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4. 五花八門的需要—想要—意志 內容上看,“需要—想要—意志”能夠分成五大類,就是前面提過的“道德(倫理)”“認知”“實利(功利、實用)”“信仰”“炫美(審美)”,簡稱為“德”“真”“利”“信”“美”。下一篇帖子裡,以“需要—想要—意志”為樞紐,從“事實”推出“價值”後,它們就搖身一變,成了人生在世的五大價值領域。 趕緊聲明一點,五類需要的先後排位,是照頭一個字的拼音順序來的,所以不包含高低優劣的應然意蘊。比方說吧,道德頭排發車,只是因為D在字典里,比R、S、X靠前,再也沒有其他考慮了。也因此,為了顯擺這種實然平等,接下來介紹它們的特徵時,淺人還專門反其道而行之,從後往前倒着來,嗯哼。 炫美的需要就是“虛榮心”或“炫耀欲”,推動人們從事藝術創作、衣着打扮、觀賞自然等行為,把自己贊同的人生內容,通過感性的形象顯現出來,藉以獲得愉悅的體驗。不得不承認,這兩個詞都有點貶義,可實在找不到更合適的術語了,只好在此強調一下,它們都是“非認知價值中立”的,各位別帶着有色眼鏡,瞧它們就是啦。對於下面說的“肉身欲”和“本能心”,也應當這樣子看。 為什麼不說“審美”,改說“炫美”呀?首先吧,審美這個流行的術語,來自英語的“aesthetics”,本意是指“感性認識”,西方主流美學一直想用它,把炫美的價值“認知化”,結果扭曲了這個領域的非認知特徵,所以要撥亂反正。 其次呢,中文的“審”字傾向於把人(包括藝術家)當成被動的鑑賞者,忘了哪怕是聽戲看風景,他們也都是積極的主體;否則的話,你為什麼聽這齣戲,看這邊的風景,不聽那出戲,不看那邊的風景呀?還不是想炫耀你自己嘛。 信仰的需要就是“信靠心”或“仰賴欲”,慫恿人們為自己的心靈尋找靠譜的支柱,免得一遇到挫折,就垮下去了。這類需要又分成兩層,狹義的指向了天、佛陀、上帝、真主、神靈等(文言又叫“終極實在”),由此形成了嚴格意思上的“宗教”;廣義的還包括人們在其他領域特別推崇的東西,如志士們為之獻身的道德理想,學者們孜孜以求的真理知識,凡人們樂此不疲的實用功利(就像“拜物教”“拜金主義”那樣子),藝人們陶醉其中的炫美意象……。許多既無聊、又無果的無謂爭論,就是由於沒有辨析“信仰”的兩層意思造成的。 實利的需要就是“本能心”或“肉身欲”,促使人們從事衣食住行、男歡女愛等行為,維繫肉體生命的存在。一方面,因為關繫到小命保不保的問題,人們常常賦予它很高的權重,如同馬克思主張物質生產最根本,馬斯洛主張饑渴和性的需要有着絕對優勢那樣子。另一方面,由於偏向了肉身本能和質料實物,人們往往又覺得,它未免有點兒俗,不夠“超越”,登不了大雅之堂。於是乎,應然層面上,實利需要很容易讓人精神分裂,拎不清是該夸它呢,還是貶它:沒有它吧,活不下去;只有它呢,檔次又太低了點,不是? 考慮到本系列的定位,在此自然不會招惹這個麻煩,做出應然評判了,只打算一根筋地指出:肉身本能的需要雖然順序上在先(要是它全沒了,其他需要也跟着玩兒完啦),但與另外四類需要比起來,並不存在孰優孰劣的規範性等級。 有個誤解比較流行,把“賺錢”混同於“功利”。這樣子說,有一定道理,因為許多人掙鈔票的意圖,的確是用它購買衣食住行的實用資料。不過哈,另一些情況下,這樣子說,就不見得能站住了,因為許多人撈銀子的目的,是想獲得其他方面的享受,從求學受教育,聽戲看電影,到捐款蓋教堂,資助有需要的人…… 現代社會裡,貨幣的頭號功能,就是能夠交換到人們想要的許多(不是所有)東西,所以有了那個名言——“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以及另一個金句——“有錢就是任性”。考慮到這一點,我們更應當仔細分辨人們賺錢的動機了,且不可想當然,把發財致富全都划進了實利領域,一看見誰把心思花在了鈔票上,就斷言他是個財迷:你怎麼知道,他沒做過慈善,捐了很多錢啊? 