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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騰飛在美國會如何?首席白宮記者給答案!-- 兼論言論自由 2010-06-24 16:30:10

          袁騰飛在美國會如何?首席白宮記者給答案!

                    -- 兼論言論自由

 

          作者:方鯤鵬

 

海倫•湯瑪斯

 

海倫•湯瑪斯

 

 

近一段時期,由於中國的高中教師袁騰飛和美國的首席白宮記者海倫·湯瑪斯Helen Thomas的言論,而使其所在國的媒體熱鬧了好一陣。在事件熱昏之機,我就想寫篇對照分析的文章,因為這兩起事件在性質上具有相當的可比性。但我無意火上澆油增加熱度,故耐心等到媒體平息之後撰寫。

 

海倫·湯瑪斯生於192084日,按照中國的習慣,可稱為90多歲的老太太;按照西方的算法,也只差一個多月滿90足歲了。湯瑪斯為美聯社擔任白宮記者已超過57, 是白宮記者協會 (White House Correspondents Association) 首位女成員。她採訪過從約翰·肯尼迪起歷任的十位美國總統,可以安全地說,這是一項空前絕後的記錄。

 

白宮新聞簡報室共有49個座位,分成7排,每排7個位子,座位上都有標示所屬媒體的牌子。白宮發言人開記者會時,慣例是先點名請前排的記者發問,其次是第二排的記者,如果還有時間才輪到更後排的。在749個座位中,只有一個座位上刻有記者的名字,這個記者就是海倫·湯瑪斯,那是第一排中央的所謂頭號寶座。長久以來,海倫·湯瑪斯一直被人稱作白宮記者團團長。

 

就是這樣一位受人敬重的老太太,僅僅因為在一次類似於街頭的隨機採訪中,說了幾句個人的觀點,結果禍從天降,被炒了魷魚。

 

2010527日,湯瑪斯正在行走,有一個人突然上前要問個問題,於是產生以下的對話:

 

採訪者:對以色列有何評論?我們今天問遇到的每一個人這樣一個問題:“對以色列有何評論?”

湯瑪斯:告訴他們滾出巴勒斯坦。

採訪者:噢噢,有什麼好一些的評論?

湯瑪斯:要記住,這些人的家園被強占,這是他們的土地,不是德國,也不是波蘭

採訪者:那麼他們應該去哪裡?他們應該怎麼做?

湯瑪斯:他們回家去。

採訪者:家在哪裡?

湯瑪斯:波蘭,德國。

採訪者:你是在說猶太人回到波蘭和德國?

湯瑪斯:還有美國,任何其他地方。為什麼把居住在這塊土地上已經幾百年的人們趕出家園?為什麼?

 

(我是根據主流媒體發布的對話的文字,作出以上中文翻譯。)

 

採訪者名叫Nesenoff,他辦了一個小規模的個人網站,稱作RabbiLive.com,所以這不是一次正二八經的記者採訪。這段山寨式的採訪在64日星期五放上了他的個人網站,事先顯然作了炒作準備,傳上網當天就有政府前高級官員發表嚴厲譴責湯瑪斯的聲明。不到一天,這段錄像便在新聞媒體和互聯網上廣為流傳了。

 

看了這段視頻後,我的第一印象是90歲的老太太反應何其敏捷,非但耳聰目明,而且口齒清楚,令人嘆為觀止。還沒見有中文版的傳上網,現將這段錄像添加了中文字幕後轉載在此,大家可瞧瞧90歲老太太的風采。

 

【方按:我從RabbiLive.com下載了原件後添上中文字幕,又返回成一個flv文件。問題是這個文件儲存在我的計算機,博主不能上載到萬維的服務器。幸虧網友白凡加貼了這段視頻的英文版,請見文後的評論欄。在此向白凡致謝。】

 

錄像約一分鐘,其中對話只有28秒,之後是批評湯瑪斯的標語。錄像的確切地點,製作者閃爍其詞沒有交代清楚,大多數媒體稱對話發生在白宮內,也有小部分媒體說在白宮外。錄像一開始用春秋筆法拍攝白宮正面及其草坪的特寫鏡頭,然而老太太說話時顯然站在人行道上,身後還不時有行人在走動。不管怎麼說,這不是一場正式的談話是沒有疑問的。湯瑪斯不認識提問者,提問者也沒作自我介紹,是一次即興隨意對話。值得注意的是,上面轉載的媒體文字記錄里可以看到,湯瑪斯曾說過“為什麼把居住在這塊土地上已經幾百年的人們趕出家園”這樣一句超重量級的話,可惜這段錄像里沒有,顯然是剪掉了。

