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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诺福克四水兵奇案(3) 2012-07-11 12:05:50

 

美国诺福克四水兵奇案(3)

 

作者: 方鲲鹏

 

 

五、嫌犯三号埃里克·威尔逊(Eric Wilson

 

在迪克“坦白”11个星期之后,福特收到DNA分析报告,结论是迪克的DNA,不匹配犯罪现场收集到的DNA

 

福特决不承认错误,他再次提讯迪克,后者补充“坦白”了还有一个叫埃里克·威尔逊的年轻水兵是共犯。

 

威尔逊和迪克只是认识而已,并非朋友关系,他至今也不明白为什么迪克挑中了他。当威尔逊所在的军舰返航后,他随即被逮捕。经过福特10余小时的逼供,威尔逊也“坦白”了强奸和杀害米歇尔。

 

但是威尔逊后来翻供了,没有同检察官谈认罪协议。米歇尔被杀案中的各被告,检察官是用分案的方法处理。由于威廉斯和迪克同检方达成了认罪协议,不需要开庭审判,威尔逊就成了米歇尔被杀案的第一个庭审被告。

 

检方采用分开审理的方法,使陪审团只能听到一个被告的“坦白”录音,从而涉案各被告的“坦白”,在事实方面相互间矛盾百出、不能吻合的问题,不会在陪审团前暴露。另一方面,开庭审判威尔逊时,检方的版本成了黑帮团伙作案,检方认定米歇尔是被8个人集体奸杀,但是这个所谓黑帮团伙中的大部分人,其实彼此从未见过面,互不认识,如果一起出庭,对质时一定会露出很多破绽。

 

检方求处威尔逊的死刑,检察官的证人是迪克,证据是威尔逊的“坦白”录音,但没有任何不利于威尔逊的物理和生物学方面的证据。

 

迪克作证时,详细讲述了米歇尔的四肢和头开始由哪几个人按住,接着8个人又是如何轮换着强奸她,然后一人一刀杀了她。几年后,有专家分析了迪克的证词,认为迪克的幻觉来自他看过的一些低档三级片,他进入了三级片演员角色,并将片中人物的名字改成米歇尔一案的被告。

 

接着威尔逊的律师盘问迪克,质疑他的证词。迪克叙述的作案地点是通向卧室的过道,这是一个节俭型公寓,这个过道仅1米宽,威尔逊的律师质疑8个成年人怎么可能在这么小的空间把另一个成年人按倒在地上,而且9个人打斗后,面积总共只有65平方米的公寓仍然保持整洁,家具和屋内布置没有任何凌乱。另外,验尸证明,米歇尔共被刺了四刀,是同一人在同一角度连续快速刺入,而迪克的证词是8个人每人刺她一刀,显然不符合事实。

 

威尔逊的律师还质疑迪克是因为怕被判处死刑,所以迎合检察官作假证词。奇怪的是,迪克又当庭承认了这些质疑正确。

 

但是检察官有致命的武器,就是威尔逊本人的“坦白”录音。

 

有必要强调指出,“诺福克四水兵”的坦白,都是在连续审讯至少10小时之后作出的,但是福特只是在他们同意按照警察的版本“坦白”,并且长时间排练后,才按下录音键,因此没有留下审讯全过程的录音或录像。

 

德里克·泰斯是此案第四名“坦白”者,2010年他在接受美国公共电视网(PBS)的采访时回忆道:“我们大约花了一个半到两小时排练,在我的叙述中这里加一点,那里加一点,直到编成一个福特满意的故事。到了这一步,我们再从头开始演习三遍,以确保我没有漏掉什么,把所有的细节都包含进了。然后,福特说:‘好,现在我们开始录音。’”

 

所以,陪审团听到的是威尔逊用镇定的声音回答警方讯问,平静地诉说如何作案的过程。陪审团丝毫不知道在这段录音之前,威尔逊用了10小时反复声明自己没有在案发现场,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福特则不断咆哮他在撒谎,用死刑威胁他。

 

威尔逊本人审判期间也走上证人席作证,陈述他的坦白是在福特长时间威逼下,特别是在判死刑威胁下,作出的虚构坦白,但如上已指出的,他没有录音带可资证明福特威逼胁迫,审讯录音带上只有他承认强奸和杀人的“坦白”。

 

不奇怪,警检方极力否认存在任何逼供行为。而且你口说无凭,我有录音带为证,录音带上的讯答,双方语调平静,你明明是自愿招认了强奸杀人的事实嘛。

 

最终陪审团相信“记录”在案的东西比较“客观”,判决威尔逊犯强奸罪,不过还算手下留情,免除了他的杀人罪。威尔逊被判刑期86个月。他在20069月刑满获释,可是恶梦并没有到此结束。因为他是性侵犯者,出狱后的25年内,必须每年向当地警察部门登记注册,每90天要去警察局作一次汇报。住处周围邻居都获警告,这是一个性侵者。如果他想搬到一个新住处,必须得到周围邻居的同意,只要有一户反对,他就不能搬入。

 

(待续)

浏览(2774) (0)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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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连山 留言时间:2012-07-11 23:21:25
皇兄说得很精练,特别是司法商业化真是一语中的,恰恰是现实的反应,属于最大的腐败。 但这腐败的代价不仅仅是贪污点钱,包N奶。。。 而是别人的自由(甚至生命)的失去,这就是最大的不讲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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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深浅浅 留言时间:2012-07-11 22:33:14
谢谢方先生,皇上,连山指点迷津。

冤案错案确实到处都有,但本以为美国法制比较健全,不会如此亵渎司法。

看来天下乌鸦真的是一般黑,而贫民百姓永远是任人宰割的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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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皇上 留言时间:2012-07-11 21:59:04
深浅老兄问得不错。美国标榜自己是世界上最为“自由”,最有“人权”的国家是不是?可是你想哈,美国从人口比例上来说也是世界上囚犯人数最多的国家,这是不是有点奇怪?

