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 亡 之 床 如果说世界上有一种床,谁睡上十天谁就得死,这简直像天方夜谭的故事,你相信吗?
在介绍这种怪床之前,我必须谈一谈我对死刑犯的看法∶我在长期的劳改实践中,直接和间接地和许多死刑犯打过交道,其中有的罪犯强奸杀人甚至血债累累其罪行可说令人发指,如果觉得“死有余辜” 四个字有点夸张,罪有应得应该能接受。遗憾的是,在以阶级斗争为大政方针的年代,被杀的人中所谓的反革命份子所占比例却远远超过了一般刑事犯,据说这些反革命是“要变天复辟、要让千百万人头落地” ,因而是“最危险的敌人”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上列引号中所引均为当年的语句,如果用21世纪的商业用语来表述,上列句子都可以说是杀人广告词)。
我至今无法忘记的是,“法官干部” (通常是劳改队的干部代理法官)在公判大会上宣读被杀者的罪行时告诉我们说,其中有“为刘少奇翻案”的,有“恶毒攻击副统帅林彪” 的,有“大肆诽谤伟大旗手江青同志” 的,那些被杀者的尸骨和鲜血,把我们这些苟活者羞愧得无地自容。
上述这些荒唐事,五十岁以上的人大多耳闻目睹,虽然后来称那段历史为荒唐岁月。但当时我们还是自称为法制国家,法制国家有一个醒目的标志是,即对被判死刑者给予了十天的上诉期,十天之内可“将上诉状及其副本” ,呈交上一级法院进行申诉。经验告诉我们,在劳改队里,这所谓的上诉完全是一个形式,百分之百都是维持原判,绝无例外,无非是让你多活了十天;但是大家所不知道的是,在这十天上诉期中,这些即将去死的人将睡在一张什么样的“床”上?他们如果真的知道,那他们绝对不会还提出什么上诉,不如立即执行要幸福得多。
当年 我并没有亲眼见到死刑犯睡在这样的“床” 上,是一个亲眼见到的人向我转述的,1980年我平反出狱以后,才在一个正在制作这类床的铁工厂里,亲眼看见两张刚刚完工的床,这两张床在一侧向我证实那位转述者所说的情况属实。
1978年我曾经在雷马屏农场医院住过几个月,在那里我结识了一个患了脉管炎一一一种不治之症的刑事犯,因为患这个怪病,他的绰号便用了这个病的名称。他是一个判了短刑的刑事犯,住院以前他在集训队当勤杂工,勤杂工干的不外乎打扫清洁烧茶送水之类的打杂事,那时判死刑的犯人在判刑前后都关在集训队里。那位勤杂工因为刑期短、案情性质轻微,加上干部们都知道他已不久於人世,对他到也不是那样剑拔弩张,基于这些基本条件,有些地方就没有避他,是以该“脉管炎”就有可能亲眼看见和亲耳听见某些令我大吃一惊的事。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全国闻名的张志新判死刑后,临刑前被割断喉管,此事的公开揭露为批判“四人帮” 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不过我还有一点另外的看法,即如果此事不发生在由“四人帮” 铁杆打手毛远新主持工作的辽宁省,这个惨无人道的黑幕是否能得到那样有力的揭露与批判?如果有人提出这样的怀疑,我也并不认为不可理喻,事实上那并不是一件孤立的事件。
就是张志新被割喉管的年代,我所在的农场也先后枪毙了几个对林彪、对“四人帮” 口诛笔伐的所谓“疯狂反对文化大革命” 的所谓反革命,有一次,在集训队对其中一个姓赵的宣读死刑判决书时,“脉管炎” 站在窗子外面,亲眼目睹了这一幕。
当“法官干部” 刚宣读完死刑判决书时,便有两个武警出现在死刑犯的两侧,他们各逮住死刑犯的一只胳膊,用力一掰,这时听到死刑犯一声惨叫,他的胳膊已经断了(脱臼?),然后弄回监房,不管他上诉不上诉,都得等十天以后召开公判大会执行枪决。
