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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朔迷离的高瞻案(一) 2010-11-12 07:28:05

作者: 方鲲鹏  2010-11-12

 

因为中文名词没有单复数的词型变化,需要说明本文标题中的“高瞻案”是指高瞻的一系列案件。

 

2001年高瞻在中国被拘押和随后美国高调全力营救的新闻,曾经轰动了全世界。2003年在感恩节前一天,高瞻向美国法庭认罪,再次成为新闻人物。以后高瞻淡出了媒体,然而高瞻案不但没有结束,而且有很多重要发展,包括2010223日联邦上诉法院裁决支持移民局把高瞻递解逐回中国,2010727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给高瞻的请愿立案。但是,全世界媒体却没有一家对这些重要发展作一个字的报道。借助网络力量,本文有幸成为这些重要后续事件的首篇报道。

 

(一) 2001年夏:美国国会差点史无前例地为高瞻单独立法

 

2001211日上午,高瞻和她的丈夫薛东华及五岁儿子安德鲁一家三口结束了在中国的三星期探亲行程,在北京国际机场准备登上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的飞机返回美国前,被穿便衣的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人员拦住。随后高瞻和薛东华被分开拘留,安德鲁则被送去一个幼儿园照料。

 

其时高瞻是美国美利坚大学社会学无薪研究人员,薛东华是计算机工程师,他们都持有美国绿卡(永久居民),但还不是美国公民。而他们的儿子因在美国出生,是当然的美国公民。

 

26天后的38日,薛东华获释。他立刻与儿子安德鲁飞回美国。薛东华回到美国后积极遊說人权组织、媒体、国会议员,呼吁他们营救高瞻。321日开始,包括CNN在内的美国各大媒体都在最重要的显著位置,或最重要收视时段,连篇累牍地报道高瞻被拘事件,几乎所有重量级的主流报纸都发表了社论声援高瞻。

 

媒体对这一事件的热度持续了好几个月,其间政治人物不断推波助澜。330日经国会议员的安排,薛东华的入籍宣誓仪式在国会大楼前高调举行,一些参议员和众议员出席了宣誓仪式,并发表演说支持高瞻,一致要求中国政府马上释放她。

 

美国国会的民主党和共和党议员几乎在所有的国内议题上针锋相对,争吵不休,但是在这一事件上表现了高度一致。43日,国会众议院司法委员会移民小组资深民主党众议员希拉•杰克森-李(Sheila Jackson-Lee) 提出一个议案(议案编号:H.R.1358),提议给予高瞻免宣誓入籍,以便美国政府以高瞻是美国公民的名义,向中国政府要人。45日,弗吉尼亚州共和党籍参议员乔治•艾伦(George Allen)联合民主共和两党的另外6位参议员,在参院提出类似议案(议案编号:S.702,见附录)。这两个议案都要求美国司法部长立即授予高瞻美国公民身份而无需经由宣誓程序。议案提出后不久正逢国会复活节休会两周,以后在国会准备讨论时,中国政府以保外就医形式放了高瞻,使得提案无疾而终。如果美国参众两院通过提案,将会成为美国史无前例地为一个人特别制定的免除宣誓入籍的法律。

 

这一事件还惊动了当时的美国总统布什和国务卿鲍威尔。据《纽约时报》报道,中国副总理钱其琛3月访问美国时,布什和鲍威尔都向他询问过高瞻的情况。

 

英国的BBC 也在721日报道,“包括布什总统和鲍威尔国务卿在内的美国高级官员曾多次向中国领导人提到有关高瞻的案件。”

 

高瞻724日被判处10年刑期,美国国务院发言人725日表示,美国将在每一级外交层次上向北京施加压力,促使中国以人道理由释放高瞻。同一天即将访问中国的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在越南首都河内批评了中国的这一判决。

 

726日白宫发言人向记者透露,布什总统在就职以来同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的第一次电话中,就讨论了高瞻事件。

 