你再看他关在牢里的囚犯,除了大多是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还有许多是精神病患者和低能者。这些人往往都是社会底层的穷人。而这种人吃冤枉官司又有谁会在乎?他们中不乏清白的,但因为没有钱请好的律师为他们辩护,自身又因为智力和教育上的局限而无法为自己伸诉,也不懂法律上的种种窍门,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定罪坐牢了。

警察要的是破案效率,检察官要的是定罪率,法官要的是大家不要来麻烦他,律师要的是钱。在这种法律规则下,没有冤案才怪。

要知道定罪最方便的办法就是得到嫌疑犯自己的供认。有道是供认不讳嘛,只要你自己认了,就什么证据也不需要了。虽说嫌疑犯有权拒绝回答警方提问。但是这些人又怎么是审讯经验丰富的警察老兄们的对手。

这诺福克四的案件中,最初认罪的迪克是个受到上级特别关注的海军水兵,因为他天生智障。在警方软硬兼施加上疲劳轰炸下,他以为是在演戏,因此进入角色,跟着警察的提示排练录音,积极配合。

其实这种欺诈诱骗,屈打成招的事,全世界到处都有,美国丝毫不列外。而且美国的司法商业化,因此你更能发现往往是穷人受到最不公正的司法待遇。

当然喽,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效果,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居然还有脸标榜自己的法律和制度,那也不奇怪,而对此一无所知的,时刻会成为受害者的民奴老兄们也在旁忙着帮了一起标榜推销,那才是真的奇怪。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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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2-07-11 20:30:30
再复深深浅浅博,
这种事怎么可能发生呢?我推荐连山博的长篇评论,请见美国诺福克四水兵奇案(2)后面的评论,分析非常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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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2-07-11 20:27:53
深深浅浅博,你的评论正气溢于言表,谢谢!

不用谓“请教”,大家一起讨论,互相学习。
关于1,
Ford 如此做不是为了尽快结案。真的凶手在米歇尔被杀后第10天,在米歇尔公寓附近对一个14岁女孩下手,女孩受伤但没有死,凶手被抓了起来,判刑40年。警察在米歇尔案抓错7个无辜者后,这个凶手自己在监狱里冒出来,坦白是他一个人作的案,还嘲笑4个坦白的水兵是大嘴巴。而他的DNA早就在政府数据库里了,一核对,DNA匹配。警检方在知道抓错了7个无辜者后,干脆一错到底,硬办这7个无辜者杀人罪,行径十分恐怖。他们这么做,只是因为他们认为丢不下这个面子 – 抓错了7个无辜者。

你后面的两个问题,我将在文章后续部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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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2-07-11 20:24:55
庄兄,谢谢你前两篇上连串问题,我还在继续写这文,你的问题对我很有启发。因为这几天比较忙,没好好回答你的问题,连山兄对你的问题作了非常专业的回答,请见美国诺福克四水兵奇案(2)后面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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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2-07-11 20:23:40
Blueskycnau兄,谢谢你鸣不平。说实话,我已经不需要在乎这些了,我靠实力赢得读者,是不是上那个玩意儿,对我不会有多大影响,多些过路客只让点击好看些,没什么实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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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2-07-11 20:21:49
白凡兄,你好!欣闻你很快恢复,希望更有后福!
警察和检察官在这个案子上发现抓错了人,不是马上纠正,而是干脆错到底,陷害7个无辜者的残暴程度, 令人发指。我这个故事是有位读者给我一个信息,推荐我看一下“Norfolk Four”,很有写头。看了以后心情很不平静,决定写出来。全文完成后,你们看了后更生气。
谢谢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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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深浅浅 留言时间:2012-07-11 15:20:59
骇人听闻!义愤填膺!

请教方先生几个问题:

1,Ford 如此做是为了尽快结案?而尽快结案会给他提升职位和薪水?

2,Ford 如此操纵此案,涉及的人数多,证据明显不足或自相矛盾,难道没有引起检方或法院方的注意?如果他们互相勾结又是为了什么?

2,一个案件的负责人就可以如此玩弄司法,陷害无辜而没有监督部门查询,那么还有什么公义,公平?这还是法治?

美国的司法制度应该大大修改了!谢谢方先生。
回复 | 0
作者:庄锐 留言时间:2012-07-11 14:50:01
谢谢方兄。

这所有的案子对我这个外行来讲,就应该是一个案子嘛! 我无法理解这个法律的混蛋之处在哪里? 好像是统治者就是要通过这样一些案子制造恐怖,威慑民众无条件服从这个不管是合理还是根本就无效的法律。

因为这样的法律毕竟是统治集团经过多少年的积累而一步一步写成的嘛,就没有人想去修改这些混蛋的执法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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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ueskycnau 留言时间:2012-07-11 13:23:27
实在是不明白,印象中方兄的文章好像从来没上过导读。
反而是一群右右们的狗屁不通的烂文章总是占据导读。

这万维真是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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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凡 留言时间:2012-07-11 13:09:58
令人发指!令人发指!!令人发指!!!

虽然和你一样是“民主啄木鸟”,对美国体制下的弊端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读到这样的事实,仍然不得不发出这样的叹息!

谢谢方兄的介绍,用生动的事实来教育善良的人们要当心,要坚强。遇到事情的时候。绝不可以像诺福克四水兵一样,轻易让这些混蛋得逞。

希望这里的“右派”们,拿出有力的事实来反驳你的陈述,说明这个福特是一名民主的好警察。可以恢复一点我们对美国体制的信心。他们怎么集体噤声了呢?

还是那句话:善良的人们,我是爱你们的,你们要当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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