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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56.正當之間也衝突 2023-03-11 15:03:36

 

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56.正當之間也衝突

 

前面主要描述了,面臨好好衝突,人們是怎樣依據權衡比較的價值理念,做出自以為是的自決選擇,塑造自己的存在之是的。但現實生活中,我們還會發現(不好意西哦,親,這樣子說肯定會得罪,斷言正當之間不會幹仗的哈貝馬斯先生),若幹個“自以為是”之間,也經常打起架來,於是乎形成了人生在世不僅最無奈,而且最悲劇,或許還沒有之一的深度麻煩:你好不容易找到了幾條正當標準,想用來調解沒法避免的“好好衝突”,沒成想這些個正當的標準之間,也陷入了難以擺脫的“對對衝突”……唉,活着真的不易,不是?

 

其實哈,撇開羅斯割裂了義務與德性不談,他討論的那倆顯見義務”的衝突,正是名副其實的對對衝突:既然無論是實施救死扶傷的德性,還是踐行守諾履約的德性,都要付出時間和精力的代價,從而讓它倆轉型成應當的義務,它們之間的沒法兼得,自然就是兩種正當的衝突了,集中表現在,你這樣子做對,那樣子做也對,可就是沒法同時都對;說得更殘酷點,你這樣子做錯,那樣子做也錯,不管怎麼做,肯定都有錯;此情此景,你該如何做,才是可以接受的呀?

 

再舉個例子:假定你把“發財致富”與“活得開心”,都當成人生應當追求的目標,畢業了找工作的時候,就可能陷入下面的困境:是選一個自己喜歡,賺錢不多的行當呢,還是找一門雖然無聊,鈔票大把的營生?於是乎引發了義務與義務打擂台:要發財,你就得忍受沒趣的工作,要開心,你就得過着清貧的日子。當然嘍,要是您在禮制的架構下足夠幸運,能通過拼爹,一舉免去這類麻煩,沒畢業就落了個,既賺錢又喜歡的活兒,那還有啥說滴?恭喜閣下了哦,親,嗯哼。

 

不用講,引發對對衝突的原因,和好好衝突差不多,首先是人的自身有限,以及外部資源有限,其次涉及人際關係的時候,既有不同的人自以為是的歧異性,又有不同的人自以為是的共同性。

 

比方說,救死扶傷與守諾履約的義務衝突,就是因為人們分身無術,沒法同時做兩件事造成的;對於應不應當破財保命的問題,理念迥異的惜命者與守財奴之間,肯定沒法保持和諧兼容;兩國同樣信奉領土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但恰恰因為這種高度一致的共同立場,才會圍繞一塊鳥不拉屎的不毛之地,打得血肉橫飛,死去活來,不是?

 

也因此,和克服好好衝突差不多,克服對對衝突的訣竅,同樣是權衡兩個正當的主次輕重,將次要正當試圖防止的,原本不可接受的壞,降級到可以接受的層面,然後通過自以為是的自決選擇,放棄次要的正當,來確保另一個主要的正當,以免自己受到了,這個主要正當試圖防止的,依然是不可接受之壞的嚴重傷害。

 

比方說,要是我此前在健康與吸煙的衝突中,已經把保持健康看成正當的義務,然後去了個996單位上班,就會又碰上保持健康與熬夜加班,這兩個義務的牴觸衝突,結果逼着我再次通過權衡比較,從中挑出一個來履行,要麼為了健康拒絕加班,要麼為了工作犧牲健康,這樣子來防止那個在我看來,傷害更嚴重的不可接受之壞。

 

再比如,要是在生命與煙癮,上班,財富等等的衝突中,我一直都把維護生命看成正當的義務,然後又在某個場合,遇到了生命與正義的衝突,我還是只能通過權衡比較,評判維持生命與堅持正義,這兩個義務的主次輕重,最終依據這樣子形成的人生理念,做出要麼捨生取義,要麼舍義取生的自決選擇。

 

不僅個體,而且團體,同樣免不了這樣子的對對衝突。拿咱儒家來說哈,一方面,如同父子相隱,二十四孝所表明的那樣子,與別人的權益,子女的性命發生牴觸的時候,它總是把孝敬父母放在首位,當成了不容突破的神聖義務;另一方面,如同三綱排序所見證的那樣子,要是面對父親妄議皇上,私下謀反,因而“忠孝不能兩全”的棘手場景,它又會把“君為臣綱”的原則,凌駕於“父為子綱”的原則之上,主張人們為了履行“忠君”的至高義務,必須放棄“孝父”的次要義務,積極揭發,踴躍舉報,大義滅親,誰都不認。否則的話,它怎麼能從孔孟時期的“不能用”,一躍成為兩千年來,“獨尊儒術”的“很受用”啊?

 

有人不高興咧:不就是講個人性邏輯嘛,怎麼這樣子強調衝突啊,從“好好”一直說到“對對”;它們之間不也有那麼多,好好與共,對對相親的正能量麼,俗話或曰“道並行而不相悖”,為啥不拿出來,宣傳宣傳呀?

