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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鲲鹏
  方鲲鹏的万维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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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翟田田:我是如何被控莫须有的“恐怖威胁” 2010-10-04 11:42:28

【方鲲鹏按语:笔者于今年9月初发表了《翟田田之案峰回路转的玄机》一文后,翟田田通过多种渠道辗转寻找作者。在联系上后,他告诉笔者,网上流传着大量有关他的假消息,比如说与导师为学业发生争执,对导师说“大不了就拼了”的话等等,纯属子乌虚有。虽然他回到北京一下飞机就接受了一些采访,但那时才从监狱中放出,身心俱疲,只能不连贯地回答记者们的一些热点问题。他希望笔者能对他作个系统的长篇专访,使大家对他有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同时有助于正本清源,使网上以讹传讹的假消息趋于瓦解。采访通过电话进行,翟田田不太善于铺陈详述娓娓道来,问和答是以频繁而短促的方式进行,现作分类汇编。发表前已请翟田田核对,以确保细节无误。】

 

恶梦起源

 

方鲲鹏:据媒体报道,学校今年3月份给予你停课处分,请谈谈事件的起源。

 

翟田田:35日我突然被学校助理副校长(assistant vice president)约瑟夫·史丹利(Joseph Stanley) 叫去他的办公室。这个助理副校长负责学校安全事务,学校的警察,电话服务,电子邮件系统都归他管。他见到我劈头就问,“你和纽约的R女士发生了什么事?”【方按:原话含有真名实姓,考虑隐私问题,现以英语字母R代替,下同。】我没想到他会问这个事,没假思索脱口而出,“这是我个人私事,不管你的事 (It’s none of your business) 。”我想这句话得罪了他。现在回想,这个态度确实不够尊重他,但我只是说话太直率了,我以前不认识他,对他没有先入之见。这次谈话的话题都是有关我与R女士关系的问题,但我坚持这是我个人隐私,没有好好地合作,谈话不欢而散。

 

更糟糕的是,我还用学校的电子邮件在随后发给我朋友的信件里称他脑子有毛病,硬要我谈这些事。我不知道,史丹利可以看到我的信。那次谈话后,他就查看了我来往的电子邮件,这些话他都看到了。

 

38日和39日史丹利连续两天叫我去谈话,没有再提起R女士,基本上都是了解我个人资料,问我美国住哪里,中国住哪里,父母亲的情况,我是否经常回去看望他们,在美国有什么亲戚,平时和哪些人来往,是否参加中国学生会的活动,与中国学生会的互动情况,学费从哪来,欠了学校多少学费,等等。我意识到上次把事情搞坏了,不敢再同他争论,他问什么我都照实回答了。后来回想,那时他已决意把我踢出学校,这两次谈话是摸底性质,他想了解是否有支持我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

 

史丹利又说这两天一直在学校的电子信箱上查看我的邮件,要我说说有一次上课时走出教室的事。

 

这算不上一个什么事件。那一门课有5个博士研究生,其中有两个伊朗籍的留学生同我合不来。一起作课题时,我觉得他们总是想抢主导权,发言时又喜欢贬低我。这天课堂上他们发言时又开始攻击我,我没有回应他们,拿起我的书走出了教室。当天下午我给授课教授发了电子信,说我打算把这门课退了,等下学期这两个伊朗人不在了,我再注册上。教授回复说不要退课,他会去同伊朗人谈谈,要他们说话注意些。

 

311日,这个助理副校长又打电话叫我去他办公室。一进去,他就给我一封信,只有一页多一点,列出了四条学生守则,说我违反了这些守则,成为学校健康与安全方面的风险,学校决定立即给予我无期限停课处分。因为这上面只笼统地说我违反了这4条学生守则,没有具体内容,没有具体说我错在哪里,我就说你得告诉我怎么违反了学生守则,要给我解释,我在这个学校读了7年书,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赶我走。他态度很粗暴,只说了一句“这里我说了算!”(I have the floor!),就要我离开他的办公室。

 

接着我向副校长提出申诉。副校长在46日拒绝了我的申诉,只有一句话:“根据你的申诉和审查导致使你受处分的事件,没有发现有理由改变对你的处分。”我要求具体告知是哪些事件,以及我具体作错了什么,但副校长只是拒绝了我的申诉,没有解释我的哪些具体行为成为学校健康与安全方面的风险。

 

我曾写了一封信给副校长和助理副校长,要求解释处分我是为了什么事情和我的什么具体行为违反了校规。我并且说如果不答复,我就要到电视台去讲给媒体听,到法庭去告学校。现在回想起来,这封信是有点威胁的意味,不应该这样写,但那是威胁使用合法手段抗争,同恐怖威胁是两回事。

 

几天以后,他们用恐怖威胁的控告把我送进了监狱。指控我要烧毁学校,这是陷害栽赃。当时我已经在给学校当局的信中直说了要和学校对簿公堂通过法律解决,怎么可能在一个电话接线员给我转接电话的时候说打算烧毁学校?像天方夜谭一样。

 

方鲲鹏:你在美国的人际关系如何?

 

翟田田:和人处得来,很少跟人动怒,很少跟人争吵,从来没有与人有肢体冲突。另外,我说话的口音和方式,都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我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我有三次被列入年度院长中意的学生名单中(Dean list),类似于中国的三好学生。最近的一次是2008年度。这三次获得的荣誉在史蒂文斯学院的网站上现在还能查到。

 

方鲲鹏:学习的事我们等会儿再细谈。刚才听你介绍,我有一个疑问,助理副校长怎么会问起你和R女士的关系,怎么会在35日把你叫到办公室谈话?

 

翟田田:唉,这说来有点惭愧。那些天我同R有些不愉快的事发生,我是博士生兼作助教,与人合用学校一个办公室,这一天想到伤心处在办公室不禁哭了起来。这时办公室进来一个人,问起发生什么,我就告诉他一些事情经过,他随后报告了助理副校长,于是助理副校长就叫我去他办公室。应当说,助理副校长那一次找我谈话没有坏意,但其时我心情不好,没有合作,从他的角度看,我冒犯了他。我也很后悔,那天不应该得罪他。

 

方鲲鹏:我看到史蒂文斯学院发言人称对你的处分与纽约R女士无关,所以本来没有打算提出这方面的问题。但现在听到你说,助理副校长第一次找你谈话是为了“你和纽约的R女士发生了什么事”,我的计划有点改变。你也知道,网络喜欢炒花边新闻,我这篇专访如果不提及R女士,恐怕只会使流言蜚语更多。你斟酌一下,在不违反隐私的前提下,是否给读者简单地作个介绍?

 

翟田田:R是一位白人女性,曾在中国生活10多年,能讲流利中文,现为纽约一所大学的舞蹈老师。她在纽约通过媒体称与我完全没有关系,我在北京的记者会上也说了我和R没有关系,因此可以说我们现在确实没有任何关系了。但我的手机里有二百多条我和她来来往往的短信,说明我们曾经相识过。她是我的研究生导师介绍认识的,一般朋友关系。在今年春天我与她发生了一些不愉快,后来她向纽约警局指控我骚扰,但这根本不是流言蜚语传播的所谓性骚扰案。

 

方鲲鹏:网络上低俗之风无人可挡,在骚扰案前加个“性”字,就能使点击量大增,所以制造和传播带点性刺激的假消息会大行其道。

 

翟田田:R指控我骚扰,如果指控的是性骚扰,警方不会这么平静,肯定要深入调查。这个骚扰案检方没有起诉,已经逾期自动撤销,可以说是不了了之。事情已经过去,我也没有为此留下案底,就像不曾有过,所以在网上公开讨论谁是谁非没有意义,我希望她有个好的未来。

 

方鲲鹏:R女士向警局指控你骚扰是哪一天?