在鲍威尔访华抵达北京前48小时,高瞻于726日获保外就医。另一个被中国拘押而与高瞻案有牵连的美籍华人学者李少民则在725日被中国政府驱逐回美国。对此布什总统说:我希望这些学者获释的部份原因,是美国政府给中国施加的压力。我直接和江泽民主席通电话,提到这个问题,要求中国本着人道原则对待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也许中国逐步意识到,要和西方国家接触,就要在人权上做出更明智的决定。

 

然而令人惊讶莫名,在20008月,也就是早在高瞻去中国探亲前5个多月,高瞻已经被怀疑是中国的间谍而受到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和移民局的监视与调查。200010月,在FBI和移民局监视下,高瞻“顺利地”把可用于军事用途的高科技管制产品违禁寄到中国的一个军方雷达研究所。执法当局没有出手阻止,显然是放长线钓大鱼。可没想到还没收网,高瞻先被中国的国安抓了,而接着美国国会议员和媒体ate too much(吃得太饱),拼命炒作,不仅使放长线钓大鱼的策划功亏一蒉,而且还有点像偷鸡不成蚀把米,把违禁品白白放送了。

 

FBI和移民局的恼火不言而喻,如果为此让国会议员出点丑也情有可原。但是他们与总统和国务卿是属于同一个政府权利系统(即行政系统),尤其总统是他们的大老板,怎么会不通报,坐视总统和国务卿为营救高瞻不断地说蠢话做傻事呢?而且后来的发展还表明,美国政府竭尽所能迫使中国政府放高瞻来美的目的,似乎只是为了竭尽所能再将高瞻递解回中国。实在匪夷所思,百思而不得其解。

 

42日,高瞻在北京由拘留改为逮捕,罪名是替台湾作间谍。724日,高瞻间谍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结果是宣判高瞻接受台湾间谍组织的任务,收集情报,犯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听到宣判后高瞻极为沮丧和震惊,这太出乎她的预料,因为在审判结束等候宣判的40多分钟里,她自己评估了一下,预计会被判6个月。

 

律师马上申请保外就医。但无论是高瞻还是她的律师,对此都不抱希望。她又一次预测错了。第二天中午律师意外地来监狱探视,一看到她就笑着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再下一天,726日,高瞻已经在飞往美国的飞机上。她是被中国政府“保外就医”释放的。

 

高瞻红光满面,春风得意回到美国,受到美国媒体和议员们英雄般的欢迎。在美国机场,特意穿着艳丽连身裙的高瞻对记者说:你们看,我穿著红色的裙子,以示庆祝。我回到美国来,感到非常非常高兴。由参议员乔治•艾伦和众议员希拉•杰克森-李陪同在机场召开的记者会上,高瞻发言中有一句响彻全球的名言:“为什么我在中国法庭上不害怕?因为我的背后有美国。”

 

众议员杰克森-李则在机场记者会上盛赞高瞻,称她是一位“美国英雄”。媒体和国会议员们在高瞻事件上发表的言论,现在看来还不仅仅会令他们尴尬,很多话居然只需将中美的国名互换后仍然适用。比如,老资格的弗吉尼亚州共和党众议员沃尔夫(Frank Wolf),在薛东华的入籍宣誓仪式的演讲中说:今天应当是薛东华高兴的一天,但是薛东华的妻子高瞻,美利坚大学的研究人员,却因所谓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中国有关方面拘留,至今不能与家人团聚,我认为中国的作法太过分。”

 

在同一个时期,因“危害国家安全”而被中美两国政府都判刑的人,高瞻可能是有史以来第一人。

 

 

2001726日,高瞻返回美国,与丈夫和儿子团聚。(路透社)

 

(二) 20031126日:高瞻向美国法庭认罪

 

来自克萨斯州的国会众议员杰克森-2001626日还在国会发言,敦促同僚尽快通过第1385号议案,即让高瞻免宣誓入籍。后来因为高瞻被放逐回美国,可以经由宣誓仪式成为美国公民了,这个议案也就成了蛇足而被搁置。

 

