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9 06:36 明鏡網 http://mingjingnews.com
提示语:凡天上事,必有规律;凡人间事,必有逻辑。规律在万物之中,逻辑在人心(人性)之中,它就是康德所说的人类心中的道德律。逻辑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它是思想的秩序。1. 政治是人心的艺术一部资治通鉴,概括了庙堂智慧;一部水浒,讲尽了江湖心思。二书合一,成就了中国两千年成王败寇的历史。1927年,秋收起义失败,毛泽东上井冈山落草为寇,带的是一部水浒;1949年,毛泽东进城,床头的水浒换成了资治通鉴。据孟锦云回忆,这部书毛读了十七遍。为了防止“资本主义复辟”,毛不停地寻找“睡在身边的赫鲁晓夫”,罢黜一个又一个的“接班人”。及至生命的最后一刻,毛再评水浒,批宋江,指出“资产阶级就在党内”。在末日的黄昏中,他似乎看到政权的归宿。王震晚年回顾文革,说:主席比我们早看了五十年。身处江湖之远,毛泽东想的是取而代之;高居庙堂之上,毛泽东想的是千秋万代。要取而代之,必须证明造反有理;要千秋万代,必须确保人民支持。为争取人心,毛泽东发动文革,号召人民起来造“走资派”的反。“人民万岁”,“踢开党委闹革命”,“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所有这些耳熟能详的口号,见证了一个伟大而疯狂的时代。1966年,毛泽东的威望达到顶峰,成为中国有史以来最有民心的统治者。然而,文革初期的民心很快变成了民怨。晚年毛泽东回首往事,说他一生中做了两件事,一件是把日本人和蒋介石赶到一群小岛上去了,另一件是文革。前者大多数人支持,后者很不得人心。为什么一场曾经深得人心的文化大革命最后变得不得人心?是毛泽东背叛了人民,还是人民背叛了毛泽东?天命无常,有德者居之。谁又是那个有德者?1976年,“天安门事件”爆发,毛泽东看到了民意:不过十年,在许多人心中,伟大领袖变成了独夫民贼。虽然还没有失去政权,他已经失去了人心。这是一场他从未输过、也输不起的战争。在以往的政治生涯中,毛总是与人民站在一起,这次人民远离他而去。在人心的较量上,他输给了邓小平。政治是人心的艺术,国共之争是人心之争。什么叫境界?境界就是同样一群中国农民,在蒋介石眼里是懦弱的群氓,在毛泽东眼里是勇敢的士兵。什么叫韬略?韬略就是蒋介石抓壮丁,用自家的绳子,毛泽东拉队伍,用别人的土地。在中国,天下即人心。国共之争蒋介石败北,非战之过。即缺境界,又乏韬略,在人心的较量上,蒋介石已经输给了毛泽东。其实,辛亥革命后的袁世凯,北伐胜利后的蒋介石,又何尝不曾拥有过人心。他们后来变成独夫民贼,失了天下,皆由于称帝独裁,逆潮流而动,失了人心。一旦登上权力宝座,中国人想的就是永远。秦始皇的“一世,二世,乃至万世”,XXX的“红色江山永不变色”,本质上没有区别。沉溺于千秋万代的梦想,往日的境界、韬略、理想都随风而去,剩下的只有权力保卫战。打江山,坐江山,似乎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但同样简单的道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也没有永久的执政党。人一旦坐上了龙墩,就不想下来,这也许是人之常情。问题是,取而代之易,千秋万代难,要真能千秋万代,怎么会轮到你?2. 愚蠢比邪恶更可怕在政客的词典里,人民群众永远是伟大的,他们不仅眼睛雪亮,还个个都是双眼皮。为争取民众拥护,林肯提出“民有、民治、民享”,孙中山鼓吹三民主义,毛泽东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在学者眼里,人民群众是另一个形象。林语堂讽刺中国人朝三暮四:“朝儒,野道,临终信佛”;陈寅恪说:“中国之人,下愚而上诈”;严复更为苛刻:“华风之弊,八字尽之。始于作伪,终于无耻。”政客需要选票,学者追求真理,故他们笔下的人民截然不同。在一个崇尚民主的时代,不媚官,易;不媚俗,难。作为政治家,媚俗是必须,作为思想家,必须不媚俗。个人崇拜和民主崇拜是一对孪生兄弟,区别只在于崇拜别人还是崇拜自己。个人崇拜是崇拜别人,民主崇拜是崇拜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万岁”是上诈,政客在忽悠民众,“民主万岁”是下愚,民众在欺骗自己。