 

翟田田:39日。

 

方鲲鹏:就是说助理副校长35日第一次找你谈话时,还没发生R女士的指控案?

 

翟田田:是的。

 

方鲲鹏:所以我的理解,R女士说同你没有任何关系,可能意思是指你被学校处分和遭逮捕的这些事与她没有任何关联?

 

翟田田:可能是吧。现在学校也公开声称处分我是因为我在校内的行为,与R毫无关联。因为R向警局指控的事发生在纽约州,不在新泽西州,更不在学校的管理范围,而且后来又没有立案下结论,所以学校对外声明只能如此。但是,我的一切不幸是从35日,助理副校长找我谈话开始,是那次谈话导致我被开除,没有其他原因。

 

身陷囹圄

 

方鲲鹏:请谈谈415日电话事件。

 

翟田田:几天前我发现社会安全号卡遗失了,那天上午我想打电话问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怎么个补领法。但我记不得它的分机号,就打到总机要求转接。学校总机是帕特里克·菲茨杰拉德(Patrick Fitzgerald)接的电话。他原本不是在学校总机房,而是在我们系所在的大楼的电话房作接线工作,所以我和他早就认识了。平时看到时打个招呼,闲聊几句,如此而已,没有什么交情。菲茨杰拉德听出了我的声音,就问最近怎么样。我说被学校停课了,我对停课处分的申诉也被副校长驳回了。我问他接下来我可以找谁,他对我说可以找正校长申诉。我又说他们应该认真处理我的申诉,不然我要到电视台,要到法院告倒史蒂文斯。我用了“burn down” 表示“告倒”的意思,我马上补充说明这个“burn down”是比喻,不是真的要烧学校。就这么几句对话,大约二分钟,然后他就帮我接上国际学生办公室,我就同那个办公室的职员讨论社会安全号卡遗失的事了。

 

警察断章取义,把我原话中到电视台到法院去的部分都删除了,把剩下的半句话拼凑出要烧毁史蒂文斯学院的恐怖威胁。我只是要那个电话接线员给我接通一个电话分机,怎么会去和他说这种话,我不成白痴了?难道史蒂文斯是招收白痴的学校?如果我连这种场合也会说,我还不到处都在讲了?但他们连我的室友都没去调查。而且直到今天,校方、警察、检查官、法官没有一个人问过我关于这个电话的事,连提都没提起过。他们不敢和我对质,说明他们心虚,是栽赃。我本人愿意作测谎检验,我要求那个电话接线员菲茨杰拉德,转述他的话而报案的警察科拉佐,也去作测谎检验。看他们敢不敢响应这个挑战。

 

纽约时报201072日的报道一开始就说我在那个电话上情绪失控,这是不正确的。我只是要菲茨杰拉德转接电话,又不是同他争辩,怎么会情绪失控?而且我接下来还同国际学生办公室谈遗失社会安全号卡的事,都是很平稳的谈话。

 

方鲲鹏:请谈谈逮捕经历。

 

翟田田:逮捕主要由史蒂文斯学院的警察拉斐尔·科拉佐(Rafael Collazo)执行,这个警察我认识,同来的还有移民局的人。我听到敲门声就去开了门,科拉佐警察看到我即说,“你被捕了。”然后,移民局的人就要我把护照缴给他们。

 

我租的公寓是一个大楼,我住在4楼,一楼还住着一个学校所在地霍博肯市的警察,我也认识这个警察。我被他们带出大楼时正好撞上这位霍博肯市警察,他问科拉佐发生了什么事,科拉佐回答他,“不用担心,一切都好。(Don’t worry about, everything is fine.)”

 

方鲲鹏:学校的警察部门和霍博肯市警察局是什么关系?

 

翟田田:史蒂文斯学院警察部和霍博肯市警察局有没有从属关系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学校警察拿学校发的工资,学校警察部门负责人的直接上司就是助理副校长史丹利。

 

方鲲鹏:霍博肯市靠近纽约市,公寓房租特贵。你刚才说到室友,你是和人合租公寓?

 

翟田田:和人合租,有一个室友,逮捕我的时候,他正好不在。

 

方鲲鹏:你同这位室友还有联系吗?警察是否找过他?

 

翟田田:有联系。后来他跟我说,那天回来后听邻居说我被警察带走了,但无论是警察还是检察官从不曾来向他询问过我的任何情况。

 

方鲲鹏:我们在电影和电视上经常看到警察逮捕作业时宣读被逮捕人的权利,包括可以保持沉默、没有律师在场不回答问题等等。他们有没有向你宣读这些权利?

 

翟田田:瞎扯,哪有这些!电影电视全是些骗人的鬼话。一开门那个警察朝我扬了一扬手上的一张纸,就说我被逮捕了(You’re under arrest),要我马上跟他们走,还不让我准备一下,匆忙中我只顺手拿了一件长袖衫往身上一套,什么东西也没带,就被他们上了手铐往楼下推。警察朝我扬的那张纸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逮捕令,他没有给我看。也没有给我一个副本。逮捕时什么文件都没有给我。警察报告和逮捕令的副本是大约被关了一个多月以后律师来看我时带来,我才看到,才知道是因为415日的电话被捕。

 

方鲲鹏:你被警察从公寓带走后,去了哪里?

 

翟田田:先是带到学校的警察局,然后到霍博肯市警察局,最后是把我扔在哈德逊县监狱内。到这些地方就像是货物到了中转站或仓库,只作进出登记的例行公事,没有人向我问话, 但是把我身上的东西都搜走了,包括我的手机。我跟他们说手机里有我的通讯录,我打电话要用。但他们既不还我手机,也不让我把电话号码抄下,后来造成我在监狱里无法对外联系。

 

在第一站,也就是学校的警察局里,把我护照拿去的那个移民局官员对我说,“You are served, sign this document.”意思是“你逮捕了,要在这个文件上签名。”说着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张纸,要我在上面签名。我一看这是一张表,上有三栏,第一栏“我要求举行听证会”,第二栏是什么我忘记了,第三栏“我本人知道我在美国是非法居留,我同意直接被递解出境”。这张表叫什么我也记不得了,不过记得这上面要求签名人选择一栏后在旁边打个叉(类似于中国的打钩),然后签名。而他给我的这张纸上,“我同意直接被递解出境”旁已经打好了叉。我指着那个叉问移民官,“这是怎么回事?”,他不怀好意地笑了。然后问我要选哪一项。我说我要听证会,他就过来把事先打好的那个叉画掉。接着我就在第一栏“我要求举行听证会”旁的方框里打了叉,然后签名。我那天早上醒来时还有一个好好的合法的学生签证,我不能在“我本人知道我在美国是非法居留”这样的话下面签名。

 

方鲲鹏:正如我在《翟田田之案峰回路转的玄机》一文中指出“从只要求上缴护照这一刻起,校方的意图就昭然若揭了。”幸好你懂英语,而且签名前仔细看了,不然可能当晚就被懵懵懂懂地赶出美国。

 

翟田田:哈德逊县监狱内有一个移民拘留所,科拉佐警察实际上是把我交给里面的移民拘留所,在走之前他扔下一句话:“用不着担心那个恐怖威胁的控告,不用雇刑事律师,去找个移民律师就够了。”不知怎么的,我随后又被转押到同一个场所的刑事监狱。

 

方鲲鹏:看来你没有在“我本人知道我在美国是非法居留,我同意直接被递解出境”的条款上签名,打乱了他们的计划。你被关押的最初一段时期,你最大的感受、感觉是什么?

