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地铁中确实明示禁止吃喝 香港男子是走狗行径吗?错 先来事件回放一下:根据当事人ken wai的描述,事情的起因是他看见地铁上一位大陆游客将一包童星点心面倒进她身边小孩的手中,而坐在她身边的另外两个女孩还有一个手里拿着糖包,后来这位 手捧点心面的小孩还不小心将面撒到身上和地上,于是ken wai指着地铁上不准饮食的告示牌用别扭的普通话对他们说,“不好意思,这里不能吃东西”,那位妇女则针锋相对的说只是小孩子吃,而且她正在收起,并问他 为什么要多事。ken wai于是争辩说我看见你将面放进自己口中,你也吃了,这时妇女坐在对面的同伴却嗤笑说他的(普通话)说的真是很差。ken wai发火说,我是说得差,这里是香港人的地方,你跟我说广东话!此后双方发生争吵,车上乘客叫来地铁公司职员,事件以这群大陆游客被要求在下一站下车而 告终,争吵过程被拍下来放到网上。 孔庆东在一家网站发表了对这段视频的看法,他对视频的判断是,“香港人很多是狗”,“并没有完全回归,还有很多殖民主义者留下的狗崽子”。按照他21日的补充发言,他说自己骂“狗”并不是骂别人是动物,而是指责别人是走狗的意思。 但是,既然香港地铁规定不能在车厢里吃东西,也没有规定妇女或小孩可以违反这一条,那么别人就有权要求妇女和小孩也遵守这一规定。按照一般的理解,“殖民 者的走狗”至少要满足两个要件,第一它维护的必须是殖民者订下的规则,如果他自己订规则自己维护,那么就不是走狗行径,而是主人翁的行为;其次这个规则必 须很无理,如果他维护的规则是不准偷东西和不准杀人,那么即使这个规则是殖民者订下的,对“走狗“的批评也会失去道德意义。就香港男子所维护的“地铁里不 能吃东西“这一规则来说,首先这是港铁公司订下的规则,与殖民者无关,其次这一规则的目的并非刻意侮辱大陆人,而是包括大陆地区的人们都普遍认同并遵守 的:北京上海及广州的地铁里都禁止进食。所以孔庆东由香港男子维持秩序看到“香港人很多是狗”,令人无法理解。如果想一下我们对身边存在的插队,在飞机上 玩手机,在地铁里进食之类不守规矩的行为,虽然不满却止于腹诽的态度,就不得不承认其实香港男子维持秩序的行为不是走狗行径,而是主人翁精神。 | | | | 中国人有说普通话的义务?又错 孔庆东说“中国人有义务说普通话”,这是严重无知的表现。关于普通话的法律法规应以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文件为准,国务院从来没有将说普通话作为一项全民义务。 尤其对于香港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有关教育的发展和改 进的政策,包括教育体制和管理、教学语言、经费分配、考试制度、学位制度和承认学历等政策。《基本法》之于香港的地位相当于宪法之于中国大陆,在香港地区 实行的各类推广普通话的法律,文件,法规在《基本法》面前都属于下位法,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因此按照基本法的规定,香港有权选择自己的教学语言,香港 学校和香港人都有权不教或者不学普通话。 其实仅仅从常理出发,这种犯错以后要求对方说普通话的行为也十分荒唐。比如笔者在北京坐地铁时,经常遇见地铁管理人员用北京方言大声呵斥人们上电梯要靠右 侧站立,其态度也并不比香港男士温和。北京方言喜欢翘着舌头说话,儿话音也比较多,说快了以后南方人是会存在理解障碍的,地铁乘客也有过听不太懂的情况, 但违规者不会指责管理人员“不说普通话是王八蛋”,而是立刻纠正自己不妥的行为。因为人们知道,对方没有义务(或者也可能没有能力)用普通话来纠正自己的 错误,而自己既然犯了错误,就不能因为对方没有用普通话指出而不去改正。那么,为什么同样的逻辑,在香港却行不通了呢。 | | | | 香港人素质低,所以需要法治?再错 至于孔庆东说香港人素质低,所以才需要法治,以及新加坡人抽烟就罚5000块钱就是用法治维持起来的秩序等等,则充 分反映出孔庆东法律素质的低下。须知法治的前提与素质毫无关系,而且法治本身就包括了对法律合理性的思考以及“非法之法不是法”的辨析,抽烟罚5000或 者吐痰打十鞭,只怕都离真正的法治精神相差甚远。虽然孔庆东只是一个中文系的教师,但作为一个大学教授,对法治理论如此无知却敢谈论法治实在令人震惊。 | | 但也不必给孔庆东的言论赋予太多意义 | | 孔庆东的角色是领骂者 孔庆东的言论一向不靠谱 孔庆东专业是文学,按照网上的资料,他“主攻现代小说与武侠小说“。从他的发言来看,他在伦理以及法律方面经常表现 出惊人的无知,而且逻辑能力也非常欠缺。在药家鑫案被媒体曝光后,孔庆东称“(药家鑫)长着一张杀人犯的脸”、(药家鑫)名字就是杀人犯”、“跑到天涯海 角把你满门抄斩才是严肃的法律”,这完全是法盲语言。 