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特供”平民是法治的奇耻大辱
聂树斌案还没有结果。这两天,河北石家庄再一次名震全国。而这一切都缘于石家庄长安区北高营村一个叫贾敬龙的青年农民。
由于贾敬龙准备做婚房使用的房子被以村支书何建华为代表的村委会组织强行拆迁,因为对拆迁处理不满,贾敬龙四处申诉,申诉无果后,他最终选择在2015年2月19日(大年初一),村里组织的新春团拜会上,用射钉枪射杀了村支书何建华。
案发后,法院一审、二审均对贾敬龙作出死刑判决,今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送达对他的死刑核准裁定书。贾敬龙案因为学者张耀杰去旁听,之后更在微信上不断呼喊,终于于10月22日,贾敬龙的故事引爆舆论,引起人们关注。网友和不少法学家和律师呼吁刀下留人。今天是死刑裁定书送达的第9日,31 岁的贾敬龙,如今命悬一线,生死未卜。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可现代法治精神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的杀人犯100%的必须偿命。抛开贾敬龙是否属于自首不说。贾敬龙杀人事出有因,这是中国式强拆再一次酿造的悲剧。试想一个大龄青年好不容易就要结婚了。在精心装修的婚房里,婚礼眼看就要举行,随之展开的应该是全新的生活。可婚房居然被强拆,谁能受得了?更何况贾敬龙四处申诉无果。
当年,石家庄已经糊里糊涂的杀了一个青年聂树斌,为中国法治留下了无数的耻辱和遗憾,至今都翻不过身。现在怎么能糊里糊涂的再杀贾敬龙呢。虽然舆论希望贾敬龙不死。其实,舆论并不是厚爱和同情贾敬龙,而是对强权欺凌弱小的愤怒和暴力拆迁的感同身受外;其实,民众最关心的不是贾敬龙的生死,而是案件背后暴露出来的法治不公。
我们常说生命是平等的。为什么高官贪污上亿、几十亿也就判一个无期徒刑,一般人弄个几十万就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为什么杨佳、夏俊峰等等,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盛世蝼蚁,为了自己的尊严和活路被迫杀人却必须要偿命?为什么薄谷开来案故意蓄谋杀人,案发后百般掩盖,但最终以受害人亦有过错等理由,对其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为什么贾敬龙婚房被强拆,申诉无果走投无路而杀人,甚至认罪伏法还有自首情节,竟然要执行死刑?莫非死刑果真只留给无权无势的平民?
众所周知,贾敬龙在枪杀何建华之前,是曾通过报警、谈赔偿、上访,一系列的公力救济途径无效后,他才走上了不归路。如今,当贾敬龙命悬于一线时,很多人希望刀下留人。虽然都同为盛世蝼蚁,其实最关心贾敬龙生死的只有他的亲人。而贾敬龙死了,最伤心的也只是他的家人,绝大多数吃瓜群众不会怎样,但我却相信,无数盛世蝼蚁都会一致反对死刑“特供”平民。
杀贾敬龙易,服天下难。杀了贾敬龙,就像碾死一个蚂蚁那么简单,无非是石家庄又少了一个青年农民。然而,却拉大了本已不可调和的社会矛盾,让死刑“特供”平民找到借口,从而成为中国法治的另一奇耻大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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