 

翟田田:痛苦、绝望、无助、愤怒,这些感觉都有,也很强烈,但压倒一切的感觉是:恐怖,恐怖,恐怖。那是一种由内而外,向全身扩展的恐怖,是一种使思想麻木,脑袋一片空白的恐怖。我不知为何缘由被警察抓来关进这里,在被关押的4个月里,警方、检方、狱方、法官他们中没有一个人曾问过我同电话接线员的对话内容,甚至连这个电话的事也从来没有提起过。我是在被关押一个多月后,才第一次看到警察报告和逮捕令,才知道被抓被关是因为这个电话。

 

特别是最初两个多星期,我是个新囚犯,要经过许多例行手续和体检等,在完成这些程序前不能像其他囚犯一样,可以去活动室。白天同号的囚犯被放到活动室后,就把我一个人锁在号子里,我只能整天面壁发呆,对墙流泪。

 

恐怖害怕的感觉还因突然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而加剧。这是个刑事监狱,谋杀、抢劫、贩毒,什么样的罪犯或罪犯嫌疑都有。我对面的那个双层床,下铺是持枪抢劫犯,波多黎各人,脸上有一条刀疤,从耳朵后上方一直挂到嘴角;上铺是贩毒犯,是个黑人,脸上只有一个眼睛,嘴里只有两颗牙齿。除了我,其他囚犯身上都有大量纹身,说话满口黑话,我听得懂字听不懂意思。监狱里拉帮结派,主要分成黑人帮和墨西哥人帮。狱霸欺负新囚犯的事经常发生,我的食物好几次被抢,有一次我向狱方管理员报告,他爱理不理的,嫌我大惊小怪,还嘲笑道,“你是不是要我报警?”

 

旁边一个号子里关着神经病。一到睡觉时间,那个号子里就时不时传出鬼哭狼嚎的惊叫声,整夜不息,有很长一段时期我又惊又吓,没法睡一个完整的觉。

 

方鲲鹏:我看了你传给我的逮捕令,在法官的签名处有这样一句话:“命令治安警察逮捕该被告,没有延误地带他到本法庭就被控告事项回答问题。”在你逮捕后有没有一个出庭的程序,有没有问及与被控恐怖威胁有关的问题?

 

翟田田:在被捕后大约第三天有一次视频电话的出庭,我没有离开监狱,通过视频电话进行。法官先问我的经济状况,问我有没有收入,然后问我是否需要一个公费的律师,我回答需要。前后不到5分钟,一句话也没有问起415日电话的事。后来一直到我离开这个刑事监狱,都没有出庭,连视频出庭也没有。

 

方鲲鹏:请介绍一下公费律师的情况。

 

翟田田:被逮捕了一个多月后,一个公费律师来监狱看我,这时我才看到警察报告和逮捕令的复印件。她那次来是向我了解案情。后来我又同她见过两次,有一次是讨论检察官愿意同我谈交易的事。检察官说只要我认轻罪就可出狱,把已关押的时间冲抵刑期,就可以结案,无需再坐一天牢。我没有在那个电话里说过任何违法的话,我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认罪,检察官的提议被我拒绝了。

 

方鲲鹏:我看到报道,你在监狱里曾进行绝食抗议。能不能说明一下?

 

翟田田:检方在保释问题上一直刁难我。法官一开始设的保释金是2万美元,但检察官要求增加到25千美元,而且在明知我的护照已经被移民局拿走,还坚持要我缴出护照作为保释条件之一。我被关了几个月他都没起诉,也就不能安排一个开庭的日期;他又提出一定要缴出护照才能保释,是故意让我保释不了,是逼我在监狱里熬不下去而认罪。为了抗议这种无理刁难,我在624日开始绝食。检方在628日撤回缴出护照才能保释的条件,保释金也降为15百美元现金,于是我就在同一天停止了绝食。以后刑事案的保释得以平稳进行,但是我付了保释金后还是没有恢复自由。因为史蒂文斯学院在415日开除了我,根本没给我时间申请转换学校,或申请转换签证,所以我一夜间失去了学生签证,成了“非法居留”。7月上旬我虽然在恐怖威胁刑事案上获得了保释,但从哈德逊县刑事监狱出来后,直接被移民局收押到新泽西州的伊莉莎白移民拘留所。

 

方鲲鹏:我有点听糊涂了。检方坚持要你缴出护照才能保释,意思是担心你弃保潜逃。但是保释还不到一个月,你开始预定和购买去中国的飞机票,检方却对此不闻不问。你是否知道为什么他们一反常态,不阻挡你离开美国了?

 

翟田田:我不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我是个弱势的中国学生,校方和检方一直都是想咋干,就咋干。

 

方鲲鹏:请介绍一下牢房里的设施。

 

翟田田:牢房长方形,两排双层床。床中间靠墙是个钢制的马桶,马桶就像是插在墙里,只有坐的部分在外面,上面没有马桶圈,也没有马桶盖。马桶上面是个洗漱用小盆子,可以洗手洗脸,但用的时候必须要一只手按着水龙头,不然就没有水出来。装上这两排床和马桶后,牢房里就没什么空间了。没有玻璃窗,一个灯泡整天亮着。

 

方鲲鹏:外界怎样来监狱探视?囚犯怎样和外界联系?

 

翟田田:每个星期一上午8点到11点开放探视,只有这个时间,其他时间,像周末等都不可以。而且来探视的人必须是在你填写的一张名单上。每三个月只能来5个人看你,就是说填5个名字,如果5个人的名字已填满了,这时有第6个人想来看你,就必须等到3个月期满另填名单时,把他填上,他才能来看你。探视时间是每星期半小时,如果星期一探视开放的时间来了两个人,每人就分配15分钟。

 

在刑事监狱里只能打对方付费的电话,而且不能打国际长途。接听方拿起电话后会听到一大串话,什么现在有一个哈德逊县监狱的囚犯某某某打对方付费电话给你,如果你愿意接听这个电话请按某个什么键,如果不愿意接听请按某个什么键,如果永远不想接听这个人的电话,又是一个什么键的,等等。在狱中我给史蒂文斯学院打过几次电话,但是对方不接。因为我的通讯录在手机里,逮捕后把手机搜走了,我记不得通讯录上的电话和地址,没法同外界联络。直到一个多月后,乘同室狱友出狱之机,托他将一封求助信送到学校附近的一个台湾饭馆处,该饭馆老板是我的朋友。这才同外界,同我的父母接上联系。在无法与外界接触的那段时期是我人生最痛苦、最黑暗的时期。

 

方鲲鹏:你有没有看到美联社526日的报道?在那篇报道中史蒂文斯科技学院发言人Michael Schinelli对记者说,你被逮捕后学校当局很关心你的福利,曾试图同你在中国的家人取得联系。(报道原文:School officials were concerned for Zhai's well-being and had been trying to contact his family in China, Schinelli said.

 

翟田田:我看过这篇报道。学校把我关进监狱,还说得出口关心我的“福利”这样的话。他们撒谎不脸红,我父亲在与我失去联系的那段时间连写了三封急信给史蒂文斯科技学院,他们一个字也没回复,还好意思对记者说试图同我的家人取得联系。

 

方鲲鹏:你刚才说监狱里不能打国际长途,而报道说你在检察官提出认轻罪协议后曾打电话给你在中国的父亲征询意见。这是怎么回事?

