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美國政客的個人財產狀況,是本系列文章中早就安排要寫的一篇。一直沒有時間。最近看到萬維譯介了一篇相關的文章:《美國熱點:聯邦議員中富豪有幾多?》(原名: Most Members of Congress Enjoy Robust Financial Status, Despite Nation's Sluggish Economic Recovery)那是一篇很好的文章,與我要寫的東西很相似。但是許多方面該文還沒有論及。與這篇文章相映成趣的,是另一篇文章《創紀錄! 美國人近半數是窮人》(原名:Census data: Half of U.S. poor or low income)。這些文章和數據,提供了一個了解美國政治的重要視點,可惜的是,最近熱點太多,先是北非的老卡死了,然後是東北亞的金太陽隕落了,又重生了。再加上中華民族又“髒”了,烏坎村民起義了。哪一樣都夠這萬維亢奮一陣子。倒是咱們身邊影響千家萬戶的大變遷,完全被忽視了。如今大家稍微安靜一點,我把這個話題提出來,希望能夠引起一點思考。
政客們自身的財務狀況,決定了這些人的思想方法和行事傾向。以及他們所代表的人群。從上面這些數字看,說美國政客與美國人民“out of touch”不是沒有道理。至少這些“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在多大的程度上代表民意,是可以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的。更大的問題是,國會議員們的個人財富年年遞增,而且以遠遠高於通貨膨脹和稅率增長的速率。這與普通美國人在經濟危機下每況愈下的情形,形成鮮明的對比。那麼,你的民意代表在國會發財致富了嗎,如果是,他們是以怎樣的方式發財致富呢?這是一個很有意義的問題。是吧?本人在來美之前,也曾經是民教的信徒。當時有個迷思,認為美國的政客都是富人出身。他們在事業成功之後,為了服務社會,實現政治理想才出來從政,他們甚至為此自掏腰包,不惜血本。所以他們應該較為清廉。曾經聽說過有政客領取一塊錢的年薪做人民公僕的例子,羨慕不已。後來,對這個體制有了比較深入的了解之後發現,事情完全不是如此。其實,美國政客出來從政,固然有實現理想,以自己的方式改革社會,所謂“兼濟天下”的一面,同時,正如CBS新聞60分鐘主持人史蒂文克拉夫特(Steve Kroft)所說:如果說參眾兩院議員們們最終選擇離開華盛頓的話,他們中的大多數都能設法使自己懷揣比來華盛頓時更多的金錢離開。(Most former senators or congressmen manage to leave Washington, if they ever leave Washinton, with more money in their pockets than they had when they arrived。)他們籌集成百上千萬美金競爭或者保住議員的職位,當然不是為了那每年區區17萬4千美元的年薪,卻沒有升官(power, Prestige)發財(with more money in their pockets)之心。從政其實也是一條發財致富的康莊大道。這包括在從政之際,也包括從政之後。關於從政之後的發財之路,我會在下面的文章中介紹。這裡舉一些例子,說明政客們怎麼在從政之時,名利雙收的。
下面的鏈接提供了許多生動的事例。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希望大家至少看一看下面的CBS新聞《60分鐘》2分16秒到17分05秒這一段內容(對不起,您必須忍受前面的廣告)。根據這些事例,我在下面掂出幾點,對他們的生財之道。略做說明。其實,最為關鍵的兩點,第一,是國會議員們可以獲得別人無法得到的華盛頓的內幕消息和特殊關係。這些內幕消息和關係,猶如通行於華盛頓的另類貨幣。如果你不利用它兌換現金,你就是一個傻瓜(idiot)。其二,華盛頓,是一個許多管理這個國家的法律法規卻不適用於制定這些法律的國會議員們的地方。所以,根據內幕消息進行內線交易,對任何人都是一種犯罪行為。(比方說,美國富商與著名專欄作家瑪莎·斯圖爾特(Martha Stewart)在2001年為了避免$45,673損失,在知道內幕消息的情況下,賣掉3,928股易門科能系統( ImClone Systems)的股票,被判五個月監禁,和兩年電子監控。被迫辭去紐約證交所董事和自己公司CEO的職務。)但是這樣的法律對於草寫並通過這些法律的立法人員來說,卻不是問題。