高瞻居住的弗吉尼亚州参议员艾伦特意作了安排,高调向媒体宣布,高瞻的入籍宣誓仪式将在她返回美国整一个星期后的83日下午一时三十分,在国会大厦举行。艾伦邀请了许多参众两院的议员同僚和其他贵宾参加。然而美国移民归化局没有给这位参议员面子,一直到82日晚上才突然通知艾伦的办公室,高瞻入籍仪式已无限期暂停。这是此事件热炒了4个半月后,第一次露出高瞻在美国有麻烦的端倪。

 

移民局为什么取消高瞻入籍宣誓仪式的谜底在20031126日揭晓,这一天各大媒体发布了高瞻夫妇向美国法庭认罪的消息。

 

现将法庭起诉高瞻的文件(U.S. v. Gao Zhan

http://news.findlaw.com/wp/docs/doj/usgao112603inf.pdf )摘要编译如下:   

 

被告高瞻名下有5个公司,其中一个名为科技商业服务公司(Technology Business Services)。

 

中国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也称为中国信息产业部第十四研究所,是专为解放军研制最先进的雷达系统的政府军工企业。中国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用南京阳海工业公司的名称进行贸易。

 

被告明知美国商业部对某些美国产品实行出口管制,仍然在没有预先申请出口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在管制名单上的产品。

 

被告欺骗供应商,声称这些管制产品是为美国的大学购买,用于科学研究,不会运出美国。

 

2000712日,被告以科技商业服务公司之名同中国的一个进出口公司签订合同,同意供应80个军用Intel486微处理器芯片。这种军用芯片可以在摄氏-55度到+125度环境下工作;可以被用在飞行导航,数字航控,导弹发射控制,雷达数据处理和空战管理系统等军事用途上;还可以提高导弹辨识目标和导航的性能。这种军用芯片是在商业部管制出口产品的名单上。

 

2000727日,被告以科技商业服务公司之名向供应商Rochester Electronics订购了40军用Intel486微处理器芯片。

 

2000828日,被告修改购买合同为订购80个这种芯片。

 

200097日,被告向供应商付了货款。

 

2000912日,按照被告提供的地址,供应商把80个军用芯片寄到科技商业服务公司。被告提供的地址实际上就是被告在弗吉尼亚州的住宅地址。

 

2000106日,被告以科技商业服务公司之名将80个军用芯片寄往中国南京阳海工业公司。

 

2001110日,中国方面汇给被告539,296美元作为购买80个军用芯片的付款。款项汇入了高瞻和她婆婆余霞东(音)的联合支票账户。

 

第二天111日,高瞻从上述联合支票账户转出54万美元到她和薛东华的联合储蓄账户。

 

同一天111日,高瞻从她和薛东华的联合储蓄账户上转出50万美元到她和她婆婆的联合储蓄账户。

 

由于以上事实,被告高瞻犯了一项非法出口管制产品罪。

 

被告报税时没有填报销售收入,被告高瞻犯了一项偷税罪。

 

据美国《时代》(TIME)杂志2003121日的报道,高瞻冒充自己是乔治•梅森大学(George Mason University)的教授Gail Heights,说是为了该大学研究工作的需要,向马萨诸塞州的供应商Rochester Electronics订购管制的军用Intel486微处理器芯片。这个供应商随后打电话向乔治•梅森大学求证,结果发现没有Gail Heights这个人,于是向FBI报案。以后这笔交易顺利成交,不过是在FBI全程监视下完成的。

 

高瞻和薛东华是联合报税,因此偷税是一种共犯行为。指控薛东华的文件(U.S. v. Xue Donghuahttp://news.findlaw.com/wp/docs/doj/usxue112603inf.pdf )显示他犯了一项偷税罪。

 

另一份法庭文件披露,对高瞻的调查始于2000年秋,2002225日调查达到高峰,这一天执法部门搜查了高瞻的住宅,查获了一些出口管制产品。在这以后,高瞻非常合作以换取减刑。

 

由于高瞻配合FBI破获了其他案子,政府检察官积极为她向法官求情减刑。实际上检察官只起诉她一项(即一次)非法出口管制产品罪已经是非常轻描淡写了,因为法庭文件透露高瞻不止一次在没有许可证情况下向中国运送管制产品。

 

