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主義理論興衰史預告了普世價值論的未來(5) 作者: 方鯤鵬 五、同性戀權利與普世價值 記得小時候捧着舊版《三國演義》讀時,發現書中的第三人稱,無論男女都用“他”,這同我的小學教科書不一樣,那上面男性是“他”,女性是“她”。想來這個“她”是後來發明的,一則為了男女平等,二則便於明了性別。不過看來我們很快就不必操心於這些細節了,人類就要進化到都用動物的“它”了! 據美聯社報道,去年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開辦了一所名為“兩性平等”(Egalia)的公立幼兒園,招收1至6歲的兒童。在那裡老師對學生以及同學之間,不准稱“男孩”或“女孩”,一律以“小朋友”呼之。但是報道中沒有提到,是否學生可以稱呼“它”(對不起,為了避免含性別的字)們的家長為“爸爸”或“媽媽”呢?幼兒園裡不准有《白雪公主》、《灰姑娘》一類男女主角相愛的童話故事書,然而卻可以看同性戀題材的兒童讀物。負責人拉加林強調,這所幼兒園的目的是營造出包容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人的環境。 紐約州議會6月24日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同性戀人於7月24日起可正式在政府機構領取結婚證書。紐約市政府提早在7月5日開放網絡註冊,然而註冊表格卻使興沖沖的同性戀者大傷腦筋,因為表格上有婚姻角色的內容,要求指出哪一位是新郎和哪一位是新娘。於是那天紐約的有關辦公室電話鈴響個不斷。當天晚上,紐約市政府老革命遇到新問題後更新了表格,增加配偶A(Spouse A)和配偶B(Spouse B)的選項。 同性戀者以平等、人權為號召,爭取與異性戀有完全相同的權利,是普世價值論的實踐者。同性戀者雖然是少數人,但他們活動能力、組織能力和經濟能力都十分強勢,平權運動轟轟烈烈,近年來大有斬獲。 新澤西州的同性戀團體,幾年前推出了7對同性戀同州政府打官司,要求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官司一直打到州最高法院,最後結果是法院搞了個折中,既支持州政府立場,同性戀不能合法結婚,同時又判決同性戀可以組成civil union,除了離婚的權利外(因為沒有結婚,自然也不會有離婚),可以享受合法婚姻帶來的一切權利。新澤西州的同性戀團體不滿意判決結果,他們的目標是要和異性戀完全一樣的權利和名分,即便只是形式上的區別也不行。現在鄰州紐約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可能會鼓舞新澤西州的同性戀團體再次挑戰州政府。 “civil union”按字面翻譯是“公民結合”,但根據實際意思,我想翻譯成“同性結合”比較確切。同性戀和異性戀生活方式有很大不同,實際上無法做到完全一樣。紐約州的結婚證書上的“新郎”、“新娘”身份認同,就使同性戀倍感困擾,只能改成“配偶A”和“配偶B”。如此一來,同性戀和異性戀的結婚證書還不是仍然“不一樣”?是不是繼續抗爭,以歧視為由,要求結婚證不能用“新郎”、“新娘”、“丈夫”、“妻子”一類的詞,通通用“配偶A”和“配偶B”呢?假如一律稱為“配偶A”和“配偶B”,是不是接下來還有“爸爸”、“媽媽”要改為“家長A”、“家長B”呢?我的看法,既然生活方式不一樣,同性戀的平權運動應亮出獨立的旗幟,如果訴求“同性結合”而不是“結婚”,對同性戀者和社會其他人群是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法。