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中国人的爱情表白,它虽然看似平淡,却有如轟雷掣電,使听者动魄惊心,既饱含着深情,也包含着责任、决心、誓言、宣示、和信任。他有其独特的语境,切合恋爱双方的情形和心境,不可复制。岂是西人一句平平淡淡的“我爱你”可以相比的呢!
其实,中国人对爱的表白,比西方人来得深刻,来得真诚,所以也来得少见,来得沉重。所以如黛玉说:“我难道叫你疏远他?我成了个什么人了呢!
我是为我的心。”而宝玉说:“
我也为的是我的心,难道只知道你的心,而不知道我的心不成?”
这样的表白,它必是出自内心深处,它不可能轻易而发,往往为情景所迫,而不得不发。它不发则已,一发则可能惊天地,泣鬼神。试看汉乐府里的《上邪》是怎么表白的吧:“天哪,我要与你相知!此生有尽时,此情无绝期!若要变此意,高丘变平地,长江干枯时,穷冬响霹雳,盛夏降暴雪,天塌地陷时!(“上邪!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所以说,“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生死相许!”
对中国人而言,爱的表白,甚至攸关生死,岂可轻易出之!相比起来,西方人挂在嘴边的“我爱你”,实在儿戏一般。有时对中国人,它听上去甚至会有觉得肉麻,令人起鸡皮疙瘩的感觉。这里想起一个故事。与我办公室隔壁的一位白人同事,有一次忆及青年时在英格兰的利兹(Leeds),初到之时,第一次去商店购物,一位美丽的女店员热情地笑脸相迎,问他what can I help you today, love?竟然惹得他红飞双颊,怀中小兔乱撞,以为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自己被爱情之神光顾。后来才知道当地民风如此。一个爱字,是当不得真的。
这一种爱的表白之文化差异,在我家的两个儿子身上表现得特别清楚。小儿子生在美国,受的是美式教育,所以爱字挂在嘴上是很自然的事情。每天晚上入睡前,必需拥抱,亲吻,说晚安,我爱你(hug, kiss, good night, I love you!),行之如仪,不嫌累赘。有时一连几次,才能安然入睡。而我家老大,生在中国,虽然他自六岁起就来到西方,但似乎能理解中国人心中的爱字的份量。所以对于父母,他几乎从无小儿那样的举动。感情藏在心里。如果他对我们真有拥抱,亲吻,说I Love You,必有大事发生。比如大学毕业,离家远行时。当然这并不妨碍他对生长在美国的白人女友行之如仪地每天hug, kiss, good night, I love you!
当然,时有古往今来,地有南北东西。可能英格兰的利兹(Leeds)小城的姑娘,比起美国人的文化来,说这个爱字又更加随便一些。而今天的中国小青年们,比起我们这一代来,一个爱字也更容易说出口。曾几何时,我们中国人不也是把太太,夫人,老婆改称为肉麻的爱人了吗?(谢天谢地,现在又改回来了!)但是以王朔的小说《过把瘾就死》观之,杜梅对方言的关于爱的索求,羡慕别人每天早晨都要互相接吻,互相说我爱你,表面上看似乎是西方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其实从其“过把瘾就死”的立意看,骨子里还是表现了中国人对真爱的那种沉重感。杜梅所要求的爱,实际上还是中国传统上的生死之爱。
中国人真是一个重情的民族。不仅对爱情如此,对友情,恩情等等,何尝不是如此?其最高的境界,往往上升到生死的高度。所以中国人不轻然诺,对爱的承诺只是其中之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