 

翟田田:那时我已转到移民拘留所了,在那里可以打国际长途。虽然通话费率比起在外面用电话卡打要高出好几十倍,但毕竟可以打回家了。

 

方鲲鹏:对呀,既然是移民拘留所,拘留的都是外国人,如果不让打国际长途就说不过去了。

 

翟田田:我父亲没有直接同我说是接受还是拒绝认轻罪协议,而是给我讲一些励志的话。有亲人的支持,使我更坚定了不认罪的决心。我要正大光明地在法庭上为我的清白,为我的尊严搏斗。

校园生活

史蒂文斯科技学院(Steve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创建于1870年,坐落于新泽西州的霍博肯市。学校占地55公顷,与纽约市的曼哈顿隔河相望,坐地铁到纽约只需要15分钟。那条界河称作哈德逊河,宽度与上海的黄浦江相当。学校重点发展应用科学研究,以解决当今世界工业和环境上的种种难题。该校教授和学者在科学工程及管理领域享有盛誉,培养出了诺贝尔奖获得者费瑞得·瑞恩(Fred Raine)等杰出学者。在工程、科学、计算机、管理等学科开设了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课程,是一所具有雄厚的教学和科研实力的理工类学院。

 

方鲲鹏:听说你本科阶段学的是土木工程(Civil Engineering),硕士学的是系统工程(Systems Engineering),博士生阶段是企业系统(Enterprise Systems)。七年里拿了学士、硕士两个不同专业的学位,博士也读了一半,很不容易。

 

翟田田:各阶段选择不同的专业主要是我的兴趣比较广泛,精力也比较充足。我参加了4+1的计划,就是本科4年里选修一些研究生课程,然后加读一年研究生,毕业时学士、硕士学位一起拿,所以我5年拿下了学士和硕士学位。学士是土木工程,硕士是系统工程,实际上我还得到一个专科学位,是建筑质量管理。

 

因为都是自己赚钱来缴学费,所以学习格外认真,我的成绩一直都比较好。打工比较少的时候就抓紧学习。美国学校一般一门课3个学分,学生一般一学期选3门课。我有一年修了29个学分,相当于3个学期的课2个学期完成。

 

方鲲鹏:你从大学本科一年级开始,没有离开过史蒂文斯科技学院,读了7年,一直读到博士生阶段,对一个院校如此这般忠诚,在美国是少有的。经历了开除和牢狱之灾,你现在对于这个学校的观感如何?

 

翟田田:史蒂文斯科技学院是一所很棒的学校,我在那里生活学习了7年,虽然我现在被迫在完成学业前离开了它,我还是相当怀念它,我对它的观感也没有因为这起事件而改变。绝大多数史蒂文斯的老师和学生对我很友好,这起事件只是个别人的行为,他们觉得我不够尊重他们,就怀恨在心,滥用司法权力搞残酷报复,制造出这起冤案。

 

方鲲鹏:校园环境如何?

 

翟田田:史蒂文斯学院距离纽约市很近,是人口稠密地区。按照美国的标准,史蒂文斯的校园不算大,但是管理得很干净,很雅致。这个学校有140年的历史,校内建筑物既有古典式小楼群,也有现代化教学大楼。校园风景最吸引人之处是可以遥望美国最大的城市纽约。站在学校的一些地点,曼哈顿尽收眼底,我认为这是史蒂文斯校园景色的最大特色和风景线。

 

方鲲鹏:在史蒂文斯的学习生活中,你参加过的一个什么活动使你印象最深刻?

 

翟田田:在大学四年级时,我参加了一个奖学金计划,获得奖学金的条件之一是夏天要给赞助商工作12个星期。我被一个建筑商派遣到世贸大厦遗址,整天和工人在一个大坑式的工地上。我学的是土木工程,派给我的是在世贸遗址工地上打地基的技术和管理工作,比如计算桩要打多深,打桩遇到问题该怎么解决,计算工人的工时,等等。这个重建工程在当时是个媒体关注的高知名度项目,我有一种帮助重建美国的感觉,我为此很得意。

 

方鲲鹏:你和你的研究生导师的关系如何?

 

翟田田:我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是学校复杂社会技术适应性系统中心的主任(Director of the Center for Complex Adaptive Sociotechnological Systems),是研究把跨学科的各系统协调为一个适应性系统的专家。他对待我更像一个朋友而不是学生。我们保持着良好的学术联系和个人友谊,从未发生过争执。网上流传说我与导师为学业发生争执,对导师说“大不了就拼了”的话,都是无稽之谈,不知从何而来,真是使我哭笑不得。

 

方鲲鹏:你和当地人的关系如何?

 

翟田田:很融洽。我有来自三方面的朋友:学校里认识的,邻居们,当地音乐爱好者。在读研究生前,朋友主要来自同学。读研究生之后,同学们比较少了,朋友主要来自邻居们,偶尔也会和当地音乐爱好者们一起狂欢。

 

勤工俭学

 

方鲲鹏:史蒂文斯是所私人大学,学费比较贵,你是怎么对付过来的?

 

翟田田:因为是个工科院校,学生实习的时间比较多。实习就是工作,可以赚钱。史蒂文斯设有一种学习计划,称作合作教育,这个计划放弃了暑假,把一年分成三个学期, 4个月为一个学期。每一个学期学生可以选择上课或者实习。学校规定最多可欠一个学期的学费,我就钻了这个空子,常常延后半年缴学费。比如说,这一年第一学期我全日制读书,以后的4个月就选择实习,拼命打工,在注册9月份开始的第三学期的课程时,靠打工挣来的钱还清14月份第一学期的学费。因此这一年的三个学期是学习、打工、学习。下一年则是打工、学习、打工。但是为了早日学成,我还经常注册在晚上开的课程,所以打工期间,晚上有时也要去上学。因为我总是用这种方式付学费,学校将我开除时我还欠学校大约6千美元学费。然而学校没有给出具体理由就突然中断我的学业,我没有得到博士学位,使我这两年的学费付之东流,损失很大。

 

所以这7年我都没能回国一次,因为学费压力太重,回国就失去打工时间,不打工就没钱交学费。新泽西州的汽车保险费是全美最高的,我养不起一辆车,一直没有车。我曾有一份在一个建筑公司做工程预算的工作,持续了三个多月。由于没有汽车,我早晨5点半就要去乘地铁,然后转火车,火车下来还要坐公共汽车。每天晚上回来已经8点半了,有时晚上还要去上课。

 

方鲲鹏:你因为是学工程的,找到专业工作的机会比较多,实习的机会也特别多,这方面比较幸运。你还做过些什么?

 

翟田田:是啊,这方面学工程的是沾光了。但是最初两年很苦,因为没有做专业工作的知识,只能洗衣服、遛狗、扛家具、搬家、当保姆,什么都做。我会弹吉他唱歌,还到街头和酒吧去弹唱,挣些钱。那时期在学校的图书馆也打过工,在学校的物流处也干过,扛扛东西。

 

方鲲鹏:真是不容易。在研究生阶段有没有任助教?当助教后是否免学费?

