来那样子温馨静好,不是? 也因此,正义与其说在于达成“值得意欲”的“好”或“更好”,不如说在于指认“可以接受”的“对”或“正当”,从而划出一条人们必须在它面前止步的底线,防止“不可接受”的缺德之恶——或者说防止“不可接受”的人伦伤害。 拿“正义启明8”说的利己主义为例吧:它就不像字面上看起来的那样子,仅仅想着“对自己好”——从人性逻辑的实然角度看,每个人都会这样子,不然怎么活下去呀。毋宁说,作为一种“主义”,它坚持的是不让自己在冲突中遭到不可接受的伤害,哪怕因此会给其他人带来严重的伤害。换个方式说吧,利己主义者不在意“任何人被伤害”的缺德,唯独接受不了“自己被伤害”这一种缺德。 类推下去,作为一种“主义”,血亲主义或民族主义的实质,也不在于仅仅让亲人或本民族得到种种好处了,而首先在于不让他们在冲突中遭到不可接受的伤害,哪怕因此会给陌生人或其他民族带来严重的伤害。同样换句话说,血亲主义者或民族主义者不在意“陌生人或其他民族被伤害”的缺德,唯独接受不了“亲人或本民族被伤害”这一种缺德。 所以哈,从伦理逻辑的实然角度看,任何正义底线的实质都在于,防止具有这样那样角色身份的人,在冲突中遭到不可接受的人际伤害。我们甚至可以说,不同底线之间的根本区别,能够归结为一点:防止具有怎样身份角色的人受害——你自己呢,还是亲人、朋友、团伙、同胞等等,或者所有的人? “义愤”其实也是这样子产生滴:要是正义仅仅在于追求更好的好,或许就没有义愤这回事了:哪怕我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实现更好的那个好,只是得到了次好的这个好,我就是再小家子气,也不过垂头丧气、灰心失望而已,找不到什么理由怒不可遏。可要是谁在人际冲突中,给我看重的人(自己、亲人、朋友、团伙、同胞、陌生人等等)造成了不可接受的严重伤害,我就会觉得他突破了我认同的底线,并且因此义愤填膺…… 比方说吧,这次疫情,国外死了几百万,可除了刚爆发时候的某些地方,并没有引起像样子的抗议,甚至还赶不上警察把某个嫌犯弄死了整出来的动静大,为什么呀?许多人很奇怪,但其实不复杂:死了那么多人,主要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造成的,属于没能实现延年益寿的更好之好,因此不像人际冲突中的个别死亡事件,一批人觉得不可接受,于是就怒火中烧,上街打砸抢烧起来了。换言之,前者被认为“不好”,后者被认为“不对”,区别大着呢,不是? 再比方说,拐县那位铁链女,要是你把她当成和你一样的人来看待,就会对她的遭遇产生义愤,并不是因为她没过上更好的幸福生活,而是因为她受到了在你看来不可接受的严重伤害。当然喽,要是你本来就没把她当人看,因此底线不是划在她那里,而是划在了自己、亲人、官府、朝廷这边,你就会像没事人那样子,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嗯哼。 所以哈,对于正义,只有用“防止不可接受之恶”来概括,才能说得通;要是换成了“达成值得意欲之好”,解释起来就会遇到各种麻烦,很难讲清楚。 这样子看,那些否认正义存在或是不要正义的说法,也就站不住了,因为没有人会听凭自己看重的人遭到不可接受的伤害,拒绝设定一条底线,防止这样子的严重伤害发生。为什么还有这样子的说法呢?大概其有下面几种原因吧。 头一种是,自己看重的人受到了严重伤害,想让加害者受到正义的惩罚,却遭到各种打压,总是实现不了,连进京上访告御状,都被半路拦截了,于是哀叹“这世界没有正义”。很明显,这是因为正义没有发挥作用,才说正义不存在的,因此倒不如说是在呼唤正义。 另一种是,别人认同的正义,自己不赞成,于是宣布正义不存在。很不幸,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大名鼎鼎的哈耶克。他由于推崇个体自由的市场经济,就说“社会正义”“分配正义”是一些没啥意义的空洞字眼,却没有察觉到,尽管他反对均等主义喊出的这些规范性口号,但不意味着社会生活或分配领域里,就无需划出一条“什么可以接受,什么不可接受”的底线来了。说穿了,哈耶克自己强调的个体自由,恰恰是他在社会生活和分配领域里,设定的一条属于自由主义范畴的正义底线:维护个体自由的行为可以接受,剥夺个体自由的行为不可接受。既然如此,怎么能说没有“社会正义”“分配正义”呀? 还有一种,就是爱搞双重标准,甚至弄成了N重标准,几乎没有确定性了;最极致的是自己划了一条底线,别人越过了,于是又划了一条底线,别人又越过了,于是再划一条底线……这些往往被说成“无底线”的情况,其实体现了某种随机应变的滑头主义,俗话或曰“改也难”的“机会主义”,因此明显是有底线的,只不过把底线当成了底裤,随时都能看情况更换,不是? 再有一种,是某些人作恶多端,无恶不作,极大地突破了其他人赞成的正义底线,于是就被其他人说成“无底线”。不用说了,这些人当然也有自己的底线,并且往往属于极右主义,为了自己或自己的小团体,什么事都敢做,肆无忌惮。 所以吧,人生在世,无一例外,都有自己的“底线”,有时又叫“红线”,意思差不多,统统是指自己或别人必须在它面前止步的行为标准,谁要是不止步,强行跨过去了,就属于“不可接受”的范畴。当然喽,认知、实利、信仰、炫美这些领域里面,人们也有各自的底线,像考试及格,食不厌精,只信一个神,唱歌不跑调等等,谁要是越过了,同样会被认为是不对或不正当。 不过呢,所有底线中,最受关注的,还是道德领域的终极正义底线了。日常言谈里,人们但凡说起“要有底线意识”“守住做人的底线”,都是指终极的正义底线,认为谁要是缺少了对这种底线的自觉意识,或者行为中突破了这种底线,他就不再是一个“合格”的人,不再符合“做人”的标准,在人际关系中变得“不可接受”,因而也就不想再和他打交道了。这样子看,“三观不合,一别两宽”的做法,不过是“天塌下来也要正义”“万事莫贵于义”的具体表现罢了:与“正义”这样子重要的事情比起来,交情友情爱情基情又算什么呀,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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