200435日,美国联邦法官称赞高瞻提供了重要的合作,应检方要求对高瞻作出降低量刑级别的大幅从轻判处,只判她入狱7个月,没收出售80个军用芯片非法所得的505,521美元,外加罚款88,885美元。

 

200449日,同一位法官判处薛东华入狱12个月。因为薛东华只犯了高瞻两项罪中较轻的一项,报道说,法官花了好几个小时研究如何能给他减少一些刑期,使之不超过高瞻的量刑。但是,法官找不出合适的法律,最后还是判了他一年徒刑。

 

由于薛东华、高瞻夫妇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孩子是高瞻被中国放逐回美国之后出生的,有一个当时才几个月大,法官基于人道考虑,允许薛东华等高瞻服刑完毕后再开始入狱服刑。这样,家里总能有一位家长来照顾三个孩子。

 

(三) 2010223:联邦上诉法院支持移民局递解高瞻

 

虽然200311月向联邦法院认罪而使她再次成为新闻人物,但同前一次不同,这次热度只持续了一、二天。以后高瞻就淡出了媒体。

 

今年2月中,已记不得是什么缘由,我忽然心血来潮想知道高瞻现在怎么了。结果发现互联网上对于高瞻的现状流行着这样的描述:在参加了一次中央情报局的行动后她被美国当局置于证人的保护措施下。一些文章给出消息来源,指向CNN网站 2006124日的一条新闻。可是CNN已把该条新闻删除了。不仅如此,CNN网站上关于高瞻的最后一条新闻是在200556日,这以后关于高瞻的新闻或者是被CNN删除了,或者是没有报道。而从CNN 200556日的新闻看,高瞻案还没结束,但是媒体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控制着,对以后的发展全都保持沉默。这使我的好奇心大增。

 

于是我转向法院的网站搜索,意外发现高瞻案已打到了联邦上诉法院,诉讼是在对弗吉尼亚州(高瞻居住州)有管辖权的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进行,而且诉讼双方已经完成了法庭辩论,正在等待判决。知道了这个信息后,我每隔几天就去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的网站查看判决出来了没有。223日我又去访问,正巧判决在那天贴出来了(http://pacer.ca4.uscourts.gov/opinion.pdf/072070.P.pdf)。我接着观察了几天,对于曾经轰动中美两国数月之久的高瞻事件的如此重大后续发展,两国的媒体居然没有提及一个字。

 

高瞻一系列事件或案件,有着诸多令人难以置信的阴差阳错跌宕起伏的情节,我当时一方面在等着看高瞻会不会把案子打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另一方面考虑写一本书,如此就搁置了好几个月。然而我有一个总的感觉,就是高瞻对于中美两国政府都是一个太敏感的人物,无论她在哪一国,采访她都会很困难,于是现决定转而求其次,依据法庭文件写博文,介绍高瞻案的后续发展。

 

高瞻在联邦监狱里服刑了7个月,刑期在200545日结束。但是,高瞻没能回家,刑期结束后她被直接转到移民拘留所。因为她向中国出口高科技管制产品是犯了危害国家安全的重罪,移民局要将她递解出境。

 

这个发展完全出乎高瞻和她丈夫薛东华的预料。在高瞻认罪协议谈判时,检察官同意作为认罪协议的一部分,司法部向移民局建议不递解高瞻,通常司法部的这种建议总是会被移民局接受。而审理高瞻刑事案的联邦法官也认为高瞻不会被递解,因为看来政府检察官对她没有敌意,还替她求情大幅缩减刑期。所以,高瞻和薛东华都相信不会遭遇递解程序。

 

2001年高瞻事件时,移民局还是司法部的下属部门,那时司法部给移民局的建议一锤就定音了。可是2003年起,移民局成了国土安全部的下属部门,移民局不必听命于司法部了。而在递解高瞻问题上,移民局像是铁了心,一定要把她逐回中国。

 