 

翟田田:这个得在我参加的4+1计划毕业以后,拿到文凭后才有作助教的资格,所以我当助教只有一年多。所谓助教,实际上就是给系里打打杂。助教期间学费可以部分减免。

 

游子归来

 

方鲲鹏:我们知道你是以自愿离境的方式离开美国,返回中国。请介绍一下这个过程。

 

翟田田:刑事案保释成功后,7月上旬转到伊莉莎白移民拘留所。我立即委托海明律师帮我向联邦移民法庭申请移民案的保释。715日保释失败。虽然在保释这件事上法律程序还没有走到尽头,但我那时身心都已疲惫不堪,我想回家休息,于是请海明律师代我提出自愿离境。729日移民庭法官批准我的自愿离境申请。在理论上那天我恢复了自由,可以随意购买飞机票自由离开美国,只要是在规定的期限之前。不过法官建议我上飞机前仍留在移民监狱,她说不是要囚禁我,是担心出意外。我也怕再发生415日那种无妄之灾,于是接受了她的建议。

 

然后我就委托我的朋友,台湾饭馆的业主王女士代我预订和购买89日从纽约飞到北京的机票。还请她到我公寓收拾东西,装入一个旅行箱送到机场。

 

我是自愿离境,729日移民法官在听证会上还亲口对我说,欢迎我再来美国访问。但万没想到89日移民局警察给我戴上手铐、脚镣,还在腰间拴上一个大铁链,将手铐和铁链连在一起,如同重罪犯似地用囚车押送到机场。到了机场还不解开手铐、脚镣,两个警察夹着我从内部通道上机。两脚之间的脚镣很短,一步迈不出一英尺,但两边警察大步流星,我要他们慢一点,他们听也不听。这时机上乘客都已入座了,在众目睽睽下,我跌跌撞撞地被他们押上飞机,这时他们才替我解开手铐、脚镣。我虽然穿着袜子,但是两脚的后跟还是被脚镣摩擦得血肉模糊,血渗出一大片。那天王女士带着我的行李箱来到机场,海明律师也赶来了,但是不让我见他们。狱方给了我一个文件夹大小的塑料袋和一根橡皮筋,我把监狱里的一些文件放进塑料袋,用橡皮筋扎一下,这就成了我这趟国际旅行的全部行李。

 

729日法官亲口说我已经自由,可以自由离境,但自由自愿离境竟然会变成手铐加脚镣由警察押送出境。我感到受骗和被蓄意凌辱,在满仓旅客怪异目光的注视下,我抬不起头。

 

方鲲鹏:飞机上有什么感想、感触?

 

翟田田:我实际上那时没有想很多,是处在一种恶梦之后似醒非醒的状态。我的直感是终于又见到了窗外明媚的阳光,我有一种酸楚般的高兴,我高兴终于恢复了自由,没有人命令我什么时候睡、什么时候吃、什么时候可以说话,但这一切本来根本不应该发生。

 

方鲲鹏:下飞机后的感想、感触?

 

翟田田:百感交集。我高兴看到我的家人,我无数次作梦着回到了家,但不是这种方式回家。我激动、高兴,但也感到很伤感,很难用语言形容下机后的情感。

 

接机亲友

(接机亲友同翟田田一樣,既痛苦又高兴。)

 

一进接机大厅,我一眼就看到久别的亲人,我马上和他们抱成一团,哭作一堆。但我没想到现场还有欢迎我的条幅、图像和标语牌等,特别是很多醒目的“田田回家”欢迎语使我热泪盈眶。也没想到有这么多照相机和媒体。我不是罪犯,也不是英雄,我是一个普通的留学生,只是这一件意外使我成了知名人物。我感谢媒体仗义执言,把我的遭遇广为传播,如果没有媒体的帮助,我现在还在监狱里。

 

方鲲鹏:回国后忙些什么?

 

翟田田:主要是清理我的头脑。除了思考这件还未了的官司,我也在搜索国内学校的资料,希望能找到一所适合我的情况的学校,可以继续被中断的博士生阶段学习,最终获得博士学位。然后找一个工作,正常地生活。

 

誓索公道

 

方鲲鹏:你的恐怖威胁的罪嫌还没清除,你现在是处在保释待审的状态,请问你对这个案子有什么打算?

 

翟田田:我希望他们早日正式起诉我,使我有机会在法庭上公开为我的清白辩护,为公道、为我的尊严而战,使事件真相浮出水面。

 

我回到中国并非不敢直面这个案子,不是弃保潜逃。刚才说了,是回家休息调整以利再战。在这期间我直接感受到了亲朋好友和公众对我的热情支持,这是我要把事情彻查清楚,追讨公道的巨大精神支柱。另一方面,该案未了就离开美国也是被迫的。我的非法居留移民案完全是学校一手强加给我的,他们一夜之间把我弄成非法居留,并火速要求移民局把我赶出美国,这在情理上和法律上都站不住,我可以在法庭上向他们的这种做法挑战。但我不想在这个移民案件上长期纠缠,因此计划用先离境、再入境的方式彻底摆脱掉这个移民案,这样我可以全力以赴应对学校对我的恐怖威胁控告。我回来不到一个月就申请了赴美签证,美领事馆的签证谈话预约在1021日。

 

方鲲鹏:如果你在恐怖威胁案上胜诉,下一步有何打算?

 

翟田田:我要起诉学校,追查是谁在幕后操纵炮制出这一莫须有的恐怖威胁案,如果发现有违法情节,我将向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报告。我将要求学校赔偿我的直接经济损失,补偿我遭受到的精神折磨和造成的心理创伤,要求学校道歉。我的这些计划不光是志在还我个人公道,也是要向世界证明中国留学生的尊严不可辱。

 

方鲲鹏:谢谢你给读者作了一次全面的介绍。随着案件的发展,希望以后有机会对你作追踪采访。

 

翟田田:行,没问题。感谢读者对我的关心和支持!

 

【采访手记:在“认错”和“认罪”的态度上,体现出中美两国的文化差异。有一些场合,美国人认罪比认错还轻松。在美国因交通违规而得到ticket(传票)的人都知道,哪怕所犯的违规只不过是泊车超了时限,在中国人看来那只是犯错,也会成为被告,而原告是政府。在开庭时法官一本正经地问:“认不认罪?”这时候认罪并不是件了不起的事,若是泊车违规,认罪结果就是罰几十美元。但另一方面,要美国人认错往往比认罪还难。政府赔钱不认错是常态,李文和从政府和媒体处获得164.5万美元的赔偿,可是没有得到他们任何一句含道歉意味的话。

 

所以当笔者看到翟田田在北京记者会上对媒体说,“不在乎赔偿但必须道歉”的话,就笑了。翟田田虽然在美国生活了7年,一口美式英语,但思想还没有美国化。笔者曾开导他,要求学校道歉远比要求学校赔偿来得难,应该把目标定位为赔偿为主,而不是道歉为主。如果得到学校赔偿,就是学校事实上认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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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0-11 19:04:44
海明并非翟田田恐怖威胁案的律师,该案被告另有一个美国律师。不可理解为什么检方不按程序通知该案的被告律师,不发布大陪审团的决定,却一再把半真半假的消息“泄漏”给海明。也许是想通过海明的大嘴试探华人反应。

我在等检方正式通知该案被告律师和公布大陪审团的决定,然后写一篇《四评》,向大家介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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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百分之一 留言时间:2010-10-11 11:39:48
我相信翟田田肯定受有不公正的地方,但我想建议翟田田放弃抗争。

这是如他所说有人幕后操纵炮制出这一莫须有的恐怖威胁案?