 

袁騰飛事件中國媒體和互聯網已有了大量介紹,不再贅述。巧合的是這兩起都是因言論出格而爆發的新聞在時間上很接近,而當事人承受的壓力和後果,政府、媒體、大眾的反應耐人尋味。

 

言論違禁程度:

 

按照各自政府的立場來衡量,湯瑪斯的言論是離經叛道,而袁的言論更是大逆不道(請讀者注意,這是從政府立場看,不代表我個人的觀點)。袁騰飛的這許多言論,如果是發生在他出生時的那個年代,哪怕他有100條命,也全都去了。而如果發生在20年前,事發後他也不可能全身而退。不得不承認中國在言論自由方面的進展極為明顯。

 

表達方式:

 

兩者都是由視頻爆發出新聞。湯瑪斯只是在28秒的視頻中說了6句話;袁有爭議的錄影帶長達十幾個小時。湯瑪斯是被動回答問題;袁是主動表達觀點。湯瑪斯十分平和地表達;袁像在發表演說。湯瑪斯說話時沒有被報道的思想準備;袁對着攝像鏡頭滔滔不絕,並且預計會傳上網。湯瑪斯是在非正式場合、非工作時間作私下評論,袁是在正式場合(教室)的工作時間內公開評論。

 

各方反應:

 

64日星期五,湯瑪斯禍從口出的那段視頻剛傳上RabbiLive.com,前總統布什的白宮發言人就嚴厲譴責湯瑪斯,並要求湯瑪斯的雇主赫斯特新聞集團公司將她開除。66日,湯瑪斯的公共關係發言人反客為主,炒了雇主的魷魚,發表聲明即日起不再代表湯瑪斯了。同日,正在同湯瑪斯一起寫書的一位合著者發表聲明,停止一切與湯瑪斯合作出書的計劃。67日,現任白宮發言人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湯瑪斯的言論令人反感,應當受到譴責。同日,白宮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嚴厲譴責湯瑪斯,並宣布兩天后召開一次特別會議,討論取消湯瑪斯在白宮新聞簡報室中的專座。第二天68日,總統奧巴馬在接受NBC訪談時稱湯瑪斯的言論令人作嘔,超越了底線,又稱這是一種恥辱(shame),湯瑪斯竟然必須以這種方式(指被迫退休)結束她輝煌的記者生涯。

 

反觀袁騰飛事件,官方和他的出版人像無事一般。

 

在媒體方面,不分平面、電視、互聯網,美國的各大媒體上是一片對湯瑪斯的討伐聲。我追蹤紐約時報網站上有關報道後跟隨的讀者評論,共讀了五百多評論,發現譴責湯瑪斯占了絕大部分,稱應把她送進瘋人院或趕出美國的聲音也不少,而認為湯瑪斯有權表達她個人觀點的評論竟寥若晨星。紐約時報是美國自由派媒體的旗手,其讀者尚且如此,保守派媒體上讀者的評論肯定對湯瑪斯更是不堪。中國的報紙和電視我沒看,從互聯網上看,對袁騰飛叫好聲遠高於其他聲音,而且絕大多數評論認為袁騰飛應該有這個言論自由。

 

當事人受到的壓力和後果:

 

那段視頻星期五傳上網後的當天晚上,湯瑪斯在她的博客上發表道歉聲明。67日星期一,她的雇主赫斯特新聞公司宣布湯瑪斯退休,立即生效。從錄像上網到被逼去職,全程只有三天。湯瑪斯原本已宣布她計劃一個多月後90歲生日退休,現在卻由雇主匆匆宣布她立即退休,想不到胡耀邦辭職式的“退休”竟會在美國上演。

 

袁騰飛有爭議的視頻二年前就見諸互聯網,而言辭最激進造成新聞轟動的評毛視頻,約比湯瑪斯禍從口出的視頻早一個月在網上流傳,不過至今沒見他被迫寫博客道歉,而且毫髮無損地照常作教師。更重要的,即便他言辭最激進的錄像,中國的許多網站上直到今天還在原樣播放,而美國流傳的湯瑪斯錄像是加了標語供批判之用。

 

 