本栏目在第1875期《为何6成网友支持孔庆东骂记者》曾 经分析,“从技术上说,尽管孔氏的很多话语属于逻辑混乱,却得到了广大‘劳动人民’的称赞,说明的还是孔作为一个知名人士,说出了广大并无话语权的百姓的 心声,孔庆东的言论具有很大的市场需求。”、“简单来说,孔庆东的秘诀就是‘知名’加‘说大家爱听的话’,这有点像一些在成天宣传中国股市要上6000点 的‘经济学家’,尽管其评论荒腔走板,但股民会发自内心的拥戴和维护他们,孔庆东的情况也很类似,只不过股评家负责捧,孔庆东负责骂。” 人们太需要一个有着北大教授的身份的人来说自己想说的那些话了,孔庆东的身份有点像一个“领骂员”,就像他在第一视 频这个系列节目里表现出来的,经常精神亢奋,带着强烈的攻击性。一个正义、热情、批判社会、嫉恶如仇的大学教授还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哪怕他其实是一个 “主攻现代小说与武侠小说”的教授,对自己所谈的问题十足外行。 | | | | 在孔庆东的面前,大可不必有受害感 孔庆东骂港人以后,香港导演彭浩翔说:“对于港人是否为狗,作为英国殖民地长大一代,不敢贸然反驳,因怕自己被毒太 深,原来一直为狗而不自知。只好在变动大时代里,诚惶诚恐努力守护这片小城的自由和核心价值。我不崇洋,我崇优良。作为英殖民政权下生活了几十年的,我没 恨也没爱英国人,只是‘被殖民’的屈辱,还真这几天才能真正体会感受。”这番话说得不无沉痛,也让很多人表示认同。 有意思的是,这一次骂人者似乎也没有享受胜利的快意,两天之后同一个网站又做了一个“特别节目”,通过电话再次采访 孔庆东,让他有机会把自己的话“找补”回来。不过孔庆东的方式比较拙劣,他选择了把这一切推给“南方系”,并指责“南方系”才是挑起矛盾,制造分裂的坏人 (这是一种有传统的论证方式:还有更坏的人“亡我之心不死”,所以你们必须对我宽容一些,不然就是被利用了)。问题是他打算怎样证明那些在视频下面留言, 用和他类似的语言谩骂他的读者们是受“南方系”的误导在先呢?更何况,说“孔庆东说‘香港人是狗’”的并不仅仅是南方系,中新网和环球网都有相关文章,孔 教授看来还需要继续“找补”。 | | 侮辱性言论,孔庆东不能再“逃单” | | “兼容并包”不是毫无标准 歧视言论是政府雇员的雷区 人们把群体侮辱,发表地域或者种族歧视的言论视为极大的不正确,其实按照法律规定,一般人发表类似言论反而没有什么法律责任,因为侮辱和诽谤罪的犯罪对象,都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团体和组织。但是,如果公职人员以及政府雇员发表类似言论,一般都要受到严厉的处理。 2002年,美国参议院共和党领袖罗特(Trent Lott)因讲了一段政治不正确的话而遭逼退下台。当时南卡罗莱那州的老参议员索蒙德(Strom Thurmond)在参院过一百岁生日,一九四八年索蒙德曾投入总统选举,当时他主张黑白隔离,在工作、学校和军队都要黑白分开。罗特在他的生日宴会上 说,如果美国人民在一九四八年选索蒙德当总统,美国日后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此言一出,震撼全美政界和媒体,十五天后罗特迫于压力宣布辞去多数党领袖职 位。 2010年8月,马来西亚古来一所国中校长也因为发表歧视华印裔的言论而面临下课。类似的情况不胜枚举,归根结底, 个人发表群体侮辱言论无所谓,不管你是默默无闻的小人物,还是知名的公众人物,反正你侮辱他人是你自己的事情,后果(比如变成一个不受欢迎的人)也由你自 己承担。而一旦作为政府雇员,则必须管好自己的嘴,这个道理朴素的说就是:纳税人交钱养活你,不是为了听你骂他们。孔庆东的职业是公立大学的教师,作为纳 税人交钱养活的政府雇员,不再让孔庆东为自己的嘴“逃单”,这个要求不算过分。 | | | | “兼容并包”更不是护短的理由 不久之前孔庆东对媒体采访以“去你妈的,滚你妈的,操你妈的”回应,当时北大有学生呼吁开除孔庆东,当时校方并未回 应这一呼吁,事后有人评论这一举动“体现了北大的兼容并包”——而“兼容并包”四个字一直是人们为北大宽容孔庆东找到最好的理由,甚至按照这一逻辑,似乎 他的粗口还为北大的宽容增添了光彩。 北大当然有权自己决定是否处理孔庆东,但要说不处理就是“兼容并包”的美德,则属于逻辑错乱。北大可以用“兼容并包”四个字标榜自己,但如果纳税人对公职 人员强烈不满,只怕被纳税人养活的机构不能以“我们讲究兼容并包”来回应。此外,兼容并包指的是学术观点和方法上的兼容,蔡元培讲究“兼容并包”时代的北 大几乎是教师群体最为精英和门槛最高的,而不是允许鱼目混珠,兼容以次充好。 | | 对孔庆东的言论一笑置之亦可,但一想到这个笑料是我们拿钱养着的,就让人有点笑不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