認知的需要比較複雜,可以再分成兩種。頭一種是大家熟悉的“好奇心”或“求知慾”,鼓勵人們通過感性知覺、理性思維、悟性直覺的多樣化途徑,描述分析事實及其價值的本來面目,以期得到符合事實的“真理”知識。另一種呢,是以前人們幾乎沒說過的“好明心”或“求晰欲”,激發人們特別是搞學術的,在理性思考的過程中,嚴格遵循形式邏輯的原則,尤其是所謂的“同一律”,以期得到有條有理的“明晰”知識。 既然認知需要的目的,是為了彌補知識的缺失,擺脫無知的束縛,那在兩種認知需要的關係中,“真”的意義就明顯超過了“明”,起着主導作用——雖然這樣子定位,一點不妨礙我們憑藉求晰欲,把源於求知慾的正確知識說清楚。 西方主流哲學儘管看重認知,卻似乎沒有意識到兩種認知需要的微妙差異,反倒在“邏各斯(logos)”概念的雙重意思影響下,把它們混到一塊兒了,甚至還在認知理性精神的異化演變中,用好明心壓倒了好奇心,主張人們追求合乎邏輯之“明”,勝過了追求合乎事實之“真”。 就連大名鼎鼎的維特根斯坦,也沒能免掉這個俗,同樣把符合邏輯說成是“真”,並且還是比符合事實更高檔的“真”,結果雖然很想把事情說清楚,結果卻是越說越糊塗。考慮到這樣子深刻的教訓,俺老漢才強調,儘管兩種認知需要總是交織在一起的,我們還是有必要把它們區分開,注意到它們的微妙差異。 另外哈,無論中外,學界往往喜歡把“低俗”的實利需要與另外四類需要分開,主張道德、認知、信仰、炫美是“高雅”的“超功利需要”。不過呢,淺人卻從實然視角出發,更看重認知需要與另外四類需要(合稱“非認知需要”)的區別,將來會在“求知愛智”的系列裡,針對這方面的問題,專門做點討論。 道德的需要就是“共情心”和“成己欲”,要求人們遵循種種品格規範,處理圍繞角色身份生成的人倫關係。要澄清的兩點是:第一,“道德”沒有涵蓋人際關係的全部範圍(其他領域也包含了人際關係),僅僅涉及人際關係中有關“名分(角色身份)”的部分,所以又叫“人倫關係”。第二,許多情況下,人們說的“道德”,僅僅狹義地指“德性”或“日常道德”;但廣義“道德”的範圍要大得多了,除開“德性”這塊外,還包括“政治”“法律”“軍事”等。 有人要質疑了:馬基雅維里不是早就把“道德”和“政治”分開了,還因此開創了“現代”政治學嗎?你又把它們拉郎配,合在一塊,難道想回到古代麼?俺老漢對此的回答,可以說很兇很粗暴:他傻,你也傻啊。這類蠢到家的說法,無論中外,大行其道,只能表明一堆學者們,守不住同一律的底線,隨便就把概念弄混了,傻傻分不清“道德”與“德性”;你要是不辨析,閉眼跟着他們走,一不留神,就掉到稀里糊塗的溝里了,半天爬不出來。說白了,你肩膀上的那玩意兒,是腦袋呢,還是皮球哇?這個問題不搞搞明白,你能擺脫挨踢的命嘛。 友情提醒一句,淺人學術上最瞧不起的,就是下面這種盲從的做法了:只要是大牌權威,無論說了些啥,都是不容挑戰的絕對真理,卻就是不肯過一下自己的腦子,想想他們說得有沒有道理。這類瞎崇拜的態度,無論指向了孔夫子,還是馬克思,或是維特根斯坦,俺老漢都嗤之以鼻。不好意思哦,這邊廂先有了個禮。 應當承認,現實生活中,許多需要都比較複雜,很難單純歸到某一類裡面去。比方說吧,高迪設計聖家大教堂的動機,就兼有信仰和炫美的內容,兩者緊密糾纏,沒法子截然分開了。不過哈,從人生哲學的視角看,剛才介紹的五類需要,已經囊括人們的所有訴求了,並且能夠幫助我們,依據人性邏輯的鏈條,解答一個各位可能感興趣問題:人生在世,是基於怎樣的機制,最終把自己打造成了吃貨或色鬼,自私或利他,儒生或基督徒,左得可愛或右得古怪的呀? 當然嘍,要是哪位發現了某種另類的需要,有資格和上面說的五類需要並肩而立,敬請告訴淺人一聲,一定把這個原創算在你頭上,好讓以後搞哲學的人們,照你的說法講,別受淺人的誤導,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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