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位網友告訴我,某女博主在罵我,建議我去瞧瞧。但我很怕去訪問那個地方,這裡有一個典故。 去年有一天,無聊,在萬維網上閒蕩,偶然進入這位博主的園子,瀏覽了二、三篇,然後順手在一篇後面寫了幾句評論,主要是批評。在這之前,我壓根不知道萬維有這麼個博主,從來沒有同她交流過一個字。誰知她沒有像尋常網友一般,跟一個回復帖,卻通過網站內的通訊功能,給我發留言,這倒也沒什麼,只是她用辭太肉麻了,使我起了一身雞皮疙瘩。這個留言很快沉底,眼不見為淨,結果忘了刪除,剛才翻出來看了一眼,還是雞皮疙瘩一身。現在為了確保言之有據,這份肉麻的文件,只得作檔案留着了。 所以,從那時起,除了對於她在我博文後必恭必敬請教的跟帖,我寫個禮貌性簡短回帖外,實在是避之唯恐不及也。 然而,網友的好意難卻,就去看了看,只見是些粗俗下賤的人身攻擊。用博文把我掛起來,這位博主不是第一人,她的幾個很近的朋友,像北岸、蘭冠雲、星辰的翅膀,都這樣做過,不過這幾位的文章是針對我博文中的觀點作辯論,干的是正經活兒,不是玩那下賤東西。其實,那種下賤東西,傷害不了被攻擊者,是自爆其丑、自取其辱。那個下賤東西製造者,從此在萬維定格了,除了一個極小的圈子,其他網友對此人也會避之唯恐不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