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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銼子撿錢——一筆巨款的悲歡 |
| 自從撿過那五分錢之後,我和扁頭剛、大胖剛就成了義結金蘭的生死兄弟。第二天我們湊到一起,就按照從水滸小人書裡學來的樣發誓:一不對任何人說我們撿錢的事情,二接着撿錢,三撿了錢三人有福同享。三人六隻眼,看的範圍寬,機會也一定多。我們對撿錢的前景充滿了信心。從此以後,放學回家的路上我們就全都低頭看路,希望能再撿到錢。俗話說人多力量大,力量是大了,可我們再也沒有什麼機會撿到錢。倒是那領隊的大姐姐走在前面,有次撿到了一塊錢。把我們羨慕得不得了,那能買多少菜包子啊!扁頭剛立馬就把帳算出來:一塊錢可以買50個菜包子,可以買20個肉包子,可以買100粒硬糖,可以吃8碗餛飩,還剩4分錢,還夠再買兩個菜包子…… 大姐姐第二天就把錢交給警察叔叔了。她家那麼困難,她也沒有交給她媽買菜——用那錢可以買一斤肉再加幾塊豆腐。她得到了全校表揚,我們卻為此捶胸頓足,哀聲嘆氣。本來我們都很喜歡她,也很尊敬她,可她到底幹了傻丫頭干的傻事,我們就對她有些不以為然了。不過,那錢是她撿的,她願意交是她的事情,我們也管不着,也沾不着便宜。沒辦法,還得自己撿到錢才是硬道理。 儘管我和扁頭剛、大胖剛一起齊心合力撿錢,但是我們再也沒有撿到錢。當然,我們也沒有成天為撿錢忙活,我們還干我們自己要幹的事情:吃喝拉撒睡,上學,一天天長大。說話我們就長到三年級了。人說:八歲九歲狗都嫌。我成了一個有名的淘氣包。用彈弓打鳥把人家的玻璃窗打破了,在路上跟欺負我們的高班學生打架。最壞的是一次不小心把鄰居的一個小女孩的額頭給打破了,送到醫院縫了三針。她媽上門到我家告狀,我爸狠狠地揍了我一頓。從此她成了我的冤家對頭。這事情以後再說。接着說撿錢。 放暑假時,我們仨天天去外面玩,踢球、放風箏、打鳥,打彈子、煽煙片(就是用煙盒紙折成三角狀,玩時一片煙片摔在地上,另一人把自己的片使勁煽下去,把地上的煙片煽翻了,就算贏了,對方的片歸贏者所有)、爬樹掏鳥窩、摘果子……每天都是玩到天黑了才回家。 那天我們在公園踢球,該着大胖剛倒霉,他追球時踩到了一塊西瓜皮,一個仰面朝天倒下來,摔得半天不動彈。我和扁頭剛趕緊跑過去,一個托頭,一個抱腳,使勁叫他,他才睜開眼。扶他起來,正要開步,他一個撲通就又往前栽下去了,連帶着我們兩個也跟他摔成一堆。三人坐起身,我們看他沒事,要站起來,他不讓,小聲說:“都坐着,別動。”我們按他的意思圍成一圈坐在地上,他把一直夾在兩大腿間的右手抽出來,伸展開,啊哈,錢!一卷錢! 我們趕緊跑到一個沒人的地方,坐在一棵樹下,三人輪番數,終於數清了:一張五塊的,一張一塊的,兩張五毛的,一張兩毛的,一張一毛的,一共是七塊三毛!真是一筆巨款,我們誰也沒有擁有過這麼多錢,這下我們可真發大財了!我們仨高興得又笑又跳,然後決定全部拿去買吃的。半大的小子特別饞,真不假,我們就想到了吃,其他什麼也沒想。第一次先去吃湯包。我們花了4塊錢,要了五屜湯包,全部吃完了,最後都撐得走不動路了。 回到家,媽媽已經做好了飯,爸爸也回來了,就等着我吃晚飯呢。我可再也吃不下了,就說我不想吃。媽媽急了,又是摸頭又是問,我只搖頭不敢說話,生怕打個飽嗝出來就露餡了。爸爸在旁邊不吭聲,拿着報紙看着。我站起來想到臥室去,還沒動步,爸爸說話了:“說說看,你在誰家蹭了飯?滿嘴油光光,還說沒吃飯?!”爸爸的眼睛真厲害,到底是以前當過偵查兵。爸媽一般不准我隨便在別人家吃飯。我剛說了個“沒”字,就忍不住連打兩個飽嗝,噴出一股湯包味。我一看爸爸嚴肅的目光,只好老實交代。 第二天,爸爸帶着我和扁頭剛、大胖剛,一起來到學校門口的警察崗亭,讓我們把撿到的七塊三毛錢(他事先補上了我們花掉的四塊錢)交給了警察叔叔。後來的事情就很戲劇性,讓人哭笑不得。我們交了錢給警察叔叔,首先得到了一次全校通報表揚,接着又受到了全校通報批評,還要回班裡做深刻檢討,鬥私批修,狠挖思想根源。我們頂不住,就把學前班時撿到五分錢買了菜包子的事情也坦白了,結果引來更猛烈的批判,尤其被班上的小丫頭們羞來羞去,羞得我們連頭也抬不起來。好在也就一星期,老師就說再也不許提此事了。後來我才知道,那都是我爸安排的,他要我永遠記住:不要貪心,不要把不屬於自己的錢隨便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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