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纯属虚构 夏日的灿烂阳光下,走在宽敞凉爽的地铁站。 正值下班时间,地铁的车厢里都是下了班的白领,一个个俊男美女,西装革履,挎着一色黑皮革的公文包,才貌双全的年轻人,十分养眼看也看不够。下城整齐干净的街道上伫立着高大的玻璃幕墙的大厦,夹着古旧而富有风味的老建筑在其中,拐个弯就有惊喜。查理斯河安静地畔着这座美丽的城市。这座城市给我的印象,和任何其他的美国的城市都很不一样,这里的人穿戴整齐彬彬有礼,感觉她很不美国,最爱是那迎面而来的充满了活力的青春脸孔。 头天刚到,我背着背包坐地铁去哈佛朝圣,遇见一个和蔼的地铁职员,我请问他哈佛大学怎么去-------一般而言在美国,白人对我这个外族人不象在加拿大那么的友善,只可说是礼貌而已,但是那个很和蔼的职员,也很不美国,他非常友好地指了路,然后说你是哈佛的新生吧,你们真是天才啊,我窃喜,心虚地说哦 no……没等我说完,那个职员说,yes, 能上哈佛的孩子都是天才,是好孩子。我微笑,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去破坏这个一分钟的梦想,就如同我到了哈佛的那个雕像那里摸了他的鞋子,表示可以拿到admission,我愿意相信这个梦想,一分钟。 这天,也是一个晴朗的夏日,我搭地铁去北站,换乘去安德森站的火车。
去Lowell的列车,还是那种古旧的很有味道的款式。在车站买好了票上车,我找了个座位坐下来。这个站名很特别,我想起了一首诗,《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 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约翰, 想当初我们俩刚刚相识的时候, 你的头发黑的象是乌鸦一般, 你的美丽的前额光光溜溜, 但是如今你的头秃了, 约翰, 你的头发白得象雪一般, 但愿上天降福在你的白头上面, 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 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约翰, 我们俩一同爬上山去, 很多快乐的日子,约翰, 我们是在一起过的: 如今我们必须蹒跚的下去,约翰, 我们要手拉着手的走下山去, 在山脚下长眠在一起, 约翰安德森我的心肝! 宽大的车厢,旧旧的皮革的卡位,我喜欢这种旧旧的感觉,还没到上下班高峰期,住在Lowell沿线在城里上班的人还没出来,所以人不多。列车缓缓地开出,一路上的树和楼房向后移动。不久,有穿着制服的列车员来查票了,啊,这更像是欧洲的列车。列车员挎着斜斜的肩包,手上拿着一把打卡的钳子,在我的车票上卡卡卡地打了一个洞,然后走过去另一个车厢。 太阳渐渐地下山了,晚霞掩映着远去的波士顿,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去安德森物本 Anderson/Woburn,是的,我不应该去的,这是一次不去会后悔,去了以后更后悔的旅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