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國為鏡發展中國特色的資本主義(2) 作者: 方鯤鵬 二、社會發展階段論能為中共理論困境解套 美國最高法院擁有憲法解釋權,這些大法官妙筆生花,可以把二百多年前寫的憲法條款翻出新花樣,雖然解釋後的意思與制憲者原意大相徑庭,但只要貌似能自圓其說,別人就得照辦,不得提出異議。所以在某種程度上,法律的解釋比法律本身更重要。 中共理論現在陷入了空前的困境,出路就在效法那些大法官,把老祖宗的教條重新解釋一番。 中共經過30年的證偽後調轉方向,全力發展資本主義,快速製造出比當年打倒的資本家更多更大的資本家。昨是今非,當然要面對“是不是還信奉共產黨宗旨”的質疑,因此前幾年中共想出了“三個代表”這一招。但是“三個代表”只是局部解決問題,而且有個致命硬傷,因為你自稱“代表”,就有強加於人的嫌疑,人家一句話就能把你問噎住了:“誰讓你代表了?”所以“三個代表”只好在開大會時提一下應個景,不能真正用來解決問題。 而近年來的發展已不單是質疑中共的正統性了,黨內黨外有越來越強烈的聲音,呼籲中共改名換姓。呼籲者認為,既然中共在搞資本主義,就不要掛羊頭賣狗肉,乾脆改成與西方政黨相似的名字得了。 改黨名的衝擊和風險太大了,當然不能輕舉妄動。而且如果你把“共產黨”名稱廢了,一定會有原教旨派共產黨人撿起來擁戴,這就更不好拿捏了,那時你是鎮壓“共產黨”、宣布“共產黨”為非法組織,還是容忍“共產黨”存在? 面對一波又一波洶湧而至,愈演愈烈的正統性質疑和更改黨名呼籲,中共苦於無應對良策,只有學鴕鳥,把頭埋進沙堆里,不看不聽不聞不應。 其實解套之道非常簡單,可以說“草藥一帖”就能使共產黨理論起死回生,收放自如。 上文建議中國政府坦然承認全力發展資本主義,這是關鍵的一步,就像氣功中打通任督二脈後,就可一通百通。 馬克思學說中有社會發展階段論,並且認為社會的發展階段不可跳越。簡單的說,要循序漸進,從資本主義社會發展到社會主義社會,再從社會主義社會發展到共產主義社會。換言之,社會主義是資本主義發展到高級階段後的產物,又是共產主義的低級階段。 中共以前違背馬克思理論,妄圖跳躍過資本主義的發展階段(“落後國家不必經過資本主義,可直接跳躍進入社會主義”,是列寧發明的修正主義貨色),跑步進入社會主義,結果越跑離社會主義越遠。痛定思痛後重新起跑,這次是跑步進入資本主義。雖然跑的速度蠻快,但畢竟是剛入場,還是處在資本主義的低級階段。 所以中共完全可以發揮這樣的理論(黨綱):遵循馬克思的社會發展階段論,中國共產黨現階段的任務是全力發展有中國特色的資本主義,為過渡到社會主義作準備;中共的宗旨一如既往,就是最終要實現共產主義;由於資本主義階段的長期性,這一終極目標的實現需要不可預期的若干代共產黨人的不懈努力。總而言之,中國共產黨是天才地、創造性地、全面地繼承和捍衛了馬克思主義的正統衣缽,並且通過中國的實踐,把馬克思主義提高到一個嶄新的階段。 這種理論同“三個代表”一樣,是在自說自話,但要高明得多。首先是整體覆蓋,解決的是全局問題;其次沒有硬充“代表”,又把爭議性問題推向遙遠的未來,這就可以無阻力地宣稱,中國共產黨人在若干代後一定能實現共產主義這一宏偉理想。 如果中共正式宣布建設資本主義社會,自然會在黨員中引起不小的震動和非議。但與其豬八戒照鏡里外不是人,無止無休地面對更為棘手的正統性和更改黨名的挑戰,這是聰明的做法,是成本最低,獲利最高的策略。 中國要有準備做世界政治和經濟領袖的氣魄和遠見,坐不上第一把交椅,也要坐第二把。如果中國和世界上的絕大多數國家不在一個類別,卻同朝鮮和古巴這等意識形態僵化、沒有什麼共同之處的窮國為伍,稱兄道弟,怎能在一個資本主義的世界擔當起有號召力的領袖?而且哪一天突然間這兩個國家也不姓“社”了,中國豈不成了社會主義的光杆司令,到那一天會有多麼被動?再則,經濟發達了,國民生活水準上去了,中國在繼續同富裕國家做提供加工生意的同時,也會越來越多與窮國做購買原料、半成品、勞務的生意。做買賣就是要賺錢,就是要遵循資本主義的生意經,修建坦贊鐵路的那種做生意方式,應當永遠告別了。 “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意識形態化,是冷戰式的思維。事實上,即使老牌資本主義國家現在實行的也是混合經濟,按定義來看,這些國家中一些經濟成分是社會主義性質。因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社會主義或資本主義的招牌下現在實際上可以實行同樣的經濟政策。但是世界上自稱社會主義的國家越來越少了,“社會主義”這塊招牌早晚不保,何苦不迎合世界之大勢,卻要孤獨地“捍衛”一塊漸行漸遠的招牌?當然也不能驟然宣布換招牌,需要輿論準備,首先是去意識形態化。 正名順言還關繫到中國模式能否向世界推廣的重要問題。雖然“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有中國特色的資本主義”可以是相同的內容,無奈“社會主義”這塊招牌沒有了號召力,所以前者無法成為“模式”,供別國學習,而後者可以。至於“有中國特色的資本主義”中的“中國特色”是什麼,將在本文結束部分討論。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