政客的问题是缺乏底线,骗死人不偿命;民众的问题是缺乏智商,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骗子演戏,傻子看戏,前者邪恶,后者愚昧,两者结合,在中国上演了无数闹剧。恶人不乏理性,他们损人利己,至少还按牌理出牌;蠢人则不然,他们不按牌理出牌,专做损人又不利己之事。愚民打土豪,打得村村冒烟(土改);愚民搞共产,搞得处处起火(小高炉);愚民闹文革,闹得乌烟瘴气(武斗);愚民争民主,争得你死我活(民运)。往事回首,只见一个蠢字。中国人的问题不是自私,是愚蠢。愚蠢比邪恶更可怕。我们的所谓聪明,常常是一种底线的突破。为了追求成功,我们不择手段,告别良知,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把本来可以美好的人生变为一场尔虞我诈的噩梦。李光耀说,中国人聪明,再好的规矩,也经不起中国人琢磨。生活在丛林之中,为恶劣环境所迫,我们绝地求生,最擅长的就是琢磨。28年前,余英时告诉笔者,中国只有政治,没有政治学,当时不懂,现在懂了。政治与政治学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权术,后者是学理;政治是人心的艺术,政治学是关于人性与制度的科学。孔子著《春秋》,乱臣贼子惧,重的是人心;亚里士多德写《政治学》,比较各类政治制度,讲的是学理。孔子相信天地君亲师,天大地大,不如礼大;亚里士多德相信科学,一切尘世的喧嚣,都必须经过逻辑的检验。朋友断言:“中国既往的悲剧,主要是惊人的全民愚昧造成的。”愚昧的原因不是信息不足,而是缺乏逻辑;不是供血不足,而是连血管都没有!一个不讲逻辑的民族,注定了会干尽蠢事,害人祸己。由于缺乏逻辑,我们愚蠢,总是在同一个地方跌倒;由于缺乏逻辑,我们贪婪,以为财富可以带来幸福;由于缺乏逻辑,我们迷信,求仙问道相信天人感应;由于缺乏逻辑,我们唱完《国际歌》,再唱《东方红》,“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他是人民大救星”,几亿人唱了几十年,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文革结束,迎来了“科学的春天”。春天中人们赞颂邓小平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又说他带领全国人民“摸着石头过河”,仍旧是不讲逻辑,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一笔糊涂账。3. 中国逻辑黑格尔哀叹:“逻辑到了中国就行不通了。”之所以行不通,是因为有中国逻辑的存在。中国逻辑,又称“乱炖”,是把各类不相干的食材混在一起,以迷信、比附、对仗、甚至音律为取舍标准,只讲功利成败,不问是非真伪的一种思想方式,其具体表现形式如下:A权力逻辑:成王败寇;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蒋介石亡了国,就是因为他亡了军。(毛泽东)B金钱逻辑:有钱的王八大三辈;有钱能使鬼推磨;赵太爷说对的,还会错吗?人家田地都有三百亩!(鲁迅)C数理逻辑:朋友与我辩论,说:“我最恨两种人:一是种族歧视的人,二是黑人,三是不识数的人。”尽管语无伦次,我还是理解他的心情。恨种族歧视的人,是不喜欢别人歧视他;不喜欢黑人,是他的真心话;至于那个不识数的人,大概指的是我,因为我与他意见不合。D 辩证逻辑:公知说:林昭坚贞不屈,在狱中痛骂毛泽东,是圣女。有人反驳:这个圣女实际上已经疯了,她臆想毛泽东在上海西郊宾馆秘密审讯并看上了她,要强娶她为妾。公知愤怒:“知道她疯了还把人枪毙,更显示了这个政权的残暴!”不知不觉间,斗转星移,概念偷换,圣女/疯女之争变成了对中共暴政的控诉,反驳者成了五毛。辩证逻辑,又称辩证法,是中国逻辑的最高表现形式。五.四以来,逻辑学在中国举步维艰,辩证法却大行其道,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文化土壤——辩证法既与古代公孙龙诡辩术异曲同工,又与传统道家哲学一脉相承。中国人对逻辑学格格不入,对辩证法却情有独钟。辩证法强调一分为二,对立统一,它的数学表述是:如果A,那么非A。这种表述不被形式逻辑所允许,因为它不符合思想的秩序。按照辩证法,人类无法设计计算机语言,也不能进行任何科学研究。辩证法唯一的用处,是能训练思维敏捷,如魔术师训练手法,故有人戏言,辩证法是变戏法。从纯粹科学意义上说,辩证法违反人类思维的基本规律,讨论它是否正确毫无意义。