毫无疑问,他在电话上说了“burn down”, 被捕的理由就是这个电话。

如你所说“翟田田被控的行为至多是有错,而不是有罪。”

问题是这个至多是有错的行为是否有恐怖威胁嫌疑,我想回答是:是。

那么,警察就没有抓错。至于最终翟田田恐怖威胁罪不成立,远不等于乃莫须有。


很多人被指控犯罪,最终大都罪不成立,大家都反控吗?不多。

读了你的文章,我没有看到他有起诉学校的很强理由,这个起诉会浩他很多精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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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皮夷 留言时间:2010-10-08 13:31:50
主要是因为右派认为美国完美无瑕。现在贼甜甜案,连检察官都不知如何收场,诉吧没有摆得上台面的证据,不诉吧,赔偿还是小事,还证明检察官自己没点水平,根本不配在施法界混。最后只好搞个“被潜逃”,没想“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的同事趁势打了他一耙,说“你不诉,是你没水平,你不配在施法界混了,滚蛋,你诉,你放重案犯潜逃,你有罪,你也得滚蛋”于是就有了后来轻装上阵的新任检察官。反正她没有放纵重罪犯,所以誓将“被潜逃”进行到底以避免政府和学校赔钱。

反正贼甜甜“被潜逃”了,官司就既不撤诉也不打下去,成了悬案,一真掛到贼甜甜90岁老死或者过了追诉期。

为了保住民主的光环,右派当然要对贼甜甜进行舆论审判啦(这种做法好像是犯法的)

当然人算不如天算,说不定哪天贼甜甜成了中国驻美国的大使,官司又可以打下去了。

谁知道上帝是如何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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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0-08 07:35:24
yaliwwz 关于保释的见解有道理。

告示:删除了一条不文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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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aliwwz 留言时间:2010-10-08 06:11:11
其实翟田田在被逮捕前已经被取消了学生签证,所以在第三栏“我本人知道我在美国是非法居留,我同意直接被递解出境”下签字从理论上说也没错。其实学校完全可以直接通知移民局将其递解出境,何必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控告恐怖威胁,为自己上个套,多此一举呢?控告翟田田后,就无法驱逐了。而在让翟蹲了几个月监狱后,这个套就套的更深了:要莫找到证据控告他,要莫道歉赔偿。
所以现在来看,控告翟田田对学校来说是步错棋。这时,对翟田田来说,应该感到因祸的福,追究他4个月以上冤狱的赔偿,道歉,恢复被非法取消的合法身份,和甚至在美国完成学业的权利。来个“你不答应,我就赖这儿不走了“的架势。拒绝保释,看他们怎莫办。因为如果你交了保释金,得到了保释后,仍然出不了狱。因为签证已经被取消,移民局就会来收监,移民身份法律问题就冒了出来。
综上所述,这是两个控告:恐怖威胁,非法拘留。在第一个问题暂时缓解,保释后,第二个就会冒出来and get you. 所以呆在刑事监狱里实际是避难,同时呆一天还有一天的补贴/偿。胜利解决了第一个案子,第二个案子也就迎刃而解了。
这是一个连环扣。可惜翟田田急于出狱,放弃了这个对自己有利的态势,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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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aliwwz 留言时间:2010-10-08 06:05:39
test, it didn't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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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aliwwz 留言时间:2010-10-08 06:02:53
其实翟田田在被逮捕前已经被取消了学生签证,所以在第三栏“我本人知道我在美国是非法居留,我同意直接被递解出境”下签字从理论上说也没错。其实学校完全可以直接通知移民局将其递解出境,何必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控告恐怖威胁,为自己上个套,多此一举呢?控告翟田田后,就无法驱逐了。而在让翟蹲了几个月监狱后,这个套就套的更深了:要莫找到证据控告他,要莫道歉赔偿。
所以现在来看,控告翟田田对学校来说是步错棋。这时,对翟田田来说,应该感到因祸的福,追究他4个月以上冤狱的赔偿,道歉,恢复被非法取消的合法身份,和甚至在美国完成学业的权利。来个“你不答应,我就赖这儿不走了“的架势。拒绝保释,看他们怎莫办。因为如果你交了保释金,得到了保释后,仍然出不了狱。因为签证已经被取消,移民局就会来收监,移民身份法律问题就冒了出来。
综上所述,这是两个控告:恐怖威胁,非法拘留。在第一个问题暂时缓解,保释后,第二个就会冒出来and get you. 所以呆在刑事监狱里实际是避难,同时呆一天还有一天的补贴/偿。胜利解决了第一个案子,第二个案子也就迎刃而解了。
这是一个连环扣。可惜翟田田急于出狱,放弃了这个对自己有利的态势,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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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aliwwz 留言时间:2010-10-08 06:01:13
其实翟田田在被逮捕前已经被取消了学生签证,所以在第三栏“我本人知道我在美国是非法居留,我同意直接被递解出境”下签字从理论上说也没错。其实学校完全可以直接通知移民局将其递解出境,何必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控告恐怖威胁,为自己上个套,多此一举呢?控告翟田田后,就无法驱逐了。而在让翟蹲了几个月监狱后,这个套就套的更深了:要莫找到证据控告他,要莫道歉赔偿。
所以现在来看,控告翟田田对学校来说是步错棋。这时,对翟田田来说,应该感到因祸的福,追究他4个月以上冤狱的赔偿,道歉,恢复被非法取消的合法身份,和甚至在美国完成学业的权利。来个“你不答应,我就赖这儿不走了“的架势。拒绝保释,看他们怎莫办。因为如果你交了保释金,得到了保释后,仍然出不了狱。因为签证已经被取消,移民局就会来收监,移民身份法律问题就冒了出来。
综上所述,这是两个控告:恐怖威胁,非法拘留。在第一个问题暂时缓解,保释后,第二个就会冒出来and get you. 所以呆在刑事监狱里实际是避难,同时呆一天还有一天的补贴/偿。胜利解决了第一个案子,第二个案子也就迎刃而解了。
这是一个连环扣。可惜翟田田急于出狱,放弃了这个对自己有利的态势,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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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0-07 14:16:50
开成不公网友,
感谢来访和十分到位的评论。
我在翟田田案第一篇文章里提倡维权的事不分东方西方,对事不对意识形态。去年的邓玉娇案,当时海内外华人齐声声援,谁如果敢发表一点不同看法,一定成为网民公敌,千夫所指。然而,翟田田案的冤情逐渐明朗后,无论是海外还是中国的网站上,对于翟田田的遭遇冷讽热嘲、幸灾乐祸,仍然大有人在。这种状态正如网友深深浅浅的留言:“悲哀啊,我为来自同胞的冷嘲热讽。”

岳在贺梅案上自吹自擂,把肉麻当有趣。而三个律师帮他打赢他自己的官司,但他写的几篇吹嘘那场官司的博文里,就像从来没有雇律师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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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开成不公 留言时间:2010-10-07 13:05:15
To: 作者->Canna
你不能盲目坦护岳东晓,岳从一开始就关注
翟田田案是真,但他的关注是如何嘲笑指责。
另外,你也不能盲目指责方昆鹏是“怎么连
岳东晓的意识都不明白。” 大家都有各自的
看法和消息来源。你不必护一个打击另一个,
这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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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开成不公 留言时间:2010-10-07 12:14:25
不要迷信岳YDX,他不是神, 贺梅案不是YDX打赢的。当年贺梅的案件的胜出,除了贺梅案的律师 和技术层面,还有大批同胞和政府机构的关注和舆论支持。然而 网上对此案的评论完全失真,误认为是靠YDX打赢的,这也可能是YDX自我吹嘘而成的吧。贺梅案中,老岳是在网上发表了些文章,但贺梅案两位律师根本没采用YDX文章。请查看贺梅案的法庭英文原文,便知网上的信息于事实不否。

想一想,他即不是贺梅案的律师,也不是当事人,他的话在法庭上没用,法庭也不让他说话,他凭什么能替人家打赢官司。贺梅案中, 他只所以关心,是为他自己后来的官事做准备,学经验。然而他自己的官事要是靠三位律师打赢的,即 Antonio
Cortes, Law Offices of Antonio Cortes; Peter Ross and Peter Shimamoto, Browne Woods George, L.L.P., 获得一百四十万美金赔偿. 请看下面是网站:
http://www.morelaw.com/verdicts/case.asp?n=5:08-cv-00019-JW&s=CA&d=43868

