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在所有西方国家领袖中,美国总统无疑是最有权势的。他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 脑,还是军队总司令。他可以任命最高法院大法官,否决国会议案(除非国会有3分 之2多数)。。。 而与美国总统地位对等的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总督,虽然也是国家元首(名 义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总督是她的私人代表,可是女王陛下实际上并不过问加, 澳,新三国内政),军队总司令,但很少行使宪法赋予她(他)的权力。实际上内阁总 理(政府首脑)才是国家掌握实权的领导人。 总督有权解除总理职务。有权解散国会或让国会休会。这两项权力可是大极了。可 是历史上,只有澳大利亚总督1975年解除过总理惠特拉姆(他是中澳建交时的总理, “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呵呵)的职务,结果演变成了一场宪政危机。 总督为何有权不(敢)用? 原来这位国家元首大人的职位来得有些奇怪。表面上她(他)由英国女王任命,本国 总理推荐,实际上女王任命只是形式,总理推荐后女王一律批准。这样一来,总督 实际上是总理任命的了。例如,现任加拿大总督米西简,就是前任加拿大总理保罗 马丁(自由党)推荐的。 本来总督因为既非选举产生,又非世袭王族,位高但并不十分名正言顺;偏偏加拿 大最近两届总督的人选,简直形同儿戏。米西简和她的前任总督伍冰枝(克拉克森夫 人)十分相似:都是外国出生的有色人种女性,都来自新闻记者职业,都以难民身份 来到加拿大。 记得当年伍冰枝获任加拿大总督,华人世界一片欢呼。可是加拿大的主要报纸上却 出现了一幅漫画:加拿大海滨又驶来一艘难民船(像是从中国来的),两名加拿大海 警的对话实在有趣。一位说:看,又来了一艘难民船,快去抓人去。另一位说:等 一下。说不定加拿大未来的总督就在船上呢。 唉,可怜的总督大人。 |
|
|
|
|
|
|
|
|
文章评论 |
|
|
|
作者:山哥 |
|
留言时间:2008-12-06 08:44:11 |
|
|
|
作者:虔谦 |
|
留言时间:2008-12-06 08:23:31 |
|
|
所以加拿大最有实权的职位还是总理? 不过也挺感人的, 难民都能成总督. 问候山哥. 周末好! |
|
|
|
|
|
|
|
|
|
|
|
|
|
|
|