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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清平隨筆 | 道德元理 13. 正義何以必要 2024-05-29 16:43:35

 

劉清平隨筆 | 道德元理 13.  正義何以必要

 

問題又來了哦:人生在世,哪怕進入了道德領域,哪怕遇到了好好衝突,有了自願自律的德性義務,為嘛還不夠,非要再弄出些,強制他律的正義規範來呢?如同“正當何以必要”的問題一個樣,在此又要訴諸,人性邏輯的要害情結,深入琢磨人倫衝突的更嚴峻情況了。

 

問題在於,現實生活中,單靠德性義務,通常只能解決,一己個體面臨的道德衝突,諸如上戰場應當克服恐懼、英勇作戰,做慈善必須真情實意、甭玩虛滴,看到別人的好東西,不可偷偷據為己有之類,卻沒法解決,人際之間不可接受的道德衝突。於是乎,此情此景,別無選擇,人們就只有動用,強制他律的正義規範,才有可能克服這些,德性義務解決不了的嚴峻衝突,防止它們帶來的嚴重傷害。

 

比方說,上戰場,槍一響,你突然想起了,家裡還有八十歲的老母,等着你回去贍養,或者乾脆覺得,這仗打得沒意義,純屬給官家送死,因而不肯頂着槍林彈雨,冒死衝鋒陷陣,履行你作為軍人的勇敢義務。而我呢,儘管不比你官大,卻特看重勇敢的德性,於是乎對你形成了,強烈的德性歧視,認為你這樣子膽小怯懦、貪生怕死,非但沒法讓咱們取得勝利,反倒還會連累戰友,一同丟掉小命。

 

此情此景,我會怎麼辦呢?開頭或許是好言勸說,開導你以軍人職責為重;等到看出來,你不聽教誨、一意孤行,大概就會嚴厲斥責,甚至破口大罵了;最後再發現,你已經執迷不悟、百毒不侵咧,可能乾脆就掏出傢伙,逼着你往前衝,不然當場斃了你……

 

視角更廣泛點:假如我察覺到了,你或者虛情假意做慈善,或者小偷小摸拿東西,也會基於我認同的道德標準,對你的所作所為,展開譴責甚至懲罰,雖然強弱的程度上也許有所不同,對前者只是深度的蔑視,連眼珠都不轉過去,對後者則是直接上硬的,捆起來揍一頓,但在訴諸強制他律的方式,迫使你遵守相關的德性義務,不再傷害別個這一點上,並無二致,不是?

 

剛才討論的例子,有個共通點:因為某人不肯履行,某種德性義務,讓別個覺得,道德上“不可接受”,於是乎在嚴峻的人倫衝突中,導致別個不得不訴諸,強制他律的正義規範,迫使某人履行這種義務,因此可以說是:由於人際之間歧異性的緣故,讓正義規範擁有了,不可缺少的必要性。

 

特別是頭一個例子,似乎還潛含着,不同德性義務的歧異乃至衝突:你是由于堅持履行贍養老母,或者不幫官家害人的德性義務,才在是否遵守,軍人的勇敢義務問題上,與我發生了難以調和的嚴峻衝突,甚至還會因此,針對我的強制他律,展開你的他律反制,也乾脆掏出傢伙,逼着我不再干預,你的行動自由,嗯哼。

 

更有意思的是,現實中還有下面的情況:雖然兩位一致認同,某種德性義務,但某人履行義務的後果,卻對別個造成了,不可接受的傷害,於是乎在嚴峻的人倫衝突中,導致別個不得不訴諸,強制他律的正義規範,對施害方展開譴責懲罰,因此可以說是:由於人際之間共同性的緣故,讓正義規範擁有了,不可缺少的必要性。

 

比方說,同樣身為儒人,你我都很看重孝敬義務,但你爹無故殺死我爹後,你卻謹遵賢人發布的,“竊負而逃”的次高指示,偷偷背着你爹,跑到了法律管不着的海濱,共享天倫之樂去咧,於是乎引起了我的強烈不滿,決心履行我的孝敬義務,一雪殺父之仇,哪怕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你爹幹掉,落實一命換一命的正義訴求,孟三的次次高指示又叫:“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不是?

 

由此見證了,《人性邏輯》多次提到的那一點:甭以為只有人際之間的歧異性,才會導致他們的張力牴觸,因為許多情況下,人際之間的共同性,照樣有可能生成,他們的矛盾衝突。當然嘍,事情的另一面是:許多情況下,人際之間的歧異性,說不定也能維繫,他們的和諧統一,如同“一山不能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的銀句,形象描繪的那樣子,只不過各系列不怎麼關注,事情的這一面而已,嗯哼。

 

不管基於歧異性,還是基於共同性,只要出現了人倫衝突,並讓一方覺得,達到了不可接受的嚴重地步,都必然導致這一方,訴諸自己指認的正義規範,來克服這種衝突,讓人倫關係變得,重新可以接受——雖然這種變化,又讓另一方覺得不可接受,從而也訴諸自己指認的正義規範,來克服新的衝突,如同剛才舉的那個例子,上戰場、槍一響後,你我都掏出了傢伙,互相對着那樣子,不是?