高瞻被关进移民拘留所后,即向移民法庭请愿,请求免除递解和给予庇护(asylum)身份。移民法庭将高瞻的请求分成两部分处理,先审理免除递解部分,如果批准,几个星期后再审理庇护请求。2006123日起,在移民法庭进行了两个星期的不公开听证,之后法官在2006320日发布一项免除递解高瞻的命令。闭门二星期的听证已十分罕见,更罕见的是,法官只准公布免除递解高瞻的这一决定,但对决定的内容,即为何作出这一决定的原因保密,不准公开。不过从后来上诉法庭的文件里,对法官的决定过程得以知道得稍微具体些。原来这位法官作出中止递解高瞻的决定时,是基于本来为第二阶段才审理的庇护问题的结论。法官发现高瞻符合庇护的条件,应当在反酷刑公约下给予保护,所以免除了对她的递解。

 

20064月中旬,移民局向移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移民上诉法庭审议后,否定了一审判决中的一些论点,但是保留了有利于高瞻的至关重要部分,即高瞻应当在反酷刑公约下给予保护,同意一审法官中止递解她的决定。

 

随后,移民局向移民上诉法庭提出重新考虑动议。这一次移民上诉法庭审议后,支持移民局的论点,推翻了自己前一个决定,重新判决高瞻应予递解。

 

下一步可以走的法律程序,是向联邦上诉法院提出请愿,请求联邦上诉法院审核移民上诉法庭的这个决定。

 

移民法庭既不隶属于州法院系统,也不隶属于联邦法院系统;称之为法庭,可以说是一种习惯称呼,其实不是严格定义下的法庭;而移民法庭作出的决定,实际上相当于行政命令,不是严格定义下的法庭命令。因为移民上诉法庭不是联邦上诉法院的下级法院,所以向联邦上诉法院申请审核移民上诉法庭的决定,称为请愿而不是称为上诉。

 

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2010223日作出了裁决,驳回高瞻的请愿,支持移民上诉法庭作出的递解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庭文件,移民局提出递解高瞻的理由只有两个,一个是高瞻犯了非法出口管制品和偷税罪,另一个是高瞻进入美国的唯一目的是为了违反或无视法律,从事出口法律禁止的美国产品、技术、或敏感信息。(She sought to enter The United States to engage solely to violate or evade any law prohibiting the export from the United States of goods, technology, or sensitive information.)这后一条理由有点好笑。移民局在200010月已经知道高瞻从事了法律禁止的出口活动,2001年却坐视美国政府全力营救高瞻来美。如果没有美国政府的帮助,高瞻2001年根本不可能进入美国;如此移民局等于是在说,美国政府成全了她为了从事非法出口而进入美国的目的。

 

虽然法官只判了高瞻7个月的刑期,但自20049月高瞻走进监狱后就再没能出来。所以前述“在参加了一次中央情报局的行动后她被美国当局置于证人的保护措施下”的网上传闻,显然不正确。

 

随着她200545日刑期结束而开始的那个漫长且似过山车般起伏的递解案,对于高瞻及其家人不谛是煎熬和折磨,是经历着比单纯坐牢更难忍受的日子。刑事案的检察官和法官明显对高瞻有善意,因此一开始高瞻夫妇对递解问题没有思想准备。本以为两人服完刑后虽然元气伤尽,毕竟一家人在一起还可能生活再出发。突然间,递解恶梦出现了。移民法庭一审法官作出中止递解的判决后,希望之星死灰复燃。移民上诉法庭第一回合还没翻船,可第二回合竟被打入深渊。向联邦上诉法院请愿,虽如死马当活马医,盼望奇迹的心理总压抑不住,但是奇迹还是没有出现。

 

联邦上诉法院作出支持移民局递解的裁决后,递解回中国似乎已在劫难逃了。这时距离2001年高瞻被中国法院判处的10年徒刑,刑满到期尚有一年时间,还赶得上回去再坐班房。世事的无常竟至如此。

 

剩下的最后一丝渺茫希望,是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请愿。

 

 

 

(待续)

 

 

