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混進勞改隊 離開萬家煤礦,我們被押往國營雷馬屏農場,僅僅品嘗這雷馬屏三個字,你就應該知道這農場是個龐然大物。因為它跨越了雷波馬邊和屏山三個縣,隱藏在人跡罕至的大涼山中,這裡土地貧瘠,瘴氣逼人,如果也說成是“屙屎不生蛆的地方” 我覺得似乎也並不過份。 按這座農場的規矩,初初調進農場的犯人,必先編入集訓隊集訓一段時間,由看守兵“看着守着”你的一舉一動,讓你熟悉一下新生活,然後才分配到生產中隊去勞動。這就是所謂的集訓隊,它是集中全場各單位的反改造份子而加以訓練之地也。千萬別以為集訓隊的犯人不生產不勞動成天閉門思過,這種事只可能發生在愚蠢的資產階級統治者身上。集訓隊的勞動並不輕鬆,同樣是按通過艱苦的體力勞動,改造犯人的資產階級反動思想這一基本原則辦事。這裡犯人的言談舉止、大便小便,全部在一側的持槍民警的視線之內,因此“只准規規矩矩,不准亂說亂動”, 這兩句被高度概括的勞改經文在這兒的落實情況,肯定比其他中隊完美。 集訓隊實際上和看守所大同小異,高牆電網,腳鐐手銬,應有盡有。白天外出勞動,收工回監關押,夜晚上廁所必高叫報告,以便讓碉樓上的衛兵警覺,以防不測。犯人出工前先得列隊清點人數,外出路過崗哨亭面前必得高聲報數,這實際上就是在監內執勤的看守兵和帶犯人外出勞動的外勤看守兵的一種辦理交接手續的過程,收工回監也同樣得依次高聲報數,對看守兵來說,進出人數相符,證明外勤和內勤各自都盡到了責任,對犯人來說也證明該犯千真萬確地存在。
(重返受難地。此為清點人數處。) 那一天中午,我們76個人出工抬石頭,收工回來時在哨兵眼下依次報數,結果發現怎麼多出了一個,變成了77個。值班看守兵令我們重報,我們只得重新列隊再報一次,這樣反覆報了三次,仍然是多出了一個。 顯然這也是另外一種性質的突發事件。一般的突發事件應該是逃跑掉了一個,由76人變成75人這種情況倒偶有發生,然而多出來一個則簡直不可思議;因為很難設想有人願意混入勞改隊來受苦受累,還外搭受氣受整。而恰好集訓隊又是個流動性很大的單位,犯人相互之間都不能全部認識,很難判斷。看守兵隨即對我們這幾十個犯人進行了一番目測,乍眼一看,一個個都是骯贓邋遢五官不正賊眉賊眼,與經常看到的犯人完全無異。就這樣折騰來折騰去,眼看時間已過了一個小時,下午還得出工,餓慌了的眾犯一個個面帶苦色,當局便果斷決定,先回到監內,吃了飯再說。 開飯以後,暫緩出工,喚來了中隊長指導員管教幹事生產幹事整套班子,再加上一個排的“戰鬥力” ,把犯人全部聚集在操場,中隊長拿出花名冊逐一點名,點一個就站一個到另一處,幹部士兵一個個聚精會神,目不轉睛,想看一看究竟會出現一個什麼奇蹟,結果硬是有一個三十多歲的矮個子沒有點到名,鐵的事實證明他是一個“假冒偽劣”。 勞改隊絕對不是來去自由的地方,你己經進來了,又怎能讓你輕易離去,萬一你是一個外隊的犯人,把你放走了豈不鬧成笑話。幸好集訓隊所集訓者為全農場的反改造份子,各分場和直屬單位或多或少均有人在這裡集訓反省,為了弄清這個矮個子的來龍去脈,特拿來高板凳一張,令矮個子站在凳上,要全隊犯人仔細辨認∶ “你們誰認識他?”“你們誰見過他?” 結果誰也不認識他,誰也沒見過他。 過了幾天以後,有位實事求是的幹部在教育犯人要知道好歹時透露,那是一個想到勞改隊來混飯吃的農民。幹部說∶“別抱怨你們自己吃不飽,那個農民想吃你們的反還吃不上哩,嘻嘻。”看來他這個說法,似乎並不荒謬。 十多年後,我成了這個農場的一名老犯,後來還進入了犯人的“上流社會” ,也就是當上了勞改班長,長時間和眾犯朝夕相處,“耳鬢廝磨”中,不少來自農村的犯人私下告訴我,勞改隊的飲食條件,竟然並不比農村差;也就是說,當地農民吃的還不如勞改隊。 1977年, 我在一個中隊當水稻班班長,在我的治下有一個吳姓來自簡陽農村的犯人,他有一個響噹噹的綽號叫吳大肚,當年勞改犯人所吃蔬菜的大宗為蓮花青,它是一種學名叫卷心白菜俗名叫蓮花白菜的高產菜,這種菜在生長過程中將淘汰掉一些底部的老葉子,這種老葉子因纖維粗糙有澀味故為市場所拒絕,但它產量高價值低,十分爛賤,它和勞改犯一樣爛賤。爛賤人吃爛賤菜,體現的就是社會公正。幹部們便安排用這種有鹽無味的菜來填充我們的肚皮,使許多犯人常常處在肚皮餓,但嘴巴卻不願咀嚼的矛盾之中。而這時的吳大肚正嘻笑顏開,他的飯盆和他的大肚皮成正比,任何人的殘湯剩水倒進他的大盆內,他都十分歡迎,有時他甚至願意用自已的主食包穀粑去換取大盆大盆的蓮花青。 此人寡言少語力氣特大,干任何農活都十分賣力,而且是我見到的真正出自內心感謝政府判他刑的人。實際情況是他在農村常年餓肚皮,他家附近有一個平泉勞改農場,規模龐大,犯人有飯吃,吳大肚仰慕已久,他想進去勞改又不得其門而入。七十年代初,在他家鄉的公路旁,建起了一座座的毛主席語錄碑,上面鐫刻着奉若神明的“最高指示” 。在一個春光明媚的吉日良辰,吳大肚手執一把二錘,用盡全身之力,對着一塊語錄碑好一陣猛砸,終於將它攔腰砸斷,吳大肚扛着二錘便去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最後以現行反革命罪判刑二十年。拿着判決書等於拿着一張二十年不致餓死的飯票,他高興得幾乎要高呼吾皇萬歲。 我一直認為吳大肚是個好人,他比前敘那個想混進勞改隊吃飯的矮個子勇敢得多,也果斷得多。遺憾的是,他畢竟只是一個可憐蟲。不過我又想,如果一個社會使人越來越退化成低等動物或者工具,應該遺憾的就不是吳大肚了。勞改隊是條件最差的社會最底層,是人人望而生畏的地方,居然會成為一些終年吃不飽的農民的嚮往之地,其中的含義就無需我囉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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