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前兩天讀到萬維新聞《洪晃交还章士钊故居 称退出特权阶层》,令人感到咽下一隻蒼蠅,直噁心,忍了一陣還是忍不住,得吐出來。洪晃此人了解不多,也懶得去了解。按常識,章士钊的故居,國家財產,章已作古,她就算是章的養女兒的女兒,憑什麼“赖着”不走三十多年?中共有特权阶层,固然使人感到不公,此女言行,卻更令人不齒。痛恨中共特權的人,安然強佔公產三十餘年,還需要政府訴諸法庭,賠錢給她才能走人。臨走還來這麼一句。真是見過不要臉的,沒有見過如此不要臉的。 |
|
|
|
|
|
|
|
|
文章评论 |
|
|
|
作者:香椿树 |
|
留言时间:2011-08-08 17:30:46 |
|
|
洪晃的无耻俺早就见识过,所以,这次再露出大肚皮就不觉得奇怪了. |
|
|
|
作者:汉卿 |
|
留言时间:2011-07-24 06:58:11 |
|
|
白凡,刚看了。谢谢提醒。
你让我猜着了。正是那个“刺激”使你的子弹打偏了。让我感觉到挑刺多于探讨。 加些公正和平衡,你是写了一系列好文章。你金盆洗手,万维就少了必不可少的“声音”。 |
|
|
|
作者:皇城根儿 |
|
留言时间:2011-07-23 18:32:17 |
|
|
阿凡老弟,读者对洪晃真没有什么网开一面之说。也就是知道什么说什么。别的不知道,北京高干住房的这点烂事还是知道的。主要是见到你的博文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味道,才跑进来起个哄。如果老弟不爱听,就算读者什么也没说,得了吧。 |
|
|
|
作者:白凡 |
|
留言时间:2011-07-23 16:03:46 |
|
|
汉卿绝对看错了白凡。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本人对民主没有成见,更无"深仇大恨",但是本人有个坏毛病,叫做不信邪。凡是别人拼命向我推销的东西,先要弄明白了,才敢下手收购。都是因为过去被骗得怕了。最近由于吾丁等一帮人的刺激,使得我对“民主”这个东东有了兴趣,poking around之后,发现一些东西,是那些推销员们没有disclose的。所以拿来与大家分享。说得集中了一点。所以给你留下了好像专门与民主过不去的坏印象。My promise,等我把这个系列写完之后,我一定会金盆洗手,不再找民主的麻烦。
另外,上次在那篇“猪耳朵”的文章后面,又给你做了新的回应。请你留意。谢谢。 |
|
|
|
作者:白凡 |
|
留言时间:2011-07-23 15:45:10 |
|
|
谢谢阳光兄来访!
我本来就是吃饱了撑的。本不关我的事情。咱们也没有享受过什么特权。只是不齿于这女人,白享受了几十年特权,到了捞一大笔,还说风凉话。要退出特权阶层,早几十年干嘛去了! |
|
|
|
作者:白凡 |
|
留言时间:2011-07-23 15:38:56 |
|
|
沙兄很久没有回国了吧?或者对国内太不了解。国内哪里还有福利房!你翻的是过去的老黄历了。就算是福利,她有什么权利享受?她早就该搬出来了。就算他们私下恩怨说不清,拖到法院去解决未尝不可。我不齿的不在其他,而在于她又要做婊子,又要树牌坊的行为。 |
|
|
|
作者:白凡 |
|
留言时间:2011-07-23 15:09:54 |
|
|
根儿很奇怪,历来对老共深恶痛绝的人,突然凭什么对这个享受中共特权三十多年的女人网开一面?我知道你有寡人之疾,但这个丑女人也不至于你为她那样吧?你说老毛没交房租,那不是特权吗?何况你是不是也打听过白宫是否也向奥巴马受房租了?这样的双重标准,令人难以理解。
