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美國之音播出了中國商人郭文貴的直播節目,談論中國的商界和權貴之間的醜聞。在節目預告之後和播出之前,中國政府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了紅色通告,試圖阻止美國之音的節目播出。阻止郭文貴先生揭發中國官僚集團的醜聞。而且在節目播出的時候,造成了直播中斷。 這件事情立刻就在國際媒體上引起了轟動效應,包括網民和聽眾在內,大家紛紛猜測事情的原因。集中在兩個問題上,第一個是誰的命令,迫使美國之音中文部主任下令停止直播?第二個問題,中國政府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的,到底是紅色通告還是紅色逮捕令?它到底有什麼效力? 第一個問題有待於調查,暫時無法作出解答。現在就第二個問題給大家作一個粗淺的分析。 中國政府一直以來都把國際刑警組織形容為一個警察組織,把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的通告,翻譯成為通緝令,也就是通告逮捕令。這是一個極大的誤導,可以認為是故意誤導中國人,製造恐怖氣氛。 首先。國際刑警組織是一個非政府組織,或者叫做非盈利組織。這是它註冊登記獲得准許的性質。它不擁有任何國家警察的權力,也沒有任何國家授予它任何等級的司法權力。所以國際刑警組織無權發布任何級別的逮捕令,包括拘留等等指令。它只能向成員國發布通告。 但是,國際刑警組織確實不同於其他慈善目的,或人權保障的非政府組織,它的服務對象是各國的司法機構,包括警察機構。在前兩天國際刑警組織回復美國之音的文件中,他們是這樣解釋的: 但是,國際刑警組織的許多成員國卻認為,紅色通報是一項有效的臨時逮捕請求,特別是如果它們通過雙邊引渡條約與請求國相關聯。在根據紅色通報進行逮捕的情況下,這些逮捕行動是由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國的國家警察官員實施的。 國際刑警組織不能堅持或強迫任何成員國逮捕紅色通報所涉及的個人。國際刑警組織也不能要求任何成員國應另一成員國請求而採取任何行動。每個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國在其境內自行決定賦予紅色通報何種法律價值。 這段解釋的自相矛盾之處,就在於它超出了自身性質規定的通告的界限,承認他是一項有效的臨時逮捕請求。也就是擁有了跨國的司法效力。這正是我和國際司法界,輿論界強烈批評它的原因。我們在今年四月初,在它的總部所在地法國里昂組織了一系列活動,希望對這個組織超越它的權限的活動形成制約。歷史的經驗證明,沒有制約的權力必然會成為災難。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納粹德國也像現在的中國一樣,通過各種非法手段獲得了國際刑警組織主席的任命。當時的納粹秘密警察頭子海德里希,和另外三名納粹分子相繼成為國際刑警組織的主席。這段時間的國際刑警組織,在協助納粹追捕抵抗運動人士和猶太人上面,起到了重要的助紂為虐的作用。 現代他們也沒有停止這種活動。我本人就多次被國際刑警組織通告成為恐怖分子,並被扣押搜查。包括很多國家的海關長時間扣留我不准出入海關;甚至西方國家不發給我長期簽證,都和這種通緝令有關。前兩年著名民主派人士王炳章和彭明的被捕,彭明先生在監獄中離奇死亡。都和國際刑警組織被中國政府利用,有直接的關係。 最近中國政府對國際刑警組織的控制力高度增長。在打擊海外流亡異議人士的同時,開始成為打擊黨內異議人士的工具。眾所周知,中共的反腐敗運動,已經成為清黨運動。專門用來打擊對習近平、王岐山擁有不同政見的黨內人士。中紀委的天網行動,就是告訴所有反對派人士,你們即使逃到天涯海角,我們也能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將你們逮捕歸案。 這樣的國際刑警組織,已經成為習近平製造獨裁政治的工具;已經在嚴重地干涉了中國的內政;也嚴重地超越了一個非政府組織的權限。也正在迅速地走向納粹恐怖工具的老路上。 這正是我和國際社會所擔憂的,也是各國政界,學界和媒體需要強烈批評和要求他們改革制度的原因。我們不希望國際刑警組織再一次成為獨裁法西斯的工具,我們希望它改革體制和制度,繼續發揮打擊刑事犯罪的正面作用。並且建立起有效的監督體制。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在中國秘密警察頭子擔任主席的形勢下,他們正在消極抵抗,拒絕各界多年來的批評和監督。繼續堅持成為各國獨裁專制的工具,以便獲得他們維持存在的經費,成為實際上的盈利組織而不是獲得批準的非盈利組織。 據各國媒體不止一次的報道,國際刑警組織的信譽和經費逐年下降。很多民主國家因為對其行為不滿,減少了對它的捐款。中國已經成為國際刑警組織獲得捐款的大戶,這被懷疑是國際刑警組織成為習近平政治工具的主要原因。 這種情況繼續下去,這個組織的信譽和經費會更進一步下降,直到它成為中國警察部門的附庸。我相信屆時將會有新的,更有規矩的組織替代它的正面的功能。法西斯工具的組織必將消失。我和各國正義志士們會為此繼續努力。 鏡像鏈接:谷歌鏡像 | 亞馬遜鏡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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