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只是一個業餘的文學愛好者而已,本人的看法只代表我自己。 為什麼有人常說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品是人們閱讀很少的作品,當然,閱讀者也有深淺層次之分。 你把你寫的東西給朋友讀讀,看朋友喜不喜歡,如果幾個朋友都很喜歡讀,我就覺得是成功的,否則可能你要更換另一種形式了。
我個人認為,寫作不需要搞得那麼複雜,也不能太過於巴洛克,或繞來繞去,真真假假夢境,一圈套一圈,過於晦澀,或魔幻來揭示人生,人性,可以直接通過生活中的現實人物,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來揭示, 簡單樸實的語言也可以寫出深刻的思想。 諾貝爾文學獎中有些作家我是非常喜歡的,如加拿大的女作家門羅,法國的莫迪亞諾,還有土耳其的帕幕克等等(不是他們所有寫的書,但有些書真的很不錯,我非常欣賞),特別是門羅,描寫她居住的小鎮,她周圍的人,關於死亡,愛情,友誼,都是普通人的生活,樸實的語言,但真正揭示深刻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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