形式逻辑在中国不发展,中国语言文字难辞其咎。正如数学的发展离不开阿拉伯数字,逻辑思维离不开精确的语言。语言是表达思想的工具,语言的混乱必然导致思想的混乱。由于没有标点符号,缺乏时态语态、主格宾格不分,一字多义,以及象形文字本身的局限,中文是一种精巧却不精确的语言。它适于作诗,不适于思考;有利于形象比喻,不利于抽象思维。一句“道可道,非常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几近天书。“中国乒乓球队谁也打不赢”,“中国足球队谁也打不赢”,两句话语法句式完全一样,意思却截然相反。中国自古无逻辑,故常以比喻代之,有时是瞒天过海,存心欺骗,更多的时候则是犯偷换概念错误而不自知。由于没有逻辑,我们缺乏是非标准,只能诉诸于文字游戏。但是,雄辩不等于正确,对仗不代表真理,天人感应乃无稽之谈,“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只是一种机智的比附,二者之间其实并无逻辑联系。4. 无定义争论曾与两位朋友自驾环游美国,听他们辩论。一位热衷玄学,认为《道德经》博大精深,其中已包括了相对论的思想,另一位相信科学,说那个时候连时空概念都没有,谈何相对论。辩论不欢而散,结束了东西方文化的一次碰撞相信科学的朋友是芦笛。他认为:“概念不清的第一个后果,是我们不但热衷于奢谈某些连自己都莫名其妙的东西,而且还会为它们而激动,而疯狂,而大打出手。百家争鸣时,老子、孔子、庄子、孟子、墨子、荀子无不谈‘道’,吵得沸反盈天,却从未想到他们心中的‘道’可能根本不是一回事。”辩论问题,首先必须对涉及的概念下定义。皮尔斯,詹姆斯,杜威是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创始人,他们曾用一个松鼠的故事,阐明了定义的重要性。有一天,他们在校园散步,看见一只罕见的白松鼠,皮尔斯走近去看松鼠,而松鼠却围着树转圈,与他做同轴运动,结果皮尔斯没有看到松鼠,杜威和詹姆斯却看了个够。于是他们开始争论,皮尔斯先生是否在围着松鼠转?结论是问题无解,或者说,问题的答案取于“转”的定义。如果“转”的定义是前后左右,皮尔斯没有围着松鼠转,他一直在松鼠前面;如果“转”的定义是东南西北,皮尔斯的确是在围着松鼠转。由此可见,人类许多争论,实际上是无定义争论。定义不清的直接后果是滥用比喻。俗语“金钱如粪土,朋友值千金”,本意无疑是赞颂友谊,逻辑结论则是朋友一钱不值。好在大家都是中国人,对这句话不会误解。然而这个“好在”本身就是问题:必须大家都不讲逻辑,约定成俗,才会形成这种默契。恰如一个人英语很烂,无法与人正常交流,却可以同另一个英语同样烂的人交流,因为他们犯的是同样的语法或发音错误,正所谓英雄所见略同。“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这句成语通常用于与良心告别之时,是恶人的口头禅。成语前后矛盾,前半句讲的是真君子要有肚量,后半句又说大丈夫必须无情。中国人信奉此道几千年,并非全然不知其荒谬,而是因为它实在有用。顺便说一句,成语原文是“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度”演变为“毒”,一字之差,体现了文化和人心的堕落。以疗愚为己任,芦笛写道:“逻辑涉及的是概念、判断和推理。一个人要会正确地思维,第一步就是要弄清脑子里的各种概念,....从老祖宗起,咱们就从不知道给出概念的逻辑定义,从来不会准确界定所讨论的概念的外延,使概念变成了一堆边界不明的气团。‘道’、‘仁’、‘圣’、‘君子’、‘小人’乃至后世的‘理’、‘气’等等重大概念,从来不曾明确地严格地定义过。”无定义争论,乱用推理类比,是逻辑思维之大忌。5. 逻辑在人心(人性)之中逻辑一词源自逻各斯(Logos),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最早使用这个概念,说逻格斯是一种隐秘的智慧,芝诺为代表的斯多亚芝学派视逻辑为宇宙万物的理性规则,中世纪西方主流观念则认为,上帝用逻辑创造世界,人类用逻辑认识世界。及至近代,逻辑仍是某种神秘的力量的象征,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它是“类似于上帝意志的东西”。鸦片战争后,逻辑传入中国。严复视逻辑为“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张申府说:“西洋文明,自古及今,最大的特色,一言以蔽之,不外乎逻辑”。