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myoung.homelinux.com 一、導言 在中國文化史上,似乎一切都可以追溯到一個最古老、最本原的命題:“一陰一陽之謂道。”基於這個命題,萬事萬物有了秩序,產生了陰柔與陽剛兩大審美類型,同時也就規定了兩性之間的人格標準一一男子之美是陽而剛的,女子之美則需陰且柔。那麼,按照這種社會標準化的兩性人格劃分,中國文化應當是十足雄性的文化,中國文學則應當是最富有陽剛之美的文學。因為中國文化是一種典型的以男性為本位的文化,中國文學作品的作者一一士大夫文人更是清一色的男性。然而,事實並不如此,陰柔之美,在整個中國人的心靈創造物上恰恰是一種主要傾向,中國人的心靈,非常強烈地表現出女性化的色彩來。林語堂說:“確實,中國人在許多方面都類似女性心態。事實上,只有女性化這個詞可以用來總結中國人心靈的各個方面.女性智慧與女性邏輯的那些特點,就是中國人心靈的特點。”①而中國士大夫文人,就是女性化心態的中國人的典型代表。由這樣的男性作家創造出來的作品,往往反映了一種“女性的智慧和女性的邏輯。”這裡面,除大量從風格追求到意境創造都表現出陰柔之美的作品外,最為典型的是那些文學史上反覆出現的“擬女性”的學設計。前者反映了一種“女性的智慧”,後者反映了一種“女性的邏輯”。這種文學現象,不能不使我們產生如下一些疑問:在一個男性本位文化的社會裡,男性作家何以如此一致地軟化?為什麼作為一個統治者和壓迫者的性別群體中的大量成員,在心理上這麼強烈地感到自己倒與被壓迫的性別群體同命相憐呢?從先秦文士的“學在養氣”到明代文人的“奄奄欲絕”這種女性化的過程是怎樣實現的呢?它的實現是一種文化自身擅變的過程呢,抑或是有異質文化的影響,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呢?這種變化有何規律可循,其軌跡又如何? 二、兩性杜會人格的文化規定———阿拉佩什文化與楚文化 孔子的學生子路向孔子請教“強”的問題,孔子說,你問的是什麼樣的“強”呢?強在不同的地方是不一樣的,“寬柔以教,不報無道,南方之強也”,而“ 衽金革,死而不厭,北方之強也”。這裡的“強”,如果把它理解為審美問題,南方之強屬陰柔之美,“或肪之強,”則屬陽剛之美,由此可見,先秦時代的中國,南方和北方的社會文化氛圍是顯著有異的。社會審美心態受文化制約,而地域的差異、正與文化差異緊密相關.那麼,中國文人的女性心態是不是秉承了先秦以來南方文化的氣質呢?這確實是一個饒有興致的問題。現代文化人類學的研究表明,性別之間標準化了的人格差異是由社會文化規定的,而不同的社會文化中,兩性的人格標準每每不同。美國文化人類學鼻祖瑪格麗特• 米德女士指出,文化的選擇有幾種方式。其中一種是僅以一種人格類型作為自己社會的標準人格.在這種社會中,男女兩性取相同的人格標準,他們既可以是“陽剛 ”的(如蒙杜古馬社會),也可以“陰柔”的(如阿拉佩什社會)。卻無所謂“男子漢氣”或“女人氣”的分別。而文化的另一種選擇方式則是兼容幾種不同的氣質或人格類型,但將其嚴格分配到不同的年齡,性別、等級或職業的群體之中。中國傳統文化就屬於這種類型的文化,它將“陽剛”這種氣質分配給男性,而將“陰柔 ”的氣質專屬於女子。與此相反,有一種德昌布利文化,卻來了一個“陰陽大顫倒。”在這個社會裡,人們認為一個男子多愁善感,依賴他人,缺乏責任心,把多數時間消耗在向女人賣弄風情、搔首弄姿上是正常的;而對於女子,社會則要求她們敏捷主動,承擔管理的責任,注重實際而不受情感的驅使。這些事實一方面說明了文化的專斷性,一方面說明了性別人格選擇的多樣性②。問題是,在我們的傳統社會內,士大夫文人的深層人格傾向上,為什麼也會呈現出這種男性軟化的“女性化 ”特徵呢?考察先秦文化典籍,發現兩條有趣的材料。【閱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