 

所以呢,實然角度看,雖然一個人獨居的時候,也會涉及怎樣履行,自律自為的德性義務問題,卻不會讓正義規範,具有不可缺少的必要性,如同魯濱遜一個人在島上,只需考慮如何面對各種危險,克服內心恐懼,讓自己變得勇敢起來,卻壓根找不到,實施強制他律訴求的用武之地那樣子。

 

兩個人以上聚在一起,出現衝突的時候,倘若受害方覺得可以接受,或者不得不接受,他也不會訴諸正義規範,而會轉而履行,逆來順受、寬容大度的德性義務,如同古今中外均不罕見,儒人中尤其突出的,大多數家暴後果那樣子,嗯哼。

 

當且僅當兩個人以上聚在一起,又出現了不可接受的衝突時,自願自律自為的德性義務,才會顯得不充分,或者說不夠用了,受害方才會轉而訴諸,自己認同的正義規範,試圖阻止施害方的加害行為,或是對施害方展開譴責懲罰,由此努力防止,施害方給自己帶來,不可接受的嚴重人倫傷害。

 

說白了,即便只有兩個人的情況下,做不到段玉裁說的,把天下之物統統給“日正”了,動用正義規範的那個人,照舊抱有下面的意圖:我雖然正不了天下,但還是要努力正你一把,不然怎麼忍得下,心裡頭的那口氣,不是?

 

由此再現了,“正”在於“一以止”的底線效應:如果說“正當”的功能,在於防止人生在世遇到的,一切不可接受之害,德性“義務”的功能,在於防止一己個體遇到的,一切不可接受的缺德之惡的話,那“正義”規範的功能,則在於防止人倫衝突中發生的,一切不可接受的侵害之惡。

 

正是根據上面的論證,本系列嚴厲批判,所有貶低正義(道義)的思潮,包括但不限於:前面提到的角色論、德性論、後果論等,認為它們雖然溫情脈脈、浪漫無限、純潔高尚、分外豐滿,但在一個極其骨感的關鍵點上,不僅片面,而且有害:忽視了正義對於維繫,可以接受的人倫關係,發揮的不可缺少的底線功能。

 

說穿了,不管這些學說,怎樣花言巧語,把自己推崇的那個東西,吹得天花亂墜,都抹煞不了一個事實:除非人生在世時時統一、處處和諧、美美與共、好好圓融,否則肯定少不了,它們覺得無足輕重、可有可無、逼人太甚、相當討嫌的正義底線,來維繫單靠角色、德性、後果等等,都沒法維繫的的人倫秩序。

 

值得一提的是:近些年來,不少自由主義人士,由於反感左均思潮,打着“社會正義”“分配正義”“全球正義”的靚麗旗號,兜售種種剝奪自由、侵犯權益的夾帶私貨,結果矯枉過正,也像角色論、德性論、後果論等,為均等主義提供支撐的學說那樣子,傻兮兮地嘲笑,任何帶有“正義”二字的價值理念。

 

哈耶克就是個典範:他看重市場經濟中的個體自由,反對均等主義的“社會正義”“分配正義”,於是乎就宣布,它們都是些缺乏意義的空洞字眼,卻沒有意識到下面一點:哪怕你有一千條應然的理由,不贊成別個劃定的所有正義底線,也木有一條實然的理由,能夠否認人倫關係中,存在各種各樣的正義底線,其中也包括了,你自己在社會、分配、全球等等範圍內,劃定的用來區分哪些可以接受、哪些不可接受的正義底線;不然的話,你靠什麼維繫,你認為可以接受的人倫秩序啊?

 

無論如何,哈耶克說不清楚,卻又特別看重的“自生自發秩序”,恰恰就是他自己,為社會生活和分配領域劃定的,一條應然正義底線:凡是維護個體自由的行為,統統可以接受;凡是侵犯個體自由的行為,全都不可接受。既然如此,怎麼能睜眼說瞎話,聲稱壓根不存在,“社會正義”“分配正義”這些玩意兒呀?夠蠢。

 

說破了,雖然羅蘭夫人臨上斷頭台前,在自由女神的塑像旁,發表的那個金句:“自由啊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完全能夠成立,但這肯定不意味着,我們有理由斷然否認,人人都在追求自由,這個簡單的事實。

 

順水推舟地曰:儘管我們也能照着葫蘆畫瓢,站在這樣那樣的應然立場上宣稱:“正義啊正義,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卻同樣木有理由,在實然層面斷然否認,人倫衝突中,人人都會劃定,自己認同的正義底線,這個簡單的事實,嗯哼。

 

一言以蔽之哦:人生在世,無一例外,都有自己的底線,有時又叫“紅線”,意思差不多,都是指自己或別個,必須在它面前止步的標準,包括非道德領域裡,諸如考試及格、食不厭精、只信一個神、唱歌不跑調之類的標準,誰要是沒止住步子,跨過去了,就成了不可接受。

 

不過呢,所有底線中最受關注的,還是道德領域的正義底線:人們但凡說起,“要有底線意識”、“守住做人底線”,首先就是指,這種決定了一個人,是不是符合“做人”的標準,在人倫關係中是不是“可以接受”的正義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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