看来没律师你老岳打不赢官司。

YDX说“当年贺梅案,。。。,我们首先获得了移民法官的同情,说服他当场同意无限期延后DEPORTATION程序,。。。这是法律上的胜利。”

首先,贺梅案不是你老岳打赢的,律师中没有你的名字。你在此用“我们...”这两个字不合适。让人一眼就看出你是强词夺理借此给自己贴金,我为同胞能口出狂言感脸红。

现在老岳的官事靠三位律师打赢了,也不需要再学学经验了,也就失去了象当年对贺梅案的热情了,所以,不建康心态问题原形毕露了。 我多次看到他在网上嘲笑指责翟田田,希望翟田田是个失败者,似乎只有他才是唯一的胜利者。别忘了,是三位律师帮你打赢的。这个人心态的确有问题。

翟田田一案是一桩明摆的冤案。支持方鲲鹏。希望 同胞能像当年支持贺梅案一样的关注和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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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开成不公 留言时间:2010-10-07 12:12:32
不要迷信岳YDX,他不是神, 贺梅案不是YDX打赢的。当年贺梅的案件的胜出,除了贺梅案的律师 和技术层面,还有大批同胞和政府机构的关注和舆论支持。然而 网上对此案的评论完全失真,误认为是靠YDX打赢的,这也可能是YDX自我吹嘘而成的吧。贺梅案中,老岳是在网上发表了些文章,但贺梅案两位律师根本没采用YDX文章。请查看贺梅案的法庭英文原文,便知网上的信息于事实不否。

想一想,他即不是贺梅案的律师,也不是当事人,他的话在法庭上没用,法庭也不让他说话,他凭什么能替人家打赢官司。贺梅案中, 他只所以关心,是为他自己后来的官事做准备,学经验。然而他自己的官事要是靠三位律师打赢的,即 Antonio
Cortes, Law Offices of Antonio Cortes; Peter Ross and Peter Shimamoto, Browne Woods George, L.L.P., 获得一百四十万美金赔偿. 请看下面是网站:
http://www.morelaw.com/verdicts/case.asp?n=5:08-cv-00019-JW&s=CA&d=43868

看来没律师你老岳打不赢官司。

YDX说“当年贺梅案,。。。,我们首先获得了移民法官的同情,说服他当场同意无限期延后DEPORTATION程序,。。。这是法律上的胜利。”

首先,贺梅案不是你老岳打赢的,律师中没有你的名字。你在此用“我们...”这两个字不合适。让人一眼就看出你是强词夺理借此给自己贴金,我为同胞能口出狂言感脸红。

现在老岳的官事靠三位律师打赢了,也不需要再学学经验了,也就失去了象当年对贺梅案的热情了,所以,不建康心态问题原形毕露了。 我多次看到他在网上嘲笑指责翟田田,希望翟田田是个失败者,似乎只有他才是唯一的胜利者。别忘了,是三位律师帮你打赢的。这个人心态的确有问题。

翟田田一案是一桩明摆的冤案。支持方鲲鹏。希望 同胞能像当年支持贺梅案一样的关注和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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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开成不公 留言时间:2010-10-07 12:08:04
不要迷信岳YDX,他不是神, 贺梅案不是YDX打赢的。当年贺梅的案件的胜出,除了梅案的律师 和技术层面,还有大批同胞和政府机构的关注和舆论支持。然而 网上对此案的评论完全失真,误认为是靠YDX打赢的,这也可能是YDX自我吹嘘而成的吧。贺梅案中,老岳是在网上发表了些文章,但贺梅案两位律师根本没采用YDX文章。请查看贺梅案的法庭英文原文,便知网上的信息于事实不否。
想一想,他即不是贺梅案的律师,也不是当事人,他的话在法庭上没用,法庭也不让他说话,他凭什么能替人家打赢官司。贺梅案中, 他只所以关心,是为他自己后来的官事做准备,学经验。然而他自己的官事要是靠三位律师打赢的,即 Antonio
Cortes, Law Offices of Antonio Cortes; Peter Ross and Peter Shimamoto, Browne Woods George, L.L.P., 获得一百四十万美金赔偿. 请看下面是网站:
http://www.morelaw.com/verdicts/case.asp?n=5:08-cv-00019-JW&s=CA&d=43868

看来没律师老岳打不赢官司。

YDX说“当年贺梅案,。。。,我们首先获得了移民法官的同情,说服他当场同意无限期延后DEPORTATION程序,。。。这是法律上的利。”
首先,贺梅案不是你老岳打赢的,律师中没有你的名字。你在此用“我们”这两个字不合适。让人一眼就看出你是强词夺理借此给自己贴金,我为同胞能口出狂言感脸红。

现在老岳的官事靠三位律师打赢了,也不需要再学学经验了,也就失去了象当年对贺梅案的热情了,所以,不建康心态问题原形毕露了。 我多次看到他在网上嘲笑指责翟田田,希望翟田田是个失败者,似乎只有他才是唯一的胜利者。别忘了,是三位律师帮你打赢的。这个人心态的确有问题。

翟田田一案是一桩明摆的冤案。支持方鲲鹏。希望 同胞能像当年支持贺梅案一样的关注和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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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湿水棉花 留言时间:2010-10-07 08:28:47
谢转载之请!

当年辛普森案据说花了约三千万搞定。当时我就想,如果是我,我死定了!若是我干的,我罪有应得自不必说;若不是我干的,我那有三千万?,还得死!

丛林法则!一旦给资源雄厚的大家伙盯上了,不死也脱层皮。说实在挺同情翟田田,一不小心给盯上了。衷心希望他这次能赢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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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DX- 留言时间:2010-10-05 23:19:05
其实大部分人在遇到事情的时候,都会犯一个错误,那就是出于恐惧,而做出种种非理性的反应,结果是使自己越陷越深吗,而不是缩小困境的程度。贺梅案的当事人其实也是如此。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往往开始只有一个对手,但恐惧使他怀疑到处都是阴谋、都是凶险,最后在他看来所有人都参与了一个针对他的阴谋...最后的结果是他真的制造出很多敌人。这个现象不光是中国人如此,美国人也一样。我就知道不少老美在司法系统里不断失败,最后完全变成了一种受害者,愤世嫉俗,只知道抱怨一切,否定一切。他们不知道,其实这是一场战争,你要以弱胜强,赢得战争,匹夫之勇根本是不行的,而象小羊羔子一样到处乱跑、挣扎更是没戏。如果你没有足够的战争潜力,根本不要跟比你强大的对手进行法律上的争斗,因为那是一场冷酷无情的谋略与心理较量。要想赢,必须先有超然而且客观的态度。翟田田不具备这个作为胜者的心理素质。至于他想控告学校或者其他人,我认为基本不可能成立。尽管他有种种怀疑,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有人在迫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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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inShanDuXiu 留言时间:2010-10-05 22:19:22
如果真了解美国的话,就应该注意到美国人常说(有时带有玩笑意味)“Are you threatening me?”或者“Is this a threat?”等。也就是说威胁人是件严重的事,更不要提威胁一个大的团体。而在英语里“burn down”在百分之九十的情况下的确是有“彻底烧毁”的意思。再考虑到在这种反恐怖威胁的特殊时期里,任何蛛丝马迹都会被无限放大对待。(参照华人“吻瘫机场”等事例。)
另外一件小事也可以证明翟田田撒过谎。他曾说过押送他到机场的押解人员似乎很同情他,并与他有过什么如果不这样(带手铐脚镣等)将丢掉饭碗等的对话。他现在肯定又改成其它的对话了。稍有知识的人都知道,美国的警方是不可能与被押解人有交流的,最多只可以回答执行上司命令等。
虽然他不愿深谈,但可以推断出他追求过罗红玫,但遭到拒绝,然后再追,再被拒。对方也只好上告。在美国公司等地工作过的人应该知道,一旦有女士告男士,公司的老板等是会极端重视的,因为担心公司本身会因管理不善成为被告。(前不久是不是惠普的老板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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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深浅浅 留言时间:2010-10-05 20:45:44
感谢并支持方先生多次报道翟田田一案。作为同胞我们应该伸手帮一把。不要那么冷漠,冷言冷语。试问如果是你的兄弟姐妹或子女遭此诬陷,屈辱,你会怎么想?美国司法不公,有目共睹。翟田田从被捕,入狱,到手铐脚镣押送回国,都没有履行应有的司法程序。一个学子没钱,没权,就应该遭此厄运,在号称民主自由的美国?悲哀啊,我为来自同胞的冷嘲热讽。再次感谢方先生。I hope there is always some honesty in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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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0-10-05 19:19:19
确实如楼上几位所说,希望YDX在此事件上能出些建设性的主意,与方鲲鹏博联手。毕竟,这是一桩明摆的冤案。当年贺梅的案件的胜出,不能仅归于技术层面,还有大批同胞和政府机构的关注和舆论支持。如果仅看技术层面,那辛普森案就是最完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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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0-05 19:17:31
湿水棉花,
可以转载,并且谢谢你的询问。我看到有些人转载我的文章后把作者名字改成自己的,觉得好笑。各人的文笔各有特色,换个名字只能骗骗自己。

