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是上班的時間。 每天的工作分成兩類。一類是研發,研究新程序新產品,可以犯錯,可以反覆嘗試。另一類是生產,讓已成型的產品按指定步驟運行,按部就班,不應該出錯。 組裡有幾個固定產品,我負責其中的產品A。客戶每星期三發來一份文件,我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好數據,把結果回傳給客戶。 不久前組裡開始使用新的數據輸出格式,比舊的格式清楚易讀。我在處理項目 A 時採用了這種格式,並給客戶發了Email加以說明。幾個星期過去了,客戶沒有答覆,我以為他們默認了新格式。 有一天,客戶突然醒過神來,發現文件格式和原來不一樣了,就發了個Email給我們公司主管該項目的市場部。客戶的本意只是想確認一下,新舊格式的結果是否一致。 市場部的某位銷售人員很不高興,一狀告到我的老闆那裡:“你手下的技術人員未經許可就修改文件格式,讓客戶很不滿,…” 老闆聽完我的解釋,沒有責備我,只是讓我恢復使用舊格式。很顯然,老闆不想花時間和精力去和市場部的人交涉。 同事們替我打抱不平。有人說新格式明顯比舊格式好,舊格式早晚要淘汰的。有人說市場部這是不懂裝懂、小題大做。 技術部和市場部之間時常有些小摩擦,同事們藉此機會向老闆發牢騷,辦公室里很熱鬧。 我心裡明白,這件事我是有責任的。客戶沒有回覆我的郵件,不等於他們就接受了新方法。我當時應該再追加一份Email,確認他們已同意使用新格式。 我用最快的速度把幾個星期的文件用舊的方式重新處理,將結果發送給客戶,並附上說明:“以後我們會一直採用這種格式,很抱歉給你們的工作帶來了不便 …” 我對自己說:在工作中要細心謹慎,不能自以為是,凡事以書面文字為準。 現在的我,可以為五斗米折腰,而且折得心甘情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