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德·R·米澤爾Chad R. Mizelle曾任美國司法部長辦公室主任、國土安全部代理總法律顧問、國土安全部幕僚長,以及唐納德·川普總統的副法律顧問。上周五2026年2月27日,查德·R·米澤爾先生在《福克斯新聞》網站發表評論稱,“從巴巴裏海盜到潘喬·比利亞,歷史先例表明,總統擁有廣泛的軍事權力來保護美國人民”。他進一步指出:“如果川普想要打擊墨西哥販毒集團,歷史和法律都站在他這邊”。值得一讀: 鑑於巴亞爾塔港和哈利斯科州正遭受販毒集團的圍攻,美國決策者需要了解,如果唐納德·川普總統選擇打擊墨西哥或世界任何地方的販毒集團,他將擁有堅實的法律基礎。 在過去的四十年裡,販毒集團已將數萬名適齡男性偷渡過美國邊境,其中許多人攜帶芬太尼或卡芬太尼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這並非“移民”,而是入侵。根據憲法,總統不僅有權採取行動,而且有義務採取行動。 儘管販毒集團屬於非國家行為體,但它們實際上控制着墨西哥約三分之一的領土,通過徵收“稅款”、控制人口流動以及恐嚇和勒索政府,使其屈從於自身意志,從而行使着准主權。 川普做到了幾十年來任何一位總統都未能做到的事:他確保了南部邊境的安全,阻止了大量非法移民和危險毒品的湧入。但是,美國難道必須袖手旁觀,等待犯罪分子越過邊境才能自衛嗎?當然不是。總統動用軍隊打擊威脅美國人民生命和生計的海外非國家行為體,即使未經國會授權,也早有先例。 1801年,托馬斯·傑斐遜總統就職不久,便派遣海軍陸戰隊前往的黎波裏海岸,懲罰多年來騷擾美國商船並索要貢賦的海盜。當時國會休會,但傑斐遜既沒有等待授權,也沒有召集國會。儘管當時的美國海軍規模相對較小,這位新總統還是派遣了一支艦隊前往地中海,並命令必要時擊沉海盜。1801年8月,這支艦隊在未經國會授權的情況下,在馬耳他海岸附近擊沉了一艘船隻。1802年2月,國會通過了一項武力授權法案,但並非宣戰。 1916年3月9日,不法之徒潘喬·比利亞率領的襲擊者殺害了三名美國公民,隨後越過邊境襲擊了新墨西哥州的哥倫布市,造成10名美國士兵死亡,搶劫了美國商鋪,並殺害了另外8名平民。弗蘭克·湯普金斯少校的部下追擊襲擊者越過墨西哥邊境15英里,擊斃100人,俘虜30人。此前,維拉的手下屠殺了一節滿載美國工程師的火車車廂,這些工程師當時正前往墨西哥礦區工作。墨西哥政府始終未能將維拉及其手下繩之以法。 3月10日,伍德羅·威爾遜總統召開緊急內閣會議。威爾遜決定派遣軍隊進入墨西哥北部,並援引1882年的一項條約,該條約允許美軍越境進行“緊追”。威爾遜派遣約翰·J·“黑傑克”·潘興將軍率領4800名士兵進入墨西哥,進行一次“懲罰性遠征”,以追捕維拉及其手下。兩天后,國會通過一項聯合決議表示批准。墨西哥政府提出抗議,甚至與美軍交戰,但最終在強大的美國力量面前退縮了。 販毒集團殺害的美國人比巴巴裏海盜或潘喬·維拉殺害的美國人要多得多。正如美國緝毒局(DEA)多次聲明的那樣,如今幾乎所有導致美國人死亡的毒品都是通過南部邊境走私入境的。 一些自由派人士和自由意志主義者可能會反對,認為打擊墨西哥境內或境外的販毒集團會違反《戰爭權力法》。該法案於1973年經國會否決尼克松總統的否決後獲得通過。但即便法院最終認定《戰爭權力法》有效——這種情況至今從未發生——該法也僅僅要求總統在發動襲擊後48小時內通知國會,並將未經國會授權的襲擊限制在90天內。 自《戰爭權力法》通過以來,兩黨總統都曾在未經國會授權的情況下,在世界各地發動軍事行動——從海地到利比亞再到波斯尼亞。 在我們的歷史上,宣戰極其罕見:上一次宣戰是在1942年。在僵化的《邦聯條例》無法應對謝斯起義和英國拒絕從新獨立的美國領土撤軍之後,建國先賢們特意賦予總統廣泛而充分的軍事行動權力。總統必須能夠迅速果斷地採取行動,保護美國人民免受國家安全威脅,而建國先賢們正是賦予了他們實現這一目標的工具。 威爾遜派遣約翰·J·“黑傑克”·潘興將軍率領4800名士兵進入墨西哥,執行“懲罰性遠征”,追捕比利亞及其手下。兩天后,國會通過一項聯合決議表示支持。 川普總統去年1月就職後,軍方啟動了“南方之矛”行動,直接襲擊來自委內瑞拉的毒品走私船隻。正如傑斐遜當年打擊巴巴裏海盜的艦隊或威爾遜當年對潘喬·比利亞的“懲罰性遠征”一樣,川普政府不會等到犯罪分子越過邊境才採取行動——他們也不應該這樣做。 幾十年來,販毒集團通過讓美國人染上毒癮來斂財,將數萬名適齡男性帶入美國,並導致數十萬美國人喪生。無論販毒集團的勢力範圍是在美國本土還是在國外,總統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將其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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