異性戀有政府頒發的結婚證書,同性戀可以要求政府頒發同性結合證書(Civil Union Certificate),如果這兩份證書不具有相同的權威和由此帶來的權利及責任,才有抗爭的理由。這有點兒像繼“他”字之後創造出的“她”字,時間長了,大家都很自然平等地接受了。但如果像那個瑞典幼兒園一般,取消性別特徵的字,以示平等,是普世價值搞過了頭。 同性戀的成因,眾說紛紜,觀點不外乎這三種:(1)與生俱來;(2)後天形成;(3)既有與生俱來,也有後天形成。近年來同性戀平權運動聲勢浩大,支持同性戀與生俱來的研究報告容易獲得傳播,而不同的意見很容易被視為政治不正確。但聲音響不一定就正確,我認同第三種觀點。 在一種事物的發生機制不明朗時,可以用黑箱子理論研究,即通過觀察到的結果來反推黑箱子裡發生了什麼。同性戀現象可以觀察到一個明顯的事實,西方世界以及喜歡跟風西方文化的地區和人群,同性戀者有增長的趨勢,同性戀者的比率也明顯高於其他地區和其他人群。同性戀者分布的這種不均衡狀態,可以認為是存在後天型同性戀者的有力證據,他(她)們同性戀的形成,同環境因素有關。支持同性戀只存在於先天型的人,把這種分布不均衡解釋為,在那些同性戀者少的地區,是因為同性戀者受到壓制,不敢公開暴露的緣故。我認為這個解釋說服力不夠充分,因為即使在美國這樣一個開放的國家,同性戀組織的勢力強大而廣泛,社會很少有歧視同性戀的言論,同性戀者的分布仍然很不均衡,在同性戀渲染程度高的地區(如舊金山地區),同性戀者占人口的比率遠遠高於其他地區。 青少年善於模仿又容易被誘導,如果不是先天的同性戀,應該防止他們發展為同性戀者,因為從生命的延續看,同性戀顯然不應該是一個物種的選擇,能避免就應該避免。李安的奧斯卡獲獎電影《斷背山》,在美國放映時屬於R級電影,即成年人觀賞電影。《斷背山》沒有什麼暴露鏡頭,定為R級,顯然是顧慮同性戀的內容不適合未成年人。我認為這是恰當的,不是歧視。我也“觀賞”過一次同性戀遊行,感覺這種同性戀文化確實不適宜未成年人。 先天型的同性戀者沒有任何過錯,不應當由於同性戀而受到任何歧視。與異性戀比較,同性戀不能有自然的性交,不能有共同的孩子,而且還要遭受世人的白眼,社會的壓力,如果先天同性戀者可以選擇,我相信他(她)們一定選擇異性戀。 同性戀問題是一個大題材,寫不完,現將我的觀點歸納如下: 1) 同性戀來自先天和後天。 2) 如果先天同性戀者可以重新選擇,會選擇異性戀。 3) 普世價值支持同性戀權利和同性戀文化。 4) 在普世價值支持下的同性戀文化會誘導後天型同性戀發展,即產生受害者。這裡稱為受害者,是因為先天同性戀者如果可以重新選擇,也會選擇異性戀。 5) 一個群體的普世權利可以損害到另一個群體,站在支持同性戀和反同性戀的立場看,都如此,因此普世價值是偽命題,是烏托邦。 6) 先天同性戀具有與大多數人不同的性取向,這不是他(她)們的錯,不應當受到歧視。 7) “同性結合證書”(Civil Union Certificate)對於所有人都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8) 後天同性戀是誤入“歧途”(抱歉,找不出一個語氣輕一些而更合適的詞),社會應考慮因應之道,減少發生。 9) 醫學界應當深入研究,找出先天同性戀的基因特徵,而不能僅僅依賴於心理學家的報告。 如果誰找到了先天同性戀的基因特徵,我想這個人應該同時授予諾貝爾醫學獎和諾貝爾和平獎。能在新生兒時期分辨出同性戀傾向,家長、學校和社會就無需瞎忙乎於“辨識”和“糾正”的問題,而是及早給予孩子相關的教育和幫助,以便孩子能更好地適應大多數人是異性戀的世界。想來醫學界會有人在作有關的基因研究,不過我沒看到報道(當然是我的寡見少聞),卻看到了“男人”懷孕10月生下孩子的新聞,以及醫學界驕傲地宣稱男人可以懷孕生育孩子了。不知是我太落伍,跟不上時代了,還是這個時代有點瘋了?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