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历史记录,全部来自《白凡万维灌水史料存档》。那个文件原为隐藏文档。本无心拿出来。刚刚看到两分钱先生要set the record straight:所以才来学习他一下。我与两分钱的直接交流只有有限的一次【注】。但是这个交流现在已经在他那里看不见了。而且从那以后本人与两分钱再无直接往来。后来两分钱先生有一次在运动乐处挑战,骂我卑鄙,放肆。我没有接她的茬。也算是本人与两分钱先生的缘分,为求全面,也贴在此处。 第一次的缘由,是因为两分钱借分析stupid,foolish和silly三个英语单词,自己首先把这三个字简单地全部汉译为“愚蠢”,然后借题发挥,污蔑中国汉字语言贫乏。并顺带糟践“中国人死不认输,不道歉”。这引起欢乐颂网友的批评。此人不但“死不认输,不道歉”,还借可笑的Google翻译作盾牌,巧言令色,文过饰非。本人实在看不下去,出来说了两句话,两分钱先生竟然恼羞成怒。从此使我明白此生何种人也。所以再无交流。 后一条是因为本人以为两分钱先生在高调宣布罢网,导致万维封掉重金属网友,一天之后两分钱先生又重新复出的事情,所以本人有所评论。两分钱先生再次恼羞成怒,出来骂我卑鄙,放肆( presumptuous, and contemptible)。本人虽然不知到底谁卑鄙,放肆,也不屑于和他缠斗。今天放到一起来。只是为了学两分钱先生要set the record straight。 另外也将本人与万维右派精神领袖,正人君子,儒雅高人德孤先生的唯一一次交流,同时也是迄今为止白凡在万维所作评论被博主臭骂之后即行删除的唯一记录。虽然白凡没有读懂德孤先生的巢臼一词怎么讲,但是因为也”不屑与他一类费口沫“,所以也就听之任之了。从此与此君再无往来。 此二位何许人也?立此存照(Just set the record straight!)。 ======================= 【注】实际是两次。一次比较正常。一次不太正常。请参见下面与沙之舟网友的对话。 | 作者:白凡 | 留言时间:2010-11-10 23:21:15 | | | 2cents的博客:《五分钟英语:一个“愚蠢”,三个色调》 (白凡按:该文已经作者做过大的修改,并同时删除掉了欢乐颂与我的评论。下面欢乐颂,博主和我的评论对话,是我从我的机器上在cache更新之前保留下来的。这也是促成我做这个资料备份的原因之一。) 作者:欢乐颂 留言时间:2010-10-15 22:33:53 原来如此,谢谢。 想起当年布什谈及自己年轻时酒后驾车时说“i was young and foolish”,我当时奇怪他没说自己stupid(当时认为这两个词等价),如今看来这个选词是准确的,总统确实不能自己说自己stupid。 作者:2cents 留言时间:2010-10-16 05:55:03 欢乐颂好! 你的观察让我想到一个困扰了我很久的一个问题:为何有些文化里的人(比如中国人)死不认输,不道歉。 当然我们中国人还有其他文化传统的问题,不过你是否觉得上面说的关于中文没有区分 Stupid, Foolish, 和 Silly 是个因素呢?我们总不能说“很对不起,我暂时犯了“一次性”愚蠢病,原谅我。”我们好像总觉得道了歉就会下不了台。 用英语我们可以承认自己Foolish, 和Silly而不会面对严重后果的。 周末愉快! 作者:欢乐颂 留言时间:2010-10-16 14:41:54 2cents, 中国文化对于认错有心理障碍,您从哪儿得来这个印象?如果说共产党不肯为过去的事情认错,这是个政治问题,说不清。从文化本身我并不觉得这是个问题,比如我经常向我太太认错,和我一样的还有很多吧。 就这三个英文单词而言,我想蠢,笨,憨这三个字差不多可以涵盖,当然中文的词汇含义较多,可能不如英文单词的描述那么精准(只是个人看法,可能不对) 也许你对中华文化了解不深,别说是你,我这个本土长大的中国人都只是略知皮毛,中华文化是博大精深的文化,所以出现误解是很正常的,除了继续互相了解,没有更好的办法。 您的五分钟英语系列我很喜欢,短小精焊,把一些常见词背后的含义讲得很清楚,很容易记住,希望有时间多写,谢谢。 作者:2cents 留言时间:2010-10-16 16:12:29 欢乐颂, 不 是我造谣生事啊。在谷歌搜索《中国人》和《道歉》可找到上百万条搜索结果,搜索《中国人不认输》也有几十万条,我也看到很多《中国人要求某某人/某某国家 道歉》的条目,但从没看到中国或中国人对别人致歉的。我个人的经验是从我爸那儿来的,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典型“暴君”,打死也不认错的啊。 无论如何,我同意你说的。总不能一杆子打死一船人吧。 谢谢你对拙文的赞赏和鼓励,我会继续写的,这对我也是一种脑子运动。 作者:白凡 留言时间:2010-10-17 22:59:57 最近2cents有点泛政治化的倾向。您先自己对这几个字作出中译,然后再根据这个翻译来攻击中国人的语言和文化。有点过了。当您解释这几个英文字的时 候,您知道把它放到一定的语境中去,却忘了翻译的文字也是需要有语境的。您不妨试一下把I am not a stupid person but it was foolish of me to attempt to swim across the lake.用您的方法翻译一下,看看是不是很愚蠢。 您的英语是不错的。但不要轻易对一个古老而博大的文明采取这种轻易的态度。那样如果不是stupid,也可能是foolish的。至少会有一点silly。 作者:2cents 留言时间:2010-10-18 09:58:27 白凡, 虽然你的评论可能被视为攻击性,我不觉得被冒犯。