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有人在万维上借题发挥,利用传媒的问题恶心中国和中国人。本来也不打算说什么。但是偏偏有那么巧,麒麟电视转播的澳门莲花卫视正好就播了美国影片《The Insider》,正好又被我撞见。而且它又正好与某些人盛赞的美国传媒有关。不但如此,这又还是根据真人真事拍成的故事。这么多巧合加在一起,白凡就又忍不住了,想要和大家分享这个故事。更何况这部片子从编导到主演都是一流,当年曾经获得高达七项奥斯卡提名。片中导演的表现手法和几位主演的表演都实在是棒极了。所以也就顾不得那些不信事实和数据的“科学家”,会飞翔但无脑袋的“社会学家”等人的不快,又要在此言论自由一把了。 《The Insider》(中译《驚爆內幕》)根据新闻记者玛丽布伦纳为1996年5月发行《名利场》(Vanity Fair)杂志写的一篇文章《知道太多内幕的人》(The Man Who Knew Too Much)改编。片中人物故事皆是真实发生的人和事。电影介绍美國烟草公司隱瞞香烟致癌的訊息的故事。改编者兼导演麥可·曼恩,是曾獲得过奧斯卡金像獎、英國電影和電視藝術學院獎及艾美獎的美國著名導演、編劇及監製。著名演员艾尔·帕西诺(Al Pacino),羅素·克洛(Russell Crowe)都是奥斯卡影帝,克里斯托弗·普卢默(Christopher Plummer)也是艾美獎得主。各位在剧中都有精彩表演。而他们演绎的人物,又都是在现实生活中大名鼎鼎。普卢默扮演的麦克·华莱士(Mike Wallace)是CBS著名的《60分钟》节目的长达数十年的主持人。在他漫长的职业生涯中,曾经采访过众多的著名政治人物。包括邓小平,江泽民,普京,内贾德,萨达特,阿拉法特,巴列维和霍梅尼。帕西诺扮演的洛威尔·伯格曼(Lowell A. Bergman )也是著名新闻人,与华莱士共同制作《60分钟》节目的长达十四年。无论是从人物和故事的角度还是从电影的角度而言,《The Insider》都是一部了解美国文化的必读书。 由于本文的主要出发点不是谈电影,也由于电影的故事是真实发生和影响深远的历史事实,还由于电影的编导演都是超一流的,他们都不靠剧情取胜,知道了剧情并不会影响您观看电影的兴趣和欲望。所以我将在这里和盘托出它的故事情节。请点击 链接阅读另文。之后再回来观赏下面的Trailer,和我的胡说八道。 《The Insider》,这个真实的美国故事向我们揭示了所谓言论和新闻自由的实质。它是一个美好的理想,也是一个传说。真正实现这个理想,需要人们去奋斗,即使是在美国这样的民主的国度里。有时也需要您付出生命的代价。片中的主角知道一些内幕消息,这些消息攸关美国人民的福祉,出于道德他感到为了人民的福祉应该说出来(feel impelled to disclose it)。但是遵守保密合同(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也是他做人的底线(integrity)要求。是媒体人伯格曼的努力和资方无耻对他施加压力的合力,最终促成了维格德出来作证。这中间有三个要素尤其引起我的兴趣。第一,就是契约合同的问题。第二,新闻人的职业操守和新闻自由的关系。第三,就是资本的终极权势。 在美国,在西方,我想没有人没有过签署契约、合同的经历吧。不是人们都在讲契约精神是西方文化的精髓吗?但是契约只有在双方地位和权势平等的基础上才是合理的和道德的。西方曾经逼迫中国人签署过那么多的不平等的条约。这些条约不反映西方平等的理念。它们只是强权的代名词。 在西方,现实生活中,尤其是普通老百姓一生中签署的众多合同中,恐怕平等的契约是很少见的。比如你和你老板签署的就业和保密合同,绝对不会是平等的合同。你和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中间,也有很多的霸王条款。只有当良好的市场竞争存在的情况下,弱势一方有稍微多一点的空间。然而当普通百姓个人面对超级强权的时候,这种公平性是微乎其微的。个人的选择,最多是你参与play or not play。而如果你的参与是一种个人的选择,那也罢了。但是如果你后来发现这种条款中包含有损公众的福祉的东西的时候,你应该怎么办?在这里,法律是保护强势的一方。所以资方可以很轻松地获得法院的restraining order。 片中有几次提到,是什么时候开始,由CBS高管来告诉《60分钟》的新闻人该怎么办新闻了?看上去好像是职业新闻媒体人可以独立地根据新闻的特点来办新闻。这也是西方一贯标榜的新闻独立性。然而问题的提出本身,其实表明这种独立性是并不真实存在。更多的是一种虚幻的印象(a delusion)。当权者当然乐得新闻从业人员在这种幻像中沾沾自喜,也乐得世界为此而而对它顶礼膜拜。但是正如上次我在介绍刘易斯·拉帕姆《 美国的统治阶级》的故事中,说到的在对《纽约时报》董事会主席阿瑟苏兹贝格(Arthur Ochs Sulzberger, Jr)的访问中,麦克问道:作为美国最重要的报纸,《纽约时报》拥有巨大的影响力(power)。那么你们代表谁使用这种影响力呢?苏兹贝格回答说:“为这个机构,为我们自己。我们代表自己发言。我们希望向读者提供一种人类所可能的最接近事实的世界观(on behalf of the institution, on behalf of us. We speak for ourselves . We hope to present to audience a vision of the world that is as close as humanly can to what is actually taking place)。所以明白地说,《纽约时报》为了他的主人,那些拥有和控制这个机构的人,享有和运用其巨大的影响力(power)。而这个主人,不光是那些新闻机构的主人,它的控股人,也还包括那些别的资本家,像大烟草公司这样的广义上的主人。所以片中说烟草公司有花不完的金钱,没有按不下来的案子。最不济的情况下,他可以买下CBS,自己来真正做个主人。所以在资本于背后掌控一切的现实下。什么新闻言论自由,独立媒体的理想,统统都可以不在话下。强迫伯格曼休假,算是温柔的。而像华莱士这样大名鼎鼎,敢于对霍梅尼咆哮的“独立”媒体人,还不是一样与管理层和光同尘了吗? 这个故事里,在经过多方的复杂博弈,在各种形格势禁的情势发展之后,正义最终胜出,《60分钟》最后播出了与维格德采访的原版。烟草公司输掉了密州的官司,赔偿了大笔金钱。但是这改变了什么呢?什么都没有。它只改变了我。使我认识到我们幻想中的新闻言论自由原来如此而已。伯格曼最终辞掉了在《60分钟》的制片人职务,回到加大伯克利去教书去了。维格德博士当了中学化学老师。维格德太太与博士离婚了。其他的没有什么改变。life goes on!至于普通老百姓个人平时在大庭广众,虚拟网络里骂骂娘,发发牢骚,甚至像韩寒,袁腾飞这样的人诅诅咒发发誓,who cares?如果那就叫新闻言论自由的话,谢天谢地,我们可以高呼万岁,世界大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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