附录:2001年给予高瞻免宣誓入籍的参院提案S.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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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1-14 19:01:59
谢谢深深浅浅的支持和留言!
翟田田到现在才正式公告反控,主要是选取律师方面费了很长时间。我当尽可能对案件的进展作阶段性报道,并再次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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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深浅浅 留言时间:2010-11-14 17:53:42
感谢方先生评析又一案例,让读者了解各种类型的在美华人案例.
今看到翟田田已组大律师团将反控,感到振奋.如方先生所说,他没有放弃.尤其是他表示打赢官司的钱将成立基金用于帮助海外学子,真为他感到骄傲.这是一个优秀的中国人的胸怀!也不枉方先生多次为他大声疾呼,助他讨回公道.希望方先生继续跟踪报导翟案的进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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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1-14 16:15:51
天择:
谢谢回访和留言!你的观点同我的非常一致。我写这篇博文的部分原因就是觉得这三个孩子挺可怜,写上半篇时已有意写芯片(我已算过交易价是市场价的16倍)、孩子处境和呼吁美国政府放她一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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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择 留言时间:2010-11-14 16:03:08
应该是80个芯片。即使是80个芯片,平均也要6,7千美元一个,也是够离谱的。

另外, 我倒是觉得就目前已经处理的案情来看,如果没有更重的罪行,高瞻已经付出了足够的代价,更何况这几年被移民局监禁,所欠孩子们的更是无法偿还。如果放出来的话,她应该不至于再像以前了。不过,老美真是够狠的。如果真是遣送回国的话,这一家以后的情况实在是很难想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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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择 留言时间:2010-11-14 14:16:07
很同意老方,白凡和昭君的看法。现在看来,高瞻更多是自己的人品给自己惹的祸,而不太像是真的间谍。如果真是的话,可能也没有这么倒霉的间谍了。给台湾卖了点她认为不算是情报的情报就让中国给抓住了;卖了点她认为早就过时的产品又让美国给抓住了。手气可真够背的。只能说她是钱迷了心窍,觉得靠点小聪明铤而走险,别人也不会发现。用假名订货就说明她知道她是在干违法的事,但可能看见巨大的利润,还是要赌一把。四十个芯片就卖了五十多万美元,平均一个一万多。一个486芯片,即使是军用的,怎么可能卖到一万多一个?如果真是这么贵,那就难怪美国的军费会这么高了。如果没有这么贵,国内的买主肯定当了冤大头。当然,也可能有什么更秘密的东西没有公开,外人很难知道。不管怎样,她的一些看上去很精明的举动后来都证明是愚蠢透顶的,最后都像血滴子一样打在自己头上。特别是,三个孩子不但没有做成她讨价还价的筹码,还落得现在没有母亲照看的境地,真是太可怜了。

谢谢老方。期盼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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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1-14 12:59:26
谢谢邵君来访和留言!
我先发上半篇,就是想看看读者对高瞻的评论后再写下半篇。高瞻吃相难看,又不懂做人,所以没人同情她,确实咎由自取。不过那三个小孩还是挺可怜的,下半篇我想写进一些这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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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10-11-14 11:40:26
谢谢方博详细介绍这位曾经的“英雄”的“遭遇”。这样的人,恐怕 只能用一个词语来描述,那就是“唯利是图”。她的身上,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道德底线和做人的原则?白凡说得好,这正是“机关算尽太聪明”的绝好注解!!!如今落得这个下场,也只能说是“活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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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1-14 11:22:28
白凡兄好!
高瞻确实如您所说,两边通吃(在中国犯的事应该也是为钱所驱使),自以为得计,结果栽了个大跟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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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凡 留言时间:2010-11-14 06:28:32
鲲鹏兄的大作读过了。谢谢您对有关美国司法锲而不舍的探求。尤其是有关中国人的司法案件,可以帮助华人理解它的本质。不要盲目地出于对民主的天真幻想,而陷入美国生活的恶梦之中。