康德的墓志铭记载着他终身的思考:“两样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越是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星空是外在的必然,道德律是内在的良知。前者指的是自然规律,后者是什么,康德没有进一步阐述。凡天上事,必有规律;凡人间事,必有逻辑。规律在万物之中,逻辑在人心(人性)之中,它就是康德所说的人类心中的道德律。规律与万物同在,没有人仍旧有规律;逻辑与人心同在,没有人就没有逻辑。逻辑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它是思想的秩序。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当我们说某事不合逻辑时,我们实际上是说它不合人性。人类的理解力,其实就是逻辑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强,前提是深谙人心,洞悉人性。在这里,不难看出逻辑与人心(人性)之间的联系。必须强调的是,中国文化体系里没有逻辑,中国思想史中逻辑缺位,并不代表中国人没有逻辑。既然逻辑与人心同在,与人性相通,中国人心中天生就有逻辑。逻辑在中国不发展,是人心、人性长期被扭曲、被压抑的结果。像巨婴,中国人以自我为中心,全方位自恋,心智一直停留在婴儿时期。巨婴不讲规则,无视别人的存在,中国逻辑就是巨婴的逻辑。逻辑与人性相通,是人类认识世界与自我的工具。一部党史,半部禁区,史料不足、扑朔迷离之处,只能以人性来抹平。当对立双方讲述同一个事件,故事情节却截然相反的时候,只能靠逻辑来判断真伪。我尊重事实,但更敬畏逻辑。事实若与逻辑冲突,我选择逻辑。事实胜于雄辩,逻辑强于事实。事实可以伪造,逻辑不行。人们会说:伪造的事实不是事实。这自然不错。但问题在于,一个事件发生,面对各种各样的证据材料,你怎么知道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伪造的。此时能帮助人们的厘清思路的,不是事实,而是逻辑。只有那些符合逻辑的事实,才具有真实性。当然,有些事不合逻辑,但的确发生过,是事实。对这一类事件,人类恐怕永远无法理解,因为它超越了人类认识世界的工具-----逻辑。6. 诡辩与悖论中国古代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之辩,核心是偷换了颜色(白)与形体(马)的概念。按照这个逻辑,不难得出“女朋友不是朋友”,“男人不是人”的结论。同样,希腊芝诺“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的命题,也是混淆有限与无限概念的结果。芝诺把时间的均匀流逝停滞在阿基里斯就要追上乌龟的那一瞬间,从而得出“永远追不上”的结论。正确的表述应该是:阿基里斯在追上乌龟之前那一刻追不上乌龟。苏格拉底是古希腊著名的诡辩大师。他的诡辩术被称为“思想助产术”,谁要是按他的思路来回答问题,谁就会落入他的陷阱。他教学生法庭辩论,由他代表控方,学生代表辩方,通过巧妙地偷换概念,让学生陷于自相矛盾。然后他再取学生的立场,让学生持他的论点,结果还是学生辩败。经典的诡辩案例,是苏格拉底与学生的一场官司。苏格拉底与学生签约,规定学生如果在第一次诉讼里赢了,才交学费,否则就不交。然而这个学生面临的第一场官司,就是苏格拉底告他不交学费。学生要是官司打输了,按照法庭判决,他必须交学费;学生要是官司打赢了,就可以不交学费,但按照事先规定,打赢官司就得交学费。于是,输是输,赢也是输,学生陷入两难。苏格拉底在这里偷换了公约与私约的概念:赢了,根据公约要账;输了,按照私约拿钱。面对老师的诘难,学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说,苏格拉底老师,你要是赢了,那你就得收学费,可按照事先规定,你不应该收学费;你要是输了,按法庭判决,那你就不能收学费,你说该咋办吧?苏格拉底一听,乐了,回头就把官司给撤了。答辩通过,诡辩术后继有人,学生也学会了偷换概念。与诡辩不同,悖论挑战逻辑,是理性的界限和逻辑的终结,诡辩则是偷换概念或滥用比喻。诡辩通常是斩钉截铁的断言,“白马非马”,“飞矢不动”,“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不需要太高的智商,仅凭常识,就能看出其中的荒谬。