袁騰飛離退休年齡還遠得很,無法應用退休障眼法來代替開除。所以毫無懸念,如果袁騰飛在美國中學教室里發表政治上離經叛道言論,肯定被學校開除別無二門。實際上,還遠沒到攝製錄像的階段就被開除了。你今天上課這麼講了,明天早上校長就會接到好幾個家長投訴電話,一查實後就請你走人。你有再崇高的理由也白搭,校長不會同你講主義論正義,他只考慮雇你來用這份教材上這門課,不是請你來罵教材罵這門課。

 

我認為任何正常的人都不會把以色列從地圖上抹去,只有伊朗總統內賈德會口吐如此狂言,但那只是政治家虛張聲勢,他也知道不現實。由於湯瑪斯再三強調被占領的巴勒斯坦這一概念,而且使用“任何其他地方”這一詞,我的理解是,她是在建議強占巴勒斯坦的猶太人離開那裡,哪來的回哪去,回到包括以色列在內的世界其他地方。

 

也可能我的理解是錯的,湯瑪斯口中的巴勒斯坦是廣義的,包含了以色列,即她建議那塊土地上的猶太人,包括在以色列國的猶太人,都哪來的回哪去。即便如此,我還是堅定地相信,湯瑪斯在非工作時間,在私下場合有說這些話的自由,不應當受到懲罰。

 

反而,對於把這段對話的錄像不經本人同意就搬上網絡是否合法,是否屬於言論自由,我深感懷疑。如果你,一個非政府的雇員,在路上行走時,一個戴棒球帽(Nesenoff當時戴着這種帽子)從未見過的人過來向你提問,然後這個並非記者的提問者把你的回答連同你的真名實姓都放到網上去,你是否覺得被冒犯了?你覺得這種行為合法嗎?

 

2010531日,以色列海軍在公海上攻擊運送人道主義物資的船隊,殺死了至少10名平民,還造成50多人受傷。對於如此重大的事件,白宮發言人在辭典中取出“遺憾”(regret)一詞就夠用了,而且這個遺憾只是說給死傷者及家屬聽的。對於肇事的以色列,白宮發言人61日的記者會上不置一詞,僅橫打一槍,表示不想匆忙表態,美國政府要對事件作一個全面調查。以後就再也沒下文了。

 

三天之後,互聯網上湯瑪斯對話錄像現身。白宮發言人在第一時間(錄像發布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就嚴詞譴責湯瑪斯,而不是不痛不癢地“遺憾”一下。再下一天,總統也公開譴責湯瑪斯言論。湯瑪斯不是政府官員,“白宮記者團團長”只是戲稱,並非一個官銜。一個平民的6句話(其中3句為不帶個人意見的事實陳述)比10條人命還重要,居然馬上驚動白宮發言人和總統出來表態。湯瑪斯錄像是在527日攝製的,但直到64日才拋出。我個人認為這個拋出的時機經過精心策劃,有轉移焦點(以色列海軍攻擊人道主義船隊)之嫌。

 

湯瑪斯被退休後,各主流媒體(除了湯瑪斯隸屬的媒體)幸災樂禍地用“可恥”、“羞恥”、“羞辱”、“丟臉”等詞來形容湯瑪斯職業生涯的戛然而止。歷史將記載,該羞恥的是在這一起事件中表現出來的,美國人對言論自由理念的背叛和反動。

 

在美國,你可以把美國的制度批評得一無是處,但不能說要推翻這個制度;說了,至少也屬於恐怖嫌疑分子,讓你吃不了兜着走。類似的,你也許可以罵總統,但不能說要傷害總統的話,即使只是氣話乃至於開玩笑都不行;說了,就等着進監獄。還需要注意,你對大人物不是面對面的小罵罵不會有事,但不能用到普通人身上。如果你罵了同事或老闆,就犯了騷擾罪,警察可以把你關起來。

 

2001911恐怖襲擊事件之前,語言環境比現在寬鬆,一些過激語言法庭在審理時會考察是在講氣話還是真得要如此干。但現在這種區別已無關宏旨了,最新的例子是在美國新澤西州讀博士學位的中國留學生霍田田事件。霍田田在今年415日被警方逮捕,據媒體報道是因為霍在與校方為某一事發生爭執時說了要放火燒學校大樓。霍田田至今仍關着,已兩個多月,還沒開庭。如果媒體報道屬實,則霍說的是氣話還是認真話不是法庭要知道的事,只要校方有證人證明霍講了這話,霍就得坐牢,別無它途。

 