撇开美国政治和司法的问题,从高瞻案看来,根本还是一个做人的问题。结合天择的见闻,高氏夫妇都是那种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那种人。这种人有野心,想发财想成功,却又不愿意与他人一样,通过辛勤的劳动,利用体制内提供的正当的可能性,play by the rules,正正当当地向上爬。却一心想着钻体制的空子,走捷径,爆发致富。或者侥幸成功。这样的人,古今中外都有,也不乏成功者。但是更多的是自以为得计,却最终折戟沉沙,身败名裂。实在是咎由自取,难以得到同情。高瞻也好,刘晓波也好,他们走的实际上是同一条道路。虽然都可以算得上是聪明人,但心思实在是用错了地方。这合了我们古人的古老智慧,做事还得要从做人做起。心术不正,爬得越高,跌得越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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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1-13 17:04:34
谢谢欧阳峰君来访和评论!我个人的看法,一个案子是否有新闻价值不在于是刑事案还是非刑事案。美国政府现在竭尽全力要把高瞻解返中国,同当年竭尽全力把高瞻解救来美国是一双成对的事件,当年的媒体炒作得轰轰烈烈,而现在视而不见是说不过去的。我想原因之一,可能媒体怕自己当年的狂热相被翻出来丢丑,所以现在一声不吱。
李文和案除了他本人,其他人恐怕都没法写,因为资料都是保密的。即使他本人写了,还要经过审查才能出版,就像他已经出版的那本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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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阳峰 留言时间:2010-11-13 16:14:29
不知我理解得对不对:现在刑事案件已经结束,剩下正在上诉的是移民案件。如果是这样,那媒体不再关心也情有可原吧。

方先生的法律评论很专业,资料搜寻功夫也很深,佩服!其实还有个案子值得关心的,就是当年李文和的间谍案。虽然最后只落实了一项罪名,但从他受“审查”的经历看,当初对他的怀疑肯定非常严重。据说FBI为了不暴露信息来源,宁可放弃了对他的追究。不知道法庭文件上是否反映了这个事实?另外李文和后来反诉FBI侵犯隐私,还得到了赔偿。这件事也没有被广泛报道。这也是个“扑朔迷离”的案件,也许值得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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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战斗在温哥华 留言时间:2010-11-13 12:42:12
很长见识!谢谢方鲲鹏!期待后续文章.

也较认同[天择]的描述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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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1-13 11:18:42
天择:
很感谢你的长篇评论,使我对高瞻的personality 有所了解。你关于孩子的评述和我看法一致,也是我下篇要提及的内容。下篇还没写,大致以评论,分析,和对最终结果的展望为主,估计三天以后可贴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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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1-13 11:15:28
YDX:
谢谢来访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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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1-13 11:14:57
miha:
谢谢来访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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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择 留言时间:2010-11-13 10:25:41
谢谢你提供的信息。我也一直想知道她的最后结局。我曾近距离接触过高瞻夫妇,但没有说过话。我曾经在雪城(Syracuse)工作过几年,高瞻当时在Syracuse University读社会学,她的老公薛东华在当地一家IT公司工作。当地一些华人在州政府申请建立了一所中文学校,薛东华就是中文学校的董事之一。因为刚组建,每个周末来中文学校的的家长都很多。一次高瞻在一个家长会上大谈怎么在当地开东方食品店(当地只有一家韩国人开的小店),从哪搞到货源,等等。看上去她是个很精干,又很张扬的人,还有些咋咋唬唬的,但也能看出她能看到各种各样的商机。然后一个男士介绍学校的收费情况。别人问把支票开给谁,他说可以先开到他的名下。当时我想,这个学校怎么会没有一个自己的账户呢?但一想学校刚组建,可能还有很多事没有落实,也就没在意,直接写了他的名字。不久后有一天突然接到高瞻发给所有中国家长的电邮,说要起诉中文学校的女校长,告她诽谤她们夫妇贪污。一打听才知道那天收支票的就是薛东华。他负责学校的财务,而中文学校的校长指控他财务不清,这可点炸了高瞻,气势汹汹地要告她。后来听中文校长讲,在一次学校董事会上她一条一条地指出薛的问题,薛哑口无言。不久他们就离开了雪城。一位董事后来说,这夫妇俩为了钱什么都能干。后来给台湾情报和卖芯片也都是跟钱有关。

