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孔夫子是普世價值的倡導者》 作者: 方鯤鵬 蘭冠雲博最近的得意之作《孔夫子是普世價值的倡導者》,可能是由本人系列文章《共產主義理論興衰史預告了普世價值論的未來》所引發。自我寫翟田田案以來,我在萬維發文後,多次有網友專門作文批判,而且都能上萬維的首頁推薦,多半是放在導讀,使我倍感榮幸。因為這些批判專文我覺得功力不夠,所以從來都是一笑處之,不於置評。不過《孔夫子是普世價值的倡導者》一文有些不同尋常,雖然作者在該文及其後的留言欄內,許多次對我人身攻擊和批判我的那個系列,但沒有指名道姓,而且作者也確實表述了他自己的觀點,所以可以看作不是為我而寫,更沒必要回復。 然而有兩個理由使我想寫一篇回應短文。 首先冠雲博十分自得,認為他的這篇文章不鳴凡響。除了自稱“得意之作”外,還在自己的博客和他人的博客里多處留言,對於“他們把它置於論壇導讀的位置而已”有很深怨言,並且哀嘆這篇文章的深邃哲理,“在萬維網這裡,也是有一樣的問題。如果沒有一點點哲學知識基礎的,大多數讀者,甚至包括編輯,可能也是讀不出來。” 其次的原因,是不知哪位好事之徒把冠雲博那篇大作貼到我別處的博文後面,強逼我回復。但是回復全文太乏味,而且要有哲學知識基礎,也不敢肯定自己是否夠格,所以我偷個懶,就評冠雲博在該大作留言欄里最後的點睛總結吧。那一段原文是: “(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7-28 23:29:57)任何清潔無污的良心,必然認同平等的原則,這就是最基礎的普世價值。有人反對普世價值,從絕對意義上說,或者從實際現實上說,也是對的:因為總有一部份人的良心蒙了油污。” 稍微有點學識的人都知道,孔夫子一生致力於倡導和維護社會等級制度,在他那個時代也是理所當然。孔夫子“必然認同平等的原則,這就是最基礎的普世價值”?孔夫子恐怕消受不了蘭冠雲的美意。 聖經故事裡,一婦人行淫時被拿住,眾人要用石頭打死她。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拿石頭打她。” 結果眾人都自認有罪,默默地走開了。如果心靈清潔無污的冠雲博在場的話,聖經故事要改寫了。 順便向冠雲博進一言,質疑是否存在普世價值,與反對普世價值,是兩個概念;質疑普世價值也不等同於反對所謂的普世價值自稱代表的民主、自由、人權理念。先把這些搞清楚了,再寫批判文章也不遲。歡迎冠雲博雞蛋裡挑骨頭,挑出我的一、二句原話,來證明我反對民主、自由、人權的理念。 很遺憾,《孔夫子是普世價值的倡導者》的文風還是文革大批判式,空泛,裝腔作勢,拉大旗作虎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