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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华人家的媳妇艾梅尔(1) |
| 黎倩第一次见到艾梅尔时,她穿一身上下花色一样颜色鲜艳的大花衣裤,却一点也不难看,相反倒衬出她苗条的身材,活泼的性格。艾梅尔来自土耳其,是个身材小巧的白人妇女。她的棕黄色的齐肩发向两边梳去,用两个塑料发夹夹着。五官很匀称但有点紧凑地分布在瘦削的、轮廓略微有些棱角的脸盘上。漂亮挺直的鼻梁,有点过尖的鼻尖,和那很薄的嘴唇显现出一丝倔强,而那双藏在镜片后的眼窝较深的大眼睛里,棕色的瞳仁和带浅蓝色的眼白却满盛着笑意。 当听说黎倩来自中国时,艾梅尔高兴地说:“我丈夫的母亲也是华人。她很会做中国菜,我还学会了做不少中国菜呢。”其他同事听了都一笑,以为艾梅尔为了跟黎倩套近乎瞎编的。黎倩也是半信半疑的。其时正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黎倩到美国也才半年。她带着七岁的女儿来美国与在某大学作博士后的丈夫团聚。她起先在一个英语学校里上了几个月英语课,申请到工卡后,就来到这里应聘。 就这样,黎倩和艾梅尔成为了这个小窗帘公司的同事。头一次见面,黎倩和艾梅尔都对对方印象不错。几天后再细聊,发现她们两家住的公寓离得不远,周末也有机会相遇。以后有几次她们就带着各自的孩子在一起玩,不但她们俩成了朋友,黎倩的女儿和艾梅尔的儿子也成了童年的玩伴。 艾梅尔的儿子迈克尔才刚四岁,是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男孩,棕色的头发与艾梅尔的一模一样,精致的五官也能找到许多艾梅尔的影子,尤其是那双大眼睛更是像极了艾梅尔。但他的脸部轮廓却更柔和一点,鼻子要大一点,鼻尖也不是那么尖,显得更大气。与艾梅尔不同的是他的饱满的嘴唇和更宽阔的额头,估计得自于他父亲的遗传,这使他显得英俊而不是秀气。 几个月后,黎倩见到了艾梅尔的丈夫汉克,才知道艾梅尔所言不虚。艾梅尔的丈夫汉克是个三十多岁的高大英俊健壮的西班牙裔美国人。他的祖辈是来自西班牙的移民,但他却有四分之一的华裔血统。他的外祖父来自中国,是第一代移民,娶了西班牙裔的美国妻子。所以,汉克的母亲有一半华裔血统,因为随父亲姓,还算是华裔。如此算来,艾梅尔还真可以算作华人的媳妇。后来同事们就开玩笑说黎倩和艾梅尔是“third sister-in-laws”。 艾梅尔的家乡是土耳其的第三大城市伊慈密尔。土耳其是个横跨欧亚大陆的国家,多数人都信奉伊斯兰教,首都是伊斯坦布尔。那里的圣索菲亚大教堂非常有名,有一千四百多年历史,据说那座拜占庭式的建筑物起初是基督教堂,后又改为伊斯兰教寺庙,再后来成为一所博物馆。土耳其还有著名的“三宝”:土耳其咖啡、土耳其地毯和土耳其浴。 艾梅尔和汉克的故事开头还真有点像许多中外联姻的故事。 当年,汉克因商业出差到土耳其的第二大城市(后来变成第三大城市)伊兹密尔,在街上闲逛问路时遇见了艾梅尔和她的女伴。后来发生的就是谁都可以猜到的,漂亮 的土耳其小姐艾梅尔成了汉克的免费导游,接着两人就双双坠入情网。两人交往了一个月,汉克要回美国了,临走时他对艾梅尔坦白他不但有妻子,还有两个女儿。 这对几乎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与幸福中的艾梅尔简直就像晴天霹雳,顿时哭得像泪人似的。也不知哭了多久,抬起头,汉克还在身旁,手里拿着好几张从附近餐馆要来的纸巾。 艾梅尔忍不住又哭了,一边哭,一边痛斥汉克:“你欺骗了我!” 汉克当场指天发誓说:“我爱你,艾梅尔!请千万等着我!我这就回到美国去离婚,我就是抛弃一切也要回来娶你!” 汉克一走就走了三个月没消息,弄得艾梅尔整天以泪洗面。父母朋友都劝她忘了汉克,可她就是忘不了。终于,汉克来信了,说在他放弃一切的情况下,他妻子同意离婚。这时艾梅尔才算看到了一点希望。又等了大半年,才等来了一个穷光蛋汉克。汉克为了离婚,只拿走了自己的衣服,其余的财产都留给了前妻和女儿。他当时工作也丢了,一文不名,连前来土耳其的机票都是艾梅尔用自己的积蓄给他买的。 艾梅尔的父母对女儿要远嫁到美国去虽然不是特别高兴,但还是给他们举行了一个盛大的婚礼。因为艾梅尔和汉克两人信仰不同,没法举行宗教婚礼,所以只是在政府部门登记结婚,随后举行的宴会加舞会才是土耳其人重视的。 