袁騰飛事件和湯瑪斯事件同期發生,對兩國的言論自由作了一次壓力測試。經過近年來的彼消此長,政府對於言論自由可以容忍的程度,民眾對於言論自由的覺悟程度,測試均顯示出中國超越了美國。但是,現在中國在言論方面的限制,仍然較多於美國,而且不能批評在任領導人,袁騰飛言論的對象如果是現任總書記或總理,待遇恐怕就大不一樣了。

 

到現在為止,我把討論限制在狹義的言論自由範圍內,即沒有包括出版部分。廣義的言論自由當然要求有出版自由,而出版自由自動包含了新聞報道的自由。廣義的言論自由,中國比起美國在形式上是差遠了,不過從前文的壓力測試來看,主要不在於當局對言論出格的可容忍程度低於美國,而是被其他方面扯了後腿。這扯後腿的因素主要有,中國媒體的市場化程度極其低下和政府對媒體的管制方法笨拙無比。共產黨最喜歡用行政命令來管制新聞業和出版業,而且既要管將軍,又不放過士兵,恨不得把每一個人都管起來。這在美國人看來簡直同白痴無異。美國政府是用市場機制和行政資源管束大型媒體,只管將軍不管兵。

 

前面提及白宮新聞簡報室共有七七四十九把椅子,上標有媒體的名字,表示這把交椅歸哪個媒體,能在白宮新聞簡報室占有一席位置的當然都是顯赫的大型媒體。在這些椅子中只有一個除了媒體的名字外還有記者的姓名,不過這個特例現在已成歷史了。就在這邊廂湯瑪斯被退休的新聞熱還沒退場,那邊廂已爆出各媒體爭奪湯瑪斯遺、要求重新排交椅的新聞,這就透露出椅子間大有玄機。不過我如果是白宮發言人,就算你這個媒體搶到了好交椅,要是跟政府過不去,你提問的手舉到來肩周炎我都看不見,總是面向着你的競爭者鄰座說,“請你提問。”

 

這只是舉個極小的例子,而且我這種門外漢的方法為老練的政府官員所不齒,他們自另有許多我等平民百姓莫測高深的軟性手段迫大型媒體就範。另方面,政府和大媒體在長期磨合中早就體認到,他們是相互依存相互利用的關係,因此大媒體一般總是很自覺地配合政府。

 

中小媒體沒有資本派記者全美國滿世界地採訪,要仰仗大媒體撥些剩飯冷菜來炒炒,只能惟大媒體馬首是瞻。

 

明白了這些道理後,就不難明白為什麼美國各大媒體在伊戰前捕風捉影胡報亂道薩達姆擁有核武器,而對以色列是否擁有核武器的問題直到現在還在裝傻。如果各個大媒體沒有制定嚴格的政策約束門下的記者,絕對不可能發生此類怪現象。所以,美國政府是藉助大媒體達到了約束記者、管制輿論的目的。

 

至於非新聞的出版,大同小異。如果你在一個知名網站寫過博客並且你缺乏知名度的話,你就會知道,即使你能寫出高尚理念但不合主流的好文章,網管也能冷凍處理,使你有發布的自由卻不能傳播到讀者。如果你想用不受制於人的傳統手段傳播,則必須等到你非常有錢,自己來辦出版社。可是到你非常有錢時,你成了強勢團體利益俱樂部的成員,你崇高的但不合主流的思想可能就不見了,你已沒有必要來開你自己的出版社,現有的出版社以及知名網站會找上門來要為你服務。這就是金錢至上、物慾橫流世道的邏輯。在這樣的世界,政府與各強勢集團的利益交錯重疊。對於異議思想,政府與強勢集團聯手封殺的效率會遠高於單靠政府的行政命令。

 

雖然廣義的言論自由,中國現在還很差,不過已經到了能和美國坐在同一張桌上玩同一副牌。只是牌技太差,有時雖然摸到了好牌,打出的還儘是臭牌。而回頭看看二、三十年前,那時中國如同現在朝鮮的檔次,不敢坐到桌前來玩牌,只能蹲在地上叫罵。如果細細觀察,可以發現中國政府這些年來對政治、經濟和社會的管理、管制、管束等等手段,都是在不吱聲地學美國。徒弟勝過師傅的事是經常發生的,待到中國媒體業市場機製成熟,中國政府管制方法鳥槍換大炮後發現,原來用軟性手段管束媒體遠比以前的行政命令管製得心應手和有效率時,全面西化的言論自由就在中國不期而至了。

 