悖论则是模棱两可的条件句反问,“时间的开端”,“宇宙的尽头”,“说谎者悖论”,“理发师悖论”,皆属于这一类问题。这些问题不要说解决,想一想都会神经错乱!若不信?不妨试试回答以下问题:时间开端之前是什么?宇宙尽头之外为何物?克里特的哲学家是不是在说谎?罗素的理发师给不给自己剃头?悖论反逻辑,本质上无解。以下是两个典型的悖论:A 谎言者悖论:公元前六世纪,克里特哲学家埃庇米尼得斯(Epimenides)说:“我这句话是假的”,是这个著名悖论的来源。相信这句话,就会得出不相信的结论;不相信这句话,则会得出相信的结论。这句话逻辑上无解,属于自我指涉引发的悖论。B 理发师悖论:理发师声称:“我只给所有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这里的问题是,理发师是否要给自己理发?如果他不给自己理发,那么根据定义,他就要给自己理发;如果他给自己理发,那么根据定义,他就不能给自己理发。理发师悖论又称罗素悖论,它的出现直接导致了第三次数学危机。悖论挑战人类正常思维秩序,逻辑上无解。面对悖论,智者敬畏,愚者狂妄;前者绕着走,后者迎着上。在悖论中,聪明人看到的是自己的无知,愚昧者看到的是别人的荒谬。7. 人不可能读懂一个错误的理论决定一个作家地位的,是文字和境界。章怡和的《往事并不如烟》,就文字表述而言,的确是一部佳作,却失于境界。细读,多少有些“我祖上也阔过”,“我爸是李刚”的味道。决定一个思想家地位的,是观念和逻辑。康德在思想界地位之所以崇高,不仅因为他观念超前,更因为他逻辑严谨。在黑格尔看到绝对精神的地方,康德发现了悖论。黑格尔把理性神话,康德质疑理性,提出十二对二律背反。康德认为,在认识之前先要考察我们的认识能力本身,看看它有无能力认识真理。黑格尔认为,考察认识能力本身就是认识。“我们必须在认识的过程中,将思想形式的活动,和对于思想形式的批评,结合在一起。”用大白话说就是,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游泳中学习游泳。黑格尔称自己这种考察方法为辩证法,与康德的形而上学相对立。康德在考察人的认识能力之后,得出理性是有限的,“自在之物不可知”的结论,黑格尔相信理性无限,批判康德的形而上学和不可知论。黑格尔嘲笑康德,说康德哲学的核心是告诉世人:“不会游泳,切勿下水”。马克思认为黑格尔驳倒了康德,列宁盛赞黑格尔比喻的机智。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品尝梨子的滋味,他们都没有意识到,黑格尔在这里滥用了比喻。以游泳来证明康德荒谬,黑格尔忘记了游泳是人的潜能,通过练习完全能够掌握。康德质疑理性,其实是告诉世人,行动之前先要考察自己的行动能力——不会飞翔,切勿跳崖!大师们再狂,恐怕也不敢说:在跳崖的过程中,你就会学会飞翔。康德有所畏惧,惊叹浩瀚的星空和人类内心的道德律;黑格尔无所畏惧,断言绝对精神可以认识一切。康德相信但不迷信理性,知道自己的界限;黑格尔把理性推到极端,生出一统天下的妄念。沿着康德的路,人类走向理性、科学、自由;沿着黑格尔的路,我们有了马克思、列宁、毛泽东。自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许多人研究并相信自己读懂了《资本论》。其实,与黑格尔的大小逻辑一样,《资本论》是无法读懂的。人不可能读懂一个错误的理论,真要“读懂”,那也是读出了它的错或是把自己弄晕了。《资本论》之错,不在逻辑推论,而在“劳动价值论”的假设。差之毫厘,缪以千里。把一个有待证明的假设当成公理,马克思精心建造了一座乌托邦大厦。四分之一的人类曾在大厦里居住,由于结构问题,他们中许多人死于非命。中国人酷爱玄学,缺乏科学精神,喜欢崇拜。一位法伦功的朋友送我一本李大师的《转法轮》,说:“如果你读懂了这本书,就会发现书中的每个字都是一个小佛爷,而且还在转。”信仰使我们看到小佛爷,主义使我们转!结束语1953年,爱因斯坦在回答为什么“中国无科学”时说:“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学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不用惊奇的,若是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倒是令人惊奇的。”(2017年4月27日于普林斯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