 

不好意西喲,親,回答很簡單:對於任何——你沒聽錯哦,親,說的就是任何——美妙浪漫的和諧狀態,你都只需盡情享受,隨意陶醉,不必插嘴多言,操心煩惱,干預掌控,表揚稱讚——總之一句話,就是啥都不用管,因為它自身就能自然而然地永續下去,木有盡頭。

 

相比之下,人生在世的所有問題,一切麻煩,全部不幸,各種殘酷,統統來自各好其好,自以為是的牴觸衝突,要是不設法克服化解,一定會給人們帶來傷害。正是由於緣故,不是和諧的正能量,而是衝突的負能量,才值得我們特別注意,能夠時時提醒我們,止壞罰錯相對於趨好賞對的前提效應,嗯哼。

 

尤其讓人惱火的是,一旦陷入了對對衝突,就會陷進比好好衝突還要嚴重的兩難困境。怎麼講呀?還記得不,“不正當”不僅意味着有害的壞東西,而且意味着,嚴重到了不可接受地步的壞東西?既然如此,你在對對衝突中捨棄的任何正當,哪怕再次要,豈不是都會給你帶來,你曾經認為是不可接受的傷害麼?

 

換個方式講哈,如果說好好衝突下,你做出了正當的選擇,只會讓你遭到某種可以接受之壞的話,對對衝突下,哪怕你做出了正當的選擇,也不得不經歷某種,你以往認為不可接受,現在不得已才降了級的壞……比方說,你付出戒掉了多年煙癮的代價,好不容易把保持健康當成了應當的義務,現在又面臨着,它與熬夜加班的衝突,豈不是就有可能逼着你做出熬夜加班,保住工作的自決選擇,結果不得已遭到健康受損,這種你在戒煙的時候,認為不可接受的嚴重傷害嗎?

 

此外別忘了哦,由於發生衝突的都是設定了底線,分量很重的正當義務,人們權衡比較它們的主次輕重時,也更容易犯下顛倒主次,混淆輕重的錯誤,以致更頻繁地做出事前自以為是,事後自以為非的不正當選擇,從而更刻骨銘心地體驗到,遭遇不可接受之壞的後悔莫及……難怪威廉斯曾提到,“門當戶對”的義務衝突中,主體往往因為不管怎樣做都是“錯”的,落入到“悲劇性”的境遇。

 

現在到處流行“不可能三角”的說法,連“錢多—事少—離家近,位高—權重—責任輕”的就業理想,也憑空冒出來咧。它們的長處嘛,就是顯示了,無論好好衝突,還是對對牴觸,不一定限於兩個因素之間;它們的弱點呢,則是忽視了,即便兩個東西之間,也會勢不兩立,沒法兼得,形成“不可能兩點”,不是?

 

如同這類說法一個樣,本系列特別強調衝突繞不開,正是打算通過彰顯人自身的深度有限,以及骨感受傷的不可避免,指出“既要—又要—還要”在理論上如何荒謬,在實踐上怎樣荒誕,告誡人們一方面自己放棄,“啥都想得到”的浪漫幻想,另一方面提防別人,包括但不限於左翼均等主義,打着類似旗號實施的忽悠,以免在人生在世的原本殘酷上,又加上了原本能夠避免的額外殘忍,嗯哼。

 

友情提醒一聲:由於乍一看情況差不多,人們往往把現實生活中,“兩個衝突的東西沒法同時兼得”的現象,與形式邏輯“矛盾律”指認的,“兩個相反的命題沒法同時成立”的現象相比附,在將後者說成是“邏輯矛盾”“自相矛盾”的同時,將前者說成是“現實矛盾”“辯證(辨證)矛盾”。

 

其實哈,二者的區別還是很大滴,這裡沒法細說,僅僅指出一點:許多情況下,彼此衝突的兩個東西,比方說發財致富與樂在其中,守諾履約與救死扶傷,生命與正義等等,與自相矛盾的兩個命題截然不同,壓根談不上“相反”,倒不如說都是好或對的;它們之所以沒法兼得,歸根結底是因為,人自身的絕對有限。忽視了兩類“矛盾”的這種區別,隨意把它們混為一談,也容易把我們帶到,從無論西式的辯證法,還是中式的辨證法,走向變戲法的歪路上去。小心。

 

這樣子渲染了好好牴觸,對對衝突的負能量滿滿後,最後也來點正能量,“對沖”它一下:這些衝突在讓人生在世充滿了,一切一切的問題、麻煩、不幸、殘酷的同時,也會連同它們生成的種種悖論,為各位轉瞬即逝的一輩子人生旅途,添油加醋,外帶點咸鹽;否則的話,要是你要什麼就有什麼,萬事如意,心想事成,你這一生該有多乏味,多沒趣,多空虛呀,或許連出戲都唱不起來呢,不是?

 

無論如何,藝術上的確有個金句沒有衝突,就沒有戲劇。不管怎樣,幾乎有關王子公主的所有童話故事,都會在結尾處莊嚴宣布:“從此他們過上了,美滿幸福的生活”,然後就沒有然後咧……說白了,人家兩公婆已經幸福美滿到了極點,終生不會吵架紅臉,你小子還有神馬好八卦滴?多嘴。

 

從中能夠得到的一點警示:人生在世,要是連一丟丟衝突都木有,一定無聊到了,沒話可說的空乏地步,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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