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年前在香港的時候,和同事合住。有一位同事住隔壁,比較少接觸的,有一天的晚上我正迷迷糊糊地睡覺,忽然她來到我的床前坐在我的床上,我嚇了一跳。她向我求助,說今天吃了沙拉,有點肚子痛,忍了一晚上,實在很辛苦,我看她臉色都變青了,白得嚇人,趕緊起來說,你沒事吧我送你去醫院吧,她說好,說要打999才行,也是,我也扛不動她,於是我打了999,說明情況,不久,好像是警察先來了,我開了門,然後醫院的急救車也來了,醫護人員抬着擔架過來,把她放上擔架,她有點不好意思,說沒那麼嚴重,不過醫護人員還是讓她別擔心,躺上去就好,於是我跟車一起去急症室。到了那裡檢查了一番,打了一針,應該是腸胃炎,在她進行治療的時候,警察給我落口供。兩個警察,其中一個非常年輕,很健康,臉色很好,長得很秀氣,拿了口供本問了我簡單的問題,我都回答了,問了他一個什麼問題忘了,好像是好奇地問他多大了,似乎是19歲我有點意外,結果他的臉都紅了,很靦腆的樣子,非常可愛,說他時常在我們住處附近巡邏,有機會碰見的。哈哈,這就是我的遙遠的對香港警察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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