同样,你也许也不应该对我的博文有这个反应。 “攻击”是很强烈的一个字。请放心,我不会“攻击中国人的语言和文化”,也不会“轻易” “对一个古老而博大的文明采取轻易的态度”。 我所写的文章主题都属于“公共领域”,是任何人都可以加入讨论的。无论如何,万维的游戏规则还没改,任何博主可以和我一样写他/她的“随心所欲 汗漫之言”,只要不违反法律或伤大雅。这难道不是真的吗? 并且,白凡兄,除了你,难道没有任何其他人有评论中国政治,语言,文化的资格和权利吗?难道不符合你的看法的评论就是“攻击”吗? 难道只有你,才是真正的中华文化的捍卫者吗? 你说得对,我通常不喜欢在万维讨论政治,但因为诺贝尔奖给了刘晓波,我破例写了几篇有感而发的文章。 谢谢你的评论。 作者:白凡 留言时间:2010-10-18 16:52:13 忘了您是搞语言研究的了,对字眼比较敏感。“攻击”一词可能使您觉得比较重了。从您的几个“难道”的诘难,可以感觉得到,您是确实感到冒犯了。果真如此,特此致歉。作为中国人的后代,也亲身证明一下您所认为的“(中国人)死不认输,不道歉”不是事实的道理。 不 过话说回来,我仍然认为您最近有点泛政治化的倾向。这种倾向妨碍了您作为语言学者应有的冷静和科学的方法和态度。您的方法至少是有点silly的。我们实 在不能把三个不同的英语单词简单化地“一般说来”全部中译为“愚蠢”。中文是一种有很强表现力的语言。丝毫不逊色于英语。可能您的中文修养还不够,所以找 不到恰当的中文字眼来翻译这三个英语单词。所以您通过自己的肤浅理解对一种文化,一个民族做出价值判断的做法是在是比较“轻易”和草率的。其实解释这三个 英语单词的用法,完全没有必要扯到东西方人的幽默感,或者中国人是否死不认输,不道歉的问题上去。 关于那几个“难道”的问题,我觉得,您 可能至少和我一样有些情绪化了。正是基于”“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加入讨论的“原则,我才来做评论。我更没有要改写万维的游戏规则的意思。我的“随心 所欲 汗漫之言”,可有“违反法律或伤大雅。”之处呢?而且我也去是没有试图剥夺“任何其他人评论中国政治,语言,文化的资格和权利”呀。更没有说只有我“才是 真正的中华文化的捍卫者”。我当然知道您是出于您自己最近的泛政治化的倾向,而借题发挥而已。我也不过是作为一个自认对中国文化还稍有了解,也勉强算是粗 通英语的人,看到您的议论有感而发而已。 说实在的,您的谈论英文的文章我是喜欢的。万维的文章我并不是都读的。有的人的文章哪怕是上了导 读,我也是不看的。如果您不喜评论,可以关闭评论,如果不欢迎负面的评论,或者不喜欢白凡的评论,可以注明:“本博不欢迎负面评论,尤其不欢迎白凡的评 论”,我当然可以从此住嘴。 作者:白凡 留言时间:2010-10-18 16:58:12 更正一下,上文“而且我也去是没有试图剥夺。。。”应为“而且我也确实没有试图剥夺。。。”之误。疏忽之处,实在抱歉。 作者:白凡 留言时间:2010-10-18 23:47:32 2cents,我注意到您已经修改了您的原文。这样我的评论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如果您愿意,请将我的评论删除吧。谢谢。 | | | | 作者:白凡 | 留言时间:2011-02-17 19:28:31 | | | 韫栋砳: 物以类聚:由金属铊的暴行想到的 作者:白凡 留言时间:2011-02-17 18:25:02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没有错的。凡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博主不也是很合群的动物吗?如果没有这样的群聚,博主想要“运动乐”也是乐不起来的吧?博主 还有一招,就是用美国警察和FBI之类的东西来恐吓网上的敢于表达自己意见的人,这也是万维一绝。作者是否已经收集足够资料可向FBI告密了?涂仙的暂时 休博,如果配合上您的恐吓,就变成苦肉计了。铊的作为当然不对。对他的正面批评来自他的朋友多于他的对手。博主在这里拿物以类聚说事,是不是想要发动一场 株连九族万维文革呢?另外,您对那位生非过持何态度?有人指出博主就是吾丁的另一幅马甲,我看虽不中,亦不远矣。生非过也是您的另一幅马甲吗? | | | | | 作者:2cents | 留言时间:2011-02-20 20:45:57 | | | 白凡, 如果你认为“涂仙罢网,在他高调罢网一天以后,已经在“一个友善,快乐,和谐的情况下”与大家在万维“重逢””是个“苦肉计”,那就大错特错了。这种话显示说者“以小人之心…”You know what I mean. 对你的用意大家心里有数。 It is presumptuous, and contemptible of you to even say such a thing! 白凡我真的不要和你打口水战,但对你上面说的那些“不厚道”的话,我不得不给个反应。 | | | | | | 留言时间:2011-03-11 17:09:08 德孤:你们选择仇恨吧,我选择同情 作者:白凡 留言时间:2011-03-11 17:26:52 我以为仇恨归仇恨,同情归同情。仇恨有其种下的因,其因不解,其果难消。同情因为天灾导致对无辜者的伤害,自然引起人类悲天悯人的情怀。而这还是不宜混淆。一码归一码。两者是不宜扯到一起来的。依我看博主和那些博主引用作出妄评的人都落入同一窠臼之中了。 作者:德孤 留言时间:2011-03-11 17:53:09 这位自命不凡的家伙,请你回到你自己的巢臼去吧。真不屑与你一类费口沫。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