正如我在上次舉過的一個例子,眾議院交通和基建委員會(House Transportation and Infrastructure Committee) 主席舒斯特擔任國會職務期間,他獲得的主要政治獻金金主都與建設和運輸等行業相關。同樣,國會任職的議員們的投資活動,也總是與他們監管的行業關係密切。事實上,這兩者往往是相互重合的。比方說,眾議院監管國家金融政策,造幣和貴重金屬的委員會(The House subcommittee that oversees the nation's monetary policy, mints and gold medals)的頭頭,德州眾議員讓保羅(Ron Paul),在2008年,他一邊在國會強烈主張美國恢復金本位體制,一邊向世界最大的採金活動,包括一共九家與金礦相關的公司,投資一百五十萬美金。再加上20萬美金與銀有關的股票,這一類的投資占了他個人財產的近半數。像他這樣國會職務與投資領域的重合,在華盛頓是一種普遍現象。又比如,加州民主黨眾議員簡哈曼(Jane Harman)擔任國會負責國土安全,情報,信息共享和風險分析的技術開發的委員會主席一職( chairman of a subcommittee responsible for overseeing technology-oriented efforts to improve homeland security, 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risk assessment)同時也持有 $1,000,000美金的相關國土安全,和情報的合同的公司投資。其他例子實在太多,不能一一列舉。請有興趣的讀者參讀此文:Lawmakers Committee Assignments and Industry Investments Overlap。
美妙的是,這一切都是合法的。同樣的行為,別人干為非法,對於立法人員而言,卻是完美無瑕。你不違背任何規定。更不違法。如果你坐在參議院國防委員會主席的位置上,你可以盡情交易國防工業的股票。如果你是眾議院財經委員會主席,沒有問題,金融業的股票你可以想怎麼玩就怎麼玩。不是沒有人看到這裡的弊端。來自華盛頓的退休的國會議員布萊恩博爾德(Brian Baird)曾經花費六年時間企圖推動一個“股票法”(Stock Act),對此進行限制,但是他最終只找到六位眾議員的附議(sponsors)。他開玩笑說,如果你提出一個議案,舉行一個全國草莓餡餅周,你也可以輕易得到上百附議。在討論該法案時,議會大廳裡面幾乎空無一人,連聽眾都找不到一個,何來通過?這樣的場面對美國民主的權力監督體制,真是一個莫大的諷刺。而且這種情形如今正在變得更糟。如今的華盛頓有一個行業,叫做政治情報業(political intelligence )。有人雇用前議會議員,以及他們的幕僚,專門刺探這一類內部消息,然後出售給華爾街的買家,比如對沖基金的經理人等。一條消息可以輕易賣到數百萬美金。交易在進行,金錢被裝入腰包,但是你不可能追蹤其源流,不可追蹤,所以也就不違法。所以博爾德說:這個制度真美妙。如果你不利用它,你會感到自己是一個白痴。(This is a town that's all about that people saying "what do you know that I don't know". This is the currency of Washington D. C. and it's that kind of informational currency that translates into real currency. Maybe it's over drinks, maybe it's somebody picks up a phone, and says that, you know, just let you know that it's in the bill. Trades happen, can't trace them. If you can't trace them, it's not illegal. It's a pretty great system!You feel like an idiot do not take advantage of it.)
說當代的美國總統卸任後一貧如洗,是一件令我匪夷所思的事情。關於美國議員們怎樣為自己漲工資和福利,請參見這篇文章: <a href="http://money.howstuffworks.com/question449.htm">How much does the U.S. president get pai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