说她不是民运人士,是老兄为民运清理队伍呢,还是为民主派澄清呢?不顾如何,白凡倒是赞同你们将这样的人清除出去,纯洁队伍,说不定将来会有一点出息。 |
|
|
|
作者:白凡 |
|
留言时间:2011-07-23 14:55:28 |
|
|
大蟹兄好。说的没错,洪晃恐怕算不得真正太子党。真正太子党恐怕也看不上他。但她自己想不想挤进去就很难说。不过在我看来他至少是享受过特权,后来者章、乔都死了以后又赖着享受了这麽些年的特权,现在享不了了,反而出来说这种风凉话,令人不齿。 |
|
|
|
作者:汉卿 |
|
留言时间:2011-07-23 14:03:15 |
|
|
白凡象是被“民主”咬过。那个深仇大恨,得机会拐着弯儿地发泄。
还是阳光说得对。大热天的,一盘猪耳朵,一个西瓜,一瓶啤酒,消消火,别气出病来。 |
|
|
|
作者:love阳光 |
|
留言时间:2011-07-23 12:16:38 |
|
|
白凡: 别生那么大的气!消消火,气出病来没人替。咱不是没有特权吗? |
|
|
|
作者:沙之舟 |
|
留言时间:2011-07-23 10:52:51 |
|
|
国内以前老人分了房子给晚辈儿住的很多。本身就是笔糊涂账。在后来有多次的房改。就更是乱了。
从严格道理来讲。洪不应该有那房子的居住权。总之法庭上见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
|
|
|
作者:皇城根儿 |
|
留言时间:2011-07-23 10:35:15 |
|
|
对了,读者不认为洪晃没有交房租。在中国,“国家财产”的房租从来都是象征性的没几个钱。因为都是“工作需要”。不信你可以做个研究,看看老毛可曾为他的丰泽园交过任何房租? 更不要说给他建的各地行宫了。
其实,她的那个房子不应当属于外交部。应当属于国务院事务管理局。阿凡老弟怀疑人家不交房租,说明太不了解中国政府的事了。切不可拿自己私产的小房东经验去套“堂堂大气”的中国政府,要出笑话的。 |
|
|
|
作者:沙之舟 |
|
留言时间:2011-07-23 10:26:32 |
|
|
中国的住房制度本身就不能以简单的房客房主来描述。尤其如果你的住房都是国家跟单位分配。其实是国家福利之一。既然是福利就如同你在这边公司里给你的医疗保险,ESPP等类似的属于你的东西。也就是说你不用交房租的。
那么如果房子漏水出问题了怎么说?这个我觉得就更视情况而定了。当年我们还住单位房子时。有时修房子就要找单位。有时就是自己。跟在什么年代有关系。而且当年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本身就不健全。很多灰色地带。
所以现在走一遍法律程序挺好。可以为其他很多事情搞搞清楚 |
|
|
|
作者:皇城根儿 |
|
留言时间:2011-07-23 10:22:56 |
|
|
瀛洲大蟹说得有道理,认同。
至于洪晃其人是不是民运人士,读者还真没注意。只知道她是文革后最早海龟的一批。当然也是因为她的家庭背景。
阿凡老弟如果知道洪晃其人,不妨介绍一下她的民主政绩。也让大家都了解一下这个在老弟笔下那么“不成器的民主斗士”究竟在中国都闹了些什么民主。 |
|
|
|
作者:白凡 |
|
留言时间:2011-07-23 10:10:38 |
|
|
根儿好!
关于他们的官司和故事,具体细节不得而知。我只是以常理推想。本人碰巧也是一房东,而且深谙民主制度下的房东与房客的关系及其法律。在民主制度之下,不交房租就可以攆你走人。如果你赖着不走三十年,那是匪夷所思的事情。我的租约上写明白,任何维修的要求,必须在交付当月房租之后才有权提出来。
此事可以一拖三十年,最终还是是通过法院判决的,走的所谓的“民主程序”。实在也是中国在民主路上前行的足迹,不是吗?
