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诺福克四水兵奇案(4) 作者: 方鲲鹏 六、嫌犯四号德里克·泰斯(Derek Tice) 威尔逊被捕2个月后,他的DNA分析报告出来了,仍然不匹配。福特一如既往,认定还有漏网的共犯,他要迪克进一步“坦白”。这回迪克一下子“想起”另外还有3人一起作案。 迪克虽然招供还有3名共犯,但他说只记得其中一人的名字,是在华盛顿号航空母舰上服役的水兵。警察有了这个“共犯”的名字后,按图索骥却落空了,华盛顿号没这个名字的人。根据迪克描述的年龄、军舰上做什么工作等等信息,警察找来了一些在华盛顿号上服役水兵的照片,迪克随便翻了翻,指着其中一张照片说:“就是他。” 这个人名叫德里克·泰斯。同威尔逊一样,泰斯至今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被迪克挑中。 这时泰斯刚退役,住在佛罗里达州,他在那里被捕,然后被押送到弗吉尼亚州的诺福克市警察局。情况如出一辙。像前三人一样,他通过了测谎试验;像前三人一样,他被告知没有通过测谎。在福特威胁逼供了11小时后,泰斯按照福特要听的话“坦白”了。由于迪克“招供”补充了三名共犯,泰斯只是其中之一,但另外两人迪克说不认得(其实警方并没有按照迪克提供的名字找到泰斯,他是后来被迪克从照片堆里挑出来的),福特就逼问泰斯另两人的名字。泰斯把当时脑子里最先出现的两个朋友的名字给了福特。 他的这两个朋友随即被抓捕。然而包括泰斯在内的三个新涉案者,DNA报告都不匹配犯罪现场的DNA。福特返回来再找泰斯,要他招出隐瞒的同案犯。泰斯又给了他一个朋友的名字。但这第7名被抓捕的“案犯”,DNA还是对不上。 本来泰斯通过律师已同检察官签署了认罪协议,但是后来发生了变化。泰斯的三个朋友没有招认,检方决定审判他们。检察官找到泰斯,要求他作检方证人,出庭指证他的朋友强奸和杀害米歇尔。这一次泰斯不干了,他说,“我做不了这件事,我不能把朋友推到车轮下碾死。” 认罪协议中有被告必须同检方合作的条款,不愿意出庭为检方作证,是违反认罪协议的行为,这个协议就此失效。2000年2月,泰斯走上了审判席,检察官诉求陪审团判处泰斯死刑。 迪克再次成为检方的明星证人,指证泰斯强奸杀人。 审判结果,陪审团宣判泰斯犯了强奸和杀人罪,建议法庭判处两个终身监禁。法官随后采纳了陪审团的处刑建议。 泰斯的故事十分曲折,暂时先在此告一段落。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