除了在北京有点“大嘴”的毛病(这个毛病同出这一件事也有点关系),翟田田的应对似乎没有犯大错。现在先要看大陪审团的结果,而直到现在还没公布,说明翟案还没到“翟田田不败而败,对方不胜而胜”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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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湿水棉花 留言时间:2010-10-05 18:51:41
YDX说的有些道理。看来这个案子最后会是不了了之。翟田田不败而败,对方不胜而胜。

法律当中已布了陷阱,踩进去了就没办法出来了。别说翟田田还是学校里的学生,即使是我们所谓大人,更甚至是有些法律背景的人,也未必知道其中猫腻。岳东晓有贺梅案的经验,当初怎么没出来帮一下翟田田,或者给些建议?

此外问一下,能转载相关文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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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湖 留言时间:2010-10-05 18:30:44
即使完全站在瞿的角度为他辩护,瞿也不是无辜的。因为自己的过错,或者说得直白点,缺乏理智,招致“不公”待遇,这并非意外。以中国人观念来理解,就算瞿的确说了要烧毁学校之类的话,也只会被认为是气话。但是,从美国人角度看,瞿田田的那些话完全够恐怖威胁的证据。瞿在美国七年,应该懂这点常识。

至少有两点事实瞿本人也无法否认:一是他对白人R女士“骚扰”是的确存在的。这虽然不是造成他被控“恐怖威胁”的直接原因,但有此案底肯定会引起校方和警方的警觉。二是校长助理找他谈话时,他态度蛮横。美国人通常是很强调尊重个人隐私的。瞿已经被人指控“性骚扰”,这已经不是个人隐私的问题了,学校找他了解情况,本来可能是出于好意,当然也是为了学校的声誉。但瞿却极不合作,这样就使本来一次正常的谈话达成相反的效果:让校方确信瞿确有问题。联系到瞿在学校的表现,比如同周围其他国家学生的关系及同导师的关系皆不协调。这样才触发了学校对他的停学处分。瞿在受到学校停学处分后不是理智对待,而是火上浇油,多次对学校发出威胁性言论,虽然他否认说过“大不了拼了”,“要烧了学校”之类的话,但他威胁要告学校,要上电视之类则是他自己也不能否定的。因此,就算瞿不是象现在这样因被控“恐怖威胁”而后驱逐出境,也会被学校毫不犹豫地开除失去在美国的合法居留资格而被迫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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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莽民 留言时间:2010-10-05 17:43:09
美国的司法和公平的一个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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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DX- 留言时间:2010-10-05 16:15:30
当年贺梅案,贺绍强受到刑事起诉,贺家面临被作为非法移民遣送回国...情况比翟田田不见得好。但是,我们首先获得了移民法官的同情,说服他当场同意无限期延后DEPORTATION程序,直到贺梅案打完。然后贺又在刑事案中JURY TRIAL 获得无罪。这是法律上的胜利。象翟田田这样除了漫无目的的怀疑整个世界都在对他玩阴谋,又怎么可能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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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0-05 14:49:33
因为有几个跟贴质疑翟田田回中国一事,我想作个背景介绍。

移民局原先没有启动递解程序是因为翟被控重罪,要等这个刑事案先结案。但后来检方实际上不想打这个官司,希望移民局启动递解程序把翟赶出去。海明帮他从移民拘留所保释都没有成功,所以建议他自愿离境。因为递解程序一旦启动就不能办自愿离境了,而如果递解出境,法律规定10年内不得入境,无论刑事还是民事案都得画上终止符。虽然他现在签证有很大难度,但作为一个高知名度的案件,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所以不能一厢情愿地认为他应该坚持在美国,根本是条件不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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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皮夷 留言时间:2010-10-05 13:40:41
海明,你是美国公民么?你可以向司法部报告“贼甜甜案的原检察官故意放纵严重犯罪分子”啊,这样他就自然要加入贼甜甜的阵营要卖力证明贼甜甜无罪了,因为只有贼甜甜无罪他自己才无罪,这条“铁索连舟计”如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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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皮夷 留言时间:2010-10-05 13:32:55
现在官司已经起来了,贼甜甜就应当到北京的邮局或者他住处附近的邮局开个邮政信箱,然后让律师将邮箱号码交给法庭,要个回执。如果法庭拒收,可以在法院当地报纸刊登广告,可以视同送达的么。以后得到传票,可让法官给移民局写个命令给签证。

入境根本不是国务院的权力,他们只是给移民局代理,写信给什么领事大使根本没用的。给希拉里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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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0-05 13:09:25
翟田田案才刚开始,谁笑到最后还很难说。以退为进,后发制人也不失为一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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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DX- 留言时间:2010-10-05 13:02:14
还是美国人精明

来源: YDX 于 10-09-22 10:03:42 [档案] [博客] [旧帖] [转至博客] [给我悄悄话]

翟田田差点成了老美一个烫手的山芋,却被他们一吓唬、关在牢里折腾几天,
最后老美随便卖个破绽,小翟自己跑回家找妈妈去了。

光从这么个小事,就看出美国人精明。到底是继承了西方文明之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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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DX- 留言时间:2010-10-05 12:47:06
当年,我跟贺绍强说,每天被人活活打死的都不少,那个高冠仲就是在自家门口
被简单击毙,至于父母权被剥夺的那更是比比皆是,你这点冤屈比起他们来说不算什么。
阶级社会就是这样,人有高低。
印第安人现在还在保留地里挣扎呢。那又怎么样?没有人会给你权利与尊严。
你要权利与尊严,首先你得自己站起来进行有效的斗争,而不是哭泣或者逃避。
这是最起码的。否则,就根本没必要说什么,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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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鲲鹏 留言时间:2010-10-05 10:36:41
我发现上次留言“美国的主流媒体首要关心的是强势团体利益,我给报道过翟案、但错误百出的那位记者发了两次email,提供他材料,希望他调查继续报道,但连回复都没一个。”漏掉了“纽约时报”几个字,是纽约时报记者,他报道了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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