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至周五,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是上班的时间。 每天的工作分成两类。一类是研发,研究新程序新产品,可以犯错,可以反复尝试。另一类是生产,让已成型的产品按指定步骤运行,按部就班,不应该出错。 组里有几个固定产品,我负责其中的产品A。客户每星期三发来一份文件,我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好数据,把结果回传给客户。 不久前组里开始使用新的数据输出格式,比旧的格式清楚易读。我在处理项目 A 时采用了这种格式,并给客户发了Email加以说明。几个星期过去了,客户没有答复,我以为他们默认了新格式。 有一天,客户突然醒过神来,发现文件格式和原来不一样了,就发了个Email给我们公司主管该项目的市场部。客户的本意只是想确认一下,新旧格式的结果是否一致。 市场部的某位销售人员很不高兴,一状告到我的老板那里:“你手下的技术人员未经许可就修改文件格式,让客户很不满,…” 老板听完我的解释,没有责备我,只是让我恢复使用旧格式。很显然,老板不想花时间和精力去和市场部的人交涉。 同事们替我打抱不平。有人说新格式明显比旧格式好,旧格式早晚要淘汰的。有人说市场部这是不懂装懂、小题大做。 技术部和市场部之间时常有些小摩擦,同事们借此机会向老板发牢骚,办公室里很热闹。 我心里明白,这件事我是有责任的。客户没有回复我的邮件,不等于他们就接受了新方法。我当时应该再追加一份Email,确认他们已同意使用新格式。 我用最快的速度把几个星期的文件用旧的方式重新处理,将结果发送给客户,并附上说明:“以后我们会一直采用这种格式,很抱歉给你们的工作带来了不便 …” 我对自己说:在工作中要细心谨慎,不能自以为是,凡事以书面文字为准。 现在的我,可以为五斗米折腰,而且折得心甘情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