十天之内,死刑犯的饮食起居都由两个精心挑选的犯人伺候,不但他们给他喂饭喂水,倒屎倒尿,甚至屙屎也由他们揩屁眼,从“进出口” 享受的“特权”来看,也许历代帝王也不过如此。
前文提到我在铁工厂看到的那种床名叫刑床,它是当年那些死刑犯专用的床,全由厚铁皮制作,分上身和下身两大板块合成,上身的两侧各有铁环一个,专为拷手腕而设计,下身也有两个就是拷脚腕的了。如果将此床竖立起来,手脚拷在“床” 上、蓬头垢面的犯人,肯定与在十字架上受难的耶稣相像。这床的上半身可以立起来,使犯人除睡以外还可以享受“坐” 姿 ,只是在屁股下面有一个椭圆形的洞,该犯的大小便经由这个洞泄到体外。
“ 脉管炎” 在集训队看到的那位姓赵的反革命死刑犯比张志新幸运,他只被弄断了胳膊而没有割断喉管,但他比其他死刑犯不幸的是,雷马屏农场还没有刑床这种工业产品,只好用铁丝将他的手脚固定在一张门板上,让他度过这生不如死的十天上诉期。
这一切都是历史。谁敢说我们的这一页历史不肮脏不沉重。
说完床,再说担架。
那时正是文化大革命轰轰烈烈进行中的1970年左右,我正在另外一个中队服刑劳改,那段岁月里的干部们军人们家属们甚至他们未成年的儿女们,一个个不苟言笑,表情严肃无比,似乎正从事着人类最最庄严的事业,他们一天到晚进出匆忙,个个都在为料理着国家兴亡的头等大事而尽心尽力。
某天,全队犯人刚刚吃完晚饭,突然听到集合的哨音,犯人们来到晒坝,整队完毕后便看见从公路上走来一群战士,后面就有我们中队长,他率领着几个犯人抬着个什么东西。待这群来人走到队列前面时,我才看清楚,原来抬的是一副简易担架,担架里还躺着一个受了枪伤的犯人, 一支裤腿的下部全被鲜血浸染。
令我等无比震惊的是,当担架抬到队列正前方时,并没有按常规方式将躺着伤员的担架轻轻放到地上,而是从抬担架者的手上故意的直接摔在地上。然后这位中队长开始了杀一儆百的讲话,他说这是一个逃跑犯,没有将他击毙只能算他运气好,这种人死得越多越好。他最后挥着拳头讲的那几句话简直令我打起了寒噤,并因为这个寒噤而使我终生难忘,他大声说:“打伤了,我们也要给他医,但得给医生打招呼,做手术取子弹不准打麻药。”这是多么坦率又多么真诚的革命人道主义啊。
按照当年的政治术语这叫作游斗,全大队有5个中队,也就是说抬这位伤员的担架,要这样摔到地上5次。
担架上的人我很熟悉,过去曾在同一个中队呆过,后来才调到这位中队长治下。和我一样, 伤者也是由右派升级而判刑劳改的,他原是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的助教或者讲师,记忆里不十分清晰,是江苏人。1979年他平反时,曾利用我的工休日专程找了个借口到我所在的队上来找我通报好消息,我们交谈了很久。那时我才知道,枪击他那次他并不是逃跑,只是因为当晚要开他的斗争会,他因为害怕受刑,想跑到山上去自杀,我们这位中队长带着几个劳改极积份子在一个岩洞里发现了他,想不到在距离他不到3米的近距离内,对着他的小腿开了一枪,展示了这位中队长在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中的坚定和勇敢。
他最后的一句话使我思索良久,他说:“那个洞又没有其他出口,我已经束手就擒了,他居然还要开枪!唉,不过如果我不被抓到,不挨这一枪,说不定我真会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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