2000年我换工作来到靠近DC的弗吉尼亚北部。不久就听到高瞻在中国被捕的消息。当时不知道是哪个高瞻,没有把她和Syracuse的那个对上号。一打听才知道就是她,也才知道她也到弗吉尼亚来了。她从中国回到美国后,不久一切都风平浪静。有一天我在买东西时突然看见她和薛东华一起在逛商店,而且她还挺着个大肚子,好像不久就要生了。当时觉得很奇怪。她不是因为心脏病保外就医的吗?怎么还敢生孩子呢?后来美国方面逮捕她后才听说她在两年里连生了两个孩子。对一个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不是在玩命吗?这只能说她根本没有什么心脏病,以此为名的保外就医根本就是谎言。但当时还不太理解,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为什么要急急地在两年里连生两个孩子,都不修养一下。根据后来获得的信息,自己是这样推测的:她可能早已知道她正在被美方调查,被查出和逮捕可能是早晚的事。而一个正在照顾三个未成年的孩子的母亲,即使有罪,肯定也会得到法庭的很多同情而减轻刑罚。她其实已经在为后来的刑罚做准备。此人看上去很是精明能干,但从她干的有些事情来看,还真应了那句话,聪明反被聪明误。用一个假名字定来了违禁品,可能自认为很聪明,但怎么会想不到人家一个电话就可以确认真假?以为可以用孩子获取同情和减刑,但怎么也没想到会至孩子于无母照管的境地。这几个孩子真是太不幸了。

以上只是些个人的经历和想法,随便一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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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DX- 留言时间:2010-11-13 09:42:09
RULE #1: 私有制国家的法律是富人宰穷人、强者吃弱者的工具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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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ha 留言时间:2010-11-13 09:14:34
美国的新闻自由是有选择性的,是为其统治阶级及霸权主义服务的。中国人近年来案件增加很多,是由于中国实力的与日巨增,美国对中国人的仇恨也巨增。这也与美国社会的死结,种族歧视,有关。以此,人们可以预见,中国的崛起是不可阻挡的,美国的末落是必然的。英国之路就是美国之路,美国想不走也不行。它不想当世界的老二,我认为,他能当上老三、老四就不错了。

美国的法官是从律师中选出来的, 而美国的律师是流氓的代名词。他们睁着眼睛说瞎话,而美国的法律给予他们这样的权力。这,就是美国的司法制度,这就是美国所谓的三权顶力中的一权。所以,美国的末落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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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1-13 08:03:00
谢谢华山君来访和评论。高瞻事件曾经在美国如此轰动,事件的后续发展不仅对中国人,而且对于美国人也无疑具有新闻价值。但诡异的是,居然所有媒体都对此闭上嘴巴。看来新闻自由不等于公众就可以看到应该得到的新闻,这里还有个政治正确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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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0-11-13 07:51:07
谢谢方博提供的最新消息。美国英雄高瞻从中国监牢保外,到美国监狱完成十年刑期,真是一桩现代版的拍案惊奇。虽是离奇,但也在情理之中,这由其人素质决定。回想劫机英雄卓长仁在台湾被枪毙,也是这个理。往往是一批流氓,只要贴上反华反共的金字招牌,就能风头一时。但终究会被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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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1-13 05:42:14
暗夜寻灯:
谢谢到访和评论。怎么查法律文件的问题比较难回答。除非法官特别下禁令,一般案件中所有呈交法庭的文件及法官的判决书都对公众开放。但是这些文件都是在审理案件的法院,亲身去看是没有问题,也可以order复印件,但要付费而且很贵。至于网络上的些文件,有些是官方公布,有些文件是当事人或其他人出于某种原因,希望别人知道而放上了网。搜索这些文件主要靠经验和感觉,Google是最好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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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暗夜寻灯 留言时间:2010-11-12 23:19:32
也希望老方追踪一下王立山案、和吴京华案。听说吴京华最后没律师给他辩护了。后来结局怎么样呢?能告诉我,怎么去查这些法律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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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暗夜寻灯 留言时间:2010-11-12 23:15:22
这也就是我最痛恨的,美国法律,可以被滥用的地方。
如果有人对你善意,比如警察,可以不给你开罚单。装作没看见。相反,如果有人对你有恶意,就让法律的诉讼程序整死你。如,翟田田案子。

也希望你能追踪翟田田案子的下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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