现在土耳其人结婚也喜欢穿西式婚礼服装,因为西式婚礼服装的确是很出色,它使男人更英俊,女人更美丽。身着黑色礼服的汉克英俊潇洒,比艾梅尔高出一个多 头。穿着白色婚纱的艾梅尔,娇媚动人地与汉克并排站着,不时地有亲戚和客人上前来祝福,然后递给艾梅尔礼品。送的大部份都是金首饰。这是土耳其人的风俗, 婚礼由女方举行,送礼也只是送给女方。 婚礼过后,汉克带着他的土耳其新娘艾梅尔回到美国,因无处落脚,无奈,只好回到了维吉尼亚的父母家。 汉克的父母都是工人,家庭生活并不富裕。本来比汉克小五岁的弟弟白吃白住在家已经使他父母不高兴,现在汉克又一无所有地领着新婚的外国新娘来了,这境况就更尴尬了。艾梅尔哪里知道这些情况?开始还以为汉克是带她回去拜见父母的,头一个星期由汉克带着四处去玩,当然花的都是艾梅尔的钱。第二个星期起,汉克的母亲就领着艾梅尔到她上班的工厂去试工。她问过艾梅尔,知道艾梅尔会用缝纫机,而她的工厂是制作降落伞的。就这样,刚到美国的艾梅尔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就成了个缝制降落伞的工人。而大学毕业的汉克找了几个月工作都没找到,体力活又不愿意干,成天呆在家里,每天还要艾梅尔给他五元钱去快餐店买中饭。从艾梅尔第一次领到工资起,她就必须把工资的一半交房租给汉克的母亲,另一半他们夫妻俩自己吃饭。娇生惯养的艾梅尔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啊?早上七点钟不到就要起床 搭汉克母亲的车去上班,上班路很远,开车都要近一个小时。为了多挣点钱她还常常加班。她晚上只能对着汉克小声地哭,不敢让他父母听到。当她后来知道汉克曾结过两次婚的事,简直把她吓昏了,从而也明白了汉克父母不高兴的原因。汉克与第一位妻子结婚不到两年,有一个女儿,女方提出要离婚,女儿和所有家产判给了女方,汉克一贫如洗地回到了他父母家。汉克和第二位妻子结婚两年,又生了个女儿,汉克遇见了艾梅尔,汉克要求离婚,女儿和家产也判给了女方,汉克再次两手空空地回了父母家。已经二十八岁的人了,左离一次婚,右离一次婚,每次都变成个穷光蛋回家,怎么不令父母生气呢? 借住在汉克父母家的情况持续了一年多,艾梅尔认为那是她一生中最窝囊、最倒霉、最憋气、最痛苦的一段时间。她自己委屈得很,却又不敢告诉远在土耳其的父母。因为道路是她自己选择的,她不能让父母成天为她担忧。直到艾梅尔怀孕了,她父母坚决要她回去生孩子,而刚好汉克找到了工作,她这才带着七个月的身孕回土耳其去了。临产的那天,汉克远在美国,艾梅尔虽然有父母陪伴,可仍然感到害怕和孤单。恰巧一个名叫巴瑞斯的中学同学前来看她,这位同学一直追求艾梅尔,艾梅尔其实也对他印象很好,如果没遇见汉克,艾梅尔很可能就嫁给他了。巴瑞斯坐下没多久,艾梅尔就开始一阵紧一阵的“阵痛”,是巴瑞斯开车送艾梅尔和她母亲去医院的。为了感激 这位同学,艾梅尔给儿子取名“巴瑞斯”。土耳其人的名字都有特别的意义,“巴瑞斯”在土耳其语里写作“Baris”,是“和平”的意思,而艾梅尔的名字 “Emel”是“愿望”和“希望”的意思。当然艾梅尔的儿子还有另一个名字,以他爷爷--汉克的父亲的名字命名,叫“迈柯尔” 。 儿子三个月大的时候,艾梅尔抱着他回到美国。她选择了亚特兰大作为居住地,她有一位小时的邻居就住在这里。她害怕那举目无援的日子,有一位幼年时的女伴住在同一个城市会使她安心很多。汉克也赞成,反正他们本来也没有家,随便安在那里都没关系。艾梅尔和儿子在哪里,哪里就是他们的家。 后来汉克在北卡罗莱纳州找到一个很好的工作,工作很轻松,吃住都不花钱,年薪又很不错,半年就可以回家住半个月。艾梅尔觉得这也挺好,他不在的时候,自己吃饭也要自由一些,而他在外面也可以随便吃。因为艾梅尔信仰伊斯兰教,有些食品是不吃也不做的,而有着华人血统的汉克没准还就喜欢吃艾梅尔不能吃的东西。两人分开时各吃其食,在一起时互相迁就,这倒不失为一个调节的办法。 不知不觉地他们就在这里住了四年了,平平静静,安安稳稳,艾梅尔觉得这才是她想要的日子呢。 迈柯尔满了四岁后,艾梅尔把他送去了日托所,自己也找了份工作干。在工作中接触了更多的人,活泼的艾梅尔觉得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了。车间里经常可以听见她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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