然而,當廣義的言論自由在中國也達到了類似於美國的水平,公眾的感覺會比現在更上一層樓嗎?恐怕要失望。這得歸功於自由派精英們將西方體制的正平面啟蒙教育辦過了頭,造成公眾對這種體制只有平面的認知,不知道其實是個立體狀。唯有正平面和側平面的結合,才能產生立體的視覺。很有必要對西方體制的側平面進行啟蒙教育的補課,否則當廣義的言論自由如狹義的言論自由一般悄然而至時,自由派精英們對於信徒的疑惑將不知所措;更糟的是,看到多年來鼓吹的事業終於得以實現時,他們也許不知道是應該高興還是應該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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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方鯤鵬 留言時間:2010-06-26 15:27:11
信濟博,多謝您的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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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濟 留言時間:2010-06-26 12:32:24
鯤鵬兄,您這篇文章很有力度,給了我很大啟發,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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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鯤鵬 留言時間:2010-06-25 11:53:53
白凡:第一個視頻是製作者用來傳播的,故我把第二個視頻刪了。因為我是寫給國內的讀者,遣詞用字以及中文字幕等都如是考慮,可能國外讀者略感不適,所以我用了"轉載",以示是以國內的環境寫作。現在遵您建議,在標題中去了這兩字。但這不會成為是否置頂的障礙,我看到過以前萬維置頂有很多註明為轉貼,他們也根本不會有什麼policy。當今是快餐文化時代,嚴肅作品少有人問津。本文能獲得知音,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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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凡 留言時間:2010-06-25 10:47:29
建議方先生將我貼的第一個視頻刪除。因為兩段視頻內容完全一樣,第二段質量明顯好一些。或者直接將第二段插入您的正文。如果您想用您的中文版,您的確需要先註冊youtube,然後上傳您的視頻至youtube,然後才可以加到您的文章當中。如果實在不願意註冊youtube,您也可以找一家web server替您host。那樣太麻煩。

另外,我感覺您的文章為您自己原創。不知為何您要說是轉貼呢?如果該文確實為您自己原創,建議您刪掉該文,再去掉有關轉貼的說法,將該文重新貼一次。我猜測萬維不會置頂轉貼的文章。但以您文章的水平和意義而言,實在值得更多的讀者來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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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鯤鵬 留言時間:2010-06-25 09:26:04
多謝白凡幫助安裝以上兩個視頻!!

我因為考慮發布在博客中國,所以製作了中文字的視頻,但這個視頻上傳到萬維發生困難。不打算專為此到YouTube開賬戶,只有放棄“中文版”視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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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鯤鵬 留言時間:2010-06-25 04:54:39
白凡:RabbiLive.com發布的原件上還有一些標語式的批評。我從它那裡下載了1分鐘稍多一點的那段(你的前一個再加上標語式批評),加上中文字幕後仍製成一個flv文件。問題是這個文件儲存在我的計算機,萬維不能從local drive上載,我這個文件必須先上載到YouTube才可以插進博文。很麻煩。我在想是否能找到簡單一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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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凡 留言時間:2010-06-25 00:43:17
是不是這一段視頻:

<object width="480" height="385"><param name="movie" value="http://www.youtube.com/v/TVlg01QMN3k&hl=en_US&fs=1&"></param><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param><param name="allowscriptaccess" value="always"></param><embed src="http://www.youtube.com/v/TVlg01QMN3k&hl=en_US&fs=1&"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scriptaccess="always" allowfullscreen="true" width="480" height="385"></embed></o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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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捂被子笑° 留言時間:2010-06-24 21:33:14
這強文,原創,可讀,看網管置頂不置頂?

中國來自糊塗蛋們的壓力太大了! 對付袁糊塗蛋或韓糊塗蛋,不得不十分小心,以至跟本不敢對付不敢碰. 我要是政府,猜我會怎麼辦? (別接着看,你先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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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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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暗中派國安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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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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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起來!

什麼譴責了,處罰了,想都不敢想.


若某天韓寒塞車摔死了,或若某天袁騰飛從樓上飛下來了,那就是胡耀邦二逝! 不是政府暗算的,也是政府暗算的.億萬的韓粉子,袁糞子不把天桶個窟窿,那才叫沒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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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鯤鵬 留言時間:2010-06-24 18:53:25
白凡:謝謝您的評論,謝謝您讚許本文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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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凡 留言時間:2010-06-24 17:06:10
筆者原本有意寫一篇類似的文章,方先生的好文章實事求是,冷靜客觀。我自己就只能擱筆了。建議置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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