知道你不喜欢批评中国的所谓“民主人士”。不过这些民主人士中,真还没有看见什么有点令人看得上眼的。就是在太子党中,我也更看好习近平刘源,而不看好未未晃晃的。 |
|
|
|
作者:瀛洲大蟹 |
|
留言时间:2011-07-23 10:09:43 |
|
|
洪晃是以拖油瓶的身份进入乔家的。因此她算不上太子党,就算她自己想挤进去,人家也不认同她。乔老爷的正房子女都不认同她,更不用说其它“正统”的太子党。
假如洪晃是实打实的太子党,我想外交部也不敢动她。 |
|
|
|
作者:沙之舟 |
|
留言时间:2011-07-23 10:00:52 |
|
|
“此事是通过法院判决的,所以还是走了所谓的“民主程序””
这个法院裁决算不算民主程序不好说。只能说算是法律程序吧。
不过白兄就因为人要走法律程序就大骂人的素质如何是有些反应过激。 |
|
|
|
作者:沙之舟 |
|
留言时间:2011-07-23 09:58:33 |
|
|
"大抵是努力上进的走仕途,上进不了的走民主"
你还别说。这个还真就是好多人要搞民主的原因。 |
|
|
|
作者:皇城根儿 |
|
留言时间:2011-07-23 09:46:42 |
|
|
阿凡老弟,严格地说,国家是房东,有责任对房客的房子进行维护。只是对案子的详情,外人不知道外交部对此到底是否给予了必要的维护,比如房屋漏水,给排水,取暖,空调和倒塌等必要的维护,还是其它方面的改善性的防止老化的维护,比如装修,刷墙,加固什么的。如果没有给予必要的维护,那么洪晃的要求也有她的道理。如果给了必要的维护,但没有给予改善性维护,那么洪晃的要求补偿就有些过份了,哪有房子不老化的,总不能老跟新的一样。
所以,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此事是通过法院判决的,所以还是走了所谓的“民主程序”。你的那个“中國的民主事業,如果都靠這些人來進行,還能有什麼希望?”显然有些像居委会大娘发牢骚,很不着调。
这个案子被炒出来,也可以看出,太子党里也有很多失势的倒霉者。洪晃也就算是幸运的了,看看林彪,四人帮等的后代。比她惨的有的是。 |
|
|
|
作者:白凡 |
|
留言时间:2011-07-23 09:15:10 |
|
|
13579aaa兄,此女行事作派,没有一样不是令人不作呕的。想一想陈凯歌都是在美女堆里打滚儿的人,不知道为何娶了她。听说章含之也是一美女,怎么会剩下如此一女。
想一想也很有意思,中共太子党里面,出了习近平,薄熙来,刘源这样的,也出了像戴晴,艾未未,洪晃这一类的。大抵是努力上进的走仕途,上进不了的走民主。都由他们闹腾了。 |
|
|
|
作者:13579aaa |
|
留言时间:2011-07-23 09:00:42 |
|
|
艾微微是行为艺术家,此悍妇是潜在行为艺术家,两人有一拼,挺般配的一对。 |
|
|
|
作者:13579aaa |
|
留言时间:2011-07-23 08:58:35 |
|
|
此悍妇到处摆出一副痞子精英的嘴脸。 几年前曾拍一个电影叫无穷动,里边的对话和肢体语言令人作呕。 |
|
|
|
作者:白凡 |
|
留言时间:2011-07-23 08:24:22 |
|
|
史语兄好!你說得沒錯。中國的民主事業,如果都靠這些人來進行,還能有什麼希望? |
|
|
|
作者:白凡 |
|
留言时间:2011-07-23 08:18:07 |
|
|
另外,要求外交部賠償她八十萬,說是作為房東,外交部未付維修費。不知道此女是否給房東交房租了?原本以為“特權階層”享受特權房,是不會按質論價付房租的。如果未付房租,憑什麼要求房東賠償她八十萬?另外,她對房東的產業動手“維”或者“修”,又經過房東許可吗? |
|
|
|
作者:史语 |
|
留言时间:2011-07-23 08:18:06 |
|
|
如果洪晃走公开对抗政府的路就好了,那性质就变成是反迫害争人权,类似艾未未。 |
|
|
|
作者:叉狼二世 |
|
留言时间:2011-07-23 08:15:59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