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两句诗而杀人的唐朝高官—或者只是个传说? 现如今,我们见得多的是见财起意,谋财害命,或者见色起意,图色杀人。为了诗而杀人的事,大概只能发生在唐朝这种整体风雅的时代。 唐朝,是诗人的嘉年华。在唐朝,诗人享有最崇高的荣誉。 如果那时有大型群众聚会,如果诗仙李白能够闪亮登场,大概会有惊叫声欢呼声响彻云霄,没准还会当场晕倒一地粉丝。所以李白会说:“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在那个年头,诗写得好,就是这么任性。 白居易十六岁时开始北漂,从江南来到京都长安,带着自己的诗稿去拜会名士顾况。顾况看到诗稿上“白居易”的名字,觉得很搞笑,就吐槽说:京城物价奇贵,房价年年创新高,居,已经很不容易了,还能白居?还能白居易? 不过,当他读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这样的诗句时,便立马改变了看法,感慨说,诗能写到这个份上,住下来,应该也不难了。 所以说,在那个年代,能写诗,尤其是能写好诗,那差不多直接就等于硬通货了。 既然那时候好诗基本等于硬通货,那么为了争夺两句诗而杀人,大概与谋财害命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这个为诗杀人的唐朝高官,名叫宋之问。 其实,我把宋之问称为唐朝高官不太确切。宋之问官场得意,并不在唐朝,而在武周时期,但武周时间较短,还不能脱离整个唐朝的大环境。我这里仍称宋之问为唐朝高官,这个唐朝,指的是尊重诗人诗歌的大环境,这里先做个说明。 说实话,宋之问也算个相当不错的诗人,与当时的另一名诗人沈佺期齐名,并称“沈宋”。宋之问的一首广为流传的诗,叫做《渡汉江》,是这样写的: 岭外音书断, 经冬复历春。 近乡情更怯, 不敢问来人。 但是,这首诗究竟是不是宋之问写的,还是一桩笔墨官司。在《全唐诗》里,这首诗同时也列在了当时另一位诗人李频的名下。而在《唐诗三百首》里,这首诗就干脆直接成了李频的作品。这就出现了中国文化史上并不常见的一诗二主的情况。这首诗究竟是谁写的,因为年代久远,已经成了一桩永远的糊涂官司。但根据二人的家世和生平,多数人认为这首诗应该是宋之问写的。 但闹出人命官司的,并不是这首《渡汉江》,而是另一首诗。 宋之问有个外甥,名叫刘希夷,也是初唐诗著名诗人。刘希夷有一首著名的诗,叫《代悲白头吟》,是这样写的: 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 洛阳女儿惜颜色,行逢落花长叹息。 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 已见松柏摧为薪,更闻桑田变成海。 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风。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寄言全盛红颜子,应怜半死白头翁。 此翁白头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 公子王孙芳树下,清歌妙舞落花前。 光禄池台生锦绣,将军楼阁画神仙。 一朝卧病无相识,三春行乐在谁边。 宛转娥眉能几时,须臾白发乱如丝。 但看旧来歌舞地,惟有黄昏鸟雀悲。 这首诗写得老长了,看起来有点眼晕,但其中最重要的,也是该诗中被人引用得最多的,是这两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这是该诗中最重要的两句,也是该诗的诗眼。 刘希夷的舅舅宋之问恰恰就看中了这两句,舅舅希望外甥将这两句诗的版权让给自己。但外甥不答应,舅舅恼羞成怒,便命人用装土的袋子将外甥活活压死了,为唐朝留下了“因诗杀人”的掌故。 您也许会感慨:再风雅的时代,也有煞风景的人啊。您也许会愤慨:这是什么人啦,连外甥都不放过,简直衣冠禽兽,毫无人性,辱没斯文,罪无可恕。 您的感慨和愤慨并没有错,但这感慨和愤慨很可能只是射向虚空的利箭其实并没有真正的目标,因为这件“因诗杀人”的掌故太离奇,离奇得像个传说,其中有很多让人无法解释的东西,有学者对这个流传久远掌故提出了质疑,疑云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尽管我们已经知道那个时代好诗差不多等于硬通货,但这让诗的事没有听说过,那时没有版权法,这诗究竟应该怎么一个让法,似乎不太容易操作。 第二,宋之问最擅长的是五言诗,而刘希夷的这两句诗是七言诗,如果宋之问把这两句诗窃为己有,不会让人感到突兀吗? 第三,据学者考证,宋之问的年纪,其实比刘希夷还要小几岁,刘希夷死时,宋之问最多二十五岁,年少的舅舅杀害年长的外甥,也太离谱了吧。 第四,杀人的办法很多,宋之问干嘛要用装土的袋子这种奇怪的办法杀人?他吃多了撑的吗? 第五,宋之问,要杀害外甥,最多也只能暗杀,他这样丧心病狂明目张胆地杀害外甥,他不想在庙堂,在江湖混了吗?他会怎样面对他的亲友们? 总之,这件“因诗杀人”的掌故,尽管在许多文学史书上都言之凿凿,但本人倾向于只是小说家言,不近情理的地方太多了,不能当真。大概是因为宋之问攀附武则天,后人才把将这样的掌故忽悠在他身上。这位宋之问先生,很可能是被冤枉的。 真相究竟如何,因